生态环境部:严格控制“两高”新项目盲目跟风越马,
碳中和周报(第19期)丨“双碳”顶层设计文件部署未来40年工作;遏制“两高”政策加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意见出台
中央关于“双碳”的顶层设计文件出炉,为“1+N”政策体系定下基调。下一步,会有哪些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的政策设计,如何准确判断碳达峰碳中和政策趋势?
21碳中和课题组推出的碳中和周报,梳理盘点近期碳中和宏观政策、绿色金融等重点消息,致力于发现绿色低碳发展背后的价值。
本期看点:“双碳”重磅顶层设计文件正式出台,部署未来40年重点工作内容;遏制“两高”政策加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约束政策再收紧;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意见出台,以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发改委等五部门: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
一、碳中和政策周报
1、“双碳”重磅顶层设计文件出台,部署未来40年重点工作内容
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意见》)正式发布。作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中的“1”,《意见》为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总体部署。
《意见》明确提出,要坚持“全国统筹、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内外畅通、防范风险”原则。以2025年、2035年、2060年为时间节点,《意见》设置了包括单位GDP能耗、碳排放、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森林覆盖率与蓄积量等阶段性目标值。
电力等能源品种价格市场化机制、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绿色低碳投资等技术与市场化行动路线均在《意见》中被明确提出。
2、遏制“两高”政策加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约束政策再收紧
为推动重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全国“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发改委、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五部门于10月21日联合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通过实施节能降碳行动,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到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强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这是继今年重点发布一系列严控“两高”项目相关政策、开展中央环保督察等监管行动后,在“两高”问题上的再次进行政策加码。同时,发改委等多部门还公布了《冶金、建材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与《石化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 年)》,针对不同行业给出了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具体指标,并提出建立技术改造企业清单、制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等重点任务。
3、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意见出台,以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城乡建设是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载体。但目前我国仍存在整体性缺乏、系统性不足、宜居性不高、包容性不够等问题,大量建设、大量消耗、大量排放的建设方式尚未根本扭转。
《意见》要求要“坚持整体与局部相协调,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和乡村建设。坚持效率与均衡并重,促进城乡资源能源节约集约利用,实现人口、经济发展与生态资源协调。坚持公平与包容相融合,完善城乡基础设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工作原则。到2025年,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增强,“城市病”问题缓解,城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改善,城乡发展质量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明显提升,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
在城市建设方面,《意见》提出,要以自然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基础,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合理确定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包括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等具体措施。而在乡村建设方面,将以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建立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提高建筑设计建造水准,在水、电、气、厕配套附属设施、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重点推进。
4、保能源安全稳供,发改委密集部署
10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19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今年四季度和明年初有关重点工作。他强调,要发挥好煤电油气运保障机制作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今冬明春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加强分类指导和政策协同,在符合安全和环保要求前提下有效增加煤炭生产能力。研究采取有力举措,坚决遏制、依法规管囤积炒作。要落实好燃煤电价扩大浮动范围政策,帮助煤电企业缓解阶段性困难,研究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
10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评估督导司还带队赴河北省秦皇岛市督导煤炭保供稳价工作。督导组在秦皇岛港现场组织晋能控股、中煤集团、国能集团等相关企业座谈,了解当前供需形势,坚决遏制、依法规管囤积炒作。督导组指出,相关保供单位要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强化产运需衔接,优先保障发电供热用户的煤炭资源供应。
