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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07 16:46:35 来源: 浏览:

你很擅长发现谎言吗?六招教你识别撒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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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发呆日记

以下是我发过的呆——

树祭

每棵树都是沉默的写作者,写的东西从来都秘不示人。

树族的文字是圈环状的,环越密匝,思想就越沉重。

有的树木的思想,需十人合抱。你数不清树叶的数量,也就参不透他们所想。

树叶是树族思维的碎片,深秋时摇摇脑袋,刷新一次树冠中的思想,抖落掉那些曾经灵动或笨拙的念头。

人类的脚踩在落叶之上时,那响声会向世间最敏感的人泄露一些秘密。

寻常人想阅读他们,就得先把自己变成凶手,将手臂延长为斧锯。可你即使腰斩了他们,也仍然读不懂树。

假如不是这样,世间最有思想的一定是行刑的刽子手。

无数次经过菜市口,那个著名的十字路口上方飘浮着无数颗冷笑的头颅。行人懵然无知,其实他们中的某些人就是当年的刽子手或雀跃的围观者的后裔。

树冠倒下时发出的巨大声响,是树的冷笑。

人类正在被一切物种嘲讽。

后来就有了纸。纸的诞生来自于人类的气急败坏。

我家楼下的树最近死于非命。罪名是根植在未来的地铁站上。于是被处决了。处决令就写在一张纸上。

那张纸生前多半是这几棵树的表亲。

曾经栖息于上的鸟去了南方。它们曾在每个温暖的日子生机勃勃地把我吵醒。等鸟儿于春天返回时,便发现自己已无家可归。

鸟的家,那个暖和而舒适的巢里,有我发过的呆,发呆时涣散的目光也在里面卧着。原本我是指望过的,我想等着鸟把它们孵化,好看看我发过的呆的后代是什么样子的。

人味儿

胡思乱想是有重量的。否则没法解释我走在路上为什么迈不动步子。

想轻盈起来也容易,把自己和那个塑料袋置换一下,然后等下一班的风。那是走在我前面的一个女孩随手丢的。

在半空中我闻到自己身上有鸡蛋灌饼的味儿。

活着就是被各种味道沾染的过程,现在是鸡蛋灌饼。到傍晚还会依次是:久久鸭、羊杂割、铁板鱿鱼和味多美的烘焙。人们急于回家就是为了回归熟悉的气味,被家的气味包裹会产生安全感。因此我们的祖先中没有鼻窦炎患者,那些本可以成为其他现代人祖先的人,因为患有鼻疾在归家途中迷了路,成了虎狼的点心。

如果你天天挤地铁,你就会同意我的看法。世上最难闻的味道就是人身上的味道。但也是最能活跃你思维的味道。

有一年在动物园,我曾经被一头貘熏跑。可是只有在嗅到同类的体味时才会思维活跃。

貘的体味不导引哲思。

一小时前有一对夫妇在劲松上车,男人是盲人,手里提着二胡。妻子模样的女人是明眼人,她分担了所有的行李和导盲者的工作。两人一上车,四周的人就散开了。就像每秒总计五千帧的高速摄影下,一滴水掉进水中,其他水的迅速退却。

我也在其他水之中。我流淌到后车门的角落,读路易斯-费迪南·塞利纳的《长夜行》。他在书里写到一个时时刻刻提防儿子儿媳把她送到精神病院的倔强老妪的体臭。那种气味如年轻人的怒火般蓬勃,完全无视母体的衰老。

我在书页中嗅到老妇人的体味,极不厚道地,想到死神迟迟不光顾她的原因。

顺便推荐下法国作家塞利纳的《长夜行》,还有一个名字叫《茫茫黑夜漫游》,这也是王小波生前最推崇的一本书。小布尔乔亚最喜欢“茫茫黑夜漫游”这几个字,但是看完徐和瑾先生的版本后觉得比另一版本更好。在与塞利纳相遇之前,我认为最本我、最自由、最放荡不羁的作家是亨利·米勒,现在我得修正看法了,塞利纳比亨利·米勒自由得更彻底。假如说亨利·米勒是圣徒是天使,那么塞利纳就是天使长。

我认为他是曾经存活于这个世界上的,所有精擅胡思乱想的“坏家伙们”的头儿。

总之,塞利纳的描述精准而确切,完全可以穿过时空与我身后夫妇身上的味道吻合。

“一滴水掉进水中,其他水的迅速退却”——

实际上这个比喻是不恰当的,地铁上的“其他水”再也没有重新聚合。

因此我不知道那对夫妇是何时消失的,只记得我在宋家庄下车的时候,他们的味道并未下车换乘。

回到家,脱下袜子,酸臭。这让我意识到自己又存活了一日。这是人味儿最重要的功用,没有之一。

补充——

有一次我坐在电脑前写稿,停止敲键盘时闻到了一股来自我裤裆的味道。差点儿就哭了出来。说不清什么原因。可以肯定的是,眼泪绝对不是熏出来的。

就是那一瞬间,突然想通了一件事。聚斯金德的《香水》里,弃儿格雷诺耶为什么要制造一种能驱使人们把自己撕成碎片的香水。因为比起天生无臭无味来说,死实在算不上什么痛苦。

流泪未必与心情有关。切洋葱的时候你会流泪,可你会悲伤吗?

醉鬼西西弗

活在重复里。西西弗推着石头上山,抵达山顶后,看石头滚落。

活在加缪脑袋里的西西弗是幸福的,只有他才能在诸神说的“无效、无望的,最严厉的惩罚”中保持乐呵呵。

“荒谬世界的英雄。”加缪竖起大拇哥。

谁都是西西弗。我向山顶推石头时通常随身携带一瓶酒。我得时刻注意保护那瓶酒,途中滚落的砾石太多了,像子弹一样呼啸着打穿我本就千疮百孔的念头。

过去我总把无休止的推石上山归咎于酒,认为是酒勾出了内心的恶,以及必然招致的惩罚。当我清醒后回忆我醉酒的样子无异于勾勒出一种畜生。

可我这么说酒和畜生都会生气。酒因此总在报复,它把我的脑袋弄疼,把我的睡眠切割得支离破碎。膀胱也是同谋。酒后我只能像女人一样坐在马桶上撒尿,如果我站着,就会左摇右晃,脑袋里有个铁丝网团成的球轱辘来轱辘去,让你觉得一头撞死更舒服些。

由此推想共工撞不周山就疑似是一次酒后行为。

混蛋就是混蛋,不是说你喝醉了是混蛋,清醒着就不是混蛋。认识到这点时,已经消耗了一百万瓶啤酒,累瘫了一亿条线粒体,向山顶推了千兆次石头。

医院的脂肪肝、酒精肝患者都是混球。太平间里躺着的某些尸体生前是混球。

认识到自己的本质是畜生的好处是,今后不必装得那么辛苦。

之前我把酒精一直当成开进城市的坦克,我服用它,就是指望它能有效地镇压情绪。失败是肯定的了。它只会使镇压者露出邪恶的一面,这一点就连瞎子都看得清清楚楚。

因此再往山顶行进时我不准备再带酒。不再让任何影响我思维的外力削减推石上山的快乐。

西西弗无声的全部快乐就在于此。

石头是他的私产,石头的滚落也是。

西西弗就是一个在阳光下无所顾忌的手淫男孩。体液的喷射能在天际形成一道彩虹。

去赶地铁,末班地铁上看到醉鬼的几率比较大。他们永远不知道我端详他们的时候有多么亲切。

我们都是兄弟啊,都是上帝喝大了之后会蠕动的呕吐物。

小型屈辱

越来越厌恶别人侵占我的时间。并越发觉得,在所有人类犯下的种种罪行中,这是最不可宽恕的一种。

这阵子我恨不得把自己挖坑埋起来。可是心里却清楚得很,即便是把自己掩埋,也得露出两只眼睛,观察旁人对我的观察。

嘴上说毫不介怀,其实很在乎是否有人注意到我,并在乎我、认可我。

我恨自己超过了恨世上所有可恨之人的总和。

我关闭了朋友圈。可我又偷偷打开登录过。我想看看是不是有人转发我写的东西。再关闭朋友圈的时候,我脸上发烫。这小型的屈辱没人看到,心里却依旧难过。

这说明屈辱不屈辱的,和有没有人目睹没关系。

治这种病目前发现的最可行的办法就是离群索居。离开人群时间越长,虚荣就离你越远。有好转的趋势。得坚持。

人死后谁还要花儿?

有人说塞林格是作家里头一号装B犯,当年《麦田守望者》热卖之后,塞林格就在新罕州置地九十亩,山顶造屋隐居,再不见人。

世人曰,此人不是真隐士,是用隐的方式来夺尔等俗人眼球,是终南隐士,是故弄玄虚。

到他死塞林格足足隐了四十余载,该不是装B了吧,该不是终南隐士了吧,否则你暴得大名和大富之后隐四十年试试。

塞林格临风而居,不知他在悬崖上拽住了哪个少年。我看多半是曳住了悠长的孤寂,还有他永恒的青春期。从这方面来说,塞林格的确是独一无二的,就像他的作品,就像霍尔顿就像弗兰妮和祖伊,这些不老的儿童。

九十岁的塞林格近乎妖,但大概与寿则多辱绝缘,我想身体衰朽的他,仍然能像弗兰妮那样静静地躺着,望着天花板,嘴唇嚅动,说着你不懂的话,想着你不知的事,仍然永远拒绝成年人的思维,永远当个君特·格拉斯笔下的小奥斯卡,永远保持童稚状态,由着性子沉浸在孤独中胡思乱想。

对作家而言,孤寂和不老真是两样好东西。

Don’t ever tell anybody anything,if you do,you start missing everybody.

“你千万不要跟任何人聊任何事,一聊,你就会想起每一个人来。”

《麦田》的最后一句。塞林格式的自我提醒。

塞林格当然不会选择海明威那样的死法,跟塞林格比,海明威是个卖苦力的,当发现失去了那两膀子力气之后,就一枪爆头。

后者太想不开,前者想得太开,一个能把自己的尿一饮而尽的人,也就没什么事想不开了。

关于死亡,塞林格是这么说的——

“我自己万一真的死了,倒真他妈的希望有那么个聪明人干脆把我的尸体扔在河里什么的。怎么办都成,就是别把我送进混账公墓里。”

我也不在乎我的死。大街上那些寿衣店花圈店什么的,说到底都是赚活人钱的,生者花钱买个心安理得而已。假如我能操持自己葬礼的话,一定不存在葬礼,别想赚我的钱。

塞林格的遗嘱之一就是没有葬礼——

“人们在星期天来看你,把一束花搁在你肚皮上,以及诸如此类的混账玩意儿。人死后谁还要花?谁也不会要。”

不爽约

“报应是从不爽约之物,于是每日静待它前来。可一想施加在自身的报应并不能使令你心怀歉疚的人比往日更高兴一点,就觉得尽是虚妄,就连期待报应本身都不过是龌龊的免责托辞。以为上帝根本听不到或者听到了也腾不出手来收拾你。看来除了死亡是永恒的解决之道,像猪那样浑浑噩噩地活到末日已是唯一选择。”

早起的鸟人

早起的鸟人是伶盗龙的子孙,基因决定,她的后裔擅长窃取睡眠,以此消减亲睹远古时代的叔伯兄弟灭绝的悲伤入侵梦境。

曳住思维,正如你扯住缰绳——妄图把奔向悬崖的傻畜牲拯救。此举无异寻死,却亿万年循环往复。

而思索将轭困吃虫的过程,牛咀嚼时流泪是为表征。指望口腹之欲能使你浑浑噩噩以为可规避记忆发动的兵燹,这念头何其西西弗。

不信去看世上那些数不胜数陷落于沙发中的悲伤的胖子。

墨菲定律

当我最需要睡眠的时候,睡眠却越来越短了。我知道是什么原因。

这叫墨菲定律。If anything can go wrong,it will.

事情如果有变坏的可能,不管这种可能性有多小,它终会发生。就是这样。还可以说得更明白点儿——

“凡事可能会出岔子,就一定会出岔子。”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个定律了,只是不知道它还有个名字。比如体育课,假如有一个人在做跳马的时候裤子开裆,来承受众人的嘲笑,那人一定是我。还比如一场大风,假如只有一辆自行车被风刮倒,摔掉了链子,那辆车一定是我的。在当倒霉蛋这件事上,我从来都当仁不让。

大了也一样,当我不需要出租车的时候,它们会一辆接一辆地在我眼前驶过。反之,则一辆都没有。就算是你等到地老天荒也没戏。

我需要睡眠就像鸵鸟在遇到可能发生的不测时把脑袋扎在沙子里。鸵鸟得谢天谢地,广袤而荒凉的澳大利亚内陆可不愁沙子。不过我得帮它说句公道话:

鸵鸟不是不在乎它的屁股,而是更在乎自己的脑袋。

鸵鸟把脑袋埋起来,就跟人们用酒精把自己灌醉,就跟那些日子我想把每个二十四小时都睡过去一个道理,仿佛这样就会好些,仿佛这样就不会被凌厉的现实与记忆所伤。

嘲讽鸵鸟最容易了,嘲讽鸵鸟那是你还不够倒霉,你瞧你甚至都没被记忆割伤过。

墨菲定律再次灵验了,它从来没不灵验过。我的睡眠越来越短促易醒,我的睡眠使我想起了线段。我每次把自己放倒之前都祈祷我的睡梦是一条绵亘不断的线,线上附着着植物人般的无知无识。对一个辗转反侧的灵魂而言,无知无识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啊。

就像我这半生邂逅过的无数个疯子,我怀疑他们的疯都发轫于上帝的恻隐,是啊,假如不让他们疯掉,天晓得脑袋里的东西会怎样丧心病狂地啮咬他们。

每个线段的断端之间都有一块犬齿般锐利的砾石,你的心会不时地踩在其上。你的心无论如何也练不成像苗人还是彝人的脚底板那样的刀斧不侵。

好在还有小说可读。此时我就坐在线段之间阅读那些能扎我一刀的故事。这个过程和期望达到的效果,与苗人或者彝人抬起光脚板上刀山一个道理。

后来我想了想墨菲定律,就像个头一次发现拍巴掌能出响声的傻子一样开心了,这个定律多半是习惯于自怨自艾的人捣鼓出来的。比如我认为自己总是错过986,总是刚刚下楼就见986呼啸而过,下一趟车要花费我很多时间来等。实际上,我也有不少时候恰好、或者至少不需要等多久就能搭上986的时候,只是它们不大会被我记住。

人们总是会记住那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顺利,而顺利总是被遗忘和忽略。

人就是这么一个奇葩物种——

记住坏事,好事的发生视之为常,自身获利的事儿永不被统计。

少女

与《鸡蛋》一样,舍伍德·安德森这篇没有收入他著名的《小城畸人》中,可它是最好的。在我心里《林中之死》与《傻瓜吉姆佩尔》拥有同样的文学地位和高度,甚至更高。

舍伍德他老人家与艾萨克·辛格一样,擅长用最短的篇幅、最精简的文字记述一个人的一生。

“老妇人”的死是我读过的最忧伤的死。她死后“那两只像少女似的洁白而光滑的肩膀”一直在我心里晃呀晃的,正像它们同样晃动在叙述者男孩成年之后的记忆里。

十六岁那年,我还在一家医院的五楼俯瞰过一具少女的裸体。她躺在太平间门口的担架车上,几个穿白大褂的人正在给她做终末处理。那时我已经知道“终末处理”这个词,那意味着给予已成一具尸体的人最后的体面。

那是我平生第一次看到少女全部的、一丝不挂的身体。感觉那具已经没有生命体征的身体美得要命。

还有,我勃起了。

我很难过。我不是为自己勃起难过,也不全是为她过早的死难过,确切地说我是害怕了,那时我和她是一体的,我在高处愤怒又悲伤地看着那个粗鲁的白衣男人,把蘸了药水的棉球蛮横地塞进我身上的每一个孔。

……

大睡即小死。愿我今晚“死”得长久些。我希望等我醒来,有只手会拍拍我的屁股,说:

起来吧鸵鸟,厄运去隔壁老王家啦。

妈的我也姓王。

电影《皮囊之下》(Under the Skin)里,斯嘉丽·约翰逊演了一外星人,乍看就是一部英文版的《画皮》,外星来客披着地球美女的人皮扮尤物,不断色诱猥琐男,以搜集人类皮囊,至于干吗用我没看明白。总之情节够不上离奇,皮草采集者也是这么干的。

导演乔纳森·格雷泽像个窥视狂,一次次把斯嘉丽·约翰逊扒光,很容易诱使低素质观众按快进键。我因素质较高,忍住没按,终得回报——

在影片的后半段,该外星人的存在感发生了磁场干预般的紊乱,因为它与斯嘉丽·约翰逊合体太久,人性悄然萌生,先是心生恻隐,放掉了必死的“卡西莫多”,一个可怜的、连女孩的手都没摸过的神经纤维瘤患者。又与一位关心它(准确地说是关心“她”)的男性人类孳生了类似爱情的情感,眼看就“性福”了,却因为缺少一个人类的孔洞不能入港,猛然意识到自己作为异端的存在而精神濒临崩溃。

这位外星皮草采集者最终走向了悲剧,不剧透了。本以为是一部B级片,没料想却是一部阴郁的存在主义电影。

这部电影告诉我们,一个人忘掉或混淆并尝试抛弃自己的本性是件多么危险的事,哪怕你是外星人。

The Obscure

“我讨厌心灵的冲动,宁可要肉体的冲动,纯粹的肉体冲动,对心灵应当抱极大的怀疑态度。”

这是塞利纳借他书中人巴达谬·费迪南所说。像亨利·米勒一样,说这种话,持这种态度的人,在常人眼里是人渣,在人渣眼里是圣徒。

我坐在特3上,窗外是万家灯火,就是在那时读到了这句话。

之后我走回家。夜市,烤串,铁板鱿鱼,油煎豆腐,吆喝,笼子里挤在一起的小兔,卖弹弓的秃头。我买过他两把弹弓。我一直想像小时候一样拿弹弓打破混账老师家的玻璃,可我现在没有老师了。陈年的恨也没了。

