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组:河南一些地区重发展趋势轻维护 忽略环境风险安全隐患,河南环保督察组最新消息
安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安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2021年4月7日至5月7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省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1年7月15日反馈了督察报告。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安阳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目前,32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29项、正在推进3项;督察组交办的146件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抓好督察整改
一是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安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刻把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严肃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落实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的具体要求上来,把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反馈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改善环境质量的实际成效,做到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行动迅速,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对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行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有效开展。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指导、现场办公,协调推动重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二是健全组织、压实责任。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宣传组、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组、追责问责组、整改推进组,分工负责推动整改落实。制定了《安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四张清单”,切实做到可量化、可考核。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制定了本地本部门细化整改方案,切实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把每一个区域、每一个行业、每一项任务的责任全部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三是强化宣传,提升意识。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出100场生态文明宣讲。充分运用安阳日报、安阳电视台及安阳环境政务新媒体,开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美丽安阳我的家”等专题专栏和系列报道,多形式、多角度、多层次宣传报道整改工作做法及成效。
二、强化督察整改,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绿色低碳转型战略实现良好开局。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阳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各职能部门分别编制重点领域专项行动方案和支撑保障方案,着力构建碳达峰“1+N”政策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能源,全市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突破463万千瓦,建设和并网规模位居全省首位。不断壮大绿色产业,制定了节能环保、新一代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通用航空等11个新兴产业链现代化提升方案,实施工业绿色低碳发展重点项目22个。2021年、2022年全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 8.32%,达到“十四五”能耗强度序时进度目标。
二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全面加速。印发了《安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坚决纠正黄河流域违规“人工造湖”,3个项目全部整改到位。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建成安阳市滑县井灌区高效节水改造项目、漳南2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封填自备井15眼,累计完成地下水压采1.03亿立方米。印发《安阳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四水同治项目7大类82个,总投资247.3亿元。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南太行(安阳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已全部提交省级验收,矿山治理总面积5314公顷。
三是结构调整深入推进。以抓好督察反馈的钢铁、焦化整合问题为抓手,全面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安阳市钢铁行业资源整合方案,沙钢永兴、亚新钢铁、凤宝特钢等8家钢铁企业进行产能整合,整合建设形成安钢本部、林州、汤阴、水冶四大基地。完成安阳新型化工产业园区铜冶片区等3家化工行业产业园区和滑县半坡店镇仿古家具产业集群综合治理任务。能源结构调整持续推进,新增地热供暖能力建设项目52.28万平方米,新建、改造供热管网24.49公里。持续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2022年已建成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0.1万千瓦,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运输结构调整加快实施,万庄公铁物流园铁路线建成通车,滑县铁路专用线建成并具备通车条件,红旗渠经济技术开发区铁路专用线用地预审已获批。城市建成区运营公交车全部为纯电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动公交车,新能源比例为100%。
四是污染防治攻坚扎实开展。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PM2.5年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省定目标1微克/立方米;PM10年均浓度为91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省定目标8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为221天,超额完成省定目标16天,同比增加2天,圆满完成了省定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显著提升,2022年全市8个国省控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一;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100%,南水北调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实际行动,强化担当、压实责任、主动作为,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确保取得扎实整改成效。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一、共性整改任务
