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花椒鱼火锅店二审申诉成功!人民法院为何这样判?,
最高法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接受人民法院报专访
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余茂玉接受人民法院报专访,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介绍过去一年人民法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新举措,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新成效。
【1】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主要特点。
余茂玉:最高人民法院把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作为接受人民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统筹谋划,认真组织起草报告,全面总结法院工作成效,充分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司法领域取得的新进展,以报告为载体直接接受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评议,并根据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意见,用更高标准查找问题不足、努力改进完善工作。今年报告的总体特点,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人民关心关切在哪里,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用公正审判助力实现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具体来讲,可以用“四个更加注重”来概括。一是更加注重国之大者。报告突出体现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无论是保护耕地红线,维护粮食安全,还是审理高新技术案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都体现了人民法院牢记“国之大者”的政治本色。二是更加注重人民情怀。“人民”二字力重千钧。报告出现“人民”84次、“群众”43次,体现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鲜明态度。报告涉及制止滥用人脸识别、守护百姓餐桌安全、落实看望老人的规定、防治校园欺凌、解决上班族诉讼不便问题等等,体现了“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三是更加注重法治规则。报告用39个案例描绘了法治社会新图景,凸显法治规则,讲述了直抵人心的公平正义,传递出法治进步的时代强音。四是更加注重全球视野。报告在服务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方面体现得更加鲜明。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体现中国担当;平等保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展示中国风范;互联网司法三大规则,贡献中国智慧。中国司法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日益提升。
【2】报告提到“我国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请问人民法院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有哪些新亮点?
余茂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谋划推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创造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安全的国家之一”。2021年,人民法院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5.6万件,判处罪犯171.5万人,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一是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依法严惩煽动颠覆国家政权、间谍窃密、暴力恐怖、邪教等犯罪。发布平安中国建设典型案例,对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李亨利依法判处刑罚,形成有力震慑,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二是严惩危害社会治安犯罪。依法严惩杀人、抢劫、爆炸、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相关案件继续保持稳中有降态势。出台意见加大对涉枪涉爆犯罪惩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9984件,继续保持对涉枪涉暴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审结毒品犯罪5.6万件,有效打击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依法严惩将新型毒品伪装成酒水、饮料、饼干等危害青少年健康的犯罪行为,对利用微信在酒吧等处多次出售新型毒品的陈某依法判刑。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031件,对无经营资质违法采用改装车辆从事加油作业的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依法打击具有事故隐患的严重违法生产、作业行为,维护群众生产安全。严惩暴力袭警、伤警犯罪,审结袭警案件4586件,依法判处醉酒袭警、驶车袭警、辱骂殴打民警的犯罪分子刑罚,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守护民警人身安全。严惩暴力伤医犯罪,严惩辱骂、殴打医护工作人员,在医院起哄闹事等行为,筑牢守护医者仁心的司法屏障。三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将常态化扫黑除恶推向深入。加快“案件清结”,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09件18360人。推进“黑财清底”,执行到位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405.7亿元,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推进综合治理,发出司法建议3816件,推进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依法审理王德彬等40人涉黑案,判处曾涉孙小果案的主犯王德彬无期徒刑,坚决做到扫黑务净、除恶务尽。四是依法维护涉疫防控秩序。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审结涉疫犯罪案件9653件。会同海关总署出台打击跨境走私犯罪意见,依法严惩走私境外冻品行为,助力斩断海上疫情传播链。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对“带疫偷渡”、篡改买卖核酸检测报告、暴力殴打防疫人员等扰乱正常防疫秩序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刑罚,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3】反腐败永远在路上。请问在落实党中央部署、惩治腐败犯罪方面,人民法院采取了哪些新举措?