超市买油。昨天想炒鸡蛋吃,没油了。红烧牛肉方便面一包,好久了,连方便面都没吃过了。手撕面包。

我省了一个袋子,背回了家。忍住了,没向我常去的地方走去。啤酒和红色的“串”幌子在诱惑我,无效。

煮面。香。好久没吃的东西通常都很香。

打开电脑,看完了上次没看完的吕乐的电影《小说》。其实我更喜欢它的英文名字——The Obscure

我查了这个词,意思是“说不清楚的东西”。王朔、徐星、阿城、马原、余华、林白、绵绵、方方,一堆作家侃侃而谈,关于诗意。结论是:

诗意就是说不清楚的东西。

活着也是。

羞耻

Shame里那人如果存在,多半迟早会死掉。或者像《出租车司机》里的罗伯特·德尼罗一样去杀个人什么的。那种看不到尽头的虚无最终会蚕食了他。虚无比孤独可怕,虚无是孤独这个词的最高级。我比他们幸运,还有写和画。

中文有“冲喜”一词。就像空气与水,冲喜是必需品。人活着就需要不断地冲喜,不管是借助性、攫金、地位、酒精、杀戮还是为某个地位玩命,还是写作和画画,都是填充,不断地填充,这样填充不了就换一样,直至肌体衰朽,肉身的容器损坏,填无可填。

像猪一样地活着,就会像猪一样地死去

一个管道工,没工作的妻子及幼子,他的日渐衰老、体弱多病,且身份并不显赫、退休金也未必丰裕的父母。五口人住在约两居室的公寓内。

以上元素构成了一个最小的社会单位:家庭。

再逐一将之放在显微镜下——

管道工。不超过三十岁。身份是市房管局水暖修理小组的组长,纳米级的“官”。有精神、亦有“禄蠹”层面的追求,正在自修建筑工程,大约相当于中国的自修成人高考之类,以期藉此在将来提升自己的Title与工资。

父亲。似是某企业老工人。社会主义苏联时代的过来人,精神层面遗有“不拿集体一针一线”的烙印。二十多年烟龄,咳嗽是常态。性格正直到执拗,但这种品质在一个属于“食腐动物”的社会中,等同于“窝囊废”。注意,是等于,不是约等于。这正是老头的妻子给出的判断,以片中提及的实例为依托:父亲的某个同事私拿了不锈钢钢管之类的公共物资,为自家更换了水管。在母亲眼中,这是有本事的表征。在“迂腐”的父亲看来,这他妈是小偷,可耻的贼。

母亲。某医院内科医生兼家庭主妇。显然并非身处医院最顶层的权威之流。肥胖,每个脂肪球内都充满了怨气。怨气的主要指向是丈夫和儿子,理由是丈夫和儿子都不会为人处世,欠缺圆滑和适应这个肮脏社会的能力。既然作为主要劳力与经济来源的父子食腐能力阙如,也就直接导致家庭生活的拮据与未来的黯淡。这也即是这位俄罗斯老大妈屡屡河东狮吼的源头。题外话,母亲演得一级棒,看着有种跨种族的亲近感,因为她让我想到了我妈,我妈当年没少埋怨我爸连受个小贿的胆子都没有。另一个不重要的原因是我妈也胖。

妻子(儿媳)。工作就是带孩子。与之相关的其他下文有述。

故事并不复杂——

管道工被喊来一栋上世纪五十年代建造的九层居民楼检修水管,发现楼体已开裂,两个侧方的承重墙各有一道直通楼顶的裂缝(“缝”字已嫌细小了,那根本就是两道开裂的伤口,随时会崩裂,“内脏”将不可避免地倾泻而出。也即,住在楼内的八百二十个人下一分钟就可能遭遇灭顶之灾)。管道工听了太多自己的上司(约似吾国的房管局长)贪腐的传闻(其实就是事实,因为这栋楼从未被维修、加固过。所谓的维修不过是弄点涂料刷刷墙体,眼熟吧),因此直接找到了女市长。女市长正在过自己的豪华生日趴,群贤毕至,冠盖云集(群贤在此处是一群流氓的缩写,冠盖在这儿的意思就是盘踞于食物链最顶层的食腐动物,哦,威武的秃鹫。行文至此,油然想起我那本不朽的著作《无尾狗》)。听闻小人物管道工的报告后派人去查,证明前者所言属实。客观地说,女市长确实试图做点儿什么,之后为什么没做不再详述,原因也是中国人并不陌生的,别指望一个烂透了的体制有自我更正与修复能力,人命只要不影响政治生命(在此处的含义是捞钱和掌权),八百二十人就是Nobody。她最终的决定是密令警察局长派人将负有直接责任的房管局长、间接责任的消防与安全事务局局长,以及本片的主人公,报告坏消息的“花剌子模信使”,悉数灭口。并确保永远死不见尸。此时片子里唯一让人觉得心里一暖的一幕出现,一直在咒骂埋怨管道工多事,给自己的仕途添了大麻烦,看上去恨不能除之而后快的房管局长,却在临死之前向警察(杀人灭口犯)替管道工求情,后者方得以免死,代价是从此噤声并销声匿迹。管道工泪别父母,连夜带娇妻幼子逃命,中途经过危楼,下车,嘱妻子带儿子先跑,自是有一番争执,下文有述。之后管道工跑进危楼,挨家挨户以救世般的悲情呼喊——

“楼要塌啦!楼要塌啦!楼要塌啦!”

结局:那些走出危楼的人中的一部分,在一个烂醉鬼的率领与“感召”下,以老拳和老脚报答了恩公。之后众人款步回楼。

剧终。定格的图像可见身穿橙色外套的管道工一个人躺在水泥地上。这幅影像是上帝的视角,祂在俯瞰众生。我到西天问我佛,佛说:上帝和我都没辙。

我等到了字幕结束。

我以为,导演会在末尾呈上最后一个镜头,楼的倒塌。无。

我以为导演至少会在最后呈上危楼倒塌的声音,无。

我评价一部好电影的标准极其乏味,我会说,“这是一部文学电影”,“这完全可以转化为一篇文字”,“这就像是理查德·耶茨的短篇小说”。对这部俄罗斯电影,我还是这么评价——

这就是一部卡夫卡说的那种、能捅你一刀的小说,确切地说是两刀,前面大半部分是契诃夫的刀,后三分之一的凛凛寒光属于伊萨克·巴别尔。

尤其结尾。导演(也是编剧)尤里·贝科夫做到了像契诃夫那样去亲近底层小人物,假如他在现实中不曾如此“亲近”,就无法如此精准地呈现。侯孝贤说,构成一个好导演的基本素质有二:1.足够的文学底子;2.充足的社会经验——导演尤里无疑兼具,在他的镜头之下,作为配角的母亲、父亲、妻子、酒鬼、酒鬼的妻女,以及危楼中其他居民,即使并无一句台词,也完全都是活生生的,像是自契诃夫的书中就活着,并一直活到了苏联解体、活到了普京大帝把持权柄的现今。

而那个令我憋闷的结尾(那时我是恨不得那座危楼倒塌的,认为非此不足以让猪栏中的人醒来),几乎像巴别尔的行文一样干脆、利落,甚至,一刀斩般的狠,绝不取悦任何观众的决绝——

我喜欢这个结尾,优秀的艺术家(含各领域)的共同点之一就是负责激发思考,却绝不负责解决问题,那是其他人类的事。好的导演、小说家折叠于内心秘不示人的那句话是:窗户我已经推开了,呼吸这种事总不能再代劳了吧。

由此又想到鲁迅的“铁屋”。第一个从铁屋中醒来的人,恐怕前景不会太好。身边的人会责怪他破坏了他们的睡眠,会埋怨、会叱骂,这是温柔的,暴戾的人会像危楼中的酒鬼那样对恩人施以老拳。他们的行为会给你造成一种错觉:他们就是在证明那些无耻官僚对他们的判断:那是一群渣滓。他们一起死和逐个死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这不是电影,这就是现实。

假如看完觉得这种事只是发生在电影里或仅仅是发生在俄国,那就算了,以后还是去看些爆米花垃圾吧,不是说爆米花电影就不好就不能看其实我也经常看,我只是想说,你脖子上长的那个玩意儿注定了你只配看那种玩意儿。

绝望推荐。这世上直立行走的,大多数是些人形的猪。不值得拯救,又不得不拯救。片名的直译是“傻子”,由该片名可窥到导演压抑到几乎克制不住的愤怒与悲悯,翻译成《危楼愚夫》的不知名的那位,就欠该罚他被一刚喝完伏特加就大蒜的肥胖俄罗斯老大妈无缝隙熊抱并上下其手一番。留点白会死啊,何况“危楼”毫无疑问是一个巨大的隐喻。坏如普京,也是能看得出来的。(由此可见俄国与某些国家的审查制度之区别)

妻子与管道工的争吵,发生在后者要去唤醒危楼中人之前的一刻。那位妻子的话正确到令人不寒而栗:那八百二十个人与我毫不相关。她不希望自己的丈夫陷入麻烦的泥淖,不希望自己与孩子受到牵累,不希望一家三口的生活就此毁掉。那么,她错了吗?

她没错。做出她没错的判断是基于她作为一头带子的母兽,而非人。趋利避害是每一头带子的雌性野兽之本能。

她错了。做出这个判断是基于你视她为人。她毕竟不是一头母兽。看到她与他的争执时,我想到沙俄时代的十二月党人及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们。片中妻子生活的时代与之相去甚远,当十二月党人的妻子被沙皇允许不用跟丈夫流放之时,女人们选择了与丈夫一起到西伯利亚去。当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们做出此决定之后的一百多年后,管道工的妻子在电影中斥责撕扯她的丈夫。管道工临别之时的回答是:

“我们像猪一样地活着,就会像猪一样地死去。”

难免想起汉娜·阿伦特以及她的“平庸人的恶”。管道工无疑是英雄。英雄这个词在某个特定的国、特定的社会,是“傻子”的通假词。比起影片中那些肮脏下作的官僚,作为观影者的我,更加厌恶的(因为前者本就该是他们该是的样子,不是才怪),是那些住在“危楼”中的愚夫愚妇们,这些人形猪的子孙无肤色无国界,前阵子还曾在塘沽爆炸现场现身,他们直立行走,能作人言,开口就是“家丑不可外扬”,前肢可阻挡镜头,可驱赶敌对势力的外邦记者,还可以家国大义之名,协助花剌子模国王诛杀那些报告坏消息的信使。

除了没有自主思维,他们几乎无所不能。

最后是我的推荐语:

假如你认为自己是头人形猪,去看看吧,看看自己怎样就成为了一头猪;假如你不认为自己是头人形猪,去看看吧,你能从中找到自己就是一头猪的证据。

我就找到了。

狩猎

特3沿途收集着老人,每天如此。原来的特11也是。我曾经写过一首不知道算不算诗的东西:一具棺木驶过王府井/棺木是斑斓的/里面盛着的/是些不再鲜艳的老人——

那时我坐在老人们之间,有那么一刻特别寂静,我被寂静吵醒了,然后发现已经听不到自己的呼吸声,再然后看到自己躺在一丛衰朽的尸体之中,眼睁睁地看着他们脸上的老人斑像尸斑一样蔓延,伪足般爬行,将入侵我。

每天都有一堆老人上车,他们不像是去跳广场舞的。跳广场舞的老人身上有种病态的活力。

这些老人上车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个座位坐下,第二件事就是打盹。他们的短睡是有魔力的,他们一垂下头一闭上眼,就把整辆车上的人都催了眠。

假如我还能敌得住困意,就会不由自主地去一眼一眼地看司机,就好像我的目光能和针一样锐利似的,我不想让司机也睡过去。否则这辆车就真的变成一具行棺了。

没睡着的时候我心生恐惧。车行驶着,我好像也随他们一起老了,正在和他们一起共度残生。我在梦中思忖着如何与老人们搭讪,试图与其中某人建立某种接近亲情的关系,好让自己在必死的路上有个聊得来的。至少像电影里一样,哪怕有个人给你合上眼皮也好啊。

我怀疑那些老人是来狩猎的,这辆车就是他们的森林。嗜睡是他们的猎枪,那种通往死亡的睡意散弹式发射,无人幸免,只有司机以其修炼多年的职业素养以及怕丢掉饭碗的恐惧堪可抵御。

他们猎取的是像我这种没人陪着说话,不能借助交谈屏蔽催眠霰弹攻击的单身男女。

当老人们下车时,我及时醒来,我注意到他们的肩膀上掮着软塌塌的鹿,牝牡都有。那些光鲜的毛皮和雄壮的鹿角上有我命的一部分。

注射

“那是我的孩子,少说也有几十个亿。”他指着字纸篓里的纸团说。

“你总是手淫吗?”

“也不是。”他说,“难过得受不了的时候就来那么一下。”

“那——”她问,“什么时候才难过得受不了了呢?特想女人、特想做爱的时候吗?”

“不是。”他说,“空虚到想死的时候。不说这个了,给你讲个故事吧。”

“嗯。”

“一个单身母亲,唯一的女儿死了,葬礼之后,她就开始自慰,借此排遣无休无止的孤独和痛苦——”

“那她好些了吗?”

“没。后来疯了。进了疯人院她还自慰,而且不避人,就在大庭广众之下。”他愣了会儿神儿,继续说,“后来,疯人院的医生护士们以参观她自慰为乐。新来的医生护士会被同事们领来看那位母亲手淫,久而久之,几乎成为了一种郑重的仪式,意味着新人就此被接纳。”

“后来呢?”

“后来有个新来的年轻医生把带他‘观礼’的老医生的鼻梁骨打折了。”

“然后呢?”

“然后打人的年轻医生被诊断为有暴力倾向的躁狂型精神病,在疯人院里有了自己的病房。”

“怎么会这样,那——”

“别问了,”他说,“书里的故事罢了,都是作家编的,不必当真。”

女人不问了,她和他开始做爱。

后来女人走了。返回熟悉的人与熟悉的气味之中,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劲儿。

她起身向洗手间走去。她走得很慢,她有种预感:当她站在镜子前时,将看不到自己。她本身也是虚构的,他虚构了她,她自己并不存在。

对着镜子,她长出了一口气。镜子里自己的胸廓在起伏。

可那种异样的感觉还在。

当她离开镜子之时想起了他说过的话,她明白了,那是一次注射,他把孤独注射到她体内了。

一万个亲人围在她身边也没用。

共情

1

你举起斧子,在一张桌子之前把另一张桌子劈成碎片,扔进壁炉。死去的桌子在火中发出哔哔剥剥的呻吟,那张完好无损的桌子对此无动于衷。

假如此时处于安全境地的桌子开始哀号哭泣,或者更激烈些,干脆跳起来怒吼,抬起坚硬的木腿踢在你提着斧子的手腕上,假如这一幕不是出现在卡通片,而是现实之中,这就叫共情。

如果这一切是真的,这世上根本就不会存在桌子,人类早就灭绝于丛林中,死于冷杉、油松、桦木,甚至蒿草的愤怒之下。

而鱼会将钓鱼的人拖入水中溺死,蜂蚁虫豸、走兽飞鸟会用它们所擅长的手段处死侵犯它们的所有人畜。

特希望这一切能发生,哪怕仅仅一天。让你们不知敬畏。

2

那一天很可能是存在的,只是要等着一次当量足够的触发。那一日到来之时,所有无机物都向有机物宣战,所有有机物都向另一些有机物宣战,尖牙、利爪、藤蔓、枝条、菌丝、孢子,都是附着着冲天之怒的利器。

并不是人类才拥有共情能力,被人类蔑称为畜生的物种也有。镜像神经元是催生这种情感的侠之大者。

“这些神经元散布于我们大脑的一些关键脑区——运动前皮质和负责语言、移情和疼痛的中央脑区,它们不仅在我们执行某种动作时被触发,而且在我们观看别人执行那个动作时,也会被触发。”(戴维·多布斯Dav Dobbs)

这种神经元的功能可以解释你在看电影、戏剧以及书籍时,为什么会为虚构的人物命运泫然泪下,为什么你会对距离你万里之遥的一只失怙的小企鹅的未来担忧,它还能解释为什么电视里的人打了个哈欠你也跟着打了一个。

3

极权最擅长的就是删除、冻结你大脑皮质里的镜像神经元,导致你在面对同类受辱受难挨痛时,或麻木不仁,或敢怒不敢言,或如行尸走肉般无视一切他人的苦难。

它们成功了。你渐渐失去了共情能力,乃至剔除了你脑中残留的设身处地与物伤其类。恐惧和谎言就是剥离你大脑内镜像细胞的柳叶刀。

这之后世上还剩下的,就是一群被剔除了镜像神经元的类人生物。

通常,这些生物脸上洋溢着猪一般的满足感,为能咀嚼美食、美女、美男,享用地位、权力、生命带来的桩桩妙处而洋洋自得。

再加把劲儿

“孤独愈发膨胀,简直就像一头猪。”《金阁寺》里的话。三岛由纪夫的句子。

三岛的修辞让我想起王小波那头特立独行的猪,如炮弹出膛般直直撞过来。那股巨大的力量如同巴别尔的句子一样因为精确而不可抵挡,麻木的人会被撞出屎尿,敏感的人会被撞出泪和胆汁。

已经弄不清自己是真可怜还是装可怜了。沉溺于这种情绪中的人其灵魂已被切碎,如果是粉碎就好了,最坏的结果是持刀者懂得直径和圆心,受害者的疼痛因此将如同西瓜或披萨一样逻辑分明。

我在医院目睹过很多粉碎性骨折,骨头的碎片在红的血和黄的骨髓中鲜艳夺目。端详这些东西如同欣赏一幅油画,并不由得心生一种绝望过后的喜悦。

这情绪莫名其妙却顺理成章,宛如不破不立。其他的骨折不是这样,它不会激发邪恶的、大解脱般的欣快感,而是靠两个错开的断端来直插人心。两个方向截然相反的锐利如同一对此前亲密无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兄弟,而今决然地反目成仇。这时需要孔武有力的医生,兼具木匠的缜密与屠夫的冷酷才能将其复位。决绝将使他们付出大汗淋漓的代价,决绝的力量超出观者的想象,决绝制造出的疼痛会让你后悔被生到这个世界上来。哪怕你不过是个毫发无损的观者。