1.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仍然存在偏差。一些地方在生态环境保护认识和行动上仍存在偏差,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政治自觉还不够强。河南省要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总体布局,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压紧压实各方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作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研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2)成立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的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对标对表中央和省要求,逐项梳理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细化压实各级各部门的整改责任,严格实行核查销号制度,确保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3)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推进会,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4)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2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5.215,PM2.5、PM10、重污染天数和夏季臭氧超标天四项指标均完成省定目标。8个国省控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达标率100%,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全省第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实现有效保障。(5)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明显,滑县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2. 控制“两高”态度不坚决。《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进一步梳理“十四五”拟投产达产“两高”项目的通知》指出,河南省“十四五”能耗双控形势十分严峻。河南省要将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坚决拿下来。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已分解下达“十四五”及年度能耗“双控”预分解目标,按月进行调度、监测预警,组织实施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三年行动计划。(2)按省要求,已梳理排查了我市存量、在建、拟建“两高”项目,建立了清单台账,实施分类处置和管理。(3)严格节能审查,对“两高”项目严格把关,制定了《安阳市严禁“两高”项目盲目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并实施。(4)2021年按照省定年度任务目标已经完成全部淘汰目标,并持续开展动态清零。2022年4月份,制定印发了《安阳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落后产能排查工作的通知》(安淘汰落后办〔2022〕1号)和《安阳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22年利用综合标准体系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安淘汰落后办〔2022〕2号),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河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综合标准体系》(2020年本)持续开展动态清零。(5)对我市钢铁、焦化、水泥、火电、有色冶炼等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完成全覆盖审核,对“两高”项目环评,做好项目报省生态环境厅前的审查关。
3. 一些部门履职不力。河南省虽印发《河南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细化明确56个省级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但部门齐抓共管局面并未全面形成。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省农业农村部门、省统计部门尚未建立有效的化肥、农药施用量统计体系,“双减”工作更无从谈起。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批准的河南省统计局《A农林牧渔业统计报表制度》,该制度中已经按照整改要求完善了农用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统计体系,细化了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分类统计。(2)召开了《全市农业统计工作暨农用化肥施用量、农药施用量统计专题培训会议》,完成市级对县级、县级对乡级、乡级对村级的逐级培训。(3)全市以28个基层区域服务站为主导,共建设病虫监测点50个,2022年共调查800余人次。2022年全市农作物主要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308.81万亩次,统防统治覆盖54.86%。(4)统筹做好田间试验,研究农作物施肥参数及化肥减量效果,结合土壤养分和田间试验数据,不断改进优化肥料配方结构。2022年,全市小麦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395.1万亩,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1%。
4. 一些部门履职不到位,省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履职不到位。按照国家要求,河南省在2020年12月底前应建成8条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17条大型工矿企业铁路专用线,截至督察时,仍有8条铁路专用线未建成投运。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万庄公铁物流园铁路专用线已建成投运。(2)滑县专用铁路已全线贯通。
5. 一些部门推动工作不力,《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提出,对建筑石料矿开采中形成高陡边坡且视觉污染严重的残留山体,通过整体降坡或整体采平等方式实施“开发式治理”,但要坚决防止“治理工程”变成“开采工程”。省自然资源部门疏于监管,导致在实施中严重走样变形。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经对我市西部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地质环境治理等项目排查,我市未发现“治理工程”变成“开采工程”现象,未发现项目在实施中严重走样变形。(2)利用省级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规范矿山修复治理行为。
6. 一些部门推动工作不力,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推进全省垃圾填埋场问题整改工作浮于表面,重调度、轻检查,上报声称全省已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所有在用填埋场已完成渗滤液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但督察发现,新乡等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巨量积存、处理不力,渗漏风险突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垃圾填埋场严重超负荷运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能力不足,导致全省垃圾渗滤液积存量超过100万吨。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约20座渗滤液实际处理量小于产生量,但现场无渗滤液积存,渗滤液违规处置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制定了安阳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排查方案,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市范围排查,2021年11月完成全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未发现问题。(2)对渗滤液积存量大的塘沟垃圾填埋场采取应急处理方式,处理5万吨渗滤液目标已于2021年12月底完成。(3)超期服役的塘沟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的滑县美洁和林州市垃圾处理厂已停止接收垃圾。滑县、林州市生活垃圾全部进入焚烧电厂进行处置。(4)安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投入运行;加大滑县、林州生活垃圾焚烧厂进场垃圾量,确保运行负荷。(5)已组织完成对生活垃圾填埋场废气、地下水、土壤等监测报告进行检查督导,未发现问题。
