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气机”实际效果打满,全国各地大规模最高溫将“折起来式”下挫,
男子离开故土21年后重新寻找归宿,却在多年后又再次离开
光是孟买城的人,就快比整个澳洲的要多了。印度门<6>外的铭牌上题着“孟买——印度之最”,依我看,不妨改成“孟买——世界之最”。至少就人口而言,孟买名副其实。城市的生命力首先体现在人口,拥有一千四百万城市人口的孟买当“世界之最”无愧。<7>而孟买的今天便是全球都市化进程的明天。呜呼哀哉。
1977年,我离开孟买。二十一年后,我回到孟买。今非昔比。<8>二十一年,足够一个人出生、求学、到法定饮酒年龄、适婚、能考驾照、有投票权、可以参军、上阵杀敌。走过二十一年的我却不曾丢掉我的孟买口音,不论是在坎普尔<9>还是堪萨斯<10>,我说话像孟买人,身份是孟买人。别人问我:“你是哪里人?”我回想我待过的那些地方:巴黎、伦敦、曼哈顿……我的思绪总是落回孟买。于是我说:“我是孟买人。”埋藏在惨淡现状之下的孟买,兵荒马乱的那座城,是我魂牵梦萦的故乡。这颗秀美的海上明珠,寄托着一个文明古国对崛起的渴望。寻寻觅觅的我,二十一年后回到孟买,回到心之所向,只为追求一个朴素的答案:我还能不能够重新回家?
我是典型的城市动物。出生在走向衰颓的加尔各答<11>,随后搬到孟买,在那儿生活了九年。又搬到纽约,在皇后区的杰克逊高地住了八年。此后,我断断续续在巴黎住过一年,在曼哈顿东村住过五年,在伦敦总共住了差不多一年。唯一的例外是我在虽非乡野、胜似乡野的爱荷华<12>度过的那三年,以及在布伦瑞克<13>和新泽西的那两年——大学城的生活远离了都市的喧嚣,却是我重回喧嚣都市的铺垫。我的两个儿子出生在繁华的纽约,我住在哪座城市可随心所愿?我对城市的情结若用一句话概括,便是“生于斯,长于斯,眠于斯”。乡村是周末度假的好去处,但乡村令我无所适从。
我们家世代经商,逐利而居。为了帮衬兄弟的宝石生意,上世纪初的时候,我的爷爷就从古吉拉特邦<14>的郊区搬到了加尔各答,他那时还年轻。他的这个兄弟——我们的伯公在三十年代背井离乡、远渡重洋到了日本,此举在当时的印度可谓离经叛道。因此伯公回乡时,不得不手捧头巾<15>向长辈负荆请罪。但是他的侄子——我的爸爸和他的兄弟却一路从老家搬到孟买,再跨海到安特卫普<16>和纽约,生财不断,迁徙不止。我的外公早年从古吉拉特邦移居肯尼亚,现住伦敦。我的妈妈出生在内罗毕<17>,在孟买上的大学,现住纽约。在我们家,易地而居无需深思熟虑。生意做到哪里,我们就搬到哪里。
记得有一次,外公带我们回老宅做客。有着巨大木梁的老宅位于毛达哈——曾是古吉拉特邦的一个村,后来发展成一个镇。我们坐在老宅的庭院里,听外公为我们介绍现任房主萨拉夫一家。萨拉夫是从小地方来的钱庄老板,对他和他的家人而言,毛达哈就是大城市了。外公向萨拉夫介绍我的爸爸,说:“这是我女婿,住在尼日利亚<18>。”
“尼日利亚。”萨拉夫一边重复,一边点头。
“这是我外孙,纽约来的。”
“纽约。”萨拉夫又重复道,继续点头。
“这是我外孙媳妇,伦敦来的。”
“伦敦。”
“现在他们俩住在巴黎。”
“巴黎。”萨拉夫照例重复着。如果这时候外公说:“我住在月亮上。”萨拉夫大概也会面不改色地点头重复:“月亮。”这幅对牛弹琴的画面实在有些滑稽,但散居天南地北的我们一家能齐聚一堂,参观外公童年时的老宅,又何其有幸。亲情的纽带把分散各地的我们紧紧维系在一起,不管出走多远,归来仍同根同源。
我的爸爸离开加尔各答,是为那里的商业竞争所迫。他不喜欢当地珠宝的买卖方式,也包括过程中买卖双方必然的激烈交锋。在约定好的时间,一群宝石商人会和中间人一起赶到顾客那儿,开始讨价还价。顾客大声嚷嚷,唯独不说心理价位,而是用手攥住宝石商的兜提<19>一角,在布料遮挡下举起相应的手指数,暗示他想要的价格。“你疯了?我还要不要做生意?”宝石商不甘示弱,自然也要表现得极度不满。气愤地冲出门去不说,一路还要呼天抢地。但他一定会“不小心”把伞落下,以至于十分钟后“不得不”返回来取。这时顾客若肯退让一步,就很有可能做成买卖。中间人会适时添一句:“来来来握手成交!”于是硝烟立扫,一屋子人喜气洋洋。正是这种浮夸的作派让爸爸决心离开加尔各答的宝石行业。他是个有教养的人,喜欢安静,看不惯演戏。
我爸的兄弟——我们的叔叔不顾爷爷的反对,在1966年的时候搬到了孟买。爷爷反对,是因为尚未看到加尔各答的没落,但叔叔是个心思活泛的年轻人,他已经看到了。叔叔开始在孟买做宝石生意。三年后,我的妹妹在阿麦达巴<20>出生,爸妈带我们经过孟买时,新婚不久的叔叔提议:“留下来吧?”于是我们就留下了。总共四个大人、两个小孩(其中一个还是婴儿)住在其他房客不时逗留的一室户公寓里。我们两家共同生活,平摊费用,在逼仄的空间里创造各种可能。小小一座孟买岛如何容下一千四百万人?我们在马拉巴尔山<21>的一室户便是极好的缩影。
爸爸和叔叔的宝石生意渐渐做得风生水起,我们也从一室户搬到了两居室。从靠海的新公寓往下看,底下就是喀奇王公<22>卡内加迪三世的江河宫。一个拉贾斯坦邦<23>的实业家买下了荒废的宫殿和整块地皮,雇人砍去园木,清理出殿内的古董,把江河宫变作了一间小学,又沿宫殿外围兴建了三栋综合楼。呈L型分布的江河一楼和江河二楼足有二十层楼高,像是摊开竖立在天地间的巨大账簿。而旁边的江河三楼(我自小长大的地方)只有十二层楼高,在耀眼的双子星兄长面前愈发像个矮墩墩、傻愣愣的拖油瓶弟弟。
叔叔和爸爸每隔一阵就要到安特卫普或美国出差。临行美国前,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说要一件刮刮香<24>圆领衫——这等新名词是我从一本美国杂志上读到的。结果刮刮香没见着影子,等来的是一大包棉花糖。趁糖还没被婶婶收走,我赶快大把往嘴里塞,一边试图弄清这云朵一样的棉花糖到底是用什么做的。根据叔叔的说法,在多次前往美国后,爸爸某天对镜剃须时忽然萌生了一个念头:搬到美国去。做此决定,并非因为他贪图美国的自由或欣赏美国的生活方式,而是为了赚更多的钱。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发生一件事,由此塑造或改变他的整个人生。对我来说,十四岁那年移民美国,正是如此。如今回头看,它不单变更了我此后的生活轨迹,也改写了我此前的人生经历。十四岁不是个移民的好年纪,你在自己的国家远未长大,遑论要马上搬去另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我从没去过美国,对它一无所知。不像我已经熟悉美国文化的表兄萨米尔,他十六岁走出肯尼迪国际机场<25>时,潇洒地戴着“大都会”<26>的棒球帽,美式英语说得有模有样的。反观我,从孟买飞往纽约的二十四小时,仿佛迫使我从童年一下飞到了成年,我褪去了稚嫩,披戴上老成,沿着冥冥中注定的道路,咬牙走进了混沌。此后发生的每一件事,小到我用餐的姿势,大到我做爱的方式、从事的职业、选择与之步入婚姻的那个人,都在跨过那个时间节点后变得截然不同。
我爷爷在加尔各答的老宅有间昏暗又闷热的后厢房,里头搁着厚厚一沓《读者文摘》<27>。每到暑假,我总喜欢蜷在那间幽闭的小屋,读文摘上活灵活现的探险纪实、斗智斗勇的间谍故事,以及笑话栏里全家喜闻乐见的童言童语、军队趣事。我是这样认识美国的,不难想象我当真到达美国后,所受的冲击是何等大。好在我还算幸运,尽管当时不曾意识到,但在美国那么多城市里,爸爸偏偏选择在纽约落脚。“美国纽约就是印度孟买嘛。”他是这样向家乡父老形容纽约的。
到美国后不久,我给故乡的小伙伴寄去了礼物。我邮购了垂涎已久的恶作剧道具——欢乐蜂鸣器、漂浮幽灵、气垫船,还有X光护目镜。几天后,一只棕色的纸箱寄到了家里,我端详着箱子,兴奋无比,摩拳擦掌。在漫画内页上打广告的时髦玩具,在孟买时可望而不可得的珍宝,终于触手可及了!我打开了纸箱。所谓的漂浮幽灵是一只用塑料棒撑起来的白色垃圾袋。X光护目镜呢,和你去看3D电影时发的那种眼镜一样,只不过在镜片上潦草地画了骷髅图案。气垫船的一头是个小小的马达,另一头连着红色的小风扇,打开开关倒确实能从地上略微浮起。欢乐蜂鸣器则是一枚金属环,把它攥在手心,和别人握手时按下按钮,金属环就会剧烈震动。我注视这一地劣质的玩具,觉得此情此景真是讽刺。即便是这样,我还是把玩具寄走了,另外附了一封信,告诉小伙伴们如何改进玩法。比方说,可以在漂浮幽灵的一头系上绳子,挂在阳台外面,让惨白的塑料布随风摆荡,或许能吓到走夜路的小孩子。
我预计这些玩具会受欢迎。不管质量如何,它们是“进口”商品,在孟买就成了宝贝。从前在孟买的时候,我们家的客厅里有个玻璃橱,里面展示着来自欧美的小玩意,都是叔叔出差带回来的战利品。有火柴盒小汽车、迷你洋酒、埃菲尔铁塔模型,和从伦敦买来扎成一束的长火柴:火柴梗是红色的,火柴头上覆着毛茸茸的黑色小帽子,刻画成伦敦塔守卫<28>的模样。这些战利品里也有小孩子的玩具,比如装电池的阿波罗十一号宇宙飞船模型、有蓝色旋转灯的小警车、可以给她喂水然后替她换下湿尿布的洋娃娃。但这些玩具我们从来也摸不到,我们能做的只有趴在玻璃橱上,眼巴巴地探头朝里张望。