没有人会终其一生毫发无损。

你切割他人,必被他人切割。

你我互为刀俎,你我互为鱼肉。

你我可以是具体的你我,也可以是自由与孤独,虚无与存在。

三岛说,“不被人理解已经成为我唯一的自豪”。这个日本人多年前写下的句子今天被我读到,依然没有生锈,依然锋利如介错人手里的刀。

“再砍!再砍!再加把劲儿!”三岛由纪夫死前托着肠子被砍了三回。据说这是他最后的话,鼓励着因为下不去手给他带来巨大痛苦的介错人。

“再加把劲儿!”我站在屋子里,学着喊了一下。

狗心

凌晨两点多的时候我看到了那条狗。它从出租车上下来的动作,像慢镜头的回放。就是在那一刻我开始读它的心,它怕自己的速度挑战了出租车司机的耐心,结果却度了君子之腹——那位的哥下车试图搀它,并问它是否需要帮扶。

狗拒绝了,狗在心里想着人性的复杂与难测,狗在狗心里虚拟了一只手,拇指食指叉开,丈量着人类对狗最大限度的耐心。

狗的肢体脱离了那辆现代。出租车圣徒把它开走了,暗夜中闪烁的尾灯,宛如一对熬得通红的泪眼。狗尝试横穿马路,它踏出了一步就栽倒了。柏油路的硬度被酒精柔化了些,因此它倒不觉得有多疼。

它想爬起来,但半脱臼的后腿不足以支撑它的躯体。剧痛叫停了挣扎,但它还在动,如同软绵绵的乌贼在深海中腕足蜿蜒。

我猜破了它的心思:它想至少改成坐姿,这样可以使自己在寥寥无几的路人眼中多少体面些。我无声地笑,一条狗还他妈要什么尊严和体面。每一根矗立的电线杆子都会耻笑你,电线杆子会说:牛逼你现在把后腿翘在我身上尿一泡试试?然后是笑,会笑到短路,在雷雨之夜多见的,电线杆子那种特有的,电子的跳跃与火花四溅的笑。

第二位圣人出现了,我都开始嫉妒这条死狗的幸运,不,狗屎运。一个人走出覆盖未来地铁的天蓝色工棚,穿过马路,扶起了狗。那时狗正在慨叹自己的命运,它脑子里的每个沟回都在蠕动,于是许许多多个“报应”如气泡般不断逸出,在大脑皮层上爬行。

第二位圣人半背半抱着把狗弄过马路。几分钟前,洒水车刚刚把路面改造成一条黑色的河流,圣人与狗涉水而过,在对岸停泊。狗被这次原本轻而易举的穿越感动得涕泪交流,它探出前爪,像人类那样拥抱圣人。圣人操着河南口音安慰着泪眼婆娑的狗,圣人问起狗的家人,他摸出诺基亚,说他可以帮狗打电话给它的家人。但这句话把正在抽噎的狗弄得开始号啕,圣人勉强从泪和哭中辨析出了那句话——狗说:大哥,我把亲人都弄丢了。

圣人说,兄弟,别啼哭了啊,你这是弄啥咧,好好的一条大公狗,跟个娘儿们似的哭天抹泪,恁地让人笑话。

圣人出没于街巷田垄。

可我冷笑了,圣人叫一条狗“兄弟”,这事委实滑稽。可我马上收住了自己的冷笑,要不我将因刻薄而死。

狗婉拒了第二位圣人要把它背回狗舍的好心,但狗第二次无耻地模仿了人类的拥抱。这时我再次阅读了那颗狗心,狗不肯让它的本心中的秘密漂浮于上,可我还是打捞出了它的心思——至少,它要用这两次拥抱来反刍几日,以对抗孤独的咬啮。

圣人的体味是一个健康民工没条件勤洗澡的体味。狗的鼻子很灵,它储存了那气味。以备不时之需。

狗靠在墙上与圣人告别,它想等它康复了它会去看望他,叼一根多肉的骨头去,再使劲摇摇尾巴道谢,以此为报答。

我再次嘲笑了那一腔狗心思,笑中有鄙夷。这条狗不管做什么事都不是出于本该是的目的,它只不过是想让自己心安理得一些。当我读出这些时,我陡然在暗夜中长大了身子,俯瞰着它,对它说:“你活该有此劫。”

这些字词搭乘夜间正在下落的灰尘飘向了它。狗又哭了,无声啜泣。我毫无恻隐之心。

五十米的距离,狗用了三个小时。分别采用了蹭、跪、爬等姿势。当它扶着低矮的冬青向前行进时,几株弱小的灌木做出了比电线杆子更过分的举动,它们骤然矮下身子,让狗瞬间失去支撑,倒卧在灌木丛之中。枝条的碎裂和叶子的摩擦是这种植物的笑和呻吟。冬青的呻吟同样是它们应有的报应,愚蠢的灌木坑害了狗,但它们显然低估了这条狗的体重,酿成了自己筋骨折断的灾难。

“这世上就不存在不蠢的东西。动物植物矿物微生物都不例外。”我抱着肩膀说。

狗终于回到了它的窝。第二天,它将首次意识到从床榻到马桶的距离有多么遥远,也是第一次,它将记住从床到马桶有几块地板砖,60×60的有几块,30×30的几块。

狗在狗窝里像狗一样活着。每日,它都想着这是一次报应。可是以它的愚蠢度,那时尚不知这跟即将到来的真正的报应相比,简直仿佛擦破了一点油皮。

那时它只是一厢情愿和满怀希冀地想:赎罪的机会即将来临。未来的某个日子,它将蜕去狗皮,像人类一样走进忏悔室,然后猥琐却坦然地度过余生。

我对它所想彻底失去了兴趣,几只飞蛾围拢过来,从翅上掉落的粉末让我连续打了几个喷嚏。说到底,这些昆虫的愚蠢与狗没什么区别,贪恋光亮,以及不切实际的幻想。

异端

上小学时,来了个插班生,姓张,小牛犊一般。人和善朴实逢人便笑还不抠门儿。有这么多优点在身,他融入我们的速度可想而知。然而这个世界的内部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一个不算是秘密的秘密触发到了某个点,变化就会发生。

某个课间,一个同学神神秘秘地告诉大家,小牛犊是某族。那时我们对民族差异知之甚少,因此在获悉这个秘密之后多少有些反应迟钝。秘密的讲述者随后补充道:他们不吃猪肉。你要是当着他面说“猪”,他准跟你急。

我们不再迟钝,秘密激发出了强烈的好奇心。“不信就试试。”同学诡异一笑就飘然而去。

秘密的掌握者离开我们之后,布道者一般,将之告诉了更多的人。

那个年代的乐趣之贫瘠与生活成正比,可以想象那个秘密带来的好奇将引发的一切。这之后学校操场上一副景象如镜头回放一样频频显现——

某个男孩在他自以为安全的距离,冲着姓张的男孩吐出一个圆滚滚的汉字——“猪”,然后掉头就跑,小牛犊在一瞬间就真的成了一头愤怒的牛犊,紫涨了面皮,捏紧拳头,喉咙中发出持续的怒吼,向那男孩冲过去。我屡次目睹这一幕,按捺不住,决定自己试一试。结局如出一辙,我没命地跑,他没命地追。假如我不是善于变向跑,极有可能会被他揍成片刻之前出口的那个字。

我只试了这么一次,不敢再次犯险。但是这已经成了男孩们挑战自己胆量的别具意义的游戏,几乎像成人礼。所以在每一个课间,都能看到小牛犊愤怒地追击。男孩们开始协同作战,“猪”从几张、十几张嘴巴里滚滚而出,就像真的有一群猪在操场上左冲右突。小牛犊疲于奔命,喘着粗气,在冬天的空气中留下一团团怒气冲冲的白雾。他跑得不慢,但他的追击是徒劳的,当他眼看要捉住一个男孩时,却被身后的一声“猪”再次激怒,扭身循着声音去追。

我远远地看着,莫名其妙地开始为他着急,他不该老是这么一根筋下去。

谢天谢地,他改变了策略,不再理会其他人,选定一人,追,一脚踹倒,骑在身上捶打。

我见过很多疯子,但只见过他这一个九岁的疯子。他身下那男孩鬼哭狼嚎,他却不发一言,只管一拳拳擂下去。此前聒噪的众男孩无比安静,无一人上去拉开。

最后是一个壮硕的体育老师把他从那个鬼哭狼嚎的男孩身上“摘”了下来。

班主任介入。“都谁喊那个字了?”小牛犊依然一语不发,拒绝指认。没关系,老师自有老师的方式,这个中年妇女迅速根据自己的印象圈定了几个“罪人”,然后两两一组,互抽耳光。无法配对的那个,是班主任心目中的匪首,因此独他有幸挨了老师亲力亲为的耳光。被小牛犊打过的男孩,幸免于难,他被勒令站在一旁,全程观瞻“同伙们”的下场。

很管用。此后再没有人冲那个姓张的“异族”同学说那个字。

可我不认为他是胜利者,他被孤立了,完全在意料之中。五年级上半学期,这个面色阴郁、少言寡语的男孩转学走了。去了哪儿,没人有兴趣打听。

男孩的游戏

1

五个男孩在星期日空旷的工厂里玩。他们住在同一栋楼里,一直都一起玩。他们玩的是角色扮演游戏:三个扮演坏蛋,两个扮演好人,被摁在地上的,就是输家,只能退出游戏。之所以好坏比是2∶3,是因为他们看的电影里,好人总是能以少胜多。

因为人数的优势,坏蛋一方总是赢得多些,每一局游戏的末尾一般来说,都是以三个坏蛋把两个好人压在身下告终。所以五个男孩中的领导者就提议:

好人增加一个,坏蛋相应减少一个。提议获准通过,他们接着玩。

可还是坏人赢居多。角色确定之后,坏人就表现出惊人的活力,奔跑速度、打斗能力以及危险降临之时的惕醒,都比他们扮演好人时更出色。此间最重要的,是“坏蛋”被确定为“坏蛋”之后,便立即放下前一局敌对关系产生的抵牾与不快,迅速结盟,相互呼应、携手对抗好人。当一个坏蛋遇到危险时,另一个坏蛋会奋不顾身地去营救同伴,而非苟且偷生,就像英雄们常做的那样。

在追捕坏人的过程中,好人们有好几局都彼此埋怨,有一次甚至爆发了两个好人之间的肢体冲突。在那一局中,两个坏蛋在不远处勾肩搭背地搂在一起,躲在厂房投下的阴影中,看着阳光下在地上打着滚儿厮打的好人,笑疼了肚子。

2

两个男孩因为喜欢苗圃的陶制小花盆就一人偷了一个,看苗圃的人抓住了他们,然后命令两个男孩替他干活,像农民那样翻地,地松软了,好种花。

一个男孩乖乖接过了比他还高的铁锹,另一个男孩把铁锹扔了,为此挨了看苗圃的人密集的耳光。最终他拾起铁锹,一边哭一边松土。

乖乖的男孩很不理解挨了打的男孩。

后来两个男孩长大了,没挨打的男孩日子过得舒适安静平庸,挨打的男孩颠沛四处,最后成了个写小说的。后者某天突然想起这件多年前的事,认定多年前的那个下午与他的一生有关。

挨打的男孩长大后是个想起一出就是一出的人,马上拿起手机打给了那个早就没什么联系的发小。

他提起这件事,并问对方还记不记得。那个当年乖乖的男孩在电话的另一端说:

你他妈现在还那么倔吗?

3

两个男孩一起玩,另一个男孩要加入他们。不是想要,是“要”。

新加入的男孩孔武有力,是大院里的狠角色。两个男孩不敢拒绝他。于是三个人就一起玩了,可那两个男孩并不开心,在确保不被后者发现的时候,他俩交换着嫌恶却又无可奈何的眼神。

后加入的男孩玩腻了庸常而没有挑战性的游戏,提议三个人去爬烟囱。“提议”就是“必须”的意思。两个男孩恐惧前者胜过了恐高,只好一道去爬。

孔武有力的男孩让另外两个男孩先爬,他在下面保护他们。

爬到多一半时,最高处的男孩听到了一声惨叫,紧接着是重物坠地的闷响。可他不敢向下看。时间停滞了一会儿之后,下面的男孩拍了拍他的小腿肚子,说:

别怕,咱们慢点儿,看好喽,踩准踩稳,一步步地就能下去。

男孩们回到了地面。不敢看摔出了脑浆子的那个大院里的狠角色。他们的余光已经看到了。

两个男孩后来为此各自挨了家长的一顿暴打,当着死去男孩父母的面。死了的也就死了,那个年代每家都有好几个孩子,死一个也能接受。因此男孩们、或者说是男孩的父母们得到了原谅。

赔偿也无从谈起,因为都穷。

在这一天之前不久,一个男孩无意中听到大人们说,小孩杀了人也白杀。多大?他问。大人说:十四岁以下,杀了人不判死刑。

他记住了。然后在爬烟囱时,他踩了他身下那个男孩的手,踩,然后蹍。

虽然不判死刑,他也是不会说出去。如今他都快六十岁了,前不久当了爷爷。

4

一个男孩在十三岁那年的某个晚上自学成才,他会手淫了,他体验到的感觉奇妙无比。那时候他可不知道这个行为能持续到今天。如今他已年过四十,手淫还是他最喜欢的游戏,没有之一。他手淫的时候一想全世界在这个时间段得有多少多少人跟他同步手淫,就微笑。

这个数字他永远统计不出来,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

火的睡

1

身上微冷,低烧,窝在沙发上读黄孝阳的小说。他是我读到过的,国内作家里气质最接近布鲁诺·舒尔茨的。读了两页我就赞美了他,在微博,微信。

低烧能使思维活跃,文火烘烤之下,神经元腾挪纵跃如小童。

黄孝阳的新书《是谁杀死了我》里,读到一句“死去的水面”。他是要写世间一切可以做镜子的东西的,“死去的水面”不能更称职地做到了这一点。

必须赞美。我喜欢同道NB。暗存着的私心是人人皆可偷师。

然后就挑出了他的毛病,一个聪明人难免会犯的错误。作为小说家,他太渊博了些,或许因此总有些难以割舍的东西被他纳入。假如对自己的语词再节制些、凶残些,他的写作还会更精准,更吓人。

我说的吓人是在可预见的未来,他的文字会让汉语更体面。

在让汉语更体面、更接近人类世界的语言这件事上,黄孝阳和柴春芽走得很远,也很决绝。成不成事不好说,有时候确实要看命,不过我喜欢任何人在任何喜欢的事上投入的,不问休咎、不管臧否的劲儿。

2

“若慧由己树,未足任也。”王弼这句话本来是评注《道德经》的,放在写小说上也是圭臬,能让所有的写作者受用一辈子。

看到一段陈道明说的话,“我们演员在舞台上,有时候是很贱的,就冲着效果去,舍不得那点儿效果。”这句话说到根子上了,同样是“慧由己树,未足任”的症结。你把这句话里的“演员”替换成“写作者”,把“舞台”替换为“小说”或“诗”,依然成立。

写小说跟演戏一样,都得“道法自然”。

3

什么是文学?总有人这么问。

从青年路地铁口到尚街购物中心,我想了想这个问题。一个例子——

“他经常手淫。”

这不是文学,这是寻常表述。

“他长着一张手淫过度者的脸。”

这是文学了。没有人清晰地知道一个手淫过度者的脸是个什么样子。没准儿老中医知道,但那是玄学,不属于文学范畴。

手淫过度者的形象是模糊不清的。如果你不照镜子,你不会精确地在心里描摹出这样一副样子。但它(这个句子)可以激发你的想象,只要稍稍具有想象力的人,在读到这句子之时,大都会在脑子里勾勒出一张手淫过度者的脸。

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张手淫过度者的脸。虽然不尽相同,但借助这种模糊,你反倒可以捕捉到手淫过度者的特质。

这就是文学。我觉得。

4

嫉妒的女巫想用纺锤杀死公主,却被一位好心的女巫将死折中为睡。

于是整个世界都睡着了,星月睡着了,人畜睡着了,城堡睡着了,草木睡着了,虫豸睡着了,连火也睡着了。

火,火怎么睡着?或者说,一个写作者,怎么把火入睡的状态精准描述并呈现给读者?