余茂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开创性成就,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影响。人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深入贯彻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配合国家监委完善监察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始终保持对腐败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服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2021年,各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2.3万件,判处罪犯2.7万人。总的看,人民法院惩治腐败犯罪有以下新成效。一是依法审理了一批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秦光荣、王富玉等14名原中管干部受到审判。秦光荣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第一个投案自首的原省部级一把手,人民法院贯彻罪刑相适应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定罪量刑,秦光荣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的审理有利于引导违纪违法人员认清形势、相信组织,投案自首,推动政治生态不断净化优化。同时,人民法院认真落实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意见,依法追缴行贿非法获利,斩断“围猎”腐蚀、权钱交易的利益链条。加大职务犯罪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实际追缴到位596.6亿元。二是严惩金融领域腐败犯罪。既查处金融“大鳄”,又严惩监管“内鬼”,依法对赖小民判处并执行死刑。赖小民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贪污贿赂数额最大的案件,也是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首个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并执行的犯罪分子,该案彰显了党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决心,贪腐没有免死金牌。三是助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深入开展。缺席审判制度的建立,强化了境外追逃工作的力度和手段,为追究外逃分子刑事责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在2021年12月9日“国际反腐败日”当天,“刑事缺席审判第一案”程三昌案一审开庭,这是我国首起适用刑事缺席审判程序审理的外逃被告人贪污案,也成为追逃追赃和法治建设的标志性案件。此外,依法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外逃人员徐进违法所得,做好我国第一起向境外申请诉前保全的违法所得没收案——张正欣贪污案的审理工作。这些案件的审理向已经外逃和可能外逃的贪腐分子发出强烈信号,无论逃到哪里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积极参与企业境外腐败治理,强化对海外投资经营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加强对国有企业境外腐败犯罪典型案件和民企境外腐败案件的审判指导。下一步,人民法院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反腐败工作部署,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审理,严惩贪污受贿犯罪,加大对行贿惩治力度,为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提供司法服务,促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
【4】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极大便利,同时也使得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法院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余茂玉:信息化的快速发展的确给我们带来了一些个人信息泄露的安全隐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会产生大量的个人信息。有身份信息、消费信息、行程信息、家庭住址等情况,也有医疗健康、购房交易、银行账户、手机定位的位置等敏感信息。大家的生活离不开这些信息,同时也非常担心这些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带来意想不到的损失。人民法院就是要筑起一座信息保护的“防护墙”,让大家免受信息泄露的危险,安心享受信息社会的便利。报告提到,对于窃取倒卖身份证、通讯录、快递单、微信账号、患者信息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这类案件去年一共审结了4098件,比2020年上升60.2%。对于利用履职便利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业“内鬼”,以及利用“颜值检测”软件、钓鱼软件等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依法开展全链条打击,从源头上捣毁网络黑灰产业链。对于侵犯个人信息、煽动网络暴力侮辱诽谤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彰显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此外,针对与大家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人脸识别问题,法院专门出台了司法解释,审理人脸识别第一案,“小切口”解决群众关心的“刷脸”安全问题,让公众不再为自己的“脸面”担忧。
【5】尊重和保障人权越来越受到各界关注,请介绍一下,人民法院在这个领域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深入推进,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更加注重权利保障、更加注重程序公正。人民法院积极适应这种变化,着力尊重和保障人权。报告在这方面进行了比较详细的介绍。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是依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报告介绍了人民法院惩治制售“病猪肉”“毒草莓”等犯罪分子,惩治“以房养老”、兼职刷单等骗局,守护百姓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情况。通过依法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努力让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尊重和保障人权,需要不断完善保障人权的司法措施。报告重点介绍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情况。自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以来,我国对人权的法治保障、司法保障力度持续加大。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人权保障,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健全人权法治保障机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作出部署。人民法院通过这项改革,在刑事诉讼全过程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从源头上防范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切实保障人权。报告中讲到去年法院依法宣告894名被告人无罪,其中包括公诉案件511名、自诉案件383名。报告还讲到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庭审程序公正保障裁判实体公正。人民法院就是要通过这项改革,让法庭真正成为以看得见的方式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公平正义的“殿堂”。尊重和保障人权,离不开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就司法活动而言,尤其需要重视发挥律师的作用。报告中7次提到律师,介绍了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优化律师服务平台、邀请律师见证执行活动等情况,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更好发挥律师促进公正司法和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作用。