7. 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借引黄灌溉之机行“人工造湖”之实。郑州、开封等市不顾水资源禀赋,对“人工造湖”挤占农业灌溉用水、造成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认识不清,借引黄调蓄灌溉、民生供水之机,大肆引用黄河水搞“人工造湖”。河南省要坚决纠正违规“人工造湖”。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对安阳市已建成、计划建设引黄调蓄工程进行联合检查,我市未发现引黄河水搞“人工造湖”违法行为。(1)已建成的内黄县大功灌区硝河坡调蓄工程和滑县大功引黄灌区卫南调蓄工程是经省发改委、水利厅同意建设的农业灌溉和水生态补源工程,纳入《河南省引黄调蓄工程规划》。项目配套管渠、泵站工程等设施正常使用。(2)计划实施项目为内黄县马上乡引黄调蓄工程和滑县黄龙潭引黄调蓄工程,根据河南省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引黄调蓄工程有关情况的函》和《河南省引黄调蓄工程规划方案》有关要求,积极争取将项目纳入省规划范围。
8.企业超计划用水问题突出,水利部门对此疏于监管。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成立了排查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安阳市计划用水户超计划用水问题排查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全市共排查1550家用水单位,存在问题的企业共37家,已整改到位,征缴水资源税及滞纳金82.05万元。截至2023年1月,税务部门共征收超计划用水水资源税144.67万元。(2)制定了《安阳市水利局关于健全计划用水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确保监管到位。(3)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2021年6月以来对27家重点取用水户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果按照“互联网+监管”要求及时上传政务服务网。
9. 农业超采地下水问题突出。河南省2019年地下水开采量112.5亿立方米中,农业灌溉用水占半数以上。赵口引黄灌区等17个取水灌区存在超量取水行为,2019年下达取水计划共18.4亿立方米,实际取水22.1亿立方米,超计划取水约20%。省农业农村部门和省水利部门推动灌溉用地下水压采不力,应于2020年年底完成的三义寨、漳南2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仍在建设,安阳市滑县井灌区高效节水改造项目也未完成。目前全省超采区总面积达4.44万平方公里,已形成安阳—鹤壁—濮阳—新乡、武陟—孟州—温县、杞县—通许等三大平原区浅层地下水漏斗区,2019年地下水平均水位较2016年下降0.67米。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2021年,省农业农村厅批复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个,面积3.8万亩,已全部完工。(2)2021年度全省土壤墒情自动监测网络系统我市建设任务已全部完成。(3)编制完成安阳市十四五地下水超采治理实施方案,并分解任务至各县(市、区);2021、2022年每季度对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全市地下水位变化情况。(4)安阳市漳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和滑县井灌区高效节水改造项目已全部完工。(5)经排查,2021年滑县引黄灌区年引水指标为1.05亿m3,实际引水量0.66976亿m3,不存在超计划用水情况。(6)2021年、2022年省水利厅下达我市地下水压采治理任务分别是1029万m3、1790.23万m3,我市实际完成1220.07万m3、2058.4974万m3,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10. 矿产资源开采破坏生态问题突出。矿山开采生态修复治理不严不实。截至2020年底,全省尚有9.36万亩历史遗留矿山亟待整治,生态恢复任务艰巨。督察发现,河南省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统计数据不实。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组织开展了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全面核查工作,分类建立了治理台账,根据各矿区实际,综合采用自然恢复、转型利用、工程治理等方式,有序推进治理工作。各县(市、区)根据核查情况均编制了恢复治理方案,对适于自然恢复的已编制自然恢复评估报告。(2)将各县(市、区)上报的矿山生态修复进展与卫片解译结果相比对,通过室内解译与野外核查相结合,各县(市、区)上报的修复进展与卫片解译结果基本一致。(3)将需治理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纳入我市“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
11. 矿山非法越界开采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对全市矿山非法越界采矿行为进行排查。2021年,在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中,发现3家企业存在非法越界行为。分别是安阳县金诚信矿业有限公司霞石正长岩矿、安阳市广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龙安区富民石英砂岩矿和林州市合涧镇鑫源石英砂采矿队。龙安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已对安阳县金诚信矿业有限公司霞石正长岩矿越界开采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行政处罚44万余元已到位,同时移送公安机关;林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对林州市合涧镇鑫源石英砂采矿队越界开采行为进行立案,2022年5月6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目前已进入公诉阶段;龙安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安阳市广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龙安区富民石英砂岩矿疑似越界开采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对其行政处罚23462元,已结案。(2)利用省级卫星遥感等先进技术加强日常动态监管,发现一起严厉查处一起,规范矿山勘查开采管理秩序。
12.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建设推进迟缓,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44座长期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1)已完成了安阳市市政污水处理中心一期工程的立项、可研批复工作,正在开展项目“一案两评”的评估论证。项目总投资6.99亿元,建成后可新增日污水处理能力10万吨,2023年1月底已完成招标。(2)截止2023年1月底,已完成约36.9公里污水管网建设。(3)滑县第三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污水5万吨项目已完成,正在进行调试培菌。(4)加强满负荷运行三家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污水达标排放。(5)超负荷或满负荷运行的3座污水处理厂按照“一厂一策”原则制定降负荷方案。