孙一圣和我的第一反应都是,火熄灭了。这只能说明我们是万千庸才中的两个。

熄灭不是睡着。熄灭更接近死亡。虽然火的死也不仅仅是熄灭。

格林兄弟是这么干的,“架子上的烤肉不再噼啪作响”。

借助火上烧烤着的肉,格林兄弟成功地让火“睡着”了。

这让我想起余华老师举的例子,沃许把老东家萨德本干掉之后,福克纳给予他的心理活动,就是没有心理活动。在一瞬间,一个无害的人成为一个杀人的人,脑子里多半是不会有什么思维活动的。这是另一种形式的“脱胎换骨”。

还有一个例子是契诃夫贡献的。他用这样的句子传达给读者某块土地的肥沃,“假如把车辕锯下来种进地里,来年会长出一辆马车”。

我曾经寻找过更好的词汇和语言,试图超越契诃夫呈现的“肥沃”,发现没戏。

5

两个疑似赛璐珞材质的球搅扰了老光棍儿布鲁姆菲尔德的睡眠。后者发现这两个球是有生命的。

卡夫卡赋予两个球生命的手段是,当布鲁姆菲尔德把一个球捉住之后,这个球在他的手心急速旋转,似是要逃脱他的掌控,而另一个球在地板上的蹦跳加剧——

安全的球正在为失去自由的球焦急万分。

可惜他没写完。没人能知道那两个球的命运走势。

重读卡夫卡真不赖,每次重读都会使你离这颗焦灼的心近一点儿。阅读过程中的悲喜就像破译密电码。

现在我敢肯定,卡夫卡是快乐的,敏感不一定就带来痛苦。至少不仅仅是痛苦那么简单。

6

心里不安定的时候,被什么东西揪住心尖拧个没完的时候,读读书,写写字就挺过去了。豆腐干与花生米同嚼的秘密早就发现了,可是每一次这种感觉的出现都让我感叹到想说句脏话嘉奖自己一番。

7

一个独处的人后背痒痒了,想抓挠一下,不管是你手边有托尔斯泰的书,还是卡尔维诺的,都不会比一个痒痒挠更能帮你解决问题。

所以,文学没用。当你痒痒的时候,疼的时候,饿的时候,冷的时候,性欲亢进的时候。

文学只作用于你的灵魂。靶向性只针对隐形的灵魂器官的疼痛。

8

雷蒙德·卡弗说:“尽管你有可能被人看成傻子——作家要有面对简单事物,比如落日或一只旧鞋子,惊讶得张口结舌的资质。”

如果你选择了写作这行当,就做好孤独,穷,身上有异味,不被他人理解,甚至被目为怪物的准备。因为你的追求不同于他人,你得清楚你想要的是灵魂层面的富足,你甚至都得能克制住不去取悦某些小众读者,更别说是大众了,你无非就是想他妈愉悦自己,让自己一辈子有别于某些人类以及猪狗。

香车宝马美女豪宅即便是你所欲,也非你所期,能有固然不坏,但别冲那去,否则尽早去干点别的。

有翘尾巴迹象或贪心骤起之时,我就对着镜子唠叨上面这段话。

9

反正文学这种东西相当古怪,跟孔夫子说的女人似的,远之则怨,近之则不逊。

你越宠着她爱着她,她就不会拿你当回事儿。当然一点儿也不拿她当回事儿也不行,说不定就跟别人跑了。

于是便又想起我尊敬的余华老师。在我的写作生涯中,他是大师兄一般的存在,代师传徒,授业解惑。因此在我的阅读中,他的那些文论(阅读笔记),比如《温暖与百感交集的旅程》,其功用不亚于他的小说。他能帮你读出你读不出、或被忽略的东西,也的确提升了我,把我从一个不合格读者引领至勉强合格的读者。必须铭感。

然而——

然而作为后辈,我对余华老师的新作是略有失望的。非不敬,失望是说明我爱他敬他依然期待他(对于另一些前辈作家,我是从来不会失望的)。

在我看来,《第七天》里被塞入了太多的东西,多到被我认为更应该用类似于微博的社交网络来承载。

这可印证前面所说,当你强迫文学正襟危坐,跟个史学家那么深邃辽远的时候,文学就开始跟你来不正经的了,她会暴露你所有的心机,跟个最擅长扒道德内裤的妓女似的,一丁点儿情面也不留。

得警惕。

冬眠

一台似乎将永恒运转的庞大机器,部件之间的联结物是一条疲劳的、不断被拉抻的猴皮筋。这大概就是锡兰眼中人类世界的本质。

机器崩塌是定命。只是或迟或早。猴皮筋就是语言,虚弱无匹,一个屁对人的感官施加的影响都重过语言,而人心与人心之间的距离比十万光年都远。没救。《星际穿越》里诺兰认为能拯救这个世界走向毁灭的是爱,可锡兰连“爱”的力量都不承认。

每个人都是倾诉者,每个人都不是倾听者。一个直径十公里的螺栓能找到与之相匹配的螺母,一个寻常的倾诉者却找不到和他(她)匹配的倾听者。

有时候你以为别人匹配了你,实际上不过是别人礼节性的虚与委蛇。

《冬眠》不会是大多数人喜欢,并有耐心看完的电影。锡兰呈现的东西太过绝望。多年前还没有智能机的时候,摩托罗拉有句人尽皆知的广告语——沟通无极限——

而锡兰的电影语言告诉你的是:无极限个屁,世间所有的误解、纷争、乃至仇视,都可能起始于一次附带有良好愿望的沟通,人心的壁垒无物可催。

看完这部片子,恰好重读了卡夫卡的《地洞》,那个不明生物在洞穴内外游走的惶惑与不安,正是人类绝望的投射。它永远也找不到谛听到的那个令自己陷入不安的声源,还想沟通?沟通根本就无法启动知道吗?

人类与同类、人类与世界,那种随处可见的剑拔弩张,没有解决之道。因此就别指望达成一劳永逸的和解。

不推荐了,这片子不会带来愉悦。失眠症患者可以一睹。还可以推荐给作为预备役心理变态的作家与诗人们看。供自虐灵魂之用。

盒中物

有一个人,某天突然发觉,他与整个世界都不合拍了。感觉自己就是走在游行方阵中的一个异类。虽说这是他突然发现,然而与世界不合拍这事却不是骤然发生。就如同某个人突然在一次体检中发现自己得了不治之症,但那不治之症显然不是一下子冒出来的,总有根由和量变到质变的潜在过程。

的确,世上没有凭空而至的事,哪怕一块陨石砸在某个行人头上也不是突如其来的,太空中一定会有许许多多的条件促成了此事的发生。

以前可不是这样的,现在他因为体察到了不合拍而陷入了被动的回忆。

那时候多好啊,每走一步都踏在世界运行的节律上,他身边的每个行走者在他看来都可引为同道,随时可以亲密无间,只要他想。可是想到这儿他又开始纠正自己了,因此他说,那时候多糟糕呀,走在世界运行的节律上就是沉默着接受自我被一寸寸磨损,直至消弭,成为他不想成为的人。

自我都没有了,那活着还能算是活着吗?

他知道这不断的纠正其实正是不合拍的症状之一。于是他又本能地去纠正自己的纠正,纠正自己刚刚纠正的纠正,纠正自己刚刚纠正纠正的纠正……

他慌乱起来,出了一身虚汗。虚汗他是无力纠正的,他无法命令它们从毛孔外返回。出了就出了,他损失了自身体液的一部分,并因此陷入慌乱的二次方三次方无穷大次方。他清楚自己必须找到一个解决之道。

他的选择是虚拟了一个无名金属的盒子,其实那还不能算是盒子,那只是六块等面积、等厚度的金属板,他乞求它们从不同的方向向自己挤压,挤压,挤压——

盒子的形态出现了,他靠这种令自己窒息的方式阻止了慌乱的无穷次方向无穷次方的肿瘤式蔓延。

可从此他不能算是个人了,他是个盒子。或者说,盒子是他的外骨骼。失去外骨骼的保护,他将像一条蛞蝓那样脆弱无比。

年深日久,他习惯了盒子。他已经能在盒子里思考了。盒子虽然并不能使他与这个世界合拍,可是盒子也给他带来了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盒子对这个世界而言是有欺骗性的,这种不名元素的金属具有一种屏蔽洞察的功效。换句话说,世界看不穿盒子,所以也看不到盒子里隐藏着一个与自己的运行不合拍的生物。而盒子的外壁是与世界的规则不悖的。

盒子里的他颇为庆幸,世界没有因为发现自己被蒙蔽而像对付索多玛和蛾摩拉那样发雷霆之怒。

盒子里的生物如今还活着,他在盒子里哭在盒子里笑在盒子里手淫,因为真真切切地知晓——他已经把自己与整个世界隔绝了,也就不再像之前那样掩饰自己的龌龊。他把心里最脏的东西涂抹在盒子的内壁上,然后像远古人类那样背着手,欣赏自己刚刚镌刻在山体上的岩画。然后像刚刚欣赏完自己作品的远古人类那样,笑一阵哭一阵,拿起尖锐的石片,把那些痕迹刮砸得面目全非。

然后是重复重复重复。

最终的结局他能控制,当他想那么干的时候,就会用念力驱使那六块金属板同步合力挤压,届时他会镶嵌在金属里。但因为金属本不存在,他也就随之不复存在,避免了上古生物被封在琥珀中供人把玩的可悲命运。以盒中生物的智商,这是他能想到的唯一结局。

我和我

一份合同。上面写着我的工作期限,三年。

这份工作不难,不累,用时也不长。我只需在每个下午开车从基地出去,行驶五百米,下车,按动一个按钮,自动采矿机就会把当天采集到的能源发射到地球上去。我的同类需要我,他们和他们的父辈祖辈已把地球上可用的能源开采一空,假如不是我按部就班地工作,人们将活在污秽与饥饿中,或者干脆死掉、灭绝。在同等的原始环境下,人类的生存能力还不如洞穴溪流里没有眼睛的蝾螈。

不过我一点也不在乎跟我无关的人类,我毫无怨言地工作只是因为我不想看到苔丝每天徒步把伊娃送到五公里外的学校去。

我想这就是我能在这个该死的不毛之地坚持三年的原因。

苔丝是我妻子,伊娃是我女儿。我的工作地点在月球。

合同到期还有两周,两周之后我就会进入太空舱,七十二小时之后我就可以拥抱她们了。

这里没有实时通信,我只能不定期地收到妻子和女儿发来的视频信息,只能听到看到她们跟我说话,却无法回答。苔丝和伊娃是两个天使,假如我不是身在月球上,每日看到那些环形山的丑陋与荒芜,我也会像地球上那些想象力匮乏的诗人一样,用月亮来形容她们的美。

她们的美只有遥远的星系匹配得上。一切近距离的东西都丑不堪言。这是我在月球上靠自己的眼睛发现的真理。

我想她们,这还用说吗?那些视频的不断回放和她们的照片已经支撑了我三年。这几天我已经在想回去之后的事了,我想告诉我的朋友和邻居们,你们谁都不如我更懂什么叫一个人的滋味。

可我多半什么都不会说。

还剩下一周。

上帝可能不负责照拂月球。我出事了。我的车撞在采矿机上,难以想象吧,在一个只有我一人的星球上,居然出了车祸。

我昏迷了多久我不知道。我醒来时看到自己在基地的医疗室里。机器人戈弟正在给我治疗。就在这儿我看到了另一个我。

我和另一个我。与地球上的景象唯一的区别是,另一个我并不在镜子里,而是站在我面前。

我愤怒了,他一定是我的克隆。另一个我说我是他的克隆。于是我们厮打起来。不用说,吃亏的是我,另一个我完好无损,而我刚刚从车祸中苏醒。

愤怒平息之后,我和另一个我共同发现了一个秘密。我们都是真正的“我”的克隆,真正的我此时生活在地球,已经五十岁了,苔丝已经死了,伊娃早就不再是视频上小天使的样子,此时的她已是十五岁的少女。我抱她的话要费些劲了。

可她是不会让我抱的,哪怕我能回到地球。

记忆植入。一个隐秘的空间里,躺着成百上千个我,等着上一个我死后被激活。我得感谢那次车祸,假如不是因为车祸,另一个我不会被激活,我也不会得知这些秘密。

可是得知这些秘密真的就好吗?如果可以再次选择的话,我情愿爬进说是送我回地球其实是要置我于死地的太空舱里,在将与苔丝伊娃团聚的憧憬中死去。

人类当然不会制定一条“愚弄机器人有罪”的法律,诅咒为我们植入记忆的人也不足以减轻痛苦。那种痛苦整个月球都盛不下。

我为什么是我?我为什么又不是我呢?

因此我和另一个我不想再告诉你们我和他最终的结局了。生与死,地球与月球,都不可解脱。也许删除记忆是唯一的办法。

我们能删除记忆吗?不能。所以只有死。死没办法删除记忆,但能叫停一切。

* * *

以上是一部叫《月球》的电影。凯文·史派西给那个机器人Gerty配音,他的嗓音承担了整部影片中唯一令人感到温暖的部分。

备课

此时我在煞有介事地备课。从明天开始,我将像个文学老师一样,告诉别人如何写作。这个即将并注定发生的事实(因为钱都收了),呵呵,怎么说呢,荒谬。只感觉到荒谬,像风,荒谬感是一阵阵袭来的。

现在我在我的屋子里苦笑。我有点想知道我的“学生们”假如看到他们“老师”的日程会作何感想。

1.从昨晚开始,天黑下来的时候,我就与下楼喝两杯的冲动较劲,23点40分,我穿衣下楼。我对自己说,在这个时间点之前我可是一直赢着的。

2.当脑子不那么活跃的时候,回家。准备洗澡睡觉。读了一条微信公号文章,发表了些意见(我喝完酒的痼疾,痼疾就是狗改不了吃屎的意思),意见引发了些争吵,便又催生了一条微信:

“交流真是世间顶难的事。解决起来倒也简单,不交流。”

这些年我树敌太多伤人无数,很大程度上要归咎于自己。我给自己开的处方是“就这样吧爱咋咋地”,之后封闭起来,用个俗词——

既然我不准备与自己和解,也就不准备与任何东西和解。

辩解是最蠢的蠢行,只要你为第一个误解辩解了,就不得不为第一个辩解催生的第二个误解辩解,然后是第三第四第N个误解和第四第五第N+1个辩解。二者关系在数学里好像是植树问题。由此推理出:误解的生育能力堪比愚公他们家,子子孙孙,无穷匮也。

3.听王玥波《雍正剑侠图》(没新的,听第三遍了),睡觉。一夜无话。起床,洗漱。煮咖啡,看电影。我看了《道士下山》,在我看来这片子比《智取威虎山》要好,徐老怪在我看他片的生涯中形象是高大的,智商是卓绝的,价值观是正确的。然后“咣当”,碎了。不可惜。自甘堕落的东西碎了没什么可惜的。好吧咱不提意识形态了,电影里两处可笑到极点的片段:

a,一战士报告,说杨子荣同志的秘密情报,说万事俱备,只欠抽座山雕,最好是今晚上就奇袭威虎山。203说好,然后升帐点兵。注意,此时屋里恨不得有八十个人。这么绝密的情报不屏退左右,也不知是首长傻B还是战士傻B还是导演编剧协作性傻B。

b,英明首长203正在布置是夜的奇袭,乡亲们撩帘进来了,大妈大爷说,乡亲们得知你们今夜晚要奇袭威虎山,特地包了饺子请首长、指战员们去搓一顿,以壮行色。我×,顿时觉得a一条并不那么傻B了。懒得说了。连《道士下山》哪儿比《智取威虎山》好我也懒得说了。

4.饿了么APP。订餐。吃饭。黄焖鸡米饭。差不多吃一个礼拜了。我佩服我。我的味蕾和我的胃。我的单调。

5.备课。备着备着,就去写这些东西了。

6.半个多月没扫地擦地。我一步一个脚印地活着。

7.有时我会下楼去花园里看会儿书,喂蚊子。最近读的是小二老师翻译的《面包匠的狂欢节》,很喜欢。但读得极慢。

8.有些行为我是不会写在这儿的。

9.不画画的时候我会看自己的画,然后从中找出自己就快成为大师的证据来。如果找不出来的话就调整下灯光继续找。

10.天快黑了,开始与下楼喝两杯的想法较劲。偶尔我会战胜它,比如我会下楼买几听啤酒上楼喝。

就是这样一个人将要跟人讲文学。

文学有什么用呢?这种狗一般的日子你不必写作、你活得一点都不文学也能过。

有一天我读到舍侄写的短小说,这孩子显露出的才华让我忧心忡忡。他叔叔我最知道写作这条路有他妈多难走。别的不说,只谈生活,只要走了这条路,生活就算是烂掉了,至于怎么烂和烂到何种程度,参看上文。

然后收一个光明的尾巴——

我认识的人里,有几个人已经弃世了。今天下午是其中一位的葬礼(朝格图,愿你安息)。我,还活着。还能人模狗样地跟别人谈谈文学。

我想我该感激文学。

被俘情结

Capture-bonding——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心理学表述。“被俘情结”。与家畜的祖先一样,人是可以被驯养的,或者说豢养。“豢”有贪图之意。

其实人类跟其他可驯化的物种实无不同,驯服时并不需要给他多大好处。

人类比动物无耻的是,他们会自动过滤掉残酷的记忆,而去选择记住、并反刍相对不那么残酷的。这是促使他们恋上绑匪的关键。

大多动物刚降生时,都会亲近甚至取悦于最靠近它的生物。源于极度脆弱之下为生存所做的必然行为。有人认为这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源头。为数不少的被绑架者会在自己与绑匪之间迅速建立一个纽带,以此求生。恐惧和哄骗极其好使,驯兽师和暴君均深谙此道。

孙仲旭

翻译家孙仲旭辞世。据悉是抑郁症,也就是说,自杀。

这个夜晚注定不好过了。因你的死。

按说活着不是比死更难吗?爷们儿家不是应该选择难事而不是简单的事去做吗?这是我惊闻此事后想说的。

我这么说说明我很难过但也很傻,大多数人对抑郁症的了解极其有限,并常常把抑郁和抑郁症混淆。抑郁症最根本的特征就是让一个人彻底失去愉悦的能力。没有比这个更可怖的了,这是顶级绝望。

很多患抑郁症的人最终都当了他们自己的医生,为自己开了一张处方:弃世。

没有几个人没想到过死,我也不例外。可我到底是个恋世的人啊,我的理智总是会提醒我,没有什么熬不过去的,活着最难,那么就活着呗,我倒是要瞧瞧活着究竟有多难。

是啊,我还没活够呢。还有好多字要写,还有好多亲人要爱,还有好多机会去堕落。

我还没去过非洲呢,你说你总是发那些非洲的照片你知道我有多嫉妒吗?

……

福克纳得知海明威自杀后,说了句令人心脏一颤的话。他说:我不喜欢一个走捷径回家的人。

仲旭兄,这也是我想跟你说的。可我不是不喜欢你,我只是不喜欢你以这种决绝的方式离开。可是谁也没有权利苛责你。你的世界没人能探知。

作为未曾谋面的朋友,我们聊过很多。可我现在已经不敢去翻你我之间的私信了。我跟你表达过我对译者的尊敬,我这半生撒过很多谎,可那些话是真的,因为出自感激。我说我尊重译者,视翻译家为师,一个没有阅读原著能力的写作者,他的师承必定是双份的,比如胡安鲁尔福与屠孟超教授,比如毛姆与傅惟慈先生,比如理查德耶茨和你,孙仲旭。

我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最喜欢的你的译本,不是《有人喜欢冷冰冰》,不是伍迪·艾伦的《门萨的娼妓》,不是《一九八四》,不是《麦田里的守望者》,也不是耶茨的《恋爱中的骗子》,而是伊恩·麦克尤恩写给孩子们的《梦想家彼得》。那是我给女儿的最佳推荐,那孩子超级爱这本书,读得手不释卷,那么坐不住的、小猴子一样的孩子,却能安静地把你的译作读完,且不止一遍。我记得我告诉过你,我想让你骄傲一下,想告诉你,你与伊恩·麦克尤恩一起,为中国孩子们干了件多么重要的事。

她知道了这消息。爸爸,我很伤心。她说。

我的朋友,作家黄孝阳说,“我们一直希望文学能够帮助自身抵御现实中那些痛苦的匕首,能带来玫瑰与夜莺的叫声”——可是“受过文学滋养”的你却依然弃世,为什么?