【6】去年,“六稳”、“六保”政策持续释放红利,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人民法院在这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法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精准服务“六稳”、“六保”,做了不少实事。报告主要介绍了法院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推动涉疫矛盾纠纷化解、促进稳定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在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方面,最高人民法院聚焦中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问题,出台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也就是网上热议的“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其中有很多务实的举措,比如建立办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案件“绿色通道”,优先采取“活封”降低执行措施对中小微企业影响,全面清查超标的查封、乱查封问题,等等,打出“组合拳”为企业发展添活力。在推动涉疫矛盾纠纷化解方面,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涉疫民商事案件14.2万件,千方百计以最快速度、最优服务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尽可能促成利益相关方互谅互让、共渡难关。在促进稳定就业方面,法院依法制止企业变相裁员、违规停保、恶意欠薪,妥善化解劳动争议,在保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出台指导意见等方式,明确新业态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规则,为网约车司机、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7】“十四五”规划强调,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去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请介绍一下法院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方面采取的措施。
余茂玉: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激励创新。2021年,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4.1万件,是2013年的5.4倍,出台了一系列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持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有力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和科技强国建设。报告介绍了人民法院通过审理案件保护科技创新的情况。包括审理高新技术案件,注重加强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保护。妥善审理涉及职务发明的案件,明确职务发明权属的判断标准,激励发明人创新创造。依法保护科研人员技术成果利益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法治环境。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加强涉种子刑事审判工作的意见,对套牌侵权等严重扰乱种业市场秩序,危害国家种源安全的,重拳出击,为种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报告介绍了人民法院破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难题的情况。针对“举证难”问题,落实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适当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针对“周期长”问题,采取先行判决和临时禁令相结合方式防止损害扩大。针对“赔偿低、成本高”问题,出台惩罚性赔偿司法解释,显著提高侵权违法成本。报告还介绍了人民法院服务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的情况。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营造我国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越来越多的外国当事人主动选择我国司法管辖,我国正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优选地。
【8】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直接影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法院在促进营造公平竞争秩序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既是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2021年,人民法院审结垄断案件49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478件,严惩妨碍公平竞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促进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报告介绍了人民法院规范数字领域竞争秩序的情况。依法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刷单炒信等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给予综合考虑、平等保护,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报告介绍了人民法院服务品牌强国建设的情况。比如,报告提到的“茶颜悦色”奶茶诉“茶颜观色”不正当竞争案,就是通过公正裁判对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坚决说“不”,制止商标攀附、仿冒搭车等行为,促进净化市场环境。报告还回应了近年来出现的“碰瓷式维权”问题。比如,报告提到的“青花椒”案。对于这类以维护知识产权为名,行妨害竞争之实的行为,法院坚决驳回相关诉讼请求,维护市场秩序,引导经营者通过技术创新等开展良性竞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关于网络消费的司法解释,对七天无理由退货、虚假刷单、直播带货、外卖餐饮等网购领域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给予了积极回应。除此之外,法院将继续通过公开审理案件、发布典型案例、送法进企业等形式,引导规范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有序竞争,对不诚信行为“喊停”、“说不”,以司法手段为市场营造公平竞争氛围,让更多优秀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让诚信成为习惯、被人点赞。
【9】破产和金融审判在化解重大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具有重要意义,请您介绍去年这方面的新成效?