13. 管网整治改造滞后。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合流制管网总长5670公里,存在问题管网2594公里。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明确要求,以排水管网清污分流和雨污混接改造为主要抓手,对全省54座进水生化需氧量年均浓度低于120毫克/升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一厂一策”整治,实现提质增效。但商丘、信阳等五市政府对此未予重视,未按方案要求开展管网排查和检测,截至2020年年底,仍有17座污水处理厂未达目标,6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不升反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截止2023年1月,已完成约36.9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实施两横两纵道路工程污水管网和完善铁西片区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实现了东区污水处理厂向一体化示范区污水处理厂调水,同时为精确计量污水分流量,完成首创污水处理厂分流泵电子流量计安装和校准。2022年,铺设雨污分流管道,已完成可研报告的批复,正在申请专项债。(2)进水浓度不升反降的首创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一厂一策”方案编制并实施。
14. 污泥处置能力有较大缺口。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进全省污泥安全处理设施建设明显用力不够。全省24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有不少污泥长期在厂区堆存。全省现有94个污泥处理项目中21个已经达到或超出设计处理能力,超七成采用离心脱水、石灰干化等工艺简单处理后填埋,环境风险突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利用中联高温水泥回转窑协同日处理200吨污泥,将干化后的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作为水泥生产辅料用于水泥生产。(2)安阳市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协同联合厌氧消化处理项目已建成投入运行,可新增污泥日处理能力400吨。(3)经核查,滑县清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厂污泥日处置能力为60吨,污泥日产生量为20-30吨,不存在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问题。(4)安阳市污水处理厂日均产生污泥430吨,均为无害化处置,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其中内黄县27吨/日为填埋,其余均改为焚烧等处置,压减污泥填埋规模93%以上。
15. 垃圾填埋能力严重不足与焚烧处理“吃不饱”并存。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十三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不足、目标落实不力,导致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问题极为突出。全省98座现役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有60座超负荷运行,平均负荷率达214%。“十三五”规划应封场的55座填埋场中有21座仍在超期服役。因缺乏区域统筹,部分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吃不饱”,全省34座现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中,7座运行负荷不足80%。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超期服役的塘沟垃圾填埋场、正常运行的滑县美洁和林州市垃圾处理厂已停止接收垃圾。(2)安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投入运营,市区内、安阳县、汤阴县垃圾已进入该厂处理。(3)滑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日处理能力1000吨,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林州市垃圾焚烧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日处理能力500吨,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500-600吨,不存在“吃不饱“问题。
16. 垃圾分类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成立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安阳市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任务和目标,建立了垃圾分类任务台账;印发了《安阳市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设标准(试行)》、《安阳市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工作标准 (试行)》。(2)完成了11个小区生活垃圾四分类小区试点选定,垃圾四分类投放点均实施了地面硬化,其他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四分类”收集容器配备到位,为垃圾分拣中心运营奠定了基础。(3)统一了标识,增加了督导引导人员,试点小区生活垃圾初步实现了“干湿”分离。(4)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成投运。(5)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提高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分类投放参与度。在辖区学校、广场、公共机构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实践活动,提高了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提升了分类投放参与度。
17. 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低下,相关地方及部门对此长期疏于管理。按照规划要求,到2020年省辖市全部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但截至督察时,仍有9个市未建。全省23座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中,超半数负荷率仅为50%左右。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安阳市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粪便和市政污泥联合厌氧协同处理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至2022年12月底,已累计处理餐厨垃圾19353.3吨。(2)市区产生餐厨垃圾商户统计已完成,运营公司对各区分配专人负责,跟进餐厨垃圾收运。
18. 农村环境污染防治任务艰巨。部分地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闲置问题突出。河南省上报已建成3322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0%。经统计分析,其中有311座闲置,39座尚未建成,其中,漯河市、商丘市闲置率超过40%,周口市、驻马店市超过30%,开封市、许昌市超过20%。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 1 )组织县(市、区)对辖区内的现有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拉网式排查,逐个逐项核查填报,做到“一站一表”,2021年10月完成了排查工作。全市共计排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26座,其中正常运行40座(含2019年后新建成的25座),有改造价值的7座(含2019年后新建成的4座),无改造价值的17座,因2021年特大暴雨损毁设施62座。( 2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因村施策分类进行整治,对未正常运行设施“一站一策”制定整改措施。2021年12月,涉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的相关县(市、区)分别制定了分类整治提升方案。