不会再有答案了。可你的死没有动摇我,虽然心里现在有那么一丝一缕的怀疑。写作与阅读会保证我不做你的选择,你放弃了世界,可我不,因为我足够自私。

欲望泛滥的人随便一毫升的欲望就能让他活下去。

奇怪的是,你呢?你的欲望呢?好的英文作品那么多,你读够了吗?翻够了吗?

你太温润了,如玉。那种可以拿来譬喻君子的玉。容易碎。我就不同了,坏人总是会多少坚强些的。

你知道你的死对我这种自私的人意味着什么吗?你知道吗我总是怀着偷窥者的不安去翻阅你的博客,我就想看看你买了什么书、看了什么碟,然后悄然据为己有,去下单,去下载,去推荐给别人。

不会再有更新了。你的博客。你的每月购书,你的每月读碟。

只是给你写几行字而已,我想我会很快忘记你。不过我还会去买你的书,那本托拜厄斯·沃尔夫的书该快出版了吧,我会买来的,尽管我和你的看法不大一样,我说我更喜欢耶茨,而你说沃尔夫是你最惊奇的发现。好吧,我一定买来,好好读你的译作、遗作,我希望能最终证明你是对的。

愿你安息。愿Mickey健健康康的,安静地长大。没有更多的话想说了,读你的译作,假装你还活着。

意外

这大概是个适合自杀的年份。每个年份之上都贴着隐形的标签,人类看不到的标签,读不懂的文字。有的年份更适合生,有的更适合死。还有一些适合自杀。这与科学无关,与伪科学也无关。

能破解那隐形标签的只有上帝。不过上帝不会替你读出它们,老聃早在两千多年前就看透了造物的心思——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地仁,就是不仁。天地不仁,就是大仁,就是把仁做到了极致。

听着挺绕的,其实不难懂。“仁”在这里的含义无非就是“不干预”,“不掺和”,万物你生便生,死便死,半死不活就半死不活——

上帝就是个设计保龄球轨道的,球即万物,万物即球,轨道安排妥当,终点都是死亡,至于你的滚动轨迹,皆由你自裁。

某些灵魂会委屈地申诉,说自己死于一场意外。天地不言,但天地心里有数,世上本无意外,从来不是意外找上了你,是你找上了意外。“意外”因你之死意外地担上了杀生害命的罪名。

假如“意外”能开口,它可能喊得比你还声大,觉得它比你更冤。

自杀也不是意外。有种心理测试,叫罗夏墨迹测试。据说有自杀倾向的人会从那些图案中看到常人所不能见的东西。假如是真的,我想那些不幸的人看到的是属于自己的保龄轨道,他们知道自己生命的滚动将在哪个点卡住。

很多人都起过自戕的念头,也许每个人都有过。肯付诸实施并成功了的永远是少数。绝大多数的人都熄灭了那念头,弃世终归是件大事,假如不是病态或对尘世再无留恋,实在是不好付诸实施。

所以啊,贪婪是件好事。假如活着被界定为至高道德的话,贪婪也必须是美德一种,且是最重要的一种。果真若此,贪婪这个词就可以废弃掉了,以“维生素”置换也得称其名。

这个世界可贪的东西很多,权力、财富、美色、亲情,形而上点儿,比如文学科学艺术啊等等。而这些具体的,供人类贪占之物,该是维生素的维生素了。

所以不是“活下去总得有点儿理由”,而是“总得找点儿理由活下去”。

这就是消极与积极之分。

可这只是人类的视角,我可不知道万能的上帝怎么看待这事儿。我估摸着上帝既然视万物为刍狗了,人类也在万物之列,刍狗也未必就高贵过傻B,所以,上帝心里多半会用用这个词。上帝说:傻B,哪儿他妈有消极和积极。

于是上帝碰上较劲的了,尼采蹦出来说:上帝死了。

于是尼采就傻B了,上帝死了,说明你尼采毕竟承认有上帝。干吗不干脆说哪儿他妈有上帝?

所以我,所以我推翻我前面说的话。年份上没有标签,没有看不懂的文字,什么都没有。Nothing,nothing at all.

因此也没有哪个年份适合生适合死。所有的年份都适合堕落。只有堕落是永恒的。只有苟活才是生而为人的常态。我是在这个群魔乱舞的夜晚发现这个不易之理的,怎么都是苟活,有权力是苟活,没权没势也是苟活,富有是苟活,穷得叮当乱响也是苟活。活得像个人是苟活,活得像条狗还是苟活。不立文字是苟活,著作等身是苟活,像我现在这么多废话还他妈照样是苟活。

苟的词性原本是中性的。暂且姑且之意。也就是说,你我他都是莽莽尘世暂时的存在。喜欢听别人喊千秋万代一统江湖的,通常都死得老快老快了。一点儿都不意外。

天地有大悯而不言

某日,一对夫妇在自家院子里发现了一个长翅膀的老头。他们认为商机来了,就把老头拽到鸡舍里圈起来卖门票,参观者络绎不绝,发了一笔小财。这期间这对夫妇的孩子发了烧又退了烧,没人知道是长翅膀的老头在发功护持。没人相信一个糟老头有如此神力,更没人相信一个翅膀上沾满鸡屎的老头是天使。只有一位通晓人间生死大事的女邻居“只消一眼”,便判断出:

“这是一位天使,肯定是为孩子来的,但是这个可怜的人实在太衰老了,雷雨把他打落在地上了。”可是谁信呢,在愚夫愚妇的眼里,“他那可悲的模样同天使的崇高的尊严毫无共同之处”。

马尔克斯这篇小说翻译成中文并概括之就是:世人都是些愚夫愚妇,目光浑浊灵魂冷硬,不值得怜悯,却不得不怜悯。老天使始终不作人语,心里想必却已经把以贝拉约夫妇为代表的人类从他们的始祖非洲古猿露西,一路骂到直到夏娃亚当,“你瞧瞧上帝给我派这活儿,这帮没救的值得我这样吗?操。”

这话是我替天使说的,我想我若是天使我会骂大街的,但天使就是天使,人家天使不说脏话,不会粗鄙如我去问候人类的祖宗八代。天使和上帝的伟大之处就是不说话,“只有沉默才是最真挚的”——

天使的工作循环往复收效甚微,虽说早就知道自己干的事最终不可避免地沦为简单重复劳动,虽然荒谬无匹,苦不堪言,虽然以自己的不死之身也看不到些许希望,可也得保持缄默,干下去,不撂挑子。

有位读者让我谈谈“天地有大悯而不言”,我想这就是了。

补记:

恰巧也画了这么一幅,《巨翅老人》。我没忍心在老天使的翅膀上画鸡屎,其实我可以用生赭与熟褐再加点儿钛白,调出正常的,以及消化不良的、甚至那种罹患鸡霍乱的鸡屎,想想还是算了,让那翅膀干净点儿吧。

老师

1

一不留神我也成老师了,好友巫昂的“宿私塾”邀我开个小说写作课,应承下来了,总计六课,到今天硬撑下来三课。还好是在线音频讲,不用对着有具体形体的人。始知当老师不易,互不能视都紧张得要死,试想讲台之下一朵朵托腮小脸,直勾勾盯着你,端的是件极恐怖的事。

前几日有兄弟攒局,要在长沙啸聚一番。我说近期去不了,有课,“误人子弟这么重要的事我怎么能误人子弟”。自以为幽默的玩笑话,惶恐却是真切的,怕讲不好,害人家白掏了学费不说,再灌人家一脑袋脏乱差,差不多就够上犯罪了。

知敬畏。当老师的需把这三个字写了裱了,再配个沉重的框悬于床头,以备在你忘记了的时候掉下来醍醐灌顶一下。

2

上周我留了个虚构聂隐娘与磨镜少年初次见面的作业。我嘱咐了,只需要搜索下,简单了解一下就可以了,别去获知更多,电影也最好是写完再去看。

我有个叫房锡珍的老师,教语文的。那时候已是老头,西装,不打领带,不系扣,戴棕色玳瑁眼镜,冬天围一藏青色围巾,像清秀版的老舍。这么多年过去了,他的名字我还记着。能被我记这么牢,不是因为敝师大名特别(男人名字里有“珍”字,确有点民国味道,以为不俗),而是他的教学方式。分析段落大意一概没有,总结中心思想一律全无,跟私塾老师似的,他就带着你读,抑扬顿挫的,然后提若干问题让你思考。用现在的话说就是“不解释”,你读出什么便是什么。最后他再告诉你他的理解,口头语是“不一定对啊,只是我个人理解”——完全没有一丁点儿的师道尊严。敝师的考试方式更是奇诡,其他科目老师会划重点,告诉你考试范畴,你只需背熟就能过关。到他这儿都无,因此你简直无从准备。

现在可以说说他是怎么考我们的了。十首诗。他让我们默写十首诗。唐诗宋词元曲,现代诗古体诗均可。

枯肠搜遍我也凑不足十首,最后没办法,连张打油的《咏雪诗》也写上了。“江山一笼统,井上黑窟窿。黑狗身上白,白狗身上肿。”写完了倒也不忐忑,上他课久了,我知我师温润如玉,断不会责罚同学。却没想到发卷子的时候他把我叫起来,说:“这是高级幽默。虽然是打油诗,却也是聪明人写的打油诗,也是值得我们记住的。”

我因此而喜欢他。我喜欢的老师屈指可数,非要数的时候,他是我屈的第一根手指。

然后可以说说我为什么不让同学们去过多地了解聂隐娘的故事了,太丰富的细节元素会成为写作者的敌人,你知道得太多,就懒了,自主感知的就太少了,就会在你通往想象的路径上设立一道不可破的屏障。再想想敝师当年教我的,最珍贵的,便是“不拘泥”三字。想他之所以首肯我,就是我没有被诗的藩篱拘住,谁规定打油诗就不是诗了呢?即使规定了也不妨打破它。

假如他因为我拿打油诗凑数而打了我屁股,我想我虽然还是会记住他,但多半记住的是他的外号,给坏老师起外号这种事当年我很是拿手呢。

3

说说坏老师。我初中时上过的最怪异的课叫《三防》,这是简写,全称是“防化学武器、防生物武器、防核武器”。这种课的设立背景有兴趣你可以搜搜,懒得搜想一下也行,总的来说就是发端于一伙居庙堂之高的人的迫害妄想,老觉着谁谁的要祸害这泱泱大国。

该老师姓钮,因为少见得以被我记住。长这么大我只知道两个姓钮的,另一个是拍《艋胛》的钮承泽,豆导,台湾人。不赘,单说这钮老师。当时她是中年妇女,估计正值更年期,恰与我的青春期相撞,因此你可以想象下会发生什么。话说某日讲毒气弹,她出现口误,说二氧化碳制成的化学武器可杀人于无形、人死时小脸绯红云云。那时我正是王朔小说《我是你爸爸》里马锐的年纪,不知死,立刻举手要求发言。钮师让我起立,我就纠正她,我说老师你说错了,你指的应该是一氧化碳,不是二氧化碳,空气里就有二氧化碳,怎么可能吸了就死——

接下来的事就质变了,化学问题变成了师道尊严问题,她拒绝承认自己口误,认为我不尊重她,照混蛋老师的惯例,先扣我一顶不遵守课堂纪律(先定罪)、影响其他同学上课的帽子(再发动群众),把我轰出教室。在推我出教室的瞬间,她还巧妙地以宽阔后背挡住同学们的视线,在我身上拧了一把。晚上回家看那片淤青,触目惊心,淤紫之颜色深度与这件事的严重程度严重不成正比。

再后来上课,我与她心照不宣,她进教室,我便出去。时间我拿捏得正好,她不进来,我绝不出门。她知我是在以此举抗议,估计回去也翻了书,知道确是自己错了,心虚,也不再管我。客观地说她也挺难的,凭空加了这么一课,她也是现翻书现教,懂的还未必有爱看课外书的学生多呢。但我也知道,想让她承认错误是不可能的。那个年代你要想让大人承认错误,除非你是比他更“大”的人。

真话的墓园

我走进一爿墓园。环顾四周,只我一人与死人为伍。

在第一个墓碑前我停下脚步,我是被一个声音叫停的。声音来自坟墓深处,沉闷、潮湿、阴冷。

我没有害怕没有吃惊,我对什么都见怪不怪。

天堂与地狱是没有界限的,活人与死人是没有界限的,善与恶是没有界限的。我读过《佩德罗·巴拉莫》,作家中的通灵师胡安·鲁尔福。

我在墓碑前蹲下,把那句话收拢入耳。坟前的蒿草沉默如卧伏的忠犬。

坟里的人说:过路的人啊,你他妈给我站住。

我说我站住了。你说吧,我听着。

我是因为说真话而死。坟里的人说。然后他就告诉我他生前经历的每一件事,和针对每一件事他所说的真话,以及每次真话出口之后的后果。

我打断了他。

我打断他不是因为我不耐烦了,我也颇有些时间可资浪费,只是腿蹲得有些麻。

我半直起身子,揉着酸胀的腿说:你够幸运了,居然说了那么多、那么多批次的真话之后,才死。

坟墓沉默了,久久未发一声。

我不得不打破这死寂。我直起身子俯瞰墓碑,用邪恶而戒备的眼神盯视着那块灰白的石头,提防着一张尖牙利齿的嘴出现在墓碑上。

死人既然可以说话,未必就不能咬人。

有生命的噬咬与没有生命的噬咬是没有界限的。有人打开了一瓶泡了十年的药酒,喝下第一口酒之时,嘴唇被酒中的蛇所咬。毒液如一分钟前榨的果汁那样新鲜。喉头痉挛,柔软的平滑肌铅板一般,红细胞争先恐后地挤出你此时已像粗纹纱布一样的血管。这个过程是你只求速死而不得的过程。

坟里的人没有咬我。他只是把扭曲的脸凸现在墓碑上,死者的愤怒迸裂了碑上的字,变得残缺不全。没有迸裂的字由阴刻变成阳镌,那些鼓起的笔画酷似生者脖子上暴露的青筋。

一个灵魂的怒不可遏歇斯底里。

就我个人经验而言,遇到一个歇斯底里的人最理想的选择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死人的不可理喻未见得输于活人。

所以我离开了。第二个坟丘拦住了我。坟墓里的声音叫停了我的脚步。然后是第三、第四、第五……第N座坟。

每个坟墓都伸出一只急切的手,拽住我,如上线发展下线一般,让我听他们讲述各自生前的故事。故事各异,死因相同。这里埋葬着的每一个人,皆因说真话而死。

我不再说话。我以眼皮的开合为铲,掘出了他们。

不是想让他们曝尸荒野,而是让这些委屈的、或者说Kitsch的髑髅看看生者的世界,然后从此闭上他们那被蚯蚓与蚰蜒钻来钻去的嘴。

这是一片谎言之地。谎言即使被埋葬了也依然有时间亦无可奈何的不灭生机。

之后我用眼睑的开合重新埋葬了他们,就走开了。

我轻快地离开了这爿墓地。我知道早晚我也会埋骨此处,我的尸骨会继续撒谎,然后等着有一天,被某个人开合的眼皮掘出,曝晒,从此老老实实闭上嘴,死人就该是死人的样子。

海量的我

乌拉圭作家贝内德蒂写过一篇小说,由于该政府认为自己是地球上最优秀的政府,整个国家的人都在迁徙(其实叫外逃更准确),成为每日常态。某天,忠于职守的军人们也被一位军官唤醒了,睿智的上校跟那帮还在观望的傻货说:

你们留下不就是为了权力吗?攫取权力不就是为了镇压异议分子吗?镇压不就是为了对某些人施以酷刑吗?可现在人都跑光了你们有了权力还他妈有个鸟用?

傻货们登时醒了。追随睿智的上校弃岗而去。

第一个犯人发现了监狱居然没锁,然后整个监狱的犯人都知道。这对他们来说太过匪夷所思。匪夷所思到没有哪个人敢走出洞开的大门。

当自由不可思议地降临之时,人类的反射弧需要一点时间。

第一个敢于走出囚禁的犯人出现了,然后是第二个……最终犯人们悉数离开了监狱。除了总统,该国已然空空荡荡……

假如现实与小说一样,可以轻而易举地用脚投票,我早就离开了。我很鸡贼,永远不会选择去做个先驱。先驱在我的理解中是躺着的死人,再也呼吸不到自由的空气,哪怕连口雾霾也吸不上了。实际上,我一直在坐等他人牺牲换来我想享受的一切。

大多数人能做到的仅仅是不耻笑先驱。我见过很多人自以为高贵地嘲笑那些为他们呼号而失去自由的人,并为后者深感不值。

我也肯定不是第一个走出监狱的犯人,我担心吃枪子。“枪打出头鸟”——父母一直是这么教育子女的,对这句话我很反感,可是反感归反感,并不妨碍我一直照做,我的反感也因此显得虚伪透顶。

真实的是我对某些人(这些人是极少数)的敬佩,他们的勇气令我羞愧。虽然我每次都会把自己的怯懦归结于养家糊口,让自己的至亲尽可能活得好些,也让他们不至于太为我担心。

某些国就是由海量的“我”构成的,他们的良知一息尚存,却永远不肯做第一个踏出监狱的人,哪怕带头喊一嗓子这种事也等着别人来做。

兔子与诗

1

“一切都将被命运的诡谲裹挟着抛向死亡。”

这是我们之中最老的兔子说的,他被近期发生的一些变化活活逼成了哲学家。从此我们就叫他“哲学家”。

他本来不叫这个,但当他被称作“哲学家”后我们就迅速忘记了他的本名,牢牢记住了他现在的名字。苦难总是印痕深刻。

可想而知你知道“哲学家”这名字有多么特殊。我们兔子的命名原本是依据各自的口味而定的,比如爱吃胡萝卜的就叫“胡萝卜”,爱吃白菜的就叫“白菜”,以此类推,那只叫“莴苣”的,长着黑白花跟小奶牛似的母兔子一定是莴苣爱好者。不过我们的嗜好和这个世界一般单调,鉴于可选择性不多,喜欢某种菜蔬的兔子当然非止一个,因此我们当中还有兔子叫“胡萝卜七号”“白菜三号”“莴苣五号”。

就在这天下午,“莴苣”的妹妹“莴苣五号”,和刚刚出生不到一周的“胡萝卜九号”死了,死得像最新鲜的胡萝卜一样脆,毫无征兆可言。“莴苣”倒不怎么难过,除了在交配时精气神十足,她一贯浑浑噩噩。“哲学家”却老泪纵横,之后就沉浸在悲痛与深邃的哲思中,多天水米未进。据说“胡萝卜九号”是他的孙子,也可能是曾孙玄孙,谁也说不准。

一开始我们以为是血亲关系令他如此难过,后来当他不断吐出一些超出兔子的认知的话时,我们中间某些较为聪明的兔子才意识到:“哲学家”的眼泪不只是为“胡萝卜九号”而流,还为“莴苣五号”以及整个兔子家族而流。

笼子里的世界就此陷入恐慌,平日里只顾吃和睡的猪一般的兔子都开始焦虑,出现了掉毛的迹象。

“哲学家”说,这一切都发轫于我们的主人。“假如她不是‘诗人’,而是个普普通通的家庭主妇,我们兔族的命运不会像现在这样。”

2

即使我们之中仅次于“哲学家”、第二聪明的兔子也不知道“诗”是个什么东西,更别提“诗人”。

“是那种有一股怪味的芹菜吗?我一闻那味儿就头疼。”

“可能是沾上了百草枯的苜蓿。”

“莫非是像黄鼬一样长着尖牙,一口就能咬断我们喉咙的猛兽?”