后来在纽约,我们家也有这么一个玻璃橱,里面摆放的却是我们从印度带来的纪念品:一对玩偶小人——老爷爷穿着传统兜提,老奶奶穿着棉质纱丽<29>、一尊大理石雕成的象头神<30>像、木质的哈奴曼<31>面具、亮着灯的泰姬陵模型、扭头翩翩起舞的婆罗多<32>舞者像,以及形似印度地图(连有争议的克什米尔<33>地区也包括在内)的铜钟。家里的小孩子是不许打开玻璃橱的,更不用说把易碎品拿出来把玩了。所以小小的孩童只能紧紧贴在玻璃上,隔着橱窗歆羡地注视那些传家宝一样的玩具,好像一只不得其门而入的黄蜂。
自从搬到纽约,我便对孟买撕心裂肺地想念。原以为离开孟买是逃离世界上最差劲的学校,我大错特错,纽约皇后区的天主教男校更加糟糕。我所在的杰克逊高地,彼时是个对外来有色人种几乎零容忍的地方,偏偏有色人种又潮水般涌来。我是学校罕有的深色皮肤的学生,我的肤色代表的是白人至上主义者竭力抵挡的东西。刚入学没多久,午间休息时,一个长着姜黄色卷发、满脸雀斑的白人男孩走到我的饭桌前,抬起鼻孔对我说:“林肯压根不该解放黑奴。”同学视我为黑奴,老师看我作异类,就连我自己也在毕业纪念册(我的单人照上方)题词:“体味太重,只好逃课。”这是当时一款止汗喷雾的广告语。我在纽约的学校就是这样看待我的:一个浑身膻味、散发咖喱恶臭的异教徒。我在毕业那天走出竖着铁丝网的校门,把嘴唇贴在人行道上,为我熬过这三年、涅槃重生而亲吻脚下的地面。<34>
住在杰克逊高地的那几年,我和我最好的朋友阿希什(十五岁从孟买移居纽约的印度男孩)用我们的方式留下故乡的温情。我们最大的乐趣就是到伊购看印度电影。伊购的前身叫伊尔,一字之差,放映的内容却大相径庭。作为色情影院的伊尔曾满屏露骨的性爱镜头,如今的伊购播放的则是蓝皮肤奎师那<35>的神话故事。莫说乳沟,就连接吻的镜头也欠奉。奎师那净化了曾经淫靡的影院风气,但我每次在放映厅坐下前,都要仔细检查座椅上有无可疑的污迹。
伊购放映的印度电影里,偶有我从前的居所——江河三楼一晃而过。除了看印地语电影,我和阿希什当然也说印地语。想在地铁上议论某人,或当着老师的面讲他们坏话,或猜酒拳,或爆粗口,我们都用家乡话。它是我们搞破坏的道具,开玩笑时的助推器,两个印度男孩间的联络暗号。我和阿希什还有他的同乡兼邻居米苏,我们三人会在杰克逊高地游荡,唱响七十年代印度电影的主题曲。年少时从家乡远走,如今用家乡话歌唱,成了我们唯一负担得起的回乡机票。春天的夜晚,褪去了冬日凛冽的和风带来思乡愁绪,仿佛一抹来自过去的幽灵。这时候的春天,在孟买叫作“鬼天”。会有警车在街边停下,巡警走下车来。“你们在干什么?”他狐疑地问。“没什么啊。”我们答。不过是三个年轻的印度男孩在夜幕下的纽约街头歌唱。“没事瞎晃,想尝尝拘留的滋味吗?”哈!在鬼天做街上的孤魂野鬼,自然要被拘留的。我们低眉顺眼地说这就回家,等警车开走便继续歌唱,直到在袅袅乡音里,杰克逊高地的钢筋水泥都仿佛消失不见了,放眼望去尽是故乡熟悉的温柔。
那是我人生中一段真正的流放。我挣脱不了既定的轨迹,我回不了家。这和怀旧不同,怀旧只是单纯拒绝始终朝前看。早春的时候,我开始在笔记本的背面画日历,因为爸爸告诉我,高二暑假我能回孟买过。每过去一天我就在日历上画一个叉,像个算着还有几天刑满释放的犯人一样,数算距离我回孟买的期限。只要夜幕降临我便满心欢喜,因为那意味着我困在美国的日子又少了一天,离飞向自由的日子又近了一点。暑假前一周,爸爸改口了:“明年暑假吧,等你毕业再回孟买不迟。”我茫然四顾,不知所以。
我人在纽约,心系印度。我只得搭上记忆的火车,一路开回我的故乡。黄昏时的田野,倦鸟归巢。我把车停在路边,重新注意到那些微小的细节:盘根错节的菩提树,蚂蚁在树根匆忙地搬家。我下车,到附近的灌木丛小解。我抬起头来,见天幕低垂,空气湿暖,此心安处是吾乡。附近没有人烟,地里没有,远处的茅屋那边也没有。我知道婶婶做好了饭,在家里等着我呢。但我不想这么快进城,我就想留在这儿。我想独自穿过田野,走进农民家的茅屋,向他讨一碗水喝,顺便问他:我能否在村里多住几天?两只苍蝇嗡嗡地飞来,在我的头顶绕啊绕,我又要解手,又想把苍蝇赶走,一不小心尿湿了鞋。“他妈的。”我淡淡啐道。
我多想念用家乡话说“他妈的”,多想念有人能听懂它。它甚至都不是粗话,只是一种强调,和“可恶”或者“该死”差不多。我还知道听印度人念这个词,可以猜出他是哪里人。比方说,用旁遮普<36>话念“他妈的”,重音落在“他”字上,用古吉拉特话念,重音就落在“妈”字上;孟买话里的“他”,听上去更像“踢”,而博帕尔<37>话习惯拖长音,会把“他妈的”念成“塌妈嗒”。帕西人<38>不论老幼妇孺,说“他妈的”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常。这句话于他们,就是一种语气词。“哎,给我倒杯他妈的水来。”“啊呦!我他妈的今天去了趟银行。”还小的时候,我总特别留意不在生日<39>那天说“他妈的”,我在寺庙和信奉耆那教<40>的孩子一起庄严宣誓:不说那个“他”字开头的词。
我在纽约度过的第一个冬天,穿的是爸妈从孟买带来的泡沫救生衣式的外套。这衣服不保暖,还一个劲往外散热。步行去学校的两公里路,忽然显得格外漫长。冰刀似的冷风刮在脸上、钻进身体的时刻,我发觉憋足了劲大喊“他妈的”是能聚集热量、抵御严寒的良方。我缩着头,顶着风雪走,一路走一路吼:“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从家到学校,要经过十分安静的住宅区。多年前寒冷的冬日早晨,那里早起的老人家(不论是爱尔兰人、意大利人还是波兰人)大约都反复听过这个词,也或许看到一个棕色皮肤、衣着单薄的男孩子一边匆匆赶路,一边用印度话大声骂娘。
十七岁那年,在阔别故乡三年以后,我终于回到孟买小住了一阵。三年的时间,孟买这座城和城里我的朋友,已然变得如此陌生。他们抽烟,而我不。他们酗酒,我也不。我带回孟买的“皇家芝华士”让我的童年玩伴尼丁喝出了新花样。酒液快见底的时候,尼丁用手搓暖瓶底的玻璃,然后往里面扔了一根烧着的火柴,顿时就有漂亮的蓝色火焰熊熊燃起。尼丁有本事一口气喝干整瓶酒,也懂如何拿空酒瓶继续取乐。
我们昔日的住所江河三楼——楼前海边的礁石上搭起了成片的棚户区。我的朋友们早早放弃了在那里溜达,改而去附近的游戏机房寻找新的刺激。能从江河三楼俯瞰的江河宫又往上加盖了一层,变作了一间女子学校。这种种改变皆令我厌恶。我要我童年的房间维持原貌,墙上挂的画在原来的地方,墙角的床摆在原来的地方,阳光在每天的同一时间、从同一角度照进窗口。我深觉我的房间好似租给了现在的自己,而过去的我已永难返还。我不再是孟买人,从今往后,我在孟买的身份是海外印侨。即便住在此地,整座城市也已面目全非。故乡仿若他乡。孟买于我,好似北极冰原或撒哈拉沙漠,咫尺天涯。
家人曾试图劝说我从事宝石生意。我一早起来,跟着叔叔去办公室,可惜我这志不在此的徒弟永远出不了师。我对钻石分类兴致全无,自然免不了犯错。叔叔的生意伙伴叫我“蠢货”,说我“跟卡特总统一个样”<41>——那是1980年,多事之秋。我没有继承家族生意,但屡次飞回印度,一次比一次待得更久,最长的一次待了超过半年,那已经不叫旅行,更像是采风——我到印度,埋头写关于它的文章,再回美国找出版商拿钱。一开始,我每四年回去一次,然后缩短到每两年,再缩短到每年。近来为了搜集写作素材,我至少一年要回两次印度。我的朋友于是开导另一个离开美国水土不服的印度同胞,他指着我说:“你看看人家苏科图,印度美国来回飞,像上下班一样勤快哩。”
我回孟买的另一个缘由是为了成婚。我太太苏妮塔在金奈<42>出生,于伦敦长大,而我们相遇在印航的飞机上。我回孟买,苏妮塔回金奈——途中万里流浪,既不属祖国,也未在他乡,只得且顾眼下——多么完美的流放者的隐喻。我同苏妮塔谈起从故土连根拔起的生活,谈起哪里才是家乡,我在那一刻便知道,眼前的女孩是知音人。
我的妈妈在五十年代由内罗毕回到孟买,就读于索菲亚女子学院。爸爸会从加尔各答乘三天火车,只为见心上人一面。他会到她座落在海滨大道<43>的学生宿舍接她。沉浸在热恋中的追求者和他年轻的未婚妻——我的爸爸和妈妈,他们会沿海边的林荫道一路漫步到纳里曼区<44>,再掉头往回走,直到焦伯蒂海滩<45>。他们会吃那里的招牌普里饼<46>,又或者朝北去往纳兹咖啡厅,喝一杯甜蜜蜜的奶昔。有时,他们也会走进贾汉吉尔艺术画廊<47>,接受高雅文化的熏陶。而三十年后,我发觉自己下意识地沿着爸爸当年的约会路线,追求另一个自小在国外长大的印度女孩。我们同样沿着海湾散步,同样到贾汉吉尔欣赏美术作品。孟买是我的家人觅得良缘的福地。除了爸妈,才从加尔各答抵达孟买的叔叔在游乐场的人群中对婶婶一见钟情。我们从遥远的世界各地回到孟买,内罗毕也好,加尔各答也好,纽约也好……然后在这里找到毕生挚爱。
