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制方式为青少年儿童构建优良网上自然环境,
开学了?宁乡市司法局未成年人保护“法治菜单”了解一下
“感谢宁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对我和我家人的付出和关心,并不厌其烦为我解答疑惑,尽职尽责指派律师提供援助,为我争取到法律权益,让我走出困境的同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情便捷和公平正义。”
7月18日上午,市民来女士(化姓)分别给宁乡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湖南河清律师事务所喻小文律师送来锦旗和感谢信,向工作人员为其未成年女儿维权成功表达感谢。
今年以来,宁乡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其家庭维权服务机制,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优化法律援助,成长有助力
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简化程序,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审批、应援尽援,指派和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规定的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联动机制,按照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挽救未成年人,为涉及刑事犯罪的未成年人,从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帮助、法律咨询、刑事辩护,实行刑事辩护全覆盖,覆盖率达100%。截至8月份,2023年共计为未成年人办理法律援助刑事案件131件,民事案件8件。
同时,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和镇、村法律顾问就地化解涉未成年人纠纷职能,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权益保护筑牢第一道防线。
如沩山乡夏女士13岁的女儿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网络游戏、直播打赏等充值消费万余元,求助沩山司法所。司法所长张雯萱耐心安抚夏女士的情绪并告知她,年龄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未获得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只能实施与其年龄和智力相关的民事行为。事情已经发生,司法所将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积极依法维权,挽回损失。
张雯萱第一时间联系了沩山乡政府法律顾问张庆。张庆律师当即表示,针对夏女士家庭困难的情况,愿意无偿提供帮助,与沩山司法所一道帮夏女士家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后通过司法所帮助收集整理消费记录、充值账号、退费申请说明等调查证据和材料,积极和各网络公司、平台客服多次进行联系协商。张庆律师负责发送《律师函》,与平台法务进行网上谈判。经过近四个月的努力争取,最终为夏女士追回款项1.1万余元,帮助其家庭挽回了损失。
深化帮扶帮教,矫正有法宝
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帮扶,有其自身的特点和要求。
宁乡市司法局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管中,注重保护未成年矫正对象身份,严格管理其矫正档案,把未成年矫正对象与成年矫正对象区分管理,始终做到与成年矫正对象教育、劳动、档案三分开。在坚持严格区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原则的前提下,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采取个别教育、单独谈话等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入矫宣告、解除宣告等环节均不公开进行,矫正期满后对其矫正档案予以封存,充分保护其隐私。
同时,建立定期排查制度,每半年对全市社区矫正未成年对象,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未成年子女进行摸底排查,并按住所、家庭困难情况、就学情况、帮扶需求等信息建立工作台账,以便于推出个性化矫正帮教方案;在设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小组时,保证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相关人员参加;通过信息化核查、电话汇报、当面汇报及不定期走访,及时掌握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学习、生活、思想动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主动融入社会。如横市司法所发现某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沉迷网络游戏经常去网吧,通过对其进行个别教育谈话,随后其多次积极主动参与村委会组织的公益劳动,有了很大的转变。
采取“思想教育+心理矫治”模式,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身心特点,注重正面引导、个别交流和平等交流,实现思想教育入脑入心,并联合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及时对存在心理问题和情绪危机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治,针对其家庭监管缺失现状,与其监护人进行沟通,积极引导、督促监护人及其亲属履行法定监护职责。如喻家坳司法所通过鼓励辖区某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其最终被某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强化法治宣传,普法有记忆
“报告审判长,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均已到齐,庭前准备工作就绪,可以开庭!”“现在开庭!”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一起“游乐园人身损害侵权责任纠纷案件”庭审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这是宁乡市实验中学励志部“青春相伴与法同行”模拟法庭普法实践活动别开生面的一幕。“庭审”过程中,14名同学化身法官、书记员、法警、原告、被告及诉讼代理人、证人等,从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到法庭宣判,程序规范,细节拉满,环环相扣,角色代入感极强。形式新颖、寓教于乐的沉浸式普法实践教学活动让在座师生及旁听家长们获益匪浅。市司法局公职律师唐胜华和市法院工作人员王竟鸿、陈岁红以点评讲师的身份来到活动现场。
此次“模拟法庭”是一堂由市司法局精心策划指导、在校学生热情参与的法治教育“精品课”,通过角色扮演和具体案例的“审判”,让同学们“沉浸式”学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
作为全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市司法局一是结合《宁乡市未成年人保护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工作任务和要求,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与法同行•健康成长”主题活动,联合市教育局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组织在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法治主题班会和主题团(队)日活动100余场次,通过法治故事会、法治宣传栏、法治板报、旁听案件庭审等多种形式对与青少年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解读,引导广大青少年了解掌握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内容,增强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充分发挥德育教师、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切实履行其法治教育辅导员、校园安全指导员、周边环境侦察员、秉公执法调解员、依法治理联络员工作职责,累计在全市中小学校开展法治课和法治服务310堂。同时鼓励和引导大学生、五老人员、禁毒协会、心理咨询师协会等志愿者群体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工作,全方位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工作合力,为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作出了积极努力。
三是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优势,采用微文章、微视频、微课堂、微动漫等线上普法方式,定期推送一批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的未成年人“两法”宣传作品,积极拓宽家长和青少年学法途径,并在市融媒体平台设立“法在身边”普法专栏,为全市青少年提供更广泛的学习和互动平台,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是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组织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通过现场法律咨询、送法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未成年人宣讲禁毒、防校园欺凌、交通安全、防溺水等知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组织司法员、律师、法律工作者进校园开展“合力监护 相伴成长”主题宣传,对未成年人实施盗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多发案件,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共开展普法讲座50余堂次,参与师生4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
下一步,宁乡市司法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加大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帮教力度,进一步健全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机制和涉校涉未成年人纠纷化解机制,完善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个性化矫正和教育帮扶措施。以创新谋发展,不断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护航。
编校:胡十八|编审:崔 明、彭 丹|核审:唐 华、廖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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