“哲学家”说以上都不是。“我也说不清楚。”他抬起前爪揉了揉又红又肿的老眼,说:

“总之那是一种能导致我们死亡的东西。”

那晚,我们挤成一团,一起做噩梦。噩梦大同小异——

一头比一百只黄鼠狼加起来还要大的动物,尖牙利爪,嚎叫着扑向我们,只有及时醒来才能幸免。这种恐怖的怪兽叫“诗”。

3

每天都有兔子死去。这种状况持续了将近一周。兔心惶惶的那几天里,不停地有人来拜访主人。于是我们中间较为聪明、尚未被死亡吓得失去理智的兔子作出判断:那些死去的亲人是被主人的访客吓死的——

“众所周知,我们兔子的胆子都很小……”

“哲学家”打断了他:“不对,‘卷心菜七号’你们都该记得,他是出了名的胆子大,那个惊心动魄的半夜他还蹬了黄鼠狼一脚,救了‘白菜十八号’的命。如果说他被活活吓死,没人会信。再说虽然这几日来的人多,可那些人对我们并无恶意,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会伤害我们。所以,他们的死跟胆子大小无关。”

“哲学家”说得没错。主人的访客们最多是隔着笼子端详,有的还用爱怜的眼神抚摸我们。只有一个家伙很是过分,在等待主人的间歇,他捉住一只半大不小的公鸡,要塞进笼子里,被一个人类的女孩阻止了。而他这么做的目的,只不过是要向女孩炫耀——他从小就会做“鸡兔同笼”的算术题。

人类的愚蠢从来就超出我们兔子的认知。

4

就在主人和我们共有的家恢复往日平静前的最后一天,又有两只兔子死去。幸存者已经不再为此而忧伤,既然死亡频频光顾,死亡在我们心中的狰狞就大为衰减。我们越来越沉默,把自己藏在故意拉长的睡眠中,醒来时就不停地咀嚼食物,以此阻止之前被死亡激发的思维再次活跃。“哲学家”也恢复了饮食,只是吃得很少。

已经好多天没见到主人了,这天黄昏时分,主人来了。她打开兔笼,把那两只死了的兔子扒拉出来,提着死者们的耳朵发呆,少顷,她说:

“一来记者就要死兔子。”

说完她走进她的笼子,没人知道她会怎么处理那两只兔子。

原来那些人是“记者”。可记者是什么?是传说中的狼吗?难道比黄鼬还要可怕?

我们知道人类有好多种职业与身份,可我们实在搞不懂“记者”是干什么的,当然也就搞不懂为什么“记者一来就要死兔子”。不过我们都把这句话记得死死的,既然主人这么说,我们就很有必要在余生里对“记者”加以提防。

“跟记者无关。”哲学家越来越固执了,他否认我们的死与“记者”有关。“归根结底,”他说,“我们那些亲人还是死于诗。”

假如他不提起,我们都快把“诗”忘得干干净净了,“诗”的位置已被“记者”牢牢占据。在偶然的噩梦中,撕扯我们的咽喉、啄食我们眼珠的,已替换成长着人类的身子、秃鹫的尖喙的“记者”。

“就是诗,诗引发了一切。”哲学家说,“我注意到了,说那句话时主人脸上的表情,那是一种情绪,跟诗有关的情绪,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情绪,就像对我们兔族威胁最大的痢疾那么可怕。主人的情绪可以在人畜之间传播,最终导致我们之中抵抗力最弱的兔子死于非命。”

“那——为什么院子里的鸡呀猫呀狗的就没事呢?”

“因为只有兔子才能感受到人类的不安。万物的设计者在我们的身体里安装了一个接收装置,恰与人类那种不安的情绪榫卯般吻合。当不安在人类心里蓄积,达到难以压制、无法消解的浓度时,就会释放出来,虽说无声无息,却无比致命。”

“这么说来,是主人杀死了我们?”

“不,不是她,是诗。”“哲学家”在角落卧下,嶙峋的脊背和两只快掉光毛的耳朵微微颤抖,不再说话。

我们达成了共识,再也不叫他“哲学家”,私底下大家伙儿早就改口叫他“疯兔子”了。也没有哪只兔子再跟他说话,对于不知所云的家伙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孤立他。

顿悟

编一个小故事讲给你们听:

一个小和尚弱冠了,成熟了,想女人了,行动坐卧具有一切容易识别的雄性动物深陷于发情期而无法掩饰的特征。

老和尚见徒儿定力如此之差,怒做狮子吼,又是德山棒又是临济喝的,小和尚的脸仿佛敷了一层透明面膜,皆是师父的禅唾。终忍无可忍,欲暴起灭师,却因跪了太久腿脚酸麻一时无法起身,情急之下,猿臂怒探,一把扯下了师父的裤以及裈(也就是内裤啦)——

清平世界,朗朗乾坤,但只见老和尚那——

软塌塌垂头丧气、怯生生低眉顺眼的尘根,在一簇花白阴毛掩映之下,大白于天下。阳光抚摸着那久而未用的老丑之物,竟似生了造物对世间所有物种的怜惜之心,在那衰朽表皮上镀上了一层淡金,在那一瞬间,那根没用的劳什子居然跟美沾上了边儿……

一老一小都呆了。但表情不同于我画的复活节岛石雕,你想象下。

时间静止,寺内静谧无匹。

话说此时远在西方极乐,佛祖拈花,伽叶微笑,飞天舒袖如云霞蒸蔚,梵乐淙淙似清泉逶迤。

须臾,老和尚长啸一声,裂帛穿云,啸声中有说不出的畅快。

如你所知,老和尚顿悟了,在他被徒弟扯下裤裈的一刻。

故事讲完了。你问下边?下边没有了。

真相

从前有个人,想写个世界上最最忧伤的故事。可他一直写不出来。他将其归咎于自己还不够忧伤。

对此他并不着急,他认为忧伤总是先于喜悦而至,对此他一直保持乐观。

某一日他果然等来了忧伤,所以只用了一分钟的时间就写出了那个世界上最最忧伤的故事。随后,哗众取宠地说吧,马里亚纳海沟般深不可测的忧伤吞噬了他。总而言之,他因过度忧伤而死。神圣的说法是:他殉身于忧伤。

以下就是他写的那个最最忧伤的故事——

“一个坏事做尽的人,在某个时刻突然变得内心柔软。当夜晚来临时,他走在回家的路上,发现踩到了自己的影子,虽然他马上就跳了起来。回到住处后,在沉重的愧疚压迫之下,他杀死了自己。他确信在那一刻听到了自己的影子的哀号。”

故事并未结束。忧伤比霍乱和肺鼠疫的传染性更猛烈更迅捷。这之后——

“一只出来觅食的小老鼠死了。那天晚上,小老鼠因为它无法掌控的偶然,在某个时间置身于某个空间——它闯入了那个此前坏事做尽、如今内心柔软的人的影子——它的尾巴被那个人的鞋底踩到了,出于疼痛的本能,它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哀号。小老鼠迅疾地逃跑,钻进鼠洞,惊魂未定。于是在那一小片黑暗中,发生了一些不同。来自那个人脚底的忧伤感染了这只小小的啮齿类动物。症状开始出现,当心跳恢复正常速率与节律之后,它走出鼠洞,一只虎视眈眈的猫迅速扑来,又迅速吃掉了它。在猫的齿间,小老鼠尚未失去意识之前,它像初生的海豹一样泪眼婆娑。它最后一次回忆了那只苦苦在洞口等待的猫,它觉得世上已经没有什么事比那只猫的等待更令它心碎的了。因此,小老鼠是主动把自己喂给猫吃的。正是忧伤的病毒驱使它这么做。”

然后是猫。那只刚刚吃完点心的猫。

“猫卧在铺满午后阳光的窗台上沉默。这没什么好奇怪的,猫经常沉默。但是这次不同,猫的沉默是出于忧伤。因此这只猫并未像往常一样眯着眼睛,而是蜷缩在窗台上,身躯一动不动,像人类一样睁大眼睛,空洞地望向虚无。没人知道它那一刻在想什么。总之几天后它死了,悄无声息。如同僧尼圆寂。

“晚间,主人发现了猫的死亡。主人坐在摇椅上发呆,他脚下是一只精美的点心盒子,盒子里长眠着那只猫。摇椅的吱呀声升至空中,又被偶然路过的微风吹散成絮一样的东西,那是主人与猫共同的回忆,以及主人的手、脸,以及肚皮与猫的皮毛摩挲而留存的触感。”

故事该结束了,或者说,故事刚刚开始。

“在一株国槐下,主人掘了个坑,把猫掩埋。主人站起身,凝视了那个小巧坟丘片刻,拍了拍手上的泥土,走掉了。不知所终。多么轻易啊,一转身,就切掉了他与猫之间的一切联系。”

“有时只需要一转身。”然而一切都并未结束——

“猫的遗体所占据的那一小片土壤开始忧伤了,并渐渐向四周蔓延。忧伤上行,侵蚀了那株国槐的树干。这棵树在来年将因为它无可抵御的忧伤干枯致死。而在它的根系,和比它的根系更深的地下,蚯蚓、蝉的幼虫以及其他所有不知名的地下生物,所有的矿物,有机的,无机的,都无一例外地被感染了。连更深处的地下河、更更深处的地壳中滚滚的岩浆也不能幸免。忧伤将传遍大地,并最终蔓延至整个星球。”

而天空也被感染了,然后是星系和宇宙。感染源谁都说不清。也许是第一只啄食蚯蚓的飞鸟,也许是那个不知所终的猫的主人,也许是某个男孩不慎挂在树梢上的风筝,也许风就是携带者。

谁知道呢。

所以,没有人知道是谁把整个世界搞得如此忧伤的。那个写下世上最最忧伤的故事的无名作者也并非被人们所遗忘,而是根本就没人知道他。

也许这就是世界的真相。

手套

这个时节,几乎每天你都能在路上看到一只手套,孤零零躺在某处。不是左手就是右手的,只是材质不同,皮的、棉的、羽绒的、毛线的。北方的冬天冻手冻脚的,很多人离不开手套,因为某种偶然,丢个一只半只的,并不稀奇。因此你可以理解的,只瞄一眼就径自走向自己的事务。世事纷繁,一只手套怎么会入你的心。

可你在这天看到了一个人。他先是站在那里,两手抄兜,垂着头,视线如木匠的铅锤,笔直地,沉甸甸落在那只手套上。

假如换成一具遗体躺在那里,这个静止的动作沉痛而肃穆。

这个人、这一举动引起了你的兴趣。你想知道他在干什么,以及下一步要干什么。你决定暂时放下自己的事务,躲在不易被察觉的街角观察。

他弯下了腰,捡起手套,揣在怀里,走了。

没什么异样,一个贪小便宜的人的样子。唯一与贪小利者的不同是此人没有惯常地四下张望,而是旁若无人地把手套捡起,如同捡拾本就属于自己的东西。

你犹豫了片刻,思忖自己是否有必要跟踪下去。今天的事情迅速在你心里过了一遍,既不多也算不上重要。于是你决定了,远远地,跟上了那个人。

你注意到他的黑色大衣下摆有土,在这个外表整洁光鲜的世界显得极为醒目。这利于你跟踪。

你做好了长时间跟踪的准备,可是根本就没用多久,那人走进了一个街心公园。不大,冷冷清清,只有一个边缘破败,露出内里残砖的花坛。坛中灌木被蓝色的PVC材料包裹,融化的积雪在凹陷处汇聚成肮脏的一汪水。花坛四周伫立着些稀落的松柏。没有人迹。

那人住了脚,在一株松树前蹲下,大衣下摆垂地,有土的地方继续沾染着尘土。看他背部的动作,似乎是在挖着什么。你绕了个圈子,在他正对面不远不近地看,果然是在以手为锨,挖了个浅坑。然后停手,端详,似乎对坑的深浅满意了,便从怀里取出那只手套,双手托了,放在坑里。

你走近了些,看到那个人嘴唇翕动,似乎是在念叨什么。之后他掩上土,双手合拢,撮起一个小小的坟丘。

那人站起身,两手抄兜,沉重的目光垂坠在手套的坟墓上。片刻后,转身离开。

你结束了这次跟踪,走到近前。你看到在这座新坟的左右还遍布着很多微型坟丘。不用掘开你也猜出来了,里面掩埋的全是手套,不是左手的就是右手的,都是手套中的死者。

这时你的大脑开始了与以往迥异的运行,你想到这些死去的手套的伴侣,它们或许安全地待在主人家中,从此被置之不理,安静地等着被丢弃。也或许早就被扔在了垃圾箱里。

不排除在万千只失去伴侣的手套中有这样一只——

因为陷入孤独与将被遗弃的恐惧而心生恶毒,盼着某个意外发生,让主人失去那只曾经被它的昔日伴侣套住的手。

那么,它们算是活着的手套吗?

这个问题当然不会困扰你多久,但你跟此前的你已有所不同。

大脑袋兔子邦妮(1)

1

从前,一片名叫“伊甸”的森林里生活着一个兔子家族。“伊甸”是人类的叫法,兔子们才不管人类管它们居住的地方叫什么,兔子们管自己的家叫“美丽洞穴”。

兔子们认为,这片森林再大,也不过是一个洞穴而已。虽然按照它们的生活习惯,每只兔子平均至少有三个窝。可即便如此,森林对兔子来说也太庞大了。

这里最年高德劭的兔子杰奎琳奶奶经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

世界?就是一个栖身的洞穴罢了。

通常说完这句话,杰奎琳奶奶就扬起头,鼓起腮帮,把甜茅根的残渣“噗”地一下吐出去老远。

另一些不如杰奎琳奶奶老的老兔子们常常倚在洞穴的壁上,眯缝着眼微微摇头,说:

“你们的杰奎琳奶奶年轻时非常迷人,那时候每只雄兔子都心甘情愿把食物献给她。为了她,哪怕是胆子最小的兔子,也敢跟呲着獠牙的野猪争夺半块番薯。”

“一切为了杰奎琳!”一只衰老瘦弱的老兔子猛地坐起,瞪着一双火红的眼睛补充道。然后它就倒在松软的泥土里喘着粗气,好像这句话把它身上的力气耗尽了。

“一切为了杰奎琳!”所有的兔子一齐喊道。

2

“美丽洞穴”里的兔子,差不多都是杰奎琳奶奶的子孙。

在这里,成年的公兔子和母兔子,都用杰奎琳奶奶的方式和口吻教育它们的孩子。它们把到处乱跑的幼崽叼回洞穴,声色俱厉地呵斥:

“你以为你是杰奎琳奶奶吗?只有她才能逃过猎人的枪口!”

确实,只有杰奎琳曾经从猎人的枪口下成功逃生。

这个故事被兔子们传颂了好几代。有许许多多不同的版本,惟一的相同之处是故事的结尾,杰奎琳奶奶成功逃生。她也千真万确地活着,极有说服力。

是啊,活着就是不容辩驳的证据。

她的孙子孙女们把从各自父母处听到的故事复述给杰奎琳奶奶听,“是这样吗?杰奎琳奶奶?”

“是的,就是这样。”杰奎琳每次都很享受地听,很享受地回答。

小兔子们从杰奎琳奶奶那儿得到的是相同的答案。这样,杰奎琳奶奶就无数次从猎人的枪口下逃生。

小兔子长成大兔子,就会学着当年父母的样子训斥调皮的孩子,把杰奎琳奶奶的故事讲给小兔子听。

大兔子长成老兔子后,就都会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世界?就是一个栖身的洞穴罢了。通常说完这句话,老兔子们就扬起头,鼓起腮帮,把甜茅根的残渣噗地一下吐出去。

不过当着杰奎琳奶奶的面,再老的兔子也不说这句话,也不把甜茅根笔直地吐出老远才落地。而是歪过头,悄没声儿地吐在一边。

3

森林里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天,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一个洞穴里,一只小兔子降生。

性别:雌。姓名:邦妮。

邦妮和其他小兔子一样,是杰奎琳奶奶无数孙辈中的一个。连她的父母也记不清,邦妮是杰奎琳的重孙还是重重孙,还是重重重孙。

受洗是一个被家族接纳的见证。施洗者是杰奎琳奶奶,当然是她,只要她还活着就没有第二人选。洗礼之后,邦妮就是杰奎琳奶奶的嫡亲孙儿之一了。

洗礼的程序很简单,只要被杰奎琳奶奶的舌头舔几下就可以了。接下来的仪式是,杰奎琳奶奶在幼兔的小脸蛋上嗅上几鼻子。没有哪只兔子知道其中的含义,也没有谁去问一问。

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仪式,为什么要问呢?