和苏妮塔第一次约会的隔天,我的表弟要去坎普尔,我开车送他到维多利亚终点站<48>。其时,一辆戈勒克布尔<49>特快正驶进站台,返乡心切的打工者瞬间蜂拥而上。维持秩序的铁路警却在这时抽出警棍,击打人群,直到把他们逼退。一时间喊声震天,场面无比混乱。我在站台的这一边看着眼前的一幕幕,感到绝望漫上心头。我想到苏妮塔——那个我刚认识的女孩,她的美丽和她的英式优雅。想到她给了我在面目模糊的人群中站稳的力量,她是我挨打而不愿逆来顺受的理由。我在那一刻确定,我爱上了苏妮塔。和她在一起,和像她那样美好的女孩在一起,让我知道自己还是个活生生的、有尊严的人。
第二天,我带苏妮塔去约胡海滩<50>。海水冲刷过她的脚背,让她灵巧的脚步变缓了。我轻轻环住她,让她依在我的身边、靠到我的肩上。我们第三次约会是在桑佳姆酒店俯瞰阿拉伯海的酒吧。借酒壮胆,我向我梦中的女孩求婚。她笑着答应了。我后来得知,爸爸带着妈妈,叔叔带着婶婶,也都去过桑佳姆的酒吧。
我的大儿子乔达摩在纽约的街心花园玩耍时,总显得羞怯和迟疑。他会远远地看着其他孩子,晃着身子朝他们笑。即便其他的孩子回应他的笑容,并且走过来邀他一起玩,他也会马上跑开,跑到我身边,继续远远观望。在这么小的时候,乔达摩就意识到:他和别的孩子不一样。
第一次带乔达摩到位于十四街<51>岔路口的幼托所时,我发觉除了我的儿子,所有两岁的孩子都会说英语。我们在家只教过他说古吉拉特话。当老师用英语告诉孩子们轮流举起手来,教他们唱英语儿歌的时候,乔达摩一个字也听不懂。我坐在他身边,感到一阵心酸。我们楼里的孩子管乔达摩叫“小哑巴”。他带着期许抬头看他们,但他们从来不带他玩。乔达摩坐在楼下的小花园,舀着小碗里的鸡蛋葱豆饭(英国人管这叫鱼蛋青豆饭<52>)往嘴里送,对门的小女孩看见,会发出作呕的声音,并朝他做鬼脸。殖民主义的烙痕竟深到这样一个地步,就是在印度脱离大英帝国五十年后的今天,会说印度话的乔达摩仍然被看作哑巴,他吃的印度饭被视为泔脚料——就好像我们的语言不是语言,我们的食物也不是食物一样。
后来,我的小儿子阿卡什出生了。我们越发觉得要带孩子们回到故乡。我们的孩子有权住在自己的国家,那里每个人的肤色都和他们的相仿。我们若是去小镇的餐馆吃饭,不会有食客齐刷刷地对我们行注目礼。在印度,他们能获取应得的自信,他们会感到自己是独特的个体,同时也为手足同胞所欣然接纳。花钱是买不到回乡的。不因为你吃了某道家乡菜,不因为你看了某部家乡电影,你就回到故乡了。回乡,是真真正正住在家乡。迟早有一天,我们要考虑搬回去。但是,回哪个家乡呢?是我的孟买,还是苏妮塔的金奈,抑或风景优美、物价低廉的北印度?1996年的时候,我为了写印穆冲突的报道回孟买待了两个月。这是我在定居美国后第一次回家待这么久,并且充分感受到家乡的美好。如果我们回孟买,苏妮塔可以继续深造(念硕士)。而我,我想找到那个属于我的孟买。它在我的笔下,它在我的心中,和别人的孟买都不一样。
离开纽约前,我走进常在午后光顾的杂志店。我从没有和收银员攀谈过。我拿起一本杂志,走到收银台,这才发觉忘了带钱包。我把杂志放下,告诉收银员我去去就回。“下次再付好了。”他说,一边招手把我叫回来,“没事,我认得你。”
我走出商店,满心欢喜。在过去的五年里,曼哈顿东村就是我的家。而我们称之为家的地方,拐角的便利店会放心让你赊账。纽约在市长朱利安尼<53>的治理下气象一新。这里是安全的,凌晨四点从酒吧出来,街上仍有三三两两的情侣相拥而吻。整座城市运行良好,垃圾有人定时收,积雪有人及时铲,开车畅通无阻,地铁班次频繁,车厢冷气十足,每个人都喜气洋洋。
但每当我们熟悉了一个地方之时,就是该离开它的时候了。每当我们了解了新的朋友,就是该去往别处、结交陌生人的时候。我们即将动身前往印度,不是去旅游,也不是去探亲。除了在孟买的叔叔和在坎普尔以及阿麦达巴的姑妈,我在印度已无亲可探。几乎所有人都搬走了,不是去了美国就是英国。印度对我而言是新大陆,而孟买是我们的登陆点。
从象岛<54>折返,遥望泰姬陵酒店<55>婚礼蛋糕式的奢华外墙和与之辉映的摩天塔楼,以及它们对面标志性的印度门时,我好似初次抵达印度的欧洲探险者,心跳加速。若干个世纪以前,在海上航行了数月的探险者绕过好望角,经历了暴风雨、触礁、各样艰险和疾病的考验,终于在如今矗立着的印度门后看到了广袤的印度大地。这里是珍禽异兽的故乡,不乏智者和修士,也常有洪水和饥荒。探险者们的船在孟买港匆匆停下,他们匆忙地洗澡,在陆地上沉沉睡一觉,第二天清早火车就要出发,开往真正的印度——属于乡村的印度。若干个世纪以前,没有人会在孟买永远停留。孟买只是中转站,过客经此,从天堂去往深渊。
公元前一世纪,托勒密六世<56>称孟买为七岛城。十五世纪时,葡萄牙人来了,他们用葡萄牙语为孟买命名,叫它作好湾岛,因为这里林木秀美、地产丰富、遍是野味。好湾岛,音译过来正是孟买。也有人说,孟买之称源于奴隶王朝的穆巴拉克沙国王<57>。他是虔诚的穆斯林,在统治期间大肆拆毁印度神庙,死后堕为了恶鬼罗刹<58>。穆巴音译过来,便是孟买。孟买还有许多化名,其来源众说纷纭。有着诸样别称的孟买,同时孕育了诸样的流氓地痞、青楼妓女。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信奉印度教的当地渔民,信奉伊斯兰教的苏丹、葡萄牙人、英国人、波斯后裔帕西人、古吉拉特商人、信德人<59>、马瓦里人<60>、旁遮普人,以及原住民马拉提人<61>——尽皆熙来攘往,在这最初的七岛城留下各色印记。
俯瞰孟买,其地形仿若一柄汤勺。你若把拇指和食指张开,比成一个三十度角,便是孟买岛的形状。从空中看,孟买是座美丽的城。它被大海环抱,海面金光粼粼,沿岸棕榈葱郁。孟买有港口,有秀丽的海湾、潺潺的溪涧、奔腾的河流和层峦叠嶂的山岗。从空中看,孟买充满了无限可能。然而回到地面,一切就大不相同了。乔达摩很快留意到了这一点。我们的车从班德拉火车站开出,沿主干道而行,他指给我看说:“爸爸,一边是高楼,一边是矮房。”乔达摩说得不错。给人以视觉冲击的,正是孟买城中村的奇景——大都会与贫民窟两相并存的震撼。而紧随其后的是对初来之人听觉、嗅觉、触觉、味觉的冲击:窗外飘来永不止歇的喇叭轰鸣;晾在路边竹篾里的九肚鱼的腥臭;摩肩接踵的街上,一具具汗津津的棕色身体擦过皮肤时的粘腻;以及还在倒时差的第一个清晨,在嘴里化开的瓦达包<62>的滚烫蘸酱。
孟买自建城以来便有独一无二的城市文化。它是贸易之城,为贸易而设,是印度面向世界的门户。达官贵人、贩夫走卒,若为贸易,皆可往来。东印度公司<63>的总督杰拉德·昂吉尔(1672—1675在职)给了这座城市新的可能。独立于葡萄牙管控之外的孟买作为自由港口,不论是社会制度还是意识形态都全面繁荣了起来。当美国爆发内战,不再向英国出口棉花<64>时,孟买立即顶上了缺口,仅五年时间<65>就比往常多获利八千一百万美元。在苏伊士运河于1869年开通后,从孟买港开往大英帝国的航程较之原先缩减了一半。孟买作为真正意义上的印度门,迅速取代加尔各答,成为英属印度最为富裕的城邦。源源不断的商人从内陆和世界各地涌来:葡萄牙人、蒙古人、英国人、古吉拉特人、帕西人、马拉提人、信德人、旁遮普人、比哈尔人<66>……以及美国人。
在孟买发展局颁布的区域地图上,孟买市以东标注的不是“孟买西海岸”,而是“印度西海岸”。这或许是制图者的无心之失,但这小小的错误不容忽视,且意味深长。直到十九世纪末,孟买才被视为印度的一部分。而至今仍不乏期待孟买独立的声音:“如果孟买像新加坡<67>那样该多好呀!”在这些人看来,如果孟买独立,便能甩掉印度大地的沉重包袱,像是多年隐忍、服侍久病姑妈的小夫妻忽然得知姑妈过世那样松一口气。要把歌舞升平的海滨都会和贫弱交加的内陆腹地联结起来,唯有通过灾难和悲剧。1992年的印穆冲突以及1993年的连环爆炸是孟买的灾难。2001年的“911”恐袭是纽约的悲剧。自此,沦为废墟的不单是巴布里清真寺和世贸大楼,也包括一直以来都市人的傲慢与偏见:孟买不能对印度大陆视而不见。纽约不能对外面的世界视而不见。而在灾难和悲剧发生以前,我们都曾以为它们远在天边、事不关己。
印度门是一座由黄色玄武岩砌成的巨大拱门,上有四座炮塔。它建于1927年,原为纪念十六年前英王乔治五世的到访,不料却见证了大英帝国永久的退场。1947年,英属印度宣告独立,结束了两百年殖民统治的英国驻印部队正是愀然走过这道印度门,登上了返航的船只。孟买也是我们家的分水岭,我们从加尔各答搬来此地,又从这里奔赴美国。在孟买的门槛上,我们一停十年。我们也曾在拱门下休憩,等待开往纽约的客船驶入港湾。城市便是一道道拱门,通往金钱,通往权力,通往梦想或者野心。一个比哈尔人或许有一天会移民美国,但他首先要在孟买接受检验。孟买是中间站,是从东方过渡到西方的新兵训练营。
