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发布肺炎疫情期内群众就医流程,
科学精准防疫情 陕西全面做好危重症患者收治准备 居家治疗人员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给予对症治疗和服药指导
12月9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五十场新闻发布会,邀请省卫健委副主任彭飞、省工信厅副厅长刘波、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于春富出席,通报和解读陕西最新防控措施。
国家发布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十条措施后,我省坚决执行、迅速落实,全力做好各类医疗资源、日常医疗服务、群众居家治疗等准备工作,以便更好应对本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工作。
加快方舱医院提标改造
组建45支省级应急救治医疗队
在加强医疗救治资源准备方面,首先对标设置救治医院。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设置要求,在全省定点医院床位总数已达标2.2万张(国家最低要求1.05万张)的基础上,加快提标改造ICU(就是重症加强护理病房)及可转换为ICU的床位数,确保需要时各类ICU床位可扩展至床位总数的20%。同时,各市(区)根据人口规模,加快将方舱医院提标改造为亚(准)定点医院,全面做好危重症患者的收治准备。
优化医疗救治资源。主要是立足医疗救治工作实际和群众需要,指导各地市在定点医院内设置独立的血液透析、分娩室、儿科病房,组建多学科(MDT)医疗团队,加快提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救治能力。同时,要求各地市指定1家综合实力强、救治水平高的医院作为亚(准)定点医院的托管医院,具体负责医院的整体运行;组建医疗、护理、院感、信息、后勤、管理等人员组成的医疗队,整建制接管相关病区。
做好救治队伍储备。组建了45支省级应急救治医疗队,承担应急支援任务,队员全部来自省直省管医院和各地三级医院。持续对重症救治、传染病骨干医师、专科护士等开展培训工作,邀请省内外专家教授持续开展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累计培训各类骨干950人、线上培训医务人员50余万人次,进一步提升各级医疗机构医疗救治能力,为各地市应对突发疫情储备充足、专业、高效的医疗救治力量。
不得随意撤销核酸采样点
加强重症救治资源准备
做好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为切实保障群众核酸检测需求不受影响,省上已下发专门通知,要求各地市科学评估核酸采样服务供应和需求,不得随意撤销核酸采样点,最大限度缩短群众排队等候时间。同时,由于医疗机构还要保障就医群众和住院患者、陪护人员的核酸采样检测需要,核酸采样检测压力大,还请广大群众除了需要到医院看病就诊的,尽量避免去医院内排队进行核酸采样。
加快发热门诊(诊室)准备。按照“应设尽设、应开尽开”原则,加快推进二级及以上医院设置发热门诊,在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发热诊室。同时,各地市也将陆续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名单向社会公布,并确保24小时开放。对擅自关闭、停诊发热门诊(诊室)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立即予以纠正。
加强重症救治资源准备。在现有基础上,重点加快三级医院综合ICU、专科ICU、可转换ICU等建设工作,在二级综合医院独立设置重症医学科,在二级传染病、儿童专科医院设置重症监护病房,并按标准建设和改造重症监护单位,确保随时可使用,作为三级医院重症资源的有益补充。
如果阳了怎么办?
四类情况需分类救治
我省十二条措施发布后,公众该如何配合做好防控工作?
省卫健委提示公众,正确认识措施优化不是完全放开不防。国家出台的新十条优化措施以及我省印发的十二条具体落实举措是为了持续提高防控的科学精准水平,并不是完全放开不防,是主动的优化而不是被动的。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和疫情形势,继续边防控、边研究、边总结、边调整,走小步、不停步,不断优化完善防控措施。
若群众自觉身体不适,一般如何判断是否感染了新冠病毒?
如果可能感染,应该如何规范应对?如果出现下列症状就要引起重视,比如发热、咽痛、干咳、鼻塞、流涕等症状时,特别是基础疾病较多的老年人要特别小心,但现在这个时候不要恐慌,身体不适不一定就是新冠病毒感染,也可能是天气寒冷造成的普通感冒。大家可以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应用方案》进行自我检测。如果结果是阴性,则可以正常生活工作。
如果可能感染新冠病毒,应该如何规范应对?