按照19日座谈会强调的“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确保能源安全保供、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工作要求,10月21日,国家发改委主持召开座谈会,研究工业领域合理用能和保供稳价工作。中石化、国家能源集团、中国宝武、中铝集团等重点企业参与会议。会议强调,要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必要时“压非保民”;充分发挥电价杠杆作用,严格执行有关行业产能置换政策;扎实推进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乙烯、合成氨、电石等8个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提高行业能效水平。
10月22日上午,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召集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部分重点煤炭企业开会,研究制止煤炭企业牟取暴利、保障煤炭价格长期稳定在合理区间的具体政策措施。要求坚决执行煤炭限价政策,5500大卡港口平仓价不超1800元/吨,并据此倒推核心区外购煤采购指导价格。会议明确,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将派出多个调查组,赴煤炭主产省对煤炭生产、流通企业的成本和利润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为研究确定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提供参考依据。
5、中欧举行第三次碳排放交易政策对话,将就碳市场领域进一步开展合作
10月19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与欧盟委员会气候行动总司长莫罗·佩特里西奥尼以视频形式举行第三次中欧碳排放交易政策对话。双方交流了碳排放交易的最新进展,并就中欧碳排放交易领域后续合作交换了意见。
中方表示,今年7月16日启动上线交易的中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自启动以来市场运行平稳有序。下一步,中国还将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逐步扩大碳市场覆盖的行业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充分发挥碳市场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方面的重要作用。中欧双方在碳排放交易领域保持了良好对话与合作,未来期待双方落实中国-欧盟环境与气候高层共识,就碳市场领域的相关话题进一步开展合作。
10月11日,第二次中欧环境与气候高层对话首次发布联合新闻公报。公报中,双方一致同意碳市场对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并对双方在这一领域卓有成效的合作予以肯定。双方承诺继续围绕碳定价交换意见、分享经验,进一步发展双方碳排放交易体系。
6、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百日,累计成交额超8.6亿元
10月23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满一百天。自今年7月16日开张以来,截至10月22日,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额超8亿元。
10月18日至10月2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960,536吨,总成交额39,899,011.90元。挂牌协议周成交量120,536吨,周成交额5,189,011.90元,最高成交价45.70元/吨,最低成交价41.50元/吨,截止到10月22日,收盘价为42.99元/吨,较前一个周五下跌2.07%。大宗协议周成交量840,000吨,周成交额34,710,000.00元。
截至10月2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9,110,624吨,累计成交额862,708,029.99元。
二、绿色金融周报
1、碳中和顶层设计发布:引导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将碳汇纳入全国碳交易市场
10月24日,国务院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涉及绿色金融和碳市场的表述包括:一是积极发展绿色金融。有序推进绿色低碳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设立碳减排货币政策工具,将绿色信贷纳入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用于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二是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2、发改委等五部门:向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10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提出,提出整合已有政策工具,加强财政、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与产业、环保政策的协调配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稳妥有序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政策支持上,落实节能专用装备、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碳减排效应显著的重点项目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低碳发展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鼓励政策。
3、央行、银保监会等监管为绿色金融齐发声
10月20日至22日,以“经济韧性与金融作为”为主题的2021金融街论坛年会在北京举行。此次论坛上,监管部门领导、企业高层与权威专家共同出席,关于绿色金融相关内容十分丰富。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此次论坛的主要干货如下:
郭树清:平稳过渡,不搞“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央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2020年,我国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高达56.8%。2030年前碳达峰意味着未来一个时期我国仍将保持化石能源消费的刚性增长。要从实际出发,推动实现“双碳”目标。其一,正确看待碳减排。要不断提高能源效率,稳步降低单位GDP能耗。先做到有效防治大气污染、守护蓝天白云,在此基础上相对减少碳排放。其二,密切关注世界生态科技突破,积极探索低碳、零碳等新能源,开展碳捕集、封存技术研究和应用,但不能脱离实际,更不能盲目跟风。其三,平稳过渡,不搞“一刀切”和“运动式”减碳。
陈雨露:中欧绿色金融共同标准即将发布