大孟买城的人口目前有1400万,超过全世界137个国家的人口数。如果把孟买算作国家,它在2004年的人口居全球第五十四位。一座城就像一个国,国家有国家文化,城市有城市气质。和德里<68>人、纽约人或巴黎人一样,孟买人也有与众不同之处。女性走路的姿势、年轻人喜爱的夜间消遣、人们对欢笑和恐怖的定义,都与别处不同。但巨型城市的涌现确是亚洲独有的现象。世界最大的十五座城市,十一座在亚洲。为何亚洲人偏爱住在城里?也或许,我们就喜欢人多热闹吧。
印度并未人口过剩。比起我们通常觉得人口不多的国家,印度的人口密度其实更低。1999年公布的数据表明,比利时的人口密度在130人每平方英里,荷兰是150人,而印度不到120人。印度的爆炸式人口只集中在城市而已。新加坡的人口密度为2535人每平方英里。欧洲最拥挤的城市——柏林的人口密度是1130人每平方英里。而1990年的孟买城已达17550人每平方英里的密度,甚至在其中心城区的某些地方,这一数值高达1000000人每平方英里。这个数字创下了世界之最,同时意味着孟买的人口分布极为不均。2/3的城市人口把5%的城市面积挤得水泄不通,而剩下95%的土地则为少数特权阶层所拥有。
五十年前,我们的生产力在农村。那时的乡村贡献了71%的国内生产净值。而今天,我们的生产力在城市,几座城就能轻松拿下六成的国内生产总值。孟买上缴的国家税收占全国的38%。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除孟买以外农村地区的赤贫。也正是农村人口的不断流失——心怀抱负的壮劳力削尖了脑袋进城打工,哪怕在孟买睡大街也要离开老家——导致孟买人口爆炸。假如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贫困问题,就能顺带解决城市人口过剩的忧患。
“孟买是只金翅鸟<69>啊。”对于为何选择来到孟买,为何不断有人选择来到孟买,一个住在贫民窟、家中没有自来水、无法解决如厕问题的人这样告诉我道。在这座城市,有百分之四十的人和他一样,至今喝不到安全的饮用水。同样在这座城市,在欧贝罗伊酒店<70>俯瞰海湾美景的酒吧点一瓶唐培里侬香槟王<71>的花费,几乎相当于一个普通孟买人年收入的两倍。那为什么还要选择来到孟买呢?另外一个人回答:“在孟买饿不死啊。”在印度的其他地方,路有饿殍的景象仍然存在。孟买却有几百家瘦身诊所。其中一家诊所的负责人兼营养师告诉我说:孟买的模特为了保持体形,宁愿得厌食症也不好好吃东西。这就是孟买领先全国的表现了。营养师补充说:“在其他地方的老百姓吃不上饱饭的时候,孟买人却成天想着如何减肥。”
孟买诚然是印度最大、最繁华、最富庶的城市。奎师那在《薄伽梵歌》<72>里表明自己至尊神身份的描述,用来形容孟买再贴切不过:
我是吞没一切之死。也是无中生有之法……我是邪恶者的伎俩,聪明人的智慧。我是灿烂,是辉煌,是万丈光芒。
这就是孟买——极大之城。
说不的国家
“能帮我开通一下液化气吗?”
“不行。”
“我能装个电话吗?”
“不行。”
“我家孩子能在你们这里入学吗?”
“我觉得没戏。”
“从美国寄来的包裹到了没有?”
“我怎么知道。”
“能帮忙查一下吗?”
“不行。”
“订张火车票可以吗?”
“不行。”
印度是个说不的国家。这一个个“不行”是对你的考验。它们就是印度的万里长城,把外来入侵者统统拒之门外。而你绝不能气馁,要愈挫愈勇、斗志昂扬地冲向它、征服它。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常有这样的故事:某后生欲拜世外高人为师,一次又一次吃了闭门羹。他依旧不走。高人也不说“你可以留下”,也不说不能。他把后生晾在一边。再过一阵,高人总算开口说话了,交给后生一系列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目的还是要赶他走。只有竭力忍耐,熬过所有冷遇、困厄和拒绝,高人方才认定这样的后生乃可塑之才,终将毕生绝学传授予他。各地游客来到印度,就像初访高人的后生,绝无可能感觉宾至如归。只有克服万难、同印度死磕到底,它方才渐渐向你袒露它的可爱。在这个说不的国家,“不行”或许永远是“不行”,但至少你会慢慢懂得,不再徒劳无益地提问,比如——
“能便宜点把公寓租给我吗?”
“不行。”
我从纽约回到孟买的时候,完全是个穷光蛋。在我自小长大的街区租一间像样的两居室公寓,市场价是每月三千美金,另付两万押金,在租约到期后免息以卢比<73>退还。这还是房市遇冷、租金缩水四成以后的价格。我的中介给某个房屋代理人打电话,我只听他说:“他们是美国人,有美国签证、美国护照!你还要什么?他老婆拿的是英国签证……什么?对,他是印侨。”然后他转过身来,抱歉地对我摇头:“房东说房子只租给外国人。”另一个中介后来对我解释道:“印度人不想把房子租给印度人。如果你是纯种白人,那就不一样了。”至少这说明了一点——我的美国护照在家乡同胞眼里,基本形同废纸。管你是不是印侨,在自己国家,我还是低白人一等。我在瓦拉纳西<74>做背包客的时候,也曾因为相似的理由被旅馆拒收:你是印度人啊?他们说,谁晓得你会不会强奸白人女性。
命运真是奇妙。我看房之前,我的叔叔信誓旦旦地对我说:“我向你保证,什么地方也别看了,你还是会住回江河楼。”我第一次在那儿匆匆看过房以后,并不满意。第二次去看,仍然不喜欢。但我又想,我在孟买还能住到哪儿去呢?这是天注定的。我从小在江河三楼长大,我的爷爷后来住过江河一楼,而我现在要搬去的公寓在江河二楼。命运已经替我写好了江河三部曲。从前和现在、前世与今生,有些时候,谁又能分得清。这里究竟是哪里,是我小时候挨揍、受欺负的地方,是我在侯丽节<75>遇见初恋的地方,是建造金字塔的工人埋下宝藏的地方,是纳芙蒂蒂<76>的神秘马车始终停靠的地方……或许有一天,我会在这里遇见来世的自己,不再有此生的记忆,看着他来来又去去。而我已然安葬的身体会重新活过来,蹲伏着,自后面一跃而上,把我拍醒。
我叔叔的会计曾是我们在江河三楼时的邻居。他告诉我说江河二楼是个“国际化”的地方。在尼皮恩航海路<77>一带,“国际化”的意思是说:一栋楼里的住户基本不是古吉拉特人。而对古吉拉特人而言,这种地域歧视自然不是什么好话。这些“国际化”的住户或许是信德人、旁遮普人、孟加拉<78>人、天主教徒……他们杀生吃肉,结婚离婚,总之不会是古吉拉特人或者马瓦里人。从小我就对那些“国际化”的家庭着迷得很。我觉得他们家的女儿都更好看,是我高攀不上的。而我身边的古吉拉特同胞正符合尼赫鲁<79>的描述,是“小骨架”的生意人。古吉拉特人的家无比平和,古吉拉特人清心寡欲。他们是浊世里的一股清流,坚决吃素,从不动粗,温文随和。在古吉拉特人中间,对“你好吗?”的标准回复是“心情好极了”,不管是刚发生了地震,还是才经历了破产。
我们约好和房东见面,我的叔叔陪我同去。房东也是个古吉拉特宝石商,原籍帕拉恩普尔<80>,信奉耆那教,是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他问叔叔我们一家是否也吃素。叔叔回答说:“哎呦,他老婆可是婆罗门<81>,吃素更起劲哩!”就因为叔叔的一句话,我们签下了租赁合同,而且拿到了素食者才能享受的八折优惠。但从叔叔的话里,还是能隐约听出他对婆罗门的不屑。在叔叔看来,婆罗门是教书匠,不会做生意,也不懂变通。可是最初,我们也属婆罗门。不管我们的讷格尔<82>祖先把种姓从婆罗门改为吠舍的理由是什么,我们都是得利者。更改种姓,适者生存。在敬神的古时,我们姓婆罗门。在拜金的当代,我们改姓吠舍。资本主义至上的孟买和懂得投机取巧的讷格尔-吠舍家,着实是黄金拍档。
对如何选择住房,我的爸爸有一条标准:不拉窗帘就能更衣的房子,可以住。这条简单的标准若执行起来,至少保证了两件事:个人隐私,以及充足的光照和空气流通。我却恰好忘记了爸爸的忠告,把公寓租在了二层楼。我们的江河二楼夹在一楼和三楼之间,因此不论做饭、就餐、工作、休憩……对面楼上楼下的住户走到大楼外也好,在自家阳台也罢,都能清楚看到我们的一举一动。江河二楼有二十层,每层十户人家,每户人家平均六口人、带三个佣人,再加上楼里配备的工作人员(门卫、维修工、清洁工等),一栋楼就住了两千人。与我们联体的江河一楼同样有两千人,我们后头的江河三楼也住了两千人;底下为三幢大楼包围的江河宫学校,师生和后勤共计两千人——这几英亩土地上足足住了八千人,已达一个小镇的人口。
江河二楼的设计师要么是个虐待狂,要么热衷恶作剧,要么干脆就是个蠢材。我们厨房的小窗只够冰箱散热,或者更确切地说,只为冰箱加热——没有窗帘的遮挡,热辣辣的阳光直接打在已经滚烫的冰箱上。厨房的其他地方却照不到太阳,黑黢黢一片。我如果开吊扇,会吹熄安装在正下方的煤气灶。我们唯一能通风的方式是打开客厅边上书房里的窗户。但是海风带来的除了丝丝清凉,还有厚厚一层黑色的沙尘,以及让人大开眼界的各色垃圾。我们曾在卧室地板上发觉残留糖浆和奶油的甜筒冰激凌外壳、牛奶包装袋、沾满槟榔汁的塑料锅盖,甚至用完丢弃的婴儿纸尿裤。在我幼时,窗外穿梭往来的尚且是一只只鹦鹉,而现在开窗所见,净是纷飞如雨的塑料袋。因为楼层低,每天傍晚五点,客厅就全黑了。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我们不得不关窗、亮灯、开空调,以至每月的电费之高令人咋舌。