2022年2月,印发了《安阳市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加大资金投入,对7座有改造价值设施进行整治完善;对62座水毁设施,按照国务院批复的《河南郑州等地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力争2-3年内基本完成恢复重建;对17座无整治提升价值的设施按程序有序进行处置。( 3 )2022年6月,我市4座2019年后新建成的有改造价值设施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市2019年后新建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不含水毁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100%。( 4 )汤阴县、内黄县分别通过农村“厕所革命”、争取国家EOD模式试点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利用国开行贷款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其他相关县(市、区)积极谋划项目申请各类专项资金,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保障;相关县(市、区)制定了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长效运维机制。
19. 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多见。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大力推动林州市、内黄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目前林州、内黄整县推进项目已基本完成。至2022年12月底,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7.73%。(2)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下发《河南省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印刷宣传指导资料,组织县(市、区)对规模以下养殖户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开展技术指导。(3)对养殖场(户)污染防治设施开展环境保护执法检查,落实畜禽养殖排污许可管理,实施按证排污。
20. 机动车淘汰不到位。《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但河南省直到2020年6月才制定实施方案,滞后近2年。河南省交通运输部门对全省应淘汰的柴油货车底数不清,相关工作未能有效开展。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发挥国三车辆淘汰专班作用,层层压实责任,统筹解决难点问题,有效推动工作落实。(2)利用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公安稽查布控系统等大数据平台,精确查找车辆运行轨迹,对车辆情况全面追踪摸底,加大淘汰力度。(3)采取明查暗访、重点抽查、联合检查、整改复查等形式,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定期通报排名。安阳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省定目标9039辆,至2021年12月13日,我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车籍注销9762辆,营运证注销7919辆,报废机动车回收2045辆。2020年和2021年安阳市淘汰车辆档案资料齐全,均具备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材料,省工作专班专项抽查合格率100%。
21. 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亟待加强。挥发性有机物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LDAR)进展缓慢,全省仅155家企业开展LDAR检测。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长期坚持。(1)督促企业按照高效适宜的原则,对现有低效治理设施进行改造,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提高治理设施去除效率。(2)全市制药、煤化工等行业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1000个的17家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已全部完成检测与修复。
22. 水污染防治仍需发力,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问题突出。部分产业集聚区管理粗放,配套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或“带病运行”。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对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查处。(2)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对全市8家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发放、执行报告登记上传与水质在线监控数据等情况进行了核查与统计。对污水处理厂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与数据准确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监督企业加强运行管理,防止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的发生。(3)按照环境监察“双随机”有关要求,持续加大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厂抽查频次与日常监管,以督促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23. 医疗废物处置能力不平衡。相当部分地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普遍满负荷或超负荷运行。2020年以来,河南省各地按国家要求加紧建设符合运行要求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共谋划30项医疗废物处置能力新(改、扩)建项目,但截至督察时,尚有12项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处置能力缺口较大的焦作市、新乡市仅完成前期手续。同时,现有部分设备老化、工艺落后。全省28座处置设施中有7座仍采用或备用简易石灰干化处理工艺。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1)每月增加2次对安阳洹祥医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滑县卫洁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随机现场检查,确保正常规范运行。(2)每日由医废处置单位向固管部门报送当日收运数据,随机性选择跟随医废专用转运车辆并监督其收运过程。(3)安阳市医疗废物智慧监管物联网平台已建成。
24. 对督察发现需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或需要提起公益诉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持续推进。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附件《河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清单》,我市涉及龙安区危险废物倾倒案和林州市茶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修路、压占林地案2起案件。(1)龙安区危险废物倾倒案。该案为跨省倾倒危险废物案件,涉及我市殷都区、龙安区。我市已将该案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对该案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截止目前,共追缴上游企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3499.56万元。(2)林州市茶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修路、压占林地案。林州市检察院发布了安林检民公告〔2021〕2号。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订了具体的生态修复方案。至2021年9月8日,被损坏林地已经得到修复,并通过专家组验收。我市已将该案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对该案启动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二、个性整改任务