余茂玉:2021年,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等决策部署,深刻把握金融纠纷特点和审判规律,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完善市场主体有效救治和有序退出机制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大民营经济和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完善涉企产权案件申诉、复核、重审等保护机制,通过再审甄别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30件39人。妥善审理涉国资国企改革案件,支持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发布7件产权保护和10件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典型案例,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企业产权。二是扎实做好破产审判工作。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加强和改进破产审判工作,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出台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的意见,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高破产效率,切实发挥审判在推动市场要素和资源高效配置等方面重要作用。积极发挥破产重整拯救危困企业功能,依法挽救受疫情影响陷入困难的企业,审结破产重整案件732件,盘活资产1.5万亿元,帮助745家有发展前景的企业脱困重生,35万名员工稳住就业岗位。积极探索个人破产制度,深圳个人破产条例首案裁定生效,让“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得到“重生”。三是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运用法治化手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处理涉供应链金融、不良资产处置、金融机构破产、私募投资基金等金融纠纷案件。依法否定规避利率上限合同条款,规范民间融资,服务实体经济。妥善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充分保护债权人、投资者和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和社会稳定。依法惩处资本市场造假行为,严惩金融证券犯罪。修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司法解释,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高标准建设北京金融法院,修改关于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促进金融法治建设,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实施。
【10】去年在昆明举办的世界环境司法大会展现了我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的成果。请您为大家介绍司法在保护生态环境、服务美丽中国建设方面有哪些做法?
余茂玉:2021年,各级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环境司法能力水平,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着力推动国际司法合作,为推进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出台贯彻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意见、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发布长江、黄河等流域治理典型案例,以司法力量保护一江清水、两岸青山。出台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案件适用禁止令保全措施、关于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司法政策,提高环境违法成本,让恶意侵权者依法付出代价。二是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依法审理“绿孔雀”案、“五小叶槭”案等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生存环境。严厉打击长江领域非法捕捞行为,服务长江十年禁渔,促进长江水生生物种群恢复。发布人民法院生物多样性保护7个专题指导性案例,明确裁判规则,统一裁判尺度,以司法呵护灵动生命。三是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依法审理节能减排、碳交易、低碳技术、绿色金融等相关案件,比如,广东法院审理碳排放权交易结算案,福建法院推行“碳汇”认购等替代性修复方式,充分发挥碳交易市场机制作用,以司法手段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四是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世界环境司法大会,通过《昆明宣言》,达成国际环境司法的“最大公约数”,为全球环境治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司法方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数据库收录我国第二批10件环境资源司法案例和2部《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向世界展示中国环境司法生动实践。
【11】报告讲到,民法典实施一年多来,走进千家万户,进入百姓心田。请您介绍一下人民法院是怎样贯彻实施民法典的。
余茂玉:我国民法典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民法典的颁布实施,让民事权利保护进入法典时代。人民法院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努力提高民事审判水平和效率,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一是加强民事审判监督指导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人民法院大讲堂”民法典宣讲辅导、专题培训班、网络审判业务培训班等,推进民法典全员培训和学习研究,持续提升民事审判质效,参训干警达120余万人次。二是适用民法典妥善审理一系列“第一案”。各地法院准确适用民法典审理一批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第一案”,让民法典条文更加鲜活起来。比如,审理了多起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案,依法支持高层业主加装电梯的请求,保障惠民工程顺利进行,同时也注意低层住户权益保障,促进邻里团结和睦。比如,准确适用民法典规定审理好意同乘减轻责任案,明确在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应当减轻驾驶人的赔偿责任,不让好意助人者心寒,积极弘扬互助互信的社会价值。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第一批13件典型案例,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聚焦群众关切的民生热点,彰显民法典的鲜明价值导向,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民法典对美好生活的重大意义。三是扎实做好民法典普法宣传。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发布一系列适用民法典典型案例,推出“一分钟带你了解民法典”系列普法动漫、“我是民法君”普法情景系列短剧等栏目。下一步,人民法院将不断巩固提升民事审判质效,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民法典就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
【12】近年来有很多广受关注的案件,似乎就发生在我们身边,裁判结果和大家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请介绍一下法院是如何通过这样一个个“小”案件,阐明道理法理情理的?