整间公寓的装修走的是宝石商偏爱的奢华风,他们对优质生活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倒并非完全俗不可耐,因为绝大多数宝石商都是耆那教徒,他们是坚定的素食者,沉默寡言、冷静严肃、滴酒不沾,对婚姻高度忠诚。他们几乎从不出席任何酒会,即便出席也毕恭毕敬穿着白衬衫、黑西裤,只喝可乐不喝酒。他们不养情妇,没有小三,对太太从一而终,对子女尽心尽责。他们唯一稍显出格的地方就是对建材的选择。所以我们这间公寓的装潢多少有点一言难尽,你且听我说:客厅里巨大的陶瓷灯上是三位半裸嬉戏着的希腊女神,每一位都用手掌遮住相邻者的一只乳房。她们头戴水晶树叶,在灯光下显得格外璀璨动人。饭厅里的玻璃餐桌,其桌脚用真金镶嵌而成,两侧天花板上垂下巨型的生梨灯和草莓灯,造型逼真,熠熠发光。客厅另一头的沙发上方则是粉色树叶状的水晶大吊灯,而沙发是艳红色的,饰有一簇簇金色的流苏——很快让我的两个儿子拽得精光。我们的主卧延续了这种难描难画的“绿色家园”风,吸顶灯的形状是一对长长的金色树枝,延伸出的树叶逐一托住一枚枚一百瓦灯泡。再看衣橱——橱门从上到下饰有繁复的藤蔓花纹,涂成鲜绿色。走进衣帽间,入目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的瀑布壁画。与整面穿衣镜相对的窗玻璃上绘有长着独眼、金光四射的太阳。客卧的镜子同样富有特色,镜周装饰着浩瀚星辰,对面的窗玻璃上是红蓝绿三色的波浪彩绘。所有这些家居装饰不舍昼夜、发出可怕的嘶嘶电流声。
公寓还不完全属于我们。房东尚未清空个人物品,柜子里摆满耆那教和印度教的各种神像。我们把神像放进抽屉,在书架上陈列我们自己的摆饰。尽管房东反对,我们还是取下了客厅里的粉色水晶灯和希腊女神灯。告知房东我们的决定时,他显得颇为不快:“把水晶灯拿走也就算了,但是女神灯……我很不高兴。”我赶忙宽慰他说我不是质疑他的品位,而是要保护这些艺术珍品免遭两个淘气孩子的毒手。
每天我们的公寓都有人来清理。我们很快了解到,佣人之间也分三六九等:居家保姆不扫地,那是临时工才干的活。除了达利特<83>,没人会去清理浴室。司机不洗车,那是门卫的工作。于是我们的公寓人满为患。每天六点我们被保洁阿姨吵醒,自那以后,门铃一整天响个不停:送奶工、报童、按摩师傅、磨刀的、收废品的、装有线电视的……一大清早,所有服务齐齐送上门来。
愚公移山一般,我们的生活一点一点挪上了正轨。三眼插座装好了,有线电视和电话线排好了。马上还会安上窗帘,如此我们能打赤膊在室内走动,获取独属于家的那份自在。我们和卖椰子的小贩讲好了价钱,每天早晨他会送来新鲜的椰子水。生活渐渐变得安逸,可以晨饮椰子水,晚啜葡萄酒。我第一次用新家的厨房为家人做的,是加了鲜蘑和日晒番茄干的意式蝴蝶面,又用甜椒、葱、黄瓜和西红柿拌了色拉,倒上一杯西高止<84>出产的霞多丽<85>,酒足饭饱,称心如意。当然,真正为烹饪加分的,是我从东十街<86>的意大利面店买来的西西里橄榄油,这瓶油是我带回孟买的行李中最大件的物品。
在搬进新公寓的那一个月里,我像苦苦追求绿蒂<87>的维特那样追寻着水管工、电工、木匠……的踪迹。负责江河二楼的电工是个性格开朗的人,总在傍晚时分来我家,边干活边和我聊天。他熟悉这幢楼里的所有管线。每条线路他都反复维修过,每次只修好一段时间,以确保他下次、再下次能一直上门。我用来打国际长途的电话线不工作了,而一周前罢工的是另外一条线路。只要负担得起,大多数人家宁愿花钱装两条电话线,因为至少一条能维持运作。你必须打电话给电信局,等着维修人员上门,再塞小费,说好话……如此循环往复。对电信局而言,糟糕的电信网才是最好的电信网,有报修,才有源源不断的贿赂。
至于我的水管工,我真恨不得掐死他。这家伙长着一口沾满槟榔汁的烂牙,是我生平所见最坏、最卑鄙的人。他的爱好就是挑拨住户间的关系。他告诉我楼上楼下的邻居,说我应该付钱修理大大小小所有的管道问题,再告诉我:你要设法说服你那些邻居,让他们来出这笔钱。我们的热水器、水龙头、抽水马桶、下水道……没有一样是工作的。天花板还漏水,一滴滴棕色液体不停地渗出来。业委会主任向我解释说:大楼里的所有水管统统不达标。排污管的出口被封在了墙体里面;居民私拆管道,请的是外包的管道工,而非大楼的维修工。正因为每家每户随意改动管道走向,导致水管都不走直线,无法正常排水。越无法正常排水,越要隔三差五找人来修,私改滥拆,随心所欲,结果越修越离谱,甚至把排污管和进水管接到了一起。如果要追踪下水道的走向,从二十楼直到一楼,整个过程会像走极尽曲折、分岔无数的盘山公路。这一极尽曲折的后果就是每到一个拐角便有脏污堆积,从而造成水管淤堵。而对这种私自改建下水道的行为,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能对其加以约束。和楼里的每一户人家一样,我们浴室的下水道时刻面临可能壅塞的威胁。若把这幢楼比作一个人,那么他已病入膏肓,有严重的血栓、动脉硬化,还患有恼人的皮癣。与此同时,我每月还要为倒贴钱修好了房子得以继续居住,而巴巴地付房租给东家。
在孟买,我们也重新学习了如何排队。孟买人永远在排队:投票、租房、求职、出国、订车票、打电话、上厕所……如果你排在队伍的第一个,那么排在你身后成百上千的人会用无形的压力催促你:“快一点,快一点,好了没有?”如果你排在队伍当中,那你一定要站在前面那人的身边而不是身后,就好像你俩是一起来的。这样等他办完事,你就能飞快地横跨一步顶上空缺。
我们醒着的时候净操心这些事了。对外来者或思乡心切的游子,孟买显然并不友好。很多时候,我们用美元可以开方便之门,但即便事情办成了,办成这事的孟买也好像心有不甘。一百万人每平方英里的人口密度着实让这座城市不堪重负。它不想再多收留一个我,就像它不想收留一穷二白的比哈尔打工仔一样。但它又赶不走我们,于是只好尽可能地让我们难过,来稍微疏解它的愤懑。每一天我都要面对生活中低级的、这样或那样的小麻烦。这种种恼人的不便加在一块儿,能燃起我的烈怒,尤其是当我住惯了的地方,比如纽约,那里的办事机构更高效、生活更便利的时候。
早在跨入新千年以前,已故总理拉吉夫·甘地<88>以及许多持有相同观点的人就表明了我们要大步挺进二十一世纪的决心。他们说这话,仿佛二十世纪可以倏忽跳过、不用经历了一样。印度确实渴望现代化,渴望拥有电脑、信息技术、神经网络<89>、视频点播。但是这个国家的大部分地区甚至无法稳定供电。印度居然相信它能绕过那些最基本的公共需求而实现科技上的飞跃:未达基础识字率,却妄想造出并运行世界顶尖的计算机;无法防治最常见的儿童传染病、任其大面积爆发,却奢望做成最精密的心外科手术并广泛运用诊断成像<90>;因电力中断而大部分时间漆黑一片的电器商店确实出售洗衣机,但这机器我们无法使用,因为缺乏相应的输水管道;固定电话的信号尚且时断时续,却渴望支撑起覆盖全国的手机移动网;在人畜并行、拥挤不堪的马路上想不伤及无辜驾车狂飙,不过是种空谈,零百加速<91>仅需十秒的豪车在印度毫无用武之地。
我们对科技发展的进程盲目乐观。就好像一旦登陆月球,这地上的一切困境就会自动消失一般。印度有全球第三大的科技人才市场,但我们三分之一的人口还是文盲。即便印度科学家能设计出超级计算机,底层的技术人员也不懂如何进行维护。印度盛产最聪明的工科毕业生,但我的水管工只顾修马桶而不知怎样彻底修好它。二十一世纪的印度仍使用十八世纪的婆罗门式教学法:手艺人要学本领,单靠口耳相传。但这不是教育,真正的教育需要读写并用,需要抽象概念,需要更高等的思维能力。
因此在这个说不的国家,没有东西是第一次就能修好的。你不会只打电话叫修理工来一趟,你要同他建立长期关系。你不能直接告诉他:他是无能的,或者只收钱不办事,因为你需要他一次次地来,把上次被他修坏的东西收拾得稍微能用。我们出产天才型的手艺人,但大规模生产和标准化操作在这里完全行不通。所有现代化的设施在孟买都时好时坏:下水道、电话线、公共交通,无不如此。孟买不是人们概念中的印度古城,而是西方城市的山寨版,它更像二十年代的芝加哥。和其他仿效西方应运而生的产物一样,不论是印度流行歌曲、印度现代家电、印度美式英语,还是印度富豪举办的狂欢派对……这种模仿本身,总是不伦不类的。
在这个说不的国家,人们面临的第二大挑战是燃气紧缺。政府对液化石油气供应采取绝对垄断,民用燃气装在笨重的红色钢瓶里,分送到每家每户。我去片区指定的液化气供应站,工作人员却告知我“没有配额了”。孟买政府口口声声的“五年规划”竟无法为居民提供足够的燃气。
“什么时候才会放出配额呢?”
“或许要到8月份吧。”
现在才5月。我们要啃三个月的冷面包吗?
