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推动环青海湖绿色生态公益性法制建设,
青海:以法治力量护航百姓幸福
本报记者 于瑞荣
“法者,治之端也。”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需要法治保障。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回望刚刚过去的2022年,青海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改革创新精神,在更高起点、更高要求上谋划部署新时代法治青海建设,法治青海建设实现了从点到面、由浅及深的转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法治满意度持续提升,法治之光照耀下青海高原呈现一片宁静祥和。
把牢法治航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取得新成效
组建马背法治宣讲队、摩托车法治宣讲队、感恩宣讲队、大篷车宣讲队等多种形式走村入户、进校入寺入企宣讲,邀请专家学者开展专题讲座,学校结合思想政治课、校园法治讲堂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基本知识学习……这是我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的一个个生动场景。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省始终把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不断在学深悟透、深信笃行上下功夫,广大干部群众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增强。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工作,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持续走深走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制定方案,对全省学习教育、宣传解读、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省委省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2022年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计划。各地各部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融入宪法馆、法治文化设施、市民广场和公交电子屏、信息网络平台等法治宣传阵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走深走实。
坚持科学立法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修改地方性法规5部、省政府规章3部,废止地方性法规4部、省政府规章2部;选聘21名省外法学教授、专家学者为省人大常委会立法智库专家;8个市州和44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实现全覆盖……一组组亮眼数据,折射出过去一年我省立法工作取得的沉甸甸的成绩。
法律是治国重器,良法是善治前提。一年来,我省坚持立法先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特色立法精细化,提高立法质量,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紧紧围绕“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建设目标,重点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和政府自身建设等领域立法,完成《青海省电梯安全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和计划外立法项目《青海省预算绩效管理条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引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了一批涉及地区发展、生态保护、城市管理、文化传承等体现时代特征、地域特点、民族特色的法规条例。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把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相结合,及时修改完善《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暂行规定》。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荐格尔木市人大常委会成为我省首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开门立法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相结合,进一步拓展完善立法智库专家队伍。
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报备法规条例14件,依法接收报送备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5件,形成了备案审查工作“一府一委两院”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组织省级层面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134件,审查率达100%。对市州政府及省政府各部门报备的14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纠错25件。
严格规范执法 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进一扇门,办所有事,158个事项实现网上“跨省通办”,累计取消证明事项279项;持续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省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1%……一组组数据,让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直接触摸法治建设“获得感”。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一年来,我省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推进简政放权,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深化“放管服”改革。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出台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推出营商环境3.0升级版,提出31个方面127项改革重点任务,全面构建“1+N+M”营商政策体系。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集成服务,着力打造审批更简、流程更优、服务更好、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更强的政务服务环境。
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省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开展行政执法领域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问题805个,整改问题559个,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524个。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领域专业执法队伍组建工作。
完善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体系。依法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运用信息化手段大力推进智慧调解平台建设。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4.4万余次,化解矛盾纠纷19046件,调解成功18993件,成功率达99%。
规范司法权力运行 法治社会建设达到新水平
政法各单位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政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跨域办、网上办、刷脸办”等新模式日益普及,刑事案件网上跨部门办理试点正式启动,网上案件流转率达95%以上……随着一项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让无数家庭、当事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红利,司法权威、法律意识更快更广地在百姓心中形成。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年来,我省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省审判机关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探索家事案件提前介入、引入人民调解员解纷等新方式,汇聚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合力;
省检察机关积极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制定《关于在三江源地区、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环青海湖区域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的意见》,为推进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司法保障;
省公安机关纵深推进“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促平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社会危害大、影响恶劣、群众深恶痛绝的严重暴力犯罪和“盗抢骗”“黄赌毒”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领域违法犯罪;
省司法行政机关制定《“减假暂”案件办案中心运行标准(试行)》,在西宁监狱、东川监狱先行试点,实现了“减假暂”案件标准化推进、专业化审核、全方位监督、精准化办结。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一年来,我省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社会建设达到新水平。今天的青海,社会和谐稳定,百姓生活安宁,各族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党的二十大报告为全面依法治国标定了前进航向。奋进新征程,青海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立足省情实际,进一步把握法治大势,突出重点任务,努力把党的二十大擘画的法治蓝图变成法治青海建设的生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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