余茂玉: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了要定分止争外,还需要发挥价值评判、示范引导作用,明规则、划底线、扬正气、树新风,弘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近年来,人民法院特别注重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活动中,通过一个个发生在大家身边的案件,把核心价值观的内涵传递出去,让道理更加清晰、法理更易理解、情理更获认同。我们不能让好人吃亏。比如,报告中列举的女童热心助人、小区保安热心送老人就医、曝光霸铺行为等都是正义之举,只要没有故意或者过失,都不需承担责任。我们不能让违反道德的错误行为得利。比如,报告中列举的故意侵害英烈名誉以博取眼球、长期霸占已经出售的房屋等都是错误行为,无论怎样狡辩、怎样耍赖,法院都坚决予以责罚。我们还要充分尊重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近些年有不少案件引起社会热议,这充分表明大家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对公平正义的关注和需求更加强烈。人民法院既要保持定力、严格公正司法,又要充分尊重这种朴素的公平正义观,把一个个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变成一堂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通过原被告双方的唇枪舌剑、法官的依法裁判,让纸面的法条变成行为的准则,让广大群众知道法治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发挥好司法裁判的教育引导作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融入血脉。
【13】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始终是全社会共同的牵挂。去年法院在这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少年审判已经走过三十多年的路,实践证明,推动审判专业化,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规定特殊的审判机制、建设特殊的法官队伍,用专业化审判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法院去年专门设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和6个巡回审判点,全国法院设立2181个少年法庭,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更加紧密。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布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9起典型案例,涉及家庭教育、监护职责、未成年人打赏、为未成年人文身等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引导各方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定职责。会同全国妇联等6部门共同发布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专门强调要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充分考虑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今后,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强少年审判工作,依法惩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同时也将不断创新形式,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中专门讲到,去年中国法院博物馆与中小学校开展“同讲中国法治故事”活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开展“保护少年的你——游法院博物馆,听普法小课堂”活动。这些活动,社会关注度很高,参与的中小学生都感到收获很大。节目播出后,北京一些中小学校主动联系中国法院博物馆,希望能开展更多合作,让更多学生到中国法院博物馆“游学”、“走读”,让更多《道德与法治》课教师到中国法院博物馆来“备课”、上“公开课”。今后我们还将继续组织类似的活动。另外值得关注的是,《家庭教育促进法》今年1月已经正式施行。各级法院认真落实法律规定,对父母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不依法履行抚养监护义务、为孩子订“娃娃亲”等行为进行训诫,发出家庭教育令。人民法院将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两法”,也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新时代司法,为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成就梦想保驾护航。
【14】这几年我们发现,老百姓解决矛盾纠纷越来越方便了,无论是白天黑夜,无论在哪里,通过手机、电脑、电话总能最快联系到人民法院,找到调解、诉讼等合适的纠纷解决方案。在这背后,法院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我国的法院是人民法院,人民性深深刻在每一名法院人的心中,体现在每一项司法活动中。我们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是要创造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更高水平社会主义司法文明,这个司法文明的最大特色就是强调司法为民。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更加向往美好生活、更加期待公平正义。人民法院的人民性突出表现为:群众需要什么样的司法服务,人民法院就提供什么样的司法服务。比如,群众有了矛盾纠纷,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解决,人民法院就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把调解、仲裁、审判都集中到一个场所,根据纠纷的情况给出合理化建议,让群众解纷变得及时快捷。比如,群众感到诉讼程序复杂,耗时费力,人民法院就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诉讼服务。让在线服务平台集成10个平台的功能,覆盖四级法院,使各项诉讼事务全部都能“掌上办理”。2021年,人民法院在线调解纠纷突破1000万件。全国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部设立了速裁工作室,平均审理周期缩短43%,极大降低了群众和企业的解纷成本。比如,疫情反复出现,群众对出门参加诉讼活动存在顾虑,人民法院大力推广在线诉讼。当事人、人民陪审员通过手机屏幕,足不出户就可以参与庭审。把“中国移动微法院”转型升级为“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实现在线服务“一网通办、一站全办”,满足人民群众一站式办理各地法院诉讼和调解等事项的司法需求。