如果抗原检测结果是阳性,可以按照国家最新发布的《以医联体为载体做好新冠肺炎分级诊疗工作方案》《新冠病毒感染者居家治疗指南》进行应对,不必恐慌。
可能涉及到四类人员情况,需要分别应对:
第一类人员,即: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隔离或居家自我照护,必要时给予口服药治疗,密切监测其健康状况。高龄行动不便的,在病情允许情况下,原则居家或在养老机构就地治疗,医务人员提供上门服务,不转出集中救治。
第二类人员,即: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心脏病、肿瘤等)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转至医联体对应的亚(准)定点医院治疗。
第三类人员,即:以新冠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转诊至医联体对应的定点医院集中治疗,其中危重型病例收治于ICU病房,重型病例收治于亚ICU病房,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收治于普通病房。
第四类人员,即: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转诊至医联体牵头医院治疗,牵头医院不是三级综合医院或能力不满足患者救治需要的,转诊至与医联体建立协作关系的三级医院。
陕西实物储备热炎宁合剂等新冠药物60万瓶
需要可立即投放市场
据悉,我省已及时将阿兹夫定片和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套装等新发布治疗新冠肺炎特效药品纳入储备,现共储备化学药、中成药、生物制品、医疗器械和医疗防护用品等5大类600余品种价值5000万元的医疗物资。
根据监测数据,目前我省保供企业医用防护服和医用口罩日产能已分别超过10万件和1000万只,其中医用防护口罩(N95)和医用外科口罩日产能分别达到100万和500万只,医用隔离面/眼罩日产能达到40万个,病毒采样管日产能达到130万管。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和75%酒精消毒液等消杀用品日产能分别达到416吨、68吨和77吨。目前,我省29户医用口罩保供企业的日产能已超过1000万只,社会上还有充足的省外产品供应市场,全省人民群众医用口罩的需求完全能够得到满足。
据省工信厅副厅长刘波介绍,在治疗药物方面,我省幸福制药生产的热炎宁合剂和海天制药生产的四季抗病毒合剂都是治疗新冠肺炎有效的中成药品,也都进入了我省新冠病毒肺炎中医药治疗方案,相关疗效也得到了验证。一方面以支持产能储备等方式鼓励企业扩大产能,提高供应能力,保障社会需求;同时也实物储备2种药物各30万瓶,需要时可立即投放市场。
为落实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省工信厅要求储备企业加强储备物资轮转和补充,及时增补储备计划;开展督导检查,实地检查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生产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全力帮助企业拓展购销渠道,紧急补充市场供应紧张产品。
下一步将坚决落实二十条优化措施有关药物储备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做好运行监测,统筹协调保障医用口罩等百姓疫情防护必需品市场供应。督促企业做好治疗新冠肺炎相关药品储备,保障患者用药需求,支持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强化产销对接,建立供应信息平台,为社会各界就近采购提供便利。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均由华商报记者 李琳 采写
陕西疾控发出倡议书:
出现发热干咳时 不带病上班上学
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可以有效预防疾病发生,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预防新冠肺炎,12月9日,陕西省疾控中心向全省广大居民朋友发出“科学防疫,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倡议。
规范戴口罩
在室内外人员密集场所、乘坐电梯或公共交通工具时,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在医疗机构就医时,均应规范佩戴口罩。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须及时更换,每个口罩累计佩戴时间不超过8小时;废弃口罩不可随意乱扔,要规范处置。
正确洗手
在外出返家,护理照护他人,触摸口眼鼻,咳嗽或打喷嚏,清理垃圾,接触快递、电梯按钮、门把手等公共设施后,均应及时洗手或手消毒;手部消毒液要选用有效期内的合格产品。
经常通风
每日开窗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家中人员较多或有病人、访客时,建议开窗通风;使用空调要注意通风换气和消毒清理。家中有居家隔离人员时,其所在房间应关闭房门,单独开窗通风。
减少聚集
尽量不去人员密集、空气流通差的场所,远离有发热或咳嗽症状的人员,减少聚集性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保持环境卫生
日常居家、办公以卫生清洁为主,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消毒。卫生间马桶冲水前要盖马桶盖,保持存水水封。
养成卫生习惯
注意健康礼仪,咳嗽、打喷嚏时要采取必要遮掩措施。加强身体锻炼,保证睡眠充足,保持心态健康,健康饮食,戒烟限酒。
做好健康监测
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带病上班、上学,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非必要不出入公共场所,外出佩戴口罩,减少传播风险。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自测,做到早发现。
主动接种疫苗
无接种禁忌、符合接种条件的居民应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后满3个月应及时加强免疫。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慢性病患者应尽快接种,应接尽接。
主动学习健康知识
主动学习新冠病毒相关科学知识,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保持冷静理性,不信谣、不传谣,弘扬正能量,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社会秩序。
主动配合疫情防控
一旦确认感染或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不要过度紧张,立即远离人群,规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配合开展流调,主动落实后续防范措施。
吸入式新冠疫苗来了
哪些人可以接种?在哪接种?
从“打一针”到“吸一口”!西安市雁塔区启动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记者从西安市雁塔区疾控中心了解到,西安市雁塔区9日正式启动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加强免疫接种工作。
那么,哪些人群可以接种呢?
现阶段,全程接种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北京科兴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以及康希诺肌注式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人群,可使用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5型腺病毒载体),开展1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需要注意的是,该疫苗暂不用于基础免疫接种,如果从未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或已经接种完3针肌注式新冠病毒疫苗,现阶段均不可接种吸入用疫苗。
目前,西安市雁塔区辖区内的长安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五家接种门诊可接种该疫苗。记者了解到,近期,我省多地将陆续启动吸入用重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这5家门诊可接种
1.长延堡长安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666290
地址:长安南路495号
2.电子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294163
地址:子午大道立丰国际小区南口
3.曲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9126358
地址:雁引路4号
4.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1115026
地址:南沈新苑1号商铺
5.等驾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263531
地址:康宁路11号翰骊国际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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