于是人们建议我,不妨到黑市碰碰运气。我开着叔叔的车,和婶婶一起在供应站附近转悠,试图拦住送液化气的伙计。我们果然看到一个搬运工正骑着车沿哈克尼斯路走。婶婶立即跳下车,截住伙计,问他买一罐液化气要多少钱。他说液化气不是问题,接通才是关键。他向我们保证:如果能在黑市找到肯来安装的人,马上打电话给我们。
我的朋友曼吉特让我带上她的妈妈,去另一家液化气供应站,她说“母亲大人自有妙招”。我们走进供应站的办公室,我对工作人员说:“我要一罐液化气。”然后解释了上一个供应站没有配额的问题。
“你在联邦院<92>有关系吗?”工作人员问我,她指的是印度国会的上议院。
“没有啊,怎么了?”
“如果你认识里面的什么人,事情就好办多了。每个议员手上都有可以自主分配的液化气名额。”
这时,曼吉特的妈妈插话了:“他有两个孩子!”她看着那名女性工作人员,情真意切地说,“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没有液化气热牛奶,孩子们一直哭,你让他这个做爸爸的怎么办?自己的孩子连口热牛奶都喝不到!”
第二天早晨,液化气罐如约送到了我家厨房。曼吉特的妈妈确实使出了法宝。她没有规规矩矩走流程、填表格,而是充分利用了那名女员工的恻隐之心,谁家没有小孩子呢。一旦突破了这道关口,工作人员也就不再为难,主动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漏洞:如果我买的是商用液化气罐,当然比民用的更大也更昂贵,那么我立即就能拿到配额。从没有人告诉过我这一点。但一旦办事人员对你心生同情,难题马上迎刃而解了。供应站的工作人员佯装不知其中的猫腻,仿佛真信了我的两个孩子眼中含泪等着要喝牛奶,每两个月都会准时送来商用液化气罐,从未有人深究。
但是理应能维持三个月用量的一罐液化气,实际最多只能撑三周(供应链的某个环节出了纰漏,导致绝大多数液化气罐都被打开抽过气——而这部分液化气会拿到黑市以高价出售)。就在我们邀请众人来家聚餐的那天,一大早,液化气恰好用完了。唯一能保证家中液化气不断的办法,是同时订两罐。这自然要通过暗箱操作,于是人们想方设法钻空子,要么把其中一罐液化气登记在别的住址下,要么向官员行贿好达成目的。孟买是骗术之城,城里的每个人都是同谋。辛勤劳作赚取报酬之人远没有坑蒙拐骗获取利益之人受尊重。因为在孟买,“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而坑蒙拐骗正是向上爬的捷径,这样的人头脑灵活,是做生意的好手。老实赚钱谁不会呢,又有什么了不起?但一个精心设计的善意骗局,那是一种艺术!
两种货币
我们为要不要买车产生了分歧。孟买的马路上到处是各色汽车,已不同于我离乡时菲亚特<93>和大使牌<94>双雄争霸的局面了。但所有新车只有老路可开,汽车愈发先进,我们的交通也愈发拥堵。你坐进最新款的铃木、本田或宝马,油箱满油,引擎轰鸣,催促你快马加鞭、急速飞驰。可你最好悠着点,因为在孟买驾驶,均速不过19公里每小时。即便在唯一能够提速的海滨大道,驾车均速也从1962年平稳的55公里每小时降到了1979年的不足40公里每小时,再降至1990年25公里每小时的龟速。夜晚的海滨大道,车流里满是一路开往纳里曼区的年轻人,他们摇下车窗,把车载音乐开得震天响,互相较劲,沿大道飙车,最高时速也未能超过50公里。
这种糟心情况的唯一好处是车祸的相应减少。从1991年的25477起(致365人死亡)到1994年的25214起(致319人死亡)。这一数据验证了我亲眼看到的事实:在孟买,即便危险驾驶也似乎少有伤亡。因为速度提不上来,一刹车就能停。
现代城市和现代汽车是个两难的议题。城市之所以为城市,是因为其中的汽车。人们倚仗开车出行的便利,不在乎住得离市中心越来越远,整座城市的活动范围也就相应的越来越大。而城市越大,车也越多。可是车多的孟买早已喘不过气来。江河楼每户人家几乎都有两辆车。门卫二十四小时待命,做着我们儿时“抢椅子”的游戏:如何在车多、停车位少的窘境里尽力斡旋。车库的一部分又改造成了杂货铺、诊所和影印店,使得情况雪上加霜。马拉巴尔山地区人口爆炸,商业区的设计却不在最初的规划里。为了破墙开店,人行道被一一挤占,孩子们玩耍的场所不得已变成了马路,他们冒险在车流里穿梭,我小时候也是如此。我们和汽车抢夺空间,在车后玩躲猫猫。但人再聪明,也比不上汽车和昆虫所具有的优势:它们以数量取胜。两相比较,实力悬殊,我们惹不起。所以现在的孩子不出门玩了,他们待在家里看电视。
我们搬入新家后不久,曼吉特过来做客。她要在楼下停车,发觉有人抢先一步占了我的固定车位。我下楼找她,见她坐在车里,面色苍白,车外气势汹汹围了一群看客。我不满地问门卫怎么回事,他指给我看楼下大堂里坐着的矮个子男人,四十出头的模样,蓄着大胡子,喝得烂醉。我过去请他说明情况,他反问我“是哪根葱”。“老子是业委会的人!”他荒腔走板地在我耳边喊,几乎完全贴在了我身上。
这时,围在曼吉特车外的人开始朝她的车子扔瓶盖和小石子。我终于问出了侵占我车位的车主的名字,是个一楼的住户。我上楼去找他,他穿着兜提来开门,一脸轻松,毫无愧色:“你的公寓一年半都没人住了。”他说,“我停那个车位怎么了?”我怒火中烧,告诉他要么下楼把车开走,要么等我报警,连同楼下那个醉醺醺的混蛋一起,进警局好好清醒清醒。“别。”他一边说一边紧盯着我的眼睛。停顿了一下,他仍旧盯着我,脸上殊无笑意:“你不清楚那个男人的能耐。”
他下楼把车开走了,我把曼吉特的车停进了车位。那个醉汉又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站在车外。他身边跟着一个年轻人,正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我从车里出来,叫上曼吉特,上楼回了自己家。不一会儿,那个年轻人来敲门,他说:“你客人的车……车胎瘪了,是那个人放的气。你们现在不要下楼,他还在。我先带他回去,然后送你们到加油站充气。”
“我现在就下去,把那个混蛋揍开花。”我说。
“千万别。你有家人,你还要继续住在这儿呢。”
年轻人接着告诉我,那个醉汉是医生,住在八楼,是楼里出了名的恶霸。“你为什么搬回来?”他又问我,“别人搬出去还来不及呢。”即便以孟买的标准衡量,这栋楼的状况也极其糟糕。那个晚上我久久不能入睡,时隔多年我再一次深切感到:孟买的暴力竟随时可至,且近在咫尺。和以往的所有纷争一样,这场闹剧也是为了抢夺空间,尽管只是区区一个停车位。但这种行为的可怕之处在于,随意侵占别人车位的人不单蛮横到底,还不惜使用暴力。“你才在这儿住了多久?”那个医生一遍一遍在我的耳边咆哮。那个长期占用他人车位的一楼住户也问了我同样的问题。这真是个一致对外的社区,楼里的居民住得久了,便要质问新来的邻居:你凭什么享有你应得的权益?而本该维护我的权益的保安已沦为那些人的帮凶,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二十一世纪的孟买战役,首先在车库打响。
刚到孟买的那些日子,我在纽约出生的孩子不得不和这里的疾病作斗争。乔达摩感染上了阿米巴痢疾,整整两周的时间随时随地会腹泻。我都不忍心看他瘦得皮包骨的小身体。孟买作为印度最现代化的城市,其食品和水源都受到粪便的污染。阿米巴痢疾就是通过粪便传染给人的。我们的孩子吃的、喝的,都是粪便污物。我们喂给他的芒果,或带他去的泳池,或自家的水龙头,无不充塞病毒。英国殖民时期安装的排污管和与之并行的进水管如今串接在了一起,我们防不胜防。在这座城市,所有污染物都是循环再利用的,含有病毒的粪便污水正毒害我们的孩子,我们却无能为力。
在别的地方,你要么得病,要么痊愈。在孟买,一种病好了,你接着得另一种病。我们家天天上演生病循环赛。苏妮塔和我患上了颗粒性咽炎。如果不想得这种病,除非你不再呼吸。颗粒性咽炎是由污染造成的,而孟买的污染无处不在。不论在室内、车厢里,或同别人交谈时,我的毛孔呼吸这座城市的空气,我的鼻腔过滤这座城市的颗粒。空气中的污染物导致我的咽部结缔组织增生,因此我不停地流鼻涕、打喷嚏。每天早晨扫完地,扫帚上都结了厚厚一层脏东西:灰尘、纤维、羽毛。我的孩子就在这样的环境里玩耍,呼吸铅含量超标十倍、可致他们发育迟缓的肮脏空气。
若有外地的客人来访,我不得不赶紧向他们解释,孟买并不总是如此。从前它也是个美丽的城市,它的空气算得上清新。一场计程车司机的大罢工让孟买的空气污染物减少了四分之一,带给了我们一月份难得的好天气,所有人都走出门去,贪婪地大口呼吸。孟买冬季的空气太久没有如此清甜了。眼下,呼吸孟买的空气相当于每天抽两包半香烟。孟买的夕阳曾沉沉落入大海,现今它坠入雾霾,难觅踪迹。孟买被划分成两块区域:有空调区和无空调区。我的鼻子无法适应两者之间的巨大差异。所以我不停地打喷嚏,每时每刻要流鼻涕。人们建议我买一辆有空调的车。在孟买,如果想活下去,不得不多花钱。
在孟买的生活成本,一开始总是最高的。初来乍到之人别无选择,不论是租房还是入学,所有的名额已经饱和。越是向上走,剩余的资源越有限。如果要来孟买,最好是来送钱,休要想着赚钱。不管你去哪里、做什么,但凡好地方都要你花更多的钱,好养活那些在孟买住久了、媳妇熬成婆的人。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门道:上哪儿能买到最好用的冰桶、最结实的办公椅、最实惠的纱丽……新来的人不清楚这些门道,自然要交学费。交学费之余,我们在孟买也为一分一厘斤斤计较——十卢比只相当于四十美分,在纽约弄丢这点钱,我们甚至意识不到;但在孟买,多收四十美分是原则性问题。这意味着我们没被当成本地人看,不是本地人,活该多付钱,活该受骗上当。所以我们提高音量,要求合理收费,按计价表收费,按当地人的标准收费。不这样做就等于承认我们是外国人。但我们是印度人,我们照印度的行情付钱!