央行副行长陈雨露表示:中国是G20中最早提出绿色金融议题的国家,也是最积极的倡导者。在主要国家坚持绿色与低碳发展的背景下,2021年G20主席国意大利决定恢复可持续金融议题并将其升级为工作组,人民银行继续作为牵头方推动相关工作。此外,由人民银行参与发起的绿色金融网络(NGFS),现已扩展至90多家正式成员和14家观察机构,致力于从央行和监管机构的角度分析气候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支持扩大绿色融资。中国还与欧盟等经济体共同发起可持续金融国际合作平台(IPSF),重点就绿色金融标准的国际趋同等议题开展研究,预计很快发布中欧绿色金融共同标准,有效推动更多国家和地区绿色与低碳发展。
周诚君:要想办法把绿色金融资产证券化
央行金融研究所所长周诚君表示:从目前绿色金融发展的现状看,贷款占了绝大多数,债券虽然走在国际前列,但是和绿色贷款比还是个“小头”。所以,未来发力的一个方向还是要想办法把绿色金融资产证券化,尽可能地通过证券化的产品让市场监督,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肖远企:实现绿色低碳转型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银保监会副主席肖远企表示:我们已确立了绿色低碳转型努力的方向和目标。在完成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必须制定分阶段、逐年的计划和实现路径,循序渐进。对传统高碳行业,金融业应开发针对性的产品,满足低碳转型过程中更新技术、设备、人才等要素的资金需求,助力实现有序转型。对煤、电行业该支持的还是要支持,避免“一刀切”而形成陡峭曲线。
要引导金融机构在内部定价上体现绿色激励,促进内部资源向绿色行业相关产品汇聚,并逐步降低资金在高碳行业中的集中度,从而减少金融机构自身的绿色业务成本,推动金融市场价格向绿色倾斜。
刘金:绿色金融不是简单地发展业务、做大规模
中行行长刘金表示: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提出,践行绿色转型发展,已然成为银行业主流,从银行业发展历史来看,以前是规模取胜,未来是质量取胜。而绿色金融资产既能产生巨大的经济效益,又能实现社会价值,无疑是未来最好的金融资产。同时,绿色金融也不简单地是发展业务,做大规模,而是整体银行内部组织架构,制度流程,乃至日常运营模式的重塑。因此,我们金融机构要把绿色金融作为新时代的核心竞争力对待,及早建立战略规划,融入机构发展的目标和日常经营,实现高质量发展。
吕家进:推进业务规模扩大和结构优化,构建绿色资产负债表
兴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吕家进表示:绿色低碳转型是挑战,更是机遇,将有力推动金融业迈上“第二增长曲线”。要大力支持绿色产业化和产业绿色化。根据很多研究成果,我国实现碳中和需要百万亿级别的投资,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间接融资和直接融资工具,推进业务规模扩大和结构优化,构建绿色资产负债表。要在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绿色交通发展及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居民生活方式绿色转变等领域加大作为;要大力支持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助力一切有利于提升社会运行效率、减污降碳的活动,全面推动国民经济绿色复苏和绿色增长。
马骏:推动建立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
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院长马骏表示:目前全球的绿色或者可持续金融的分类标准不一致,会强化市场分割、增加搜寻成本、降低投资信心和增加风险。各个国家和区域在建立自己的绿色可持续金融界定标准时,应该要遵循六项共同原则:支持项目对SDG(可持续发展目标)有正贡献;坚持无损害的理念;根据技术、政策等变化调整;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尽量采用更多定量的方法;考虑转型因素。
4、国家开发银行与绿色气候基金签署合作备忘录
日前,国家开发银行与绿色气候基金(GCF)签署新一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前期良好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实现“双碳”目标,提升国际多边合作水平,发挥各自在绿色金融领域的优势和经验,在气候项目开发、绿色基础设施项目结构化解决方案、气候投资标准、项目影响评估等领域共同开展能力建设和知识交流,探索在发展中国家减缓及适应气候变化领域合作机会。
5、MSCI:中国碳排放缺口13.84亿吨,没有任何行业能脱离低碳或净零目标的设置
MSCI 近期发布报告《中国2060碳中和目标》显示,如果企业按照目前轨迹保持不变,到2030年,MSCI中国指数中企业的预计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与目标温室气体排放水平之间将存在13.84亿吨二氧化碳当量(MtCO2e)的差距。在表明材料和公用事业等传统碳密集型行业仍是减排热点后,报告同时指出,从积极的一面来看,风险最大的行业,也是在低碳技术的增长机会资本化方面显示出最大潜力的行业。
6、上海推出24条举措,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
据媒体报道,上海市政府于近日印发了《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25年,上海要基本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碳交易、定价、创新中心,基本确立国际绿色金融枢纽地位。其中,绿色金融市场和绿色金融产品的相关举措是业内关注的重点。
在加强绿色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到要发展碳金融市场。支持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金融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合作与联动发展,促进以碳排放权为基础的各类场外和场内衍生产品创新。推动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参与碳金融市场建设,丰富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发展碳排放权质押、碳回购、碳基金、碳信托等碳金融业务,增强碳金融市场活力。
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业务方面,《意见》表示将优化绿色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绿色信贷规模和占比,强化对绿色项目的信贷服务支持;大力发展绿色债券,扩大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建立绿色债券项目储备,推动绿色债券增量扩面;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领域投资,支持开发绿色股票指数、绿色债券指数、ESG、碳价格相关指数,推出更多基于绿色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等产品。
(实习生李家志、侯硕均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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