洗礼结束后,杰奎琳奶奶照例要吻一吻小兔子,然后说些祝福的话。可这只小兔子却很不分时间、场合地张开小嘴大声哭起来,没完没了。小嗓子简直是个会出声儿的永动机。她妈妈把奶水充足的乳头塞进女儿嘴里被她吐出来,她父亲学胡狼的嗥叫吓唬她,都止不住邦妮哭。

杰奎琳奶奶走的时候很不高兴。不过她没忘带上由邦妮的父母孝敬的两根水灵灵的胡萝卜。

整个连成繁复的地下网络的“美丽洞穴”里,都能听到她的哭声。

4

其实除了落生时哭了一整夜,邦妮和其他小兔子也没有什么分别。

邦妮是她爸爸妈妈的头一窝孩子中的一个,她和她的兄弟姐妹们眯着眼睛挤在一起睡觉,你看不出哪个是邦妮,哪个是芬妮,哪个是杰克,哪个是翠茜。

等它们学会说话的时候,兄弟姐妹们就叫她“爱哭的邦妮”,因为邦妮刚降生时的哭声一直在爸爸妈妈的脑袋里回响。

邦妮就问:“我很爱哭吗?”

“是的,你生下来就哭。”

等他们再大一点的时候,兄弟姐妹们就叫她“大脑袋邦妮”,因为他们发现,邦妮的脑袋越长越大,倒显得身子越来越小了。

邦妮就问:“我的脑袋真的很大吗?”

“是啊,很大,你长了个大脑袋,邦妮。”

我为什么跟他们不一样呢?

我为什么长着一个大脑袋呢?

她总是这样问自己。她知道,爸爸妈妈不会回答她。等到她能每天和兄弟姐妹们玩上一小会儿的时候,她就问上了年纪的兔子。但是“大人们”都装着很懂的样子,可谁也没有给她一个答案。老兔子们说:

“你只需要知道,世界就是个栖身的洞穴罢了……”

5

邦妮虽然没得到满意的答案,可还是问来问去的,不仅限于她脑袋的尺寸,她的问题还有很多。于是她又有了一个新名字:问题邦妮。

这一天她拉住一个跑不动的老兔子,问:

“森林的外面还是森林吗?”

“为什么下了雨蘑菇就会钻出来?”

“狼干吗要吃我们兔子?”

来不及跑掉的老兔子的回答与其他老兔子如出一辙:

“你只需要知道,世界就是个栖身的洞穴……”

6

邦妮变得不怎么爱说话了,不过她迷上了串门,一天要走访很多家。兔子们有的很热情,有的对她的造访很是冷淡,但邦妮好像并不在乎。她还去了杰奎琳奶奶家,她很幸运,杰奎琳奶奶没在。那天有一窝小兔子降生,杰奎琳奶奶被请去给婴儿们施洗。“美丽洞穴”的规矩是,任何兔子在没有接受邀请之前,都不可擅自进入杰奎琳的洞穴。因为没人看到,邦妮躲过了惩罚。同样,因为没人看到,谁也不知道邦妮造访了杰奎琳奶奶家后干了些什么。

每天串门回来后,邦妮就咬着树枝在拂去落叶的空地上画来画去,没人知道她画的是什么。

“邦妮,你画的是藤吗?”

“邦妮,你画的是小溪吗?”

邦妮连头也不抬。也许是她的头太大了,抬不起来。

这阵子,她的名字是“胡乱画的邦妮”。

7

又过了一阵子,兔子们命名她为“土拨鼠邦妮”。叫这个名字的时候,邦妮整天沉默不语,热衷于像土拨鼠那样打洞。谁喊她她都不理。

终于有一天,邦妮闯了祸。她把所有兔子家庭的洞穴都打通了,包括杰奎琳奶奶的家。

“你将受到审判。”杰奎琳说。她好像一下子老了一百岁。

“世界是一个栖身的洞穴,而你破坏了它。”杰奎琳吐出甜茅根,沾满唾液的残渣从她瘪瘪的三瓣嘴里滑下,掉在松弛的毛皮上,那些粘滑发亮的东西随着她急促的呼吸颤动。显得既不威严又不体面。

“遇到危险时,”邦妮说,“比如蛇钻到咱们的洞穴时,我们就可以很快地逃到相邻的洞穴里去。这样不好吗?”

“何况,每个洞相连,世界不还像您说的那样,依然是一个,而不是很多个洞穴,不对吗?”邦妮又说。

杰奎琳奶奶举起当作拐杖的树枝,哆哆嗦嗦地作势欲打,却摔了个趔趄,被邦妮扶住了。

“谁给的……你这个胆子……这可是我们住了多年的地方……”,她转身拄着拐杖走了,“你却破坏了它——明天,明天……审判你……这个……长个大脑袋……的家伙……”

“杰奎琳奶奶,这边有条最近的路通向您家……”话说半截,邦妮捂住了自己的嘴巴。

8

邦妮决定今晚就走。她的头疼得厉害。

她一跳一跳地走,头一跳一跳地疼。

她觉得自己大大的头里一定长着个树瘤一样的东西。她偷窥过猎人,知道有种东西叫做刀,如果能找来,也许可以切掉“树瘤”。那样她就不会总是胡思乱想了,也就不会再惹杰奎琳奶奶生气了。

在森林的边缘,她看到一个端着枪的猎人。

邦妮的大脑袋里闪过可以从猎人的枪口下逃生的六个办法。她迅速筛选了一下,确定了最快的一种——她脑子里蜿蜒的路线清晰地显现:就在正前方那棵山毛榉树下,有个树洞,这个树洞的下方有两条隧道,隧道是她亲自打通的,最近的那条通往跛脚兔子罗杰的家,那是她的表哥,一只后腿受过伤,跳起来半边身子向左边歪的兔子。

她和山毛榉树之间,大约有三四米的距离,而猎人,此时已经走到这棵树的树冠下。这意味着邦妮要想钻进树洞,就必须向猎人的方向冲过去,就必须暴露在猎人的枪口下。可是邦妮确信这是安全的,猎人的注意力是栖在树上打盹儿的一只松鸡,此时他正仰头向树上张望,他的皮靴微微抬起,落叶在他脚下发出细微的声响。

9

跛脚兔子罗杰第一个听到了枪响。

过了好大一会儿。罗杰哆哆嗦嗦地从洞中探出头。他看见一对粗壮的下肢,和一只提着兔子耳朵的手。那只兔子的脑袋很大很大。

“那是我可怜的表妹邦妮,”罗杰说,“一个猎人把她打死了,她全身是血,那个最好认不过的大脑袋耷拉着。她再也不会到我家串门了……”

罗杰抽噎着说,“她为什么不躲到我家来呢?她不会不认识路的,那条隧道就是她打通的……”

“嘘!”跛脚罗杰的父亲小声说,“今后不许再提邦妮了。”

10

猎人达德利一脚踢开木屋的门,大着嗓门喊:“亲爱的,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哇,一只兔子!今天我们有香喷喷的烤兔肉吃了!”

猎人的妻子提着一把刀,打量着扔在橡木桌子上的兔子。

“这兔子的脑袋怎么这么大?”

“是吗?”猎人达德利抓住兔脚,倒提起来歪着头端详,“咦?还真是,我还从来没见过脑袋这么大的兔子。”

猎人夫妇决定不吃她了。他们和邦妮活着时候的看法一致——

这只兔子的头大得异乎寻常,一定是得了什么病。吃了她多半会出事儿的。

皇帝的新衣

骗子的讲述——

如今我老了,要把经验传承下去。

这就是我今天要跟你进行一次长谈的原因,孩子。

我和我的搭档在多年以前曾有过一次合作,那次合作可以用伟大和完美来形容。前些年他死了,现在只有我苟活于世,老牛一般反刍着当年的成就感。看看桌上那盏油灯吧,那就是我,眼见油尽灯枯,趁我还没有熄灭,趁我的思维还能正常运转,孩子,我要把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骗术传授给你。然而你要记住,再绝妙的骗术也只能使用一次,骗术单调的骗子,即使他骗来价值连城的宝物也不配你尊重。

永远不要重复自己。你将要走上的是一条铺满智慧的道路。

我们从事的,与妓女一样同是人类最古老的行业。在我们艰苦而漫长的进化过程中,欺骗和欺诈悄然生长,在数不清的失败与成功中渐渐繁茂。最初我们的祖先欺骗的对象是可供食用的动物。第一个懂得挖陷阱的人就是你我的始祖,他有权享用后代的供奉。远古时的某一天,他把诱饵放在伪装好的陷阱之上,然后隐身草丛等待猎物坠入陷阱。他成功了,我们这位最聪明的祖先用最小的代价换来了最大的收益,一头掉进陷阱摔断颈椎的巨型野猪可供整个部落吃上一个月。与同类相比,我们这位祖先可能身体羸弱,可他毫发未损地就猎取了一头需要七八个壮汉联袂才能捕获的大型野兽。

他因此当了部落的首领。

可我说过,他聪明过人却身体羸弱。其他的壮年男子无时无刻不觊觎他的地位,他感到强烈的不安。这种情绪刺激了他的大脑,他开始把骗术应用到同类身上。他韬光养晦,他挑拨离间,他把只有自己可以享用的女人赐予两个最有野心的男人,把最肥的两条猪后腿送给部落里三位最孔武有力的勇士——

很快他就看到了自己希望的结果——人们相互残杀,觊觎者在减少。他的位置逐渐稳固,幸存的人们都臣服于他的统治。这就是我们最杰出的祖先,骗子的始祖。因为他,骗术这一伟大的智慧活动才在人类社会中得以传承,才把作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和其他低等动物区分开来。

并不是所有的统治者都如我们祖先那样睿智。我和我的搭档的猎物就是一个万乘之尊的皇帝,可他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不要打断我,孩子,我察觉了你眼神里的鄙夷。这让我欣慰,的确,欺骗一个笨蛋,对一位伟大的骗子来说无异于耻辱,是吗?你就是这样想的。没错,一个骗子应该有追求,更高的追求。可我要你听下去,耐心地听下去,一会儿,你就会对我和我的搭档肃然起敬的。

你要知道,虽然那个皇帝是个笨蛋、傻瓜,可我们欺骗的,是整个王国,你总不能认为,一个庞大的国家的所有人全是笨蛋和傻瓜。

我们骗了这个国家所有的人。我们这次行动之所以惊天地泣鬼神,足以被记载在人类骗术史中,就是因为这个数目庞大的人群,我与我的搭档的声名才得以不朽。而当我驾驶着回忆之舟驶往多年之前的那个明媚的日子,我内心的激动依然难以言表。那时我和我的搭档躲在全城最高的塔里抚摸着熠熠放光的金币,我们的脸也被镀上了一层金色,我们的笑声就像可爱的金币碰撞发出的美妙声响。整整两大箱,箱子已经盖不上了,耀眼的金币和巨大的成就感烘烤着身体,于是我们解开衣襟,站在塔楼的窗前,让秋日凉爽的风吹拂我们发烫的前额和胸膛。这时我们俯瞰那条宽阔的大道,两侧站满了围观的人群,皇家乐队的乐曲飘荡在这个庞大都城的上空。

那个头戴皇冠手握权杖的皇帝昂首挺胸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身后是几个垂着头、亦步亦趋的内务大臣,手里拖着根本不存在的曳地裙裾。除了音乐声,街上听不到任何来自人的声音,高贵的、低贱的,所有人都匍匐于地,无人抬头。男人们谨慎地扭转着脖子,神色怪异地相互对视,却只停留在目光的交流,一语不发;女人们都垂下美丽的头颅,假如我的目光能够及远,我将看到女人们通红的脸颊和耳朵——

假如皇冠也算是服饰的话,那么它就是皇帝身上所有的服饰,这个长着一身惨白赘肉的皇帝正在不可一世地巡游,两条白萝卜一样的罗圈腿之间,那个丑陋而猥琐的器官像只左右啄食却什么也啄不到的笨鸟……

马上要讲到要点了,我的孩子。我们的骗术成功,关键之处就是我们无比犀利地发现了人性的弱点,并完美利用之。就在这次盛大而荒唐的巡游之前的某一天,我和我的搭档告诉这位雅好华服的皇帝,我们将为陛下您量身定做一件世界上最美的衣服,当它诞生之时,所有人都将因它的美丽而失语,都会禁不住惊叹如此美丽的华服只有在天堂才能看到,只有天使才配穿着。然而它的神奇之处还不仅仅在于它的美丽,还有它的独一无二之处——一种神奇的魔力附着其上——不称职的人和愚蠢的人将看不到哪怕一根布丝。而陛下您穿上它,不仅能无限增加您的威仪和美貌,还能让您轻而易举地洞察,您身边的人谁是尸位素餐的家伙,谁是一无是处的蠢货……

这些话打动了“英明”的陛下,他立刻赐予我们成箱的金币,让我们采买最好的蚕丝和最珍稀的饰物。我们把这些金子装在箱子里藏好,然后在一架织机上日夜为皇帝赶制一件并不存在的华美龙袍。之后的几天,皇帝派来了被公认为最有智慧、最忠诚可依的老臣,这个老头瞪大眼睛盯着空荡荡的织机的滑稽表情令我们窃笑不已,他复杂内心的横截面犹如平摊在解剖台上,我和我的搭档看得清清楚楚:

他在怀疑,但绝非怀疑空荡荡的、没有一根蚕丝的织机,而是破天荒头一回地将怀疑之刃刺向了自己——莫非老朽我不称职?莫非我是个蠢货?

老臣对内心的拷问没有答案,这迫使他做出了唯一的选择:回到宫中,用最美的词汇向皇帝夸耀了那件并不存在的半成品。其他的大臣亦无一例外地赞美,每个人的内心都潜伏着一个恐惧,他们害怕别人看得到那件衣服,自己却看不到。承认这个事实,则等于承认自己不称职以及愚蠢。这就是人的天性,趋利避害的天性。

当人们的内心不得不被拷问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叫停自我拷问和独立思考,迅速选择撒谎,以此逃避可能降临的灾祸和内心的极度不安。

就像此时,你走在大街上,假如你足够敏锐,你会发现这世上到处都是装得耳聪目明的聋子和瞎子,到处都是装成聪明人的蠢货与愚氓。

我活到这把年纪,也没见到哪怕一个人,拥有直视内心和承认愚蠢的勇气。

游行大典的前一天,皇帝试穿了那件并不存在的衣服。这个丑八怪帝王光着屁股在巨大的铜镜之前扭动着腰肢,满意地微笑,不时询问着臣子们的看法,还激动地流泪不止。大臣们则继续搜索枯肠,用最华丽的语言赞美着这件并不存在的华服,它的花纹,它的璎珞,它的每一个因为皇帝的扭动而浮现的超凡脱俗的皱褶。

偌大的皇宫之内,仿佛只有我和我的搭档才能看到,皇帝的软塌塌的肥白屁股,静脉曲张如蜿蜒蚓行的小腿,和他那毫无帝王之气的、死鸟一般的阳具……

孩子的讲述——

“可是他什么也没穿啊?”——这句话是我说的,那年我六岁。你问我叫什么名字?这不重要,你就叫我“X”吧。

那件事过去有一阵子之后,一个大人物说我这句话是爆炸性的,好像炮弹出膛的声音——“砰!”可我不认为我有那么厉害。还是妈妈后来说得对,“在别人都目不视物的年代,你是个内心澄澈的孩子。”

妈妈没夸我眼神清澈,却夸我的心。那时我还不明白,长到足够大后我懂了。

在遥远的中国,有个叫叶圣陶的人为这个故事写了续文,他说当我那句话出口之后,皇帝恼羞成怒,杀了所有敢于怀疑皇帝是个光屁股的人——这其中当然包括我——和敢于建议他换一件看得见摸得着的真衣服的人。所有的国民都不说话了,可是皇帝还是疑神疑鬼,甚至把有笑声传出的人家都杀了。从此道路以目。

这个中国人错了,那个光屁股皇帝不同于东方的君主。

所以,我还活着。

当我那句话出口之后,一只颤抖的手捂住了我的嘴。我妈妈的手。她恐惧了,因为那只紧紧捂住我嘴的手,抖得像只惊惶的鸽子。

好像有只我看不到的手关闭了世界的开关,一片死寂。可是不一会儿我就听到有个大人压低了嗓音重复着我刚才的话,接着是第二个人、第三个人,那句话像涟漪那样向周遭荡开来。人群开始涌动,发出沉闷而巨大的嗡嗡声,如同暴风雨来临前的滚雷。这时,我感觉到妈妈的手松了,离开了我的嘴巴。

我挺了挺脖子,目光正好落在已经停下脚步的皇帝脸上。他哭了,苍白臃肿的胸脯快速地一起一伏,似乎喘不过气来似的。

之后什么也没有发生,没有暴力和流血,没有关于不准讨论此事的禁令。皇帝回宫,麇集的人流散去。人们钻进散布在城市各个角落的酒馆,喝着朗姆酒,聊着皇帝的屁股、眼泪,和他突然勃起的阴茎。

当天晚上皇帝就死了。一个小皇帝继位,死者的儿子。又过了很多很多年,皇帝这个称号在我们这个国永远消失了。

如今我已经行将就木。一个百无聊赖的黄昏,我走出家门,走进一家看起来热热闹闹的小酒馆,我把拐杖戳在一边,趴在吧台上,找伙计要了杯啤酒慢慢啜饮。我听见几个老头在我身边鸡一嘴鸭一嘴地吵架,这几个跟我差不多老的老头脸红脖子粗,可我耳背,听不到他们为什么争吵。

我摸出助听器戴上,就听见他们大声叫嚷着:“是我!我才是第一个说出真话的人!”

走出酒馆,我抬头看了看招牌:TRUE MAN。可真是个好名字。

皇帝的讲述——

如今我是一个游魂,在浩渺的宇宙飘荡。我被误解了千年。

作为游魂,我可以此时在火星,彼时在木星,假如我愿意了,我还可以飘出银河系,踏上任何一个无名星球。我是自由的、随性的和百无聊赖的,我四处游荡,看到愚蠢的后人发射到宇宙中的各种式样的人造卫星。我知道他们试图了解宇宙,这真是个荒唐透顶的念头,这些卫星传回的资料和影像在我看来毫无意义,你们这些蠢货以为发现了宇宙的某个奥秘,以为那是一根冥王星上的神秘石柱,月球上的某个造型诡异的环形山,实际上你们拍下的照片很可能只是我的一根腿毛和我臀部的一个暗疮。

可我无法通过游魂的语言告诫你们。正如我尚在人世之时,无法证明给你们看——

那个举国轰动的游行大典上,因为一丝不挂而被后人耻笑的我,有着怎样超脱凡俗的智慧。

你们不过是些肉眼凡胎的愚夫愚妇,你们永远不可能洞悉一个伟大人物的内心。

那两个裁缝当然是骗子。在我的王国,我是第一个看穿他们的人。假如你们能够破译一个游魂的思想,我知道此时的你们,心里多半疑窦丛生。你们一定会问:

既然……如此……那么……你又为什么给他们织机,给他们金子,让他们为你缝制一件根本不存在的龙袍呢?