新来孟买的人交的另一笔学费是失窃。小偷甚是无耻,竟挑寺庙下手。虔诚的人们在那里为患病的家人求康复,或者盼望不景气的生意有起色,或者祈求能顺利通过考试。我去西德希维纳雅克寺<95>上香,出来时发现鞋子被偷走了。庙里的人们还在不住祷告,希望象头神施行奇迹。但象头神甚至不能保我的鞋子安然无恙。我穿着袜子,一脚踩在遍布灰土的街上。
我曾在一辆卡车的背面读到这样的标语:“最美是我的家园印度,哪怕无人把诚信维护。”
诚信无人维护,管我们要钱的却大有人在:我们的司机、佣人、走背字的朋友乃至陌生人。在孟买,办事效率如此之低,随之产生的生活成本却如此之高。压力无处不在,从四面逼向我们。
这混账的城市。阿拉伯海真该卷起滔天巨浪,顷刻把它吞没。或者有敌机空袭,任它在轰炸中被夷为平地。每天我起床的第一件事是发火。当用钱买不到便利、靠人走不通关系时,怒火是唯一的敲门砖。这里的人们——计程车司机、门童、水管工、政府办事人员……他们屈服于粗暴的态度,唯恐我大发雷霆。所以我发火发出了水平,能掌握火候、收放自如。甚至我的光碟播放机也欺软怕硬。轻轻按下播放键,它毫无反应,必须重重在侧面拍打,它才肯老实转动。
我对这座城市残留的怀念已消失殆尽。再次回到童年故地,我渐渐开始憎恶这里。我为什么要遭这份罪?我在纽约多好,愉快舒适、受人称赞,生活工作两不误。我放弃一切回到这里,徒劳地找寻过去的剪影,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我迫不及待想回到纽约,那个我曾经如此渴望逃离的地方。我想念那里的寒冷,那里的白种人。我在电视上看到暴风雪的画面,我回忆起纽约室内的温暖,而只要把窗户开一条缝,外面的寒冷就像楔子一样直插进来,深吸一口冰凉的空气,任它冲入我的鼻孔……我想起心烦意乱的夜晚在户外散步,冷风吹散了杂乱的思绪,让我重新回复平静。
刚到纽约的时候,我曾无数次要求爸爸送我回孟买念完高中。他终于被我弄烦了,冲我喊道:“你在孟买,一门心思要到纽约来。现在过来了,又只想回孟买去!”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原来我有一个新国籍:我是“渴望共和国”的公民,我的故乡永远在他乡。
1998年,我们搬回孟买后不久,印度接连进行了两次核试验,发射了包括一枚氢弹在内的五枚导弹。我们这样做,仿佛是挺起胸膛向世界宣布:好好看看吧,我们也行,他妈的!而与此同时,国内经济严重下挫,孟买遭遇了金融危机。这原本是个愿意相信蒸蒸日上、年年有余的城市,每一年都能比去年更富有、更具购买力:今年买烤面包机,明年买彩电,后年添一台冰箱,再下一年添洗衣机、客厅里进口的水晶吊灯,最终能攒够钱买一辆小汽车。除非发了横财能够买房,不然,有车族已经处于孟买社会的金字塔顶端,再往上则是有房有车的富豪,他们担心的是下一代的教育问题。可是他们已经没有了上行通道,只能向外走,干脆赌一把,去美国、澳大利亚、迪拜。开玛鲁蒂铃木<96>的人若想开奔驰,穿牛仔裤的人若想换阿玛尼西装,必须出国。
核试验之后,外来投机商三三两两离开了孟买。有好一阵,印度不再是聚宝盆。像孟买或纽约这样的城市,不过是这个星球上最近的产物,原住民本来就少,遍地是蠢蠢欲动的野心家。来到孟买的人是因为孟买有利可图。当利益不再,他们不会委曲求全,对再次离开根本满不在乎。一旦习惯了永远在路上的生活方式,很难再真正安定下来。因此孟买人向往搬去西方,不仅因为那里的财富,也因为可以再次迁徙令他们振奋。
每年夏天,大批定居海外的印侨回到故乡。即便不回,他们也会寄来照片:某某的儿子站在崭新的五十二寸电视机前;女儿坐在锃亮的面包车引擎盖上;太太在开放式厨房忙碌,一手按在多功能微波炉上;全家在后院的泳池边谈笑,背景里的简易别墅<97>清晰可见。这些照片在孟买亲友的心中投下了定时炸弹。他们手握照片,环顾自己在马希姆<98>两居室的家,忽然觉得新买的沙发和雅佳<99>二合一音响——上一刻还让他们如此自豪的新摆设,已经显得廉价和破旧。他们曾经还能自我安慰:至少我的孩子学到的是正儿八经的印度价值观。但当堂兄表姐的孩子从国外回来,他们发觉自家孩子和侄女外甥之间,其实无甚差别。孩子们都穿足球衫,都看美国歌手的音乐视频,满嘴青少年才懂的流行用语。通常,从国外回来的孩子对去寺庙充满兴趣,他们在国外顶尖的课堂学到满满的关于印度教的知识,迫不及待要加以检验。而当地的孩子则一心想着带表哥去夜店蹦迪。我们决定让乔达摩上古吉拉特语学校时,遭遇了旁人的不解乃至愤怒。“你怎么能这样对自己的儿子?”和我们同一层楼的邻居质问我道,“你会毁了他的!”然后她又自言自语:“不过倒也不要紧,你们迟早要离开的。如果要一直在这儿待下去,那最好把他送去‘大教堂’<100>。”
我们刚结识的陌生人开始自发为乔达摩的入学事宜操心。每个人都认识某位幼儿园的老师,或校长,或董事。他们热心地代我们打电话、托关系,连哄带骗地试图说服园方。他们把我们描绘成一等一的良民、对孟买的入学标准一无所知的外国人。而乔达摩念幼儿园,前后只需两年,这对我们很有利。因为在短短两年后,这个空出来的名额又可以拿来做文章,园方能借机卖人情或要求赞助费。每个学籍背后都是钱权交易,何况南孟买总共只有七所好学校。
其中一所是孟买国际学校。校舍里却住了八户人家,他们是长期租户,受《租赁法》的保护。学校图书馆的大门旁边就是住户的家门。校方急需住户腾出房间,改成教室,又无法强迫他们搬走。当初学校买下楼房时,也一并接管了楼里的住户。再没有多余的土地兴建学校了,从我还是孩子的时候起,南孟买就再没有开办过新的学校。但适龄儿童逐年俱增,入学名额紧之又紧,孩子一出生便要为入学排队登记。“给孩子弄到学籍挺难的吧?”我问孟买国际的校长。
“就像徒手爬珠穆朗玛峰,你说难不难?”
我想让我的儿子入读说古吉拉特语的学校——好学校,孟买仅有一所,叫“新纪元”,由甘地的追随者创建。我们请某位校董写了推荐信,再三托人、反复恳求,总算解决了乔达摩的入学问题。第一天去接儿子放学的时候,我的心中充满了喜悦:在一大群穿着白色校服、棕色皮肤的孩子当中,我一眼认不出自己的儿子。生平第一次,他和周围的人一模一样了。
但很快,我还是发现了乔达摩和别的印度孩子的不同之处。我从“新纪元”和他一起坐校车回家,一个叫做科莫的小女孩唧唧喳喳地用古吉拉特语和我聊天。她告诉我说,她的外婆马上要来看她啦,让我帮忙把文身贴纸贴在她的手背上。她从书包里掏出她的宝贝,一一向我展示:一只形似豪猪、插满火柴棍的土豆,她的填色本,一端剪成一条一条、松松拢起可以折出有趣形状的小手工……科莫还一本正经地让我转告苏妮塔,说某某商店才是给乔达摩买鞋的好地方。乔达摩试图和她以及车上的其他孩子搭话,但没人听得懂英语。“你不是会说古吉拉特话吗?”我问乔达摩。
“我只会说一点点。”他好声好气地向我解释,“爸爸,你送我去说英语的学校念书好不好?”
“你伤你爸的心了。”叔叔得知此事后,这样对乔达摩说。
乔达摩的新学校叫“领先”,采用全英语教学。有史以来第一次,他能详细描述在学校做了什么。他用小辣椒当画笔,蘸了颜料在纸上画画。然后他做了手工,搭了小房子和太阳。他拼了拼图,还吃到了“方米糕”——我们告诉他“方米糕”叫咚克拉<101>,是古吉拉特的传统点心。我笑眯眯地听着乔达摩的童言童语。他无法讲述在之前的学校发生了什么,是因为语言的障碍让他不能理解事实上发生了什么。
乔达摩入读“领先”的第一晚,他同学的妈妈就来找苏妮塔,说班上有孩子周六过生日,问乔达摩和苏妮塔要不要参加生日派对。第二天,苏妮塔去接乔达摩放学,遇见了另一位妈妈,他们一家刚从拉各斯<102>搬回孟买不久,正准备带孩子去冲山俱乐部<103>游泳。俱乐部曾经只对白人开放,现在持有外国护照的印侨都能进入。我们迅速被“领先”的家长接纳了。在“新纪元”的时候,没有一个孩子的家长想到邀请我们参加生日派对,或者让孩子上我们家来做客,或者只是过来打个招呼。对他们来说,我们太“国际化”,根本就像外国人一样。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所以“国际化”的我们所融入的社交圈是“领先”的社交圈:它属于富有的、讲英语的海归印侨。“领先”的学生当中多是实业家甚至皇室的后代。我的儿子所受的教育远非我幼时能比。至少在印度,他接受的是精英教育。如果我们一直留在这里,他多半会去“大教堂”或“苏格兰”<104>就读。他会和那些家境优渥的孩子一道,足以藐视他童年时的父亲。在孟买,鱼跃龙门固然很难,纡尊降贵同样不易。
“领先”的妈妈们当真具有钢铁般的意志,她们一丝不苟策划孩子的生日派对。乔达摩去过其中一个,地点在卡夫大道<105>的奢华公寓。派对元素均从迪拜引进,还请来了专业的艺人,让训练有素的小狗表演投篮。乔达摩作为宾客,收到了三套进口蜡笔和水彩笔——我小时候称之为“蘸水笔”的奢侈品。那次的派对来了上百个孩子,主人为此花费绝不少于十万卢比,也就是四千美金。但在孟买高地这个圈子,这笔钱花得值。它是孩子们的社交训练,也是他们基本生活的一部分。真正需要这些孩子操心的,不论他们长到多大,是这样两个问题:谁会邀请我去他们的派对?我要邀请谁来我的派对?