1. 控制“两高”态度不坚决,安阳市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按河南省要求应于2020年组织淘汰4.3米以下焦炉,涉及焦化产能660万吨/年。但安阳市不顾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排名长期靠后的实际,违反国家“以钢定焦”的要求,擅自将安钢集团淘汰并按政策已外迁至周口市的180万吨/年焦化产能“一女二嫁”,算作本市应完成的20%产能压减指标,规划建设480万吨/年焦化产能,导致安阳市2020年焦化产能(含在建)仍为1020万吨/年,焦钢比达0.58,比国家要求高出45%。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1)2021年4月2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我市“压减焦化产能不力”问题后,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安阳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召开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挖问题根源,按照“以钢定焦”要求,遵循必须压减、彻底整改的工作原则,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我市“压减焦化产能不力”问题专项整改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全力推进问题整改。(2)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了关停河南省顺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炼焦产能100万吨,实现了整改方案明确的8月底前先行关停100万吨炼焦产能节点目标任务。(3)通过焦化整合,全市焦化企业由6家减至4家,全市焦炉由31座减至18座。整合升级新建焦炉均为6米以上,实现了炼焦装备大型化改造,全市炼焦产能由1200万吨压减至920万吨。安阳市炼焦产能为920万吨,粗钢产能为1755万吨,焦钢比为0.52。
2. 整改进展滞后,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明确,安阳市2020年完成钢铁企业整合,但截至此次督察进驻,全市钢铁企业整合没有实质性进展。
整改情况:正在推进。(1)2021年12月23日,安阳市制定《安阳市钢铁行业“十四五”转型升级工作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安阳市钢铁企业由8个减至4个,长流程炼铁高炉由16座减至7座,炼钢转(电)炉由16座减至9座,炼铁产能由1726万吨压减至1400万吨以内,炼钢产能由1755万吨压减至1500万吨以内。(2)按照安阳市钢铁行业资源整合方案,对安阳市现有的沙钢永兴、亚新钢铁、凤宝特钢等8家钢铁企业进行产能整合,整合后保留安钢本部、亚新钢铁、凤宝特钢、沙钢永兴4家钢铁企业,整合升级工作正有序推进。
3. 安阳市滑县黄龙潭引黄调蓄工程不符合城乡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经批准违法占用耕地4620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756亩。自然资源部济南督察局在2020年4月就指出该问题,但安阳市及滑县政府在其后开展的河南省“挖湖造景”专项检查中故意隐瞒,上报该项目无问题。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安阳市滑县自然资源局对占用耕地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所占用4620亩耕地随种植季节开展复耕复种,已全部完成复耕复种工作,本季种植小麦3140亩,种植油菜1480亩。
4. 垃圾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安阳市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厂、塘沟垃圾填埋场分别存积40万吨、30万吨垃圾渗滤液。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安阳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厂、塘沟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存积量进行评估。对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厂和塘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系统正常运行,能满足积存渗滤液处理需求;对渗滤液积存量大的塘沟垃圾填埋场采取应急处理方式,已完成积存渗滤液应急处理。截至2022年12月底,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厂渗滤液调节池占用率为36.8%,无暂存池,堆体下渗滤液存量约10887.564吨;塘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占用率约为40%,临时暂存池无渗滤液积存,堆体下渗滤液存量约32995吨。(2)滑县美洁垃圾处理厂已于2020年10月停止接收垃圾,收集范围内新产生的垃圾转运至滑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无害化处置;塘沟垃圾填埋场已于2020年12月5日停止接收垃圾,收集范围内新产生的垃圾转运至龙安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进行无害化处置。(3)安阳市制定垃圾处理厂渗滤液排查方案,每半年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排查,2021年11月完成全市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查,未发现问题。
5. 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水平低下,相关地方及部门对此长期疏于管理。安阳市建成区内4处餐厨垃圾分散处理设施简陋,异味严重。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安阳市对建成区内4处餐厨垃圾分散处理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通过料池加盖、增加除臭设施、加强消杀等措施,异味问题已经得到有效解决。(2)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粪便和市政污泥联合厌氧协同处理项目已经建成并投入运行,至2022年12月底,已累计处理餐厨垃圾19353.3吨。
6. 部分国控断面水质超标甚至“返劣”。2021年1-3月,安阳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环境质量改善情况排名全国倒数第二,其中安阳河冯宿桥断面2020年比2019年恶化一个类别,2021年1—3月又进一步恶化为Ⅴ类。
整改情况:已经完成。(1)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安阳河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断面水质恶化原因进行全面调查,断面水质恶化主要原因是2021年1—3月安阳河正值枯水期,河道纳污能力较低。制定安阳河集中综合整治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按方案开展整治。(2)对安阳河入河排放口进行全面排查,核实安阳河入河排放口61个,至2022年10月底,已全部完成分类整治。(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至2022年6月底,韩陵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已完成并投入试运行,配套管网工程已完成,铺设污水管网18.6公里;安阳市西区综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进水明渠全封闭管道改造已完成。(4)安阳河小南海水库、京广铁路桥和于曹沟3个考核断面自动监测基站已全部建成投运。加大沿河涉水企业监管力度,排查沿河1000米范围内工业企业46家,未发现违法向安阳河排污情况。2021年以来,冯宿桥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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