道具。他们是我的道具。你不必问是道具支配了导演,还是导演支配了道具。我只想告诉你们,这是一幕实验戏剧,这是一出让那个叫巴尔扎克的法国人无地自容的《人间喜剧》。而我,就是一个先驱,一个不可复制的伟大导演,一次宏大实验的主持者,一个苦心孤诣、不惜自毁以唤醒世道人心的殉道者和看破红尘的人。

我的经验告诉我,人间的统治者都有一颗虚弱的内心。为了维持自己的威权终日惶惶不安。为了帝祚永延,统治者确立了某种统一的,不容置疑的意识形态,服务于斯的是各种强大的国家机器——警察、法院、军队,以及关押肉身与异议的监狱。凡此种种,目的只有一个:让他的臣民在威权之下说着同一种语言:谎言。

在我刚刚登基之时,我迷上了谎言,生活在如潮的谀词中。我的大臣就是我的弄臣,他们在撒谎上有着无与伦比的才华,他们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光滑柔软的羽绒被覆盖在我的裸体上那么舒服。那时我还不知道,我那些该死的臣子们掩盖隐瞒了多少触目惊心的东西。可悲的是我浑然不觉,我就在谎言的海洋中漂浮、游弋,仿佛被温暖的海水与和煦的阳光环抱,那种感觉无比惬意。我觉得我是这个地球上最幸福的统治者,我的臣民忠诚勇敢,我治理的国家国力雄厚,人民富足而知礼,称职的大臣们帮我把这个国家治理得路不拾遗,夜不闭户。

我的恐惧始于年华老去,镜子中的我日渐衰老。我听到的依然是赞美之声,大臣们依然说我是人中龙凤,说我容颜依旧,说即使岁月更迭,亦无损我是一个永远伟大的帝王。然而当我某一天站在镜子前,平生第一次感觉到这赞美的刺耳。于是我迷恋穿上使我看起来年轻的衣服,把自己套在使我显得英俊和伟岸的华服里。可是在华美衣衫的包裹之下,不安却未有稍减。

不安刺激了思考,一些不同于以往的东西在我脑海中渐渐明晰:我治理的国家,未必如大臣们口中那样美好,我这个皇帝,也根本无法像谎言中所说,像神灵那样不朽,万岁万岁万万岁。

就当我下决心探究人性的奥秘之时,那两个杰出的骗子适时地出现在我面前。太棒了,我决定导演一出震古烁今的戏剧。

我,这个国的现任皇帝,将亲自担纲主演。

当骗子们唾液横飞、用极具蛊惑力的语言讲述那件有着人间罕有的美丽,以及能够鉴别一个人称职与否、愚蠢与否的衣服时,我悄然拉开了戏剧的帷幕。我极力压制着内心的兴奋,赐予他们富可敌国的金子,默许他们装入私囊。他们还以为自己的藏金之处隐蔽,却不知我想知道的话五分钟后就会知道。我成全他们,依顺他们,附和着他们,等着下一场戏大幕拉开。

那天,我派去了第一个大臣。这个老者素有忠诚之名,在我还未出生之时,他就是我父皇的辅佐者。一切皆如我料,可怜的老头在织布机前傻了眼,他一定在内心深处狠狠责骂了自己昏花的老眼,质疑了自己的忠诚和智商,并因此而惴惴不安。待他回禀之时,我听到了他气喘吁吁的赞美与譬喻,他说那件衣服虽然此刻还是一块尚未完工的布料,但颜色和花纹已是人间罕有,若非亲睹,实难相信。

我不动声色地赏赐了他,嘉许他的称职与眼力。随后,我派去了第二、第三个大臣……

试衣的那天,我激动地脱光了所有的衣服,站在铜镜前。没错,我的激动是真的,只不过不是他们所认为的激动。两个骗子煞有介事地为我套上不存在的真丝内衣,戴上不存在的项链,穿上那件不存在的、绝非人间应有的华美衣裳。我扭着腰臀,配合着所有的人,所有的惊叹与赞美。

凝视镜中自己衰朽丑陋的躯体,热泪自眼球后涌出。于是所有的人都陪着我抽泣,他们说它美得令人失语,只有泫然涕下。这就是我的臣子们给我的眼泪做出的解释。

我关闭了泪腺,我的微笑在脸上,我的苦笑在心里。

游行大典。我光着屁股走在明媚的阳光下。道路两旁的浓荫中,是我的人民。他们脸上的惊诧、茫然、胆怯、羞涩证明了我的睿智,这幕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皇家戏剧即将抵达高潮。

两腿之间,我的阳具晃晃悠悠,配合着我那一刻的心情。我身后的大臣,小心翼翼地拖着并不存在的拖曳的裙裾。大臣的身后,是庄严的皇家卫队,卫队之后,是吹奏着华美乐章的皇家乐手。音符激昂,一如我当时不平静的心绪。

还以为我是傻瓜吗?我牺牲了自己丑陋的躯体,却看清了整个世界,看清了所有的内心。比起我的发现,我的光屁股只不过是最微不足道的代价。

“可是他什么也没有穿啊?!”

在如云的人群中,我的耳朵捕捉到了一个甜美的童音。我的目光没有找到那个孩子,我的灵魂却把他找到了。

戏剧就此达到高潮。我的小腹下,两腿间,蓦地蓬勃有力。戏剧因它的突然坚挺而臻完美。

是收场的时候了。我听到人群嘈杂。越来越多的,弥散着怀疑味道的声音滚雷般升起。

我再一次热泪盈眶。完美谢幕。

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1

春暖花开的时候,我会去我家附近的小酒馆坐坐。

这个季节,一切都美好。春光明媚,鸟语花香,微风拂面,怡然自得。你看,我就是个写童话的作家,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贴切的词儿来匹配她的美好。

对,您猜对了。我说的她是春天。春天一到,泥土解冻,万物复苏。

春天是个适宜怀孕的季节。

春天一准儿是个女的。

我的两个老伙计也不跟我捣乱了。我说的老伙计是我那两个害风湿的膝盖。春天伸出女人般柔软的手焐热了我的老伙计,关节里的冰碴消融了。我就靠这两个好不容易活泛起来的膝盖、一根枣木拐杖踱到这家小酒馆的。

酒馆的老板娘好像是存心跟时间作对似的,她的皱纹比去年的春天少了两条,她的头发比去年的春天黑了几根,她的屁股也不那么垂了,腰身也不那么粗了。我都可以叫她小姑娘了。

我挺想捏捏她滑嫩饱满的红脸蛋的,可我只是跟她打了个榧子,我说,亲爱的,来一杯杜松子酒。

这是我在说话吗?

连我的声音也变年轻了。

2

“这位先生可是我们这儿最著名的作家,童话作家!”

老板娘的胖脸蛋更红了,就跟自己偷着喝了几杯似的。“我们这儿的孩子,都是读着他的童话长大的!”她瞪着那双圆溜溜的栗色眼睛,嘴里喷着热乎乎、甜丝丝的气息,把我介绍给两位绅士模样的先生。那样子就仿佛人家要是不信,她就要把我切开来证明似的。

在这个小镇上,除了雷蒙德家那头母牛一胎生下的三个小牛犊,我是最值得人们炫耀的东西。

两位衣冠楚楚的绅士微微颔首,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分享一瓶窖藏三十年的白兰地。

我发觉绅士们的四只眼睛很红。大概是酒精与某种情绪混合后的颜色。

老板娘满意地冲我挤了挤眼,扭过两瓣肥屁股招呼其他客人去了。

“先生,我并非有意冒犯,不过——”两位绅士中的一位说,“童话作家这个行当,在我看来跟骗子没什么分别。”

另一位绅士抢过话头,“非常抱歉,”他说,“我的朋友已经喝了不少的酒,希望您能原谅他的无礼。”看上去,这位绅士年纪要大一些,持重一些。

“没什么。”我大度地说,其实我心里有点恼火,如果我能年轻二十岁,我会举起拐杖敲碎他的脑袋。不过我的恼火被好奇心摁下去了,“可以告诉我您这么说的理由吗?”我倒很想听听这个无礼的家伙接下来还会说出些什么。我还是头一回听到有人把童话作家和骗子混为一谈。

“为什么您的头脑里会有这种怪念头?如果童话作家是骗子,那么真正的骗子该是什么呢?圣徒吗?”我饶有兴致地问,把带着火药味的战书藏在俏皮话里。

很多年来我一直保持着平和的心态。这时我有点儿纳闷,我怎么突然像个好斗的年轻人了,难道像那个老板娘一样,我也变年轻了吗?

春天闹的。也许。

无礼的绅士一仰脖,露出他尖锐的喉结。他灌下整整一杯酒,就剧烈地咳嗽起来。他一只手哆哆嗦嗦地掏出白丝巾捂住嘴,像是要把下一轮咳嗽挡回喉咙似的,另一只手指着那位很绅士的绅士,似乎是示意要他的同伴为之代言,然后就伏在桌上,看样子似乎是因为不胜酒力睡了过去。

“可以聊聊您的童话吗?作家先生?”很绅士的绅士说。

3

似乎在一夜之间,您的大作就遍布我们的国家。您的童话出现在全国通用的小学教材上,报刊杂志上,连食品包装纸上也印有您的童话。这样人们就可以在吃东西的同时阅读您的作品。就连您自己,恐怕也想不到您的作品在我们国家受欢迎的程度。

请您原谅我绝非有意的不敬——因为这确属事实——在盥洗室小便池的上方,也挂着您的作品,不同的童话分别镶嵌在精美的镜框中,与人的视线平行。如此,如厕的人就可以在排出秽物的同时吸收来自您大脑的纯净养分。

敝国最常见的标语也换成了您的句子,那些闪烁着您智慧之光的佳句时刻提醒着我们的国民:这块土地是一块纯净的土地,人性如在童话中般闪光。

新建的房子都有着斑斓的伞状屋顶,圆鼓鼓,胖嘟嘟的,我们的人民都居住在这种漂亮的蘑菇房里。老式的房子也被推倒重建,它们的替代品无一例外的是童话中最常见的可爱小屋。为此政府还颁布了一项法令:凡是不住在童话屋中的人,和拒绝改造成童话屋的人,都将受到惩罚。惩罚方式也是童话式的——

强行让违抗命令的男人和女人们穿上“皇帝的新衣”在闹市中游街。武装押运的警察则像您作品中描述的那样,学着那个男孩的口吻说:

“看呐,那个人其实什么也没有穿!”

真是一种温和的惩罚。

也是因了您,吾国人民痛恨成人世界的肮脏,他们把选票投给了几个漂亮得像洋娃娃的男孩女孩,选民们相信,只有在天真的孩子的领导之下,这个国才会像童话那样美好。这样做的结果是——

在某次演讲、集会或者重大外事活动中,我们的总统突然尿湿了裤子,我们的国防部长用玩具水枪喷了邻国国务卿一脸,我们的将军在陪着他国政要阅兵时突然哭着闹着要回家饮用母乳——诸如此类的事屡见不鲜。那时我想,这真是个可爱到不能更可爱的国家。

我们的人民认为这样无伤大雅。所有人都认为,他们的总统和副总统以及他们所有的幕僚,无疑都是早慧的、睿智的天才,在那些柔嫩的小脑袋瓜里,储存着经天纬地的才华。

4

回溯至三年前,您的一篇新作被翻译成吾国文字。很快,我们那位含着奶嘴儿的政府发言人宣布:这篇童话,是那一年度最伟大最辉煌的发现。它的价值不可估量,对建设一个完美的童话王国具有重大指导性意义。随即,总统府下达总统令,将这篇童话列为全国人民必读读物,必须人人皆可背诵,抽查背不过的将领受纺锤催眠三年的惩罚。

那时的我,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一篇美丽的童话。它几乎承载了人类所有美好的愿望,蕴藏着强大的精神力量。因此,在拜读您这篇大作之时,敝人内心无比温暖,似乎一个小火炉安静地燃烧。其他读者与我的感受并无二致。于是,虽然时值隆冬,却因为您这篇伟大的童话举国温暖起来。

然而现在回过头来看,实际上那时整个国家都因为您的这篇作品发起了持久不退的高烧。

很抱歉,说了这么多,我却忘了告诉您我说的是您哪一篇大作,不,不是《海的女儿》,而是——

《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5

鉴于敝国宣布的惩罚,我是不会记错的。您的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对穷困的老夫妇,他们快乐而贫穷地生活着。家里所有的财产只剩下一匹马。

老头子牵着马去集市,想换些吃食。他先是用马换了一头母牛,然后用母牛换了一只羊,接着用羊换了鹅,鹅又换了母鸡,最后在一个歇脚的小酒馆里,他把这只能生蛋的母鸡换成了一袋子烂苹果。老头子在小酒馆里给两个英国人讲了他这天赶集的经历,英国人哈哈大笑说:

你的老婆子会狠狠地揍你一顿的!

老头子摇摇头说:不会不会,她肯定会给我一个吻,并且她会这样对我说,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英国人不信,为此拿出了一斗金币作为赌注。他们跟着背着一袋子烂苹果的老头子回到家,迎出来的老婆子听完丈夫的讲述之后,果然给了老头子一个吻,还说: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那两个英国人痛痛快快交出作为赌注的一斗金币,感叹道:总是走下坡路还那么乐观,这,可是多少钱也买不来的!

是的,正如您所说,我可以完完整整地把这个故事背下来。我对它再熟悉不过,可那是因为,这个故事是一个噩梦的开始。

6

某个冬日的清晨,我们的总统在电视上发表讲话,他激动地甚至丢弃了手中的玩具,他操着大人们的腔调,号召人民向那位老头子学习,永远保持乐观的心态,还下令让财政部与教育部联手,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像童话中这样一对贫苦却快乐、善良、恩爱如新婚的老人。被找到的老夫妇,将获得与童话中相同的待遇:一斗沉甸甸的金币。

接下来发生的事超乎所有人的想象。

总统发表电视讲话之后,敝国每个集市上都出现了一些牵着马的老人,他们用马换牛、牛换羊、羊换鹅、鹅换鸡,最后背着一袋子烂苹果来到总统府门前的广场上席地而坐,喝着酒,啃着烂苹果,快活地交谈,兴奋地等待官员们给他们发一袋子沉甸甸的金币。我敢说,我这辈子也没见过那么多的老头儿,饶是您见多识广,也一定没见过那么多同时背着一口袋烂苹果的老头儿。

7

总统和他的幕僚们非常满意,他们愉快地兑现了承诺。把一袋袋金币送给乐观的老人,把烂苹果收入国库。

老人们背着金币回到各自的家,他们的老婆子在各自的家门口迎接,她们不约而同地张开双臂拥吻了丈夫,然后用相同的口吻说: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第二天,老头子们把金币装满口袋到集市上去。他们在不同的集市上买了马,他们用马换牛、牛换羊、羊换鹅、鹅换鸡,最后背着一袋子烂苹果来到总统府门前的广场上,喝着酒,啃着烂苹果,快活地交谈,兴奋地等待官员们给他们发一袋子沉甸甸的金币。

8

国库里的烂苹果很快就堆积如山。金币却越来越少。

当政府再也拿不出一块金币时,广场上背着烂苹果的人开始造反了。那些愤怒的老头子冲击总统府,用烂苹果袭击宪兵和警察。总统下令开枪,鲜血和烂苹果的浆液混杂在一起,如一条红色的河流席卷了整个广场。从此,这个国家战乱频仍。

上帝保佑,我和我的同伴有幸逃出了我们的国家,又无比荣幸地在这个酒馆里与您邂逅。

非常感谢您耐心听完了我冗长的讲述,接下来希望您——

9

这时那位无礼的绅士抬起头,棕色眼球的四周血丝密布。他瞪视着我,极没礼貌地打断了那位非常绅士的绅士的话头,他说:

“别跟他兜圈子,我们这次来,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要带你走。”

我被他眼中的凶光骇住了,语无伦次地说:

“你,你你你要带我去哪儿?”

“去我们的国家。”他掏出一把枪顶在我的心口,压低嗓门说:

“要是不想像头猪一样死掉,就乖乖跟我们走。”

“可……可我去了能做什么呢?”

“负责,”他说,“为这一切负责。”

10

此刻,我走在两位绅士中间,步履蹒跚。我的膝盖仿佛又冻住了,每迈动一步,就听见关节里“咔吧咔吧”地响。

我的腰上顶着两根枪管。我感觉浑身发冷,似乎,春天一下子就结束了,冬天抢在了夏天和秋天之前来临。

谢天谢地,那位很绅士的绅士答应了我的请求,遇到这种生死未卜的事,我总要去跟妻子道个别吧,我爱她,向上帝发誓,我深深地爱着她。我们的爱情就是一篇不老的童话。

“亲爱的,我要走了,这两位绅士要请我去他们的国家做客。”

我故意把“做客”这个词说得很重很重,并且躲在两位绅士的视觉盲点里向妻子挤眉弄眼。她会察觉出来的,当我跟两个拿枪顶着我的人离开后,妻子会迅速报警,我一定会安然无恙的,一定。

这时,我那白发苍苍的老婆子伸出双手,捧着我的老脸,“啵!”——结结实实地亲了一口,然后说:

“去吧,去吧,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

(1) 库尔特·冯内古特的《冠军早餐》里,有个虚构的科幻作家基尔戈·屈鲁特,他写过一本书叫《聪明的邦妮》,主角是个母兔子,像艾尔伯特·爱因斯坦和威廉·莎士比亚那么聪明。邦妮头很大,因此她怀疑自己脑袋里长了肿瘤。

标题:战争怒吼伊娃怎么样 伊娃英雄技能图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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