与此相适应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充分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分别制定印发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和在线运行三大规则,建立起以人民为中心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实现了互联网司法模式从实践探索向制度构建的历史性跨越。再比如,对工作时间与法院几乎同步的“上班族”,有些法院设置“夜间法庭”。“法院青年说”微信公众号刊登的《“亚洲最大社区”里的青年法官服务队》,讲的就是北京天通苑人民法庭克服开庭时间与当事人回家时间的“时差”,精准服务老百姓,有效解决上班族诉讼不便问题的故事。对居住较偏远,诉讼不便的群众,马背法庭、车载法庭彻底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经过不断努力,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联动资源最多、在线调解最全、服务对象最广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司法为民之路。
【15】去年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影响很大,我们看到了人民法院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懈努力的决心,请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
余茂玉:执行一直是法院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2019年,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人民法院宣布基本解决执行难。近几年,人民法院始终保持执行力度不减,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报告介绍了去年人民法院标本兼治抓执行的情况。一方面加大执行力度。陆续开展了执行款物集中清理、高效为民执行、涉民企积案攻坚等一系列专项执行活动,全年受理执行案件949.3万件,执结864.2万件,执行到位金额1.94万亿元,以雷霆之势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现实问题,让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坚强决心和直接效果。另一方面不断完善执行机制。坚持抓协同联动,与有关方面共同推动完善闲置土地司法查封和处置、上市公司质押股票冻结、网络查人扣车等方面的协作机制,让查人找物、信用惩戒更严更有效。出台“十个必须”等一批规范性文件,以制度管当下、利长远,推动执行工作机制和模式更加健全。
【16】“同案不同判”一直广受关注,法院在推进统一法律适用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严格来讲,现实中没有百分百一致的案件,“同案同判”是一种理想状态。但如果类似案件的裁判结果出现较大差异,就容易让法律规则、行为规则变得模糊,可能导致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质疑,损害司法公信力。统一法律适用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制度、机制、监督形成合力。制度方面。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涉及加强类案检索、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标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作用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的作用,发布指导性案例5批31件。现在,各级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审判庭都能常态化召开专业法官会议,有时还会跨审判机构召开,为审判组织、院庭长正确履职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机制方面。要求法官在阅卷、庭审或评议前后,根据需要,对本院和上级法院已决案件进行对比分析,推动类案检索、量刑规范化、司法大数据辅助办案等措施,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专业咨询平台、监督管理平台、统一法律适用平台功能,初步形成了“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凝聚共识、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统一法律适用新模式。按照这样的运作模式,案件无论分配到哪位法官、哪个合议庭手上,都能在个案审理中体现集体智慧和审判经验。监督方面。持续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对各高级人民法院拟出台审判业务文件、参考性案例的审核备案力度,共完成88个审判业务文件、110多个参考性案例的审核备案工作,纠正、调整了与法律和司法解释精神相悖的内容。通过这一系列的措施,努力统一裁判尺度,坚决防止公平正义因地区、城乡、行业和身份不同而出现差异、打折扣。
【17】我们关注到,报告用一整个部分讲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请问人民法院是如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
余茂玉:人民法院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原则和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报告主要从三个层面,讲了人民法院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一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在我国,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民法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所以,报告充分体现了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相关情况。同时,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报告也讲了自觉进行民主协商,接受民主监督的情况。人民法院坚持把办好建议提案作为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方式。一年来,认真办好456件代表建议、399件日常建议和153件政协提案,一项一项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广泛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让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二是保障人民参与司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此作出重大部署。保障人民参与司法,体现在司法决策、司法审判、涉诉信访等司法全过程各方面。