越是贫困的国家,对派对似乎越是狂热。孟买的派对接连不断,寄来的请帖更是创意满分、争奇斗艳:有塞在羊毛手套里的,有卷在烈酒杯里的,还有同意大利面、干蘑和香料一起装在盒子里的。这一张张请帖相邀的是成年人,和“领先”的生日派对的名单高度重合。在这些成人派对上,便不乏孟买女郎的身影,她们面容姣好、身材火辣、穿着清凉。我这次回到印度,发觉了一个新的现象:年过四十的单身人士仍旧活得逍遥。一个浪荡子略显粗鄙又实事求是地向我解释他为何至今不婚:“每天都能喝到牛奶的话,还买奶牛做什么?”他指的“奶牛”正是个三十出头的孟买女郎——当然对外永远宣称二十八岁,因为单身,所以左右逢源,也因为单身,所以芳心寂寞。她是已婚男士、女同性恋和有钱肥佬的首选目标——只要有个怀抱共度漫漫长夜,什么都好。但从她精致的妆容、人前的调笑,绝看不到一丝一毫的脆弱和自怜。已婚妇女妒忌她,又有谁人晓得她的苦楚。
所以孟买也是妒忌之城。已婚的向往单身,单身的渴望成婚,中产阶级眼红富豪,富豪又羡慕穷人没有纳税的烦恼。就连我们的广告牌宣传的也是妒忌。“邻居嫉恨,主人自豪”是一则风靡全国的电视机广告,其上画有一只长着绿色犄角的魔鬼,牠尖尖的爪子正握住一台最新款的彩电。而《孟买时报》第三版、《印度快报》末版、周日版《印度午报》专栏以及新闻杂志的国际版,统统都不遗余力传播着妒忌的文化。它们务必要让读者感到不够富裕、不够漂亮、不够有影响力,更重要的是——被社会边缘化。所以达达尔<106>的家庭主妇从《孟买时报》的第三版抬起头来,看着坐在一边梳着油头、穿着隆基<107>的丈夫,诘问他为何没被邀请去有钱人家的派对,为何他们不认识报纸上的富豪。用广告人的话来说,我们的市场就是这样培养出“焦虑型”消费者的。
而能上报纸的富豪其实是矛盾的综合体:他们痛恨在孟买定居,可是在印度的其他地方又无法生存。“或许我们会搬到班加罗尔<108>吧。”他们语带向往,但绝少有人付诸实际。如果要搬也是搬去纽约或伦敦。更有甚者,他们把纽约和伦敦搬到了这里。靛蓝<109>餐厅之所以大获成功,就是因为它主打异域风情。从破败的孟买大街走入靛蓝,像一脚踏进了苏活区<110>。不论是侍从、食物还是装修,整个餐厅都弥漫着浓浓的英伦风。第一世界的人们可以在这第三世界的中心大快朵颐。我在孟买高地遇见的那些人告诉我:巴黎何处有售最好的巧克力,却完全不知道上哪儿去买地道的贝尔普里<111>(一种相当于纽约披萨的小食)。你甚至会以为从南孟买到这座城市的其他地方——从马希姆天桥的这端到另一端,从计程车云集的这一头到机动三轮车遍布的那一头——是需要护照方能通行的。但这些矛盾的富豪,他们一边坚定地拒绝接受孟买的全部,一边同样坚定地主张自己对整个孟买的话语权。孟买从来都是自我流放者的乐园:戈拉巴<112>接待来自巴黎的名媛,卡夫大道容留来自伦敦的银行家。若他们果真搬去他们梦想中的城市,只会此身枉然,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但在孟买,他们复刻出一个个微型的城市,直叫他乡胜故乡。
苏妮塔和孩子们未到孟买以前,某个下午,我走在去河岸书店<113>的路上。迎面来了母子三人。母亲粗服乱发,抱着的孩子约摸一岁模样,靠在她肩上睡得正香。她牵着一个稍大一点的孩子,约五岁上下。大儿子用攥成拳头的小手揉眼睛,一看就是走累了,拖着脚步,困得不时点着脑袋,一路走一路趔趄。母子三人都光着脚。母亲轻轻和大儿子说了什么,仍然握着他的一只手。我从他们身边经过,情不自禁停了下来。我看着他们。三人来到街边的小贩那儿,如我所料,母亲伸出手来。小贩对他们混不理睬。我掏出皮夹,想找一张十卢比的纸币,但拿出一张五十卢比的,我朝他们快速走去,胸中涌动着怒火。我把五十卢比朝那母亲手里一塞,“拿着。”我说,然后更快速地、头也不回地离开了。直到我跨进开着冷气的河岸书店,走向角落,紧紧闭上了双眼。
看到那母子三人就仿佛看到我的妻儿:一个年轻的母亲带着两个年幼的儿子。我无法不去想象他们有着怎样的过往,又会有怎样的明天。或许他们已赶了一天的路,在这样的高温天里赤脚走在滚烫的街上。孩子们千百次看到母亲向陌生人伸出手来,千百次倒影在他们清澈眼眸里的,是陌生人的谩骂,让他们滚,或者不耐烦地扔给他们几枚硬币了事。但母亲还是一路带着他们,他们走累了就把他们抱在怀里,让他们靠在她瘦弱的肩上。有时她也叫他们坐下,在脏兮兮的路边胡乱吃点干粮,困了,就地睡一会儿。
那一整天我都为花钱感到羞愧。我的每一笔花销皆是五十卢比的数倍。我在书店待了不到二十分钟,就花了六倍于五十卢比的价格买了书。晚饭叫的外卖是两倍于五十卢比的披萨。我每月要交给房东的是两千倍于五十卢比的租金……我给出去的五十卢比又能改变什么呢?对我来说那是微不足道的零钱,比纽约一枚地铁代币<114>的面值都小。我还没能学会把花花绿绿的印度卢比当回事。但对那位母亲来说,五十卢比可能是她一天的工钱(我实在无法把她想成一个乞丐)。或许她会拿着这笔意外之财,带孩子们到古堡区<115>,在拱门下的地摊为他们挑选一样玩具。或许她终于能为患百日咳的小儿子买止咳药水了。或许她把这笔钱给了酒鬼丈夫,又叫他挥霍一空。而这正是让我惊骇的地方: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的人,应对的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货币体系。
直到这件事发生以前,我都未曾意识到这一点。而一旦意识到这一点,我忽然感到身心俱疲。我给还在伦敦的苏妮塔打电话,问她孩子们是否安好。我在那一刻只想抱紧他们。我看待这座城市的视角,仍像个初来乍到的外国人。我记得一个法国朋友曾告诉我,他在巴黎做社工的母亲第一次到印度时,提着行李从机场出来,被一大群孩子团团围住。那些孩子里有小小的婴儿,让只不过稍大一些的哥哥姐姐抱着。这位法国女士惊呆了,她看着衣不蔽体、食不能果腹的孩子们,他们还如此年幼,如此美丽。于是她走到路边,打开所有行李,把里面的东西一件一件分发给孩子们。几分钟内,她的个人物品就被领得一干二净。她站起身来,带着空空的行囊,一步一步走进了印度。
前天晚上,我参加了某个百万富翁在图书馆酒吧<116>举办的小型派对。出席者非富即贵,其奢华程度,我在纽约时闻所未闻。昨天早些时候,我从比哈尔人聚居的马丹普尔<117>贫民窟走过,亲见那里震慑人心的贫瘠和困顿。今晨我在能俯瞰海景的公寓起床,而马丹普尔穷人家的孩子早就醒来多时了。或许他们正在工地搬砖,头顶竹筐,里面的砖块几乎相当于他们的体重。或许他们正在餐馆跑堂,端茶倒水。或许他们正在码头清洗船只,任日光曝晒,为满足有钱人的欲望出卖苦力。这就是他们的童年。这也是一种童年。
渐渐地,我们在江河楼公寓的生活完全步入了正轨:我们找到了可信赖的佣人、司机和保洁阿姨。几个浴室都已修缮完毕,与外界的联络也畅通无阻——订了报、安装了电话、能上网查看电子邮箱。我们熟悉了这里的风向和日照时长,开始知道何时拉上窗帘,何时打开窗户,是要先拉窗帘还是先开窗。我们仍然没有太多的朋友,但仅有的几个为人可靠、常常联络,每隔一周就会见面。我身边的古吉拉特人也想和我交朋友,但又不知该怎么做,毕竟我不从事宝石生意,还娶了一个金奈女人为妻。
我的印度朋友从美国打来电话,其中就有阿希什。他问我:“我们是不是也应该回来?我们已经想了好一阵了,但我太太回来能找什么工作呢?”我想回答阿希什的是:你想回到哪一个印度呢?我们年少离家,堪堪变声,对性爱或金钱尚且懵懂无知,我们那时想回到的印度,其实是我们的童年。而在成年后返乡,每次小住,我们自以为回到的印度,不过是上一次旅行留下的残影。我这次在孟买定居,想要的则是一个更新了的印度,好让我所有的努力、我的写作,不只是无尽的对童年的追忆、对逝者的缅怀。我的印度不单存于记忆,也应活在眼下。
但我的寻根之旅到底遍布记忆的地雷。我走到某条特定的小径,踩上某块特定的地砖,咔哒——瞬间引爆地雷,有记忆的桥梁顶开裂缝、倏忽架起,将眼前此景带回二十一年以前。而我痴痴抬头看,记忆中的一草一木,任岁月流转,纹丝未变。我在城市行走,不时踩到记忆的地雷,于是往事在烟尘中翻滚,送来缕缕旧时的气息。
所以我背着绿色双肩包,包里装着手提电脑,就这样在城里漫游。只要可能,我便坐上三轮车、计程车、火车,到处找寻那些会让孩提时的我好奇的东西。人们同我聊天,我的手指在电脑键盘上飞舞,记录他们的口述。但这口述可不是免费的,我要用自己的故事来换。以物易物,他们如是说。想听今年最精彩的故事,得拿同样精彩、漂洋过海而来的奇闻轶事交换。我告诉你杀手的秘辛,你就告诉我影视圈的内幕。宝莱坞<118>同黑帮、警察与媒体、苦行僧和性工作者……行走江湖,一技傍身,靠的是讲故事的本领。在孟买,我亦如是。而让我弄丢了的这座城市,正在人们讲述的一个个故事里,慢慢被我重新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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