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颁布“林长制”七项配套设施规章制度 推动“林长治市”,
全面推行林长制,保护广州绿色家底
2月23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召开2022年广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暨林业园林工作视频会议。会上通报了2021年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并明确2022年林长制工作要点,以及作2022年全市林业园林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林长,其他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构建省市县乡村等各级林长体系,实行分区(片)负责,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属地责任的制度。
会议强调,2022年是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关键之年,广州市将着力构建“三大体系”,突出抓好“三项重点”。
完善“三大体系”,以推行“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完善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四级林长体系,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担任林长和责任区域,建立林长信息数据库,及时通过公示牌、媒体等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构建以村级林长、监管员、护林护绿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源头网格化管理机制,制定护林员管理制度,将保护发展林业园林资源责任具体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
落实责任体系。摸清各级林长责任区域的资源家底,形成“林业园林资源管护网格图”。制定各级林长责任区保护发展任务和目标要求,建立各级林长工作台账,逐级压实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对案情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推动林长履职尽责。
健全制度体系。各区根据林业园林资源特点和功能定位,制定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林长制工作细则,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监督考核、激励问责制度机制,确保“长”按“制”办。结合本区林业和园林保护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积极探索建立“产业林长”“高校林长”“自然保护地林长”“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林长制机制。
统筹推进“三项重点”任务,以“林长制”推动林业园林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严格按照科学绿化的要求,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完善绿色生态格局,将科学绿化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林长制履职内容。
全面实施“绿美广东大行动”。将“绿美广东大行动”作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重要抓手,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和督导考核力度,全面实施重要生态区域建设、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碳中和林业、高品质森林生态产品供给、森林城市群品质提升、林业助力乡村振兴等“六项行动计划”,积极组织开展“林长绿美园”认定、创建“林长制示范区”活动。
强化林业园林资源监管。严格落实林长巡林制度,积极组织开展森林督查,加强林业和园林绿化资源保护,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林地、自然保护地、湿地、绿地案件发生,严厉打击破坏林业园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十条硬措施”,防范重大森林火灾的发生。
凝聚管护合力,确保林长制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沟通渠道,充分发挥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构建责任明确、协调顺畅、运行高效、监管严格的工作机制。各镇街、村居要把林业园林资源巡查监管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范畴,落实基层“一长两员”巡林护绿网格化管理。统筹综合执法力量,加强刑行衔接,强化联合执法,坚决查处破坏林业园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齐抓共治、监管高效、打击有力的新格局。
与此同时,压实林长责任。各级林长带头巡林护绿,及时发现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区每年要选定几个急需解决的林业园林资源保护发展突出问题,由林长高位推动,各部门协同配合,集中力量协调解决,确保林长制全面落实落地。
此外,市、区共同建设以“管理林长、服务林长”为宗旨的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加强基层林长和“一长两员”培训,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林长制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爱绿护绿意识。
鼓励各区创新,积极探索“林长+”模式
据了解,2021年8月27日,广州印发了《广州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明确了广州市林长制的主要目标、工作原则、组织体系、林长职责、主要任务和有关保障措施。
其中,《方案》提到:一是系统治理,全域覆盖。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将广州市森林、自然保护地、湿地、公园、城乡绿化等所有林业和园林资源,按属地管理原则全部纳入林长制体系,形成城乡一体、全域覆盖、系统治理、协调发展的大绿化格局。
二是因地制宜、一区一策。各区根据自身林业、园林绿化资源状况和生态保护定位,制定符合本区域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落实措施。从化区依托森林资源禀赋优势,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创新“绿谷”,大力发展森林生态产业;海珠区以海珠湿地为核心,以完善“江、涌、湖、林、园”生态网络体系为重点,着力提升生态水平;花都区积极解决护林队伍“短板”,专职护林员从130人增加到179人,护林员统筹配备到各镇(街)。
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模式。各区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林长+”模式。从化区突出自然保护地管理和森林资源保护监督,探索设立“保护地林长”“检察林长”;番禺区根据院校多、校园绿化面积大的特点,专门设置“高校林长”;海珠区、番禺区由地方派出所所长担任镇(街)副林长,各村(社区)挂点民警担任村(社区)副林长,构建林长+警长合力保护发展林业园林资源体制;增城区创新设立“产业林长”,选派承包林地面积500亩以上,或林业年产值超500万元的林业产业经营者,担任所属片区的“产业林长”,压实林业经营主体自我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责任。
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的必然要求,将有效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
【记者】钟晓宇
【通讯员】穗林园宣
【作者】 钟晓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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