比如,我们畅通人民参与司法决策渠道,研究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过程中,通过专门听取代表委员意见、邀请代表委员列席审委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各方面意见。比如,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每一条都充分体现了代表委员特别是企业界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再比如,在线诉讼规则关系群众诉讼权利保障,我们公开征求意见,收到群众提出的3000多条意见,反映出群众对这件司法解释非常关心,很多好的意见都被吸收采纳进来,人民群众对世界首部在线诉讼规则的问世作出了巨大贡献。报告还讲了落实人民陪审员法的情况,全国现有陪审员33.2万名,去年参审案件237.3万件。特别是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有力实施、参审范围有序扩大、随机抽取有效落地,充分发挥了人民参与司法的重要作用。三是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之所以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就在于人民司法始终深深扎根于人民之中,紧紧依靠人民支持推进司法改革、破解工作难题。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诉讼制度,就重大司法改革和设立专门法院作出决定,让司法体制改革于法有据,让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而得以巩固提升,这是司法体制改革行稳致远、积厚成势的重要保障。比如,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中,31个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或出台文件予以支持。再比如,一站式建设、人民法庭建设等工作中,很多代表委员参与其中,有的积极推动解决实际困难,有的直接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广大人民群众也广泛参与。这都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也是人民司法攻坚克难、蓬勃发展的优势所在、信心所在、力量所在。
【18】去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给整个法院队伍带来了很多新变化,请介绍一下这方面情况。
余茂玉:2021年,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部署,自下而上分两批开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集中整治提升,法院队伍精神面貌、纪律作风有了明显改善,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报告谈到,通过教育整顿,法院内部管理机制不断健全。去年,我们出台了涉及法官考核、巡查督察、近亲属禁业、离任人员从业、法官惩戒等一批规范性文件,推动法院各项管理更加严格、更加规范。通过教育整顿,一些长期困扰法院的顽瘴痼疾得到有效整治。比如年底不立案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教育整顿期间,我们打出了整治年底不立案的“组合拳”,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年底立案动态监测预警和投诉举报处置机制,对年底不立案问题一查到底、严肃追责。全国法院去年12月收案同比增长104.2%,该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通过教育整顿,切实为群众办了不少实事好事。各地法院通过设置诉讼服务绿色通道、组织领导干部接访、主动上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等一系列务实举措,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教育整顿带来的新变化。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司法保障措施,比如,会同人社部等出台维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意见,发布超时加班典型案例,鼓励人们用心工作、安心生活,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
【19】去年法院系统涌现出很多英模人物,不少入选了“双百政法英模”。请问人民法院就弘扬英模精神做了哪些工作?
余茂玉:今年年初,中央政法委印发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宣传“双百政法英模”的先进事迹,大力营造崇尚英模、学习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风尚。法院系统共有40名干警入选“双百政法英模”,包括大家熟悉的邹碧华、魏晶晶、胡国运、李庆军、杨军、周春梅、方金刚,等等。2021年,人民法院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要求,组织开展系列英模选树宣传活动,展现法院英模的时代正气和时代风采。一是弘扬英模精神,筑牢政治忠诚。持续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周春梅、魏晶晶、杨军三位法院系统重大典型,举办先进事迹视频报告会,号召全国法院干警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二是强化榜样引领,践行为民初心。开展“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评选活动,评选先进集体197个、先进个人198名;通报表扬全国法院在党建工作、涉外商事审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392个集体、708名个人;开展2021年度荣誉天平纪念章颁发工作,为从事人民法院工作满30年的干警约9800人颁发纪念章。去年9月16日,四位扎根一线的党员法官应中共中央宣传部邀请,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与中外记者共话“司法为民”。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形成良好风尚。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在英模宣传方式上不断创新,一批宣传法院优秀干警先进事迹的书籍相继出版,一系列以模范法官为原型的影视作品公开发行上映,法院英模的感人事迹通过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得到大力宣传。最高人民法院编印出版的《人民法院英模事迹选编》一书,选取邹碧华、谭彦、宋鱼水、郭兴利、黄志丽、李庆军、胡国运、周春梅、魏晶晶9位英模代表,逐人逐篇编写先进事迹材料。联合央视制作播出六集英模法官事迹专题片《正义之星》,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在第八届金法槌奖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中设置“铭记·春梅”特别单元,征集并推出一批反映法院英模时代精神的原创歌曲作品。
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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