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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怀揣骑士梦想的男子四处游历人间,意外揭开王朝神秘传说
<?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standalone="no"?>雇佣骑士
春雨滋润大地,邓克挖坟并不费力。他挑小丘西坡作坟址,因为老人喜欢看日落。“又一天过去了呀,”老人会边看边叹,“谁知明日是怎样,呃,邓克?”
于是,一个明日带来倾盆大雨,浸透主仆俩,第二天吹来潮湿冷风,第三天老人着了凉,到得第四天,便已无力骑马。现在他要入土了,而仅仅几天前,他还边骑边唱那首到海鸥镇去看美少女的老歌呢——虽然老人把海鸥镇换成了岑树滩。去岑树滩看美少女哟,嗨哟,嗨哟,邓克苦涩地挖着。
坑挖得够深后,他双手抱起老人置于其中。老人矮小消瘦,脱掉锁甲、头盔和剑带,简直不比一袋树叶沉;反观邓克,却有与年纪不相称的大块头,他年仅十六或十七(天晓得实际年龄),但骨架宽阔、蓬头散发、步履沉重,身高已过六尺半,肌肉发育才刚开始。老人常称赞他的力量——老人从不吝啬溢美之词,毕竟,那是他唯一能给的财富。
尸体躺在坑底,邓克伫立默看了一会儿。空中又有雨的气息,他明白该在大雨降临前把老人埋葬,可又不忍心用泥土盖住那张皱巴巴的老脸。该有个修士,说些祷语,可惜老人只有他。老人把剑、盾和长枪上的造诣倾囊相授,可惜他大字不识,邓克自然也是个白丁。
“我该把剑留给您,可它只会在泥土中锈掉,”最后,他抱歉地说,“我想,诸神会送您一把新剑,爵士先生。真希望您没死。”他顿了顿,不知如何继续。事实上,他不记得任何祷语,老人平日又不常祈祷。“您是一位真正的骑士,只在我该受罚时才打我。”他挤出几句,“女泉城那回除外,那回真是旅馆小弟偷吃寡妇的馅饼,不是我干的,我跟您解释过……算了,没关系,愿诸神接纳您,爵士。”他用脚把泥土踢进坑,开始机械地填土,没再多看老爵士一眼。老人好歹度过了漫长的一生,邓克心想,将近六十?几人能活到这把岁数?至少,老人挨到又一个春天。
邓克备马时,日已西沉。现下他有了三匹马:他原本骑的凹背小马、老人骑的驯马及战马“雷霆”。雷霆只有打仗和比武时才骑,这匹棕色牡马早已褪去昔日英姿,但仍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和昂扬斗志,它是邓克最宝贵的财产。倘若卖掉雷霆和“老栗子”,连同它们的鞍鞯装具,就能攒够银币……邓克皱起眉头。迄今为止,他唯一所知的生计就是雇佣骑士的颠沛人生,从一个城堡奔波到另一个城堡,为一个又一个领主服务效劳。雇佣骑士会为老爷们打仗,在老爷们的厅堂吃喝,直到战事结束,然后前往下一个地方碰运气。时不时,王国上下还会举办一些比武会——虽然如今不那么频繁了——而在寒冷萧索的冬天,他晓得,某些穷困潦倒的雇佣骑士会变成强盗骑士。
当然,老人没干过这种事。
兴许我可以找个别的雇佣骑士,为他服务,继续当侍从,照料马匹,清理锁甲。或者去座大城市,兰尼斯港或君临,加入那儿的守备队。再或……
他在一棵橡树底下清理老爵士的遗产:布钱包里有三枚银鹿、十九个铜分和一颗有豁口的石榴石。和绝大多数雇佣骑士一样,老人把大部分钱花在坐骑和武器上。他留给邓克一件全身锁甲——这件老爱生锈的锁甲邓克大概擦拭过上千回了——一顶有宽大护鼻、左额处被打凹的铁半盔,一条裂痕累累的褐皮剑带,一柄装在木头皮革剑鞘里的长剑。此外,邓克还继承到一把匕首、一把剃刀、一块油石、一对护胫、一面护喉、一根带有锋利铁尖头的八尺岑树长枪和一面镶边铁皮被敲得凹凸不平的橡木盾,盾面纹了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的纹章:褐底银翼杯。
邓克瞅瞅那面盾,一手抄起剑带,又瞅向那面盾。剑带是为老人瘦弱的臀部量身制作,穿不到邓克身上,锁甲也铁定不成。于是他找来一段麻绳绑住剑鞘,再把绳子绑在腰上。
做完之后,他抽出长剑。
剑身笔直沉稳,是城堡里的铁匠打造的好货,木剑柄包以柔软皮革,嵌了一颗光滑磨亮的黑石作圆头。虽然样式朴素,但挺称手的。旅行途中,多少个夜晚入睡前,他用油石和油布细细打磨它,知道它有多锋利。它真的很称我的手,正如它很称老人的手,邓克暗想,而岑树滩草场正要举办一场比武会。
“快步”比老栗子轻捷得多,但邓克看见旅馆时,仍骑得浑身疲累、酸痛不已。旅馆坐落在小溪旁,是一栋高大的泥木房子,自窗户流泻出的橙黄暖光如此诱惑,引人止步。我有三枚银币,他告诉自己,足可吃顿大餐,痛饮麦酒。
他一下马就撞见一个小男孩光溜溜湿漉漉地从溪水中钻出,用一件棕色粗布斗篷擦干身子。“马童吗?”邓克问。小家伙看上去不过八九岁,脸色苍白,骨瘦如柴,赤脚上的泥巴一直覆到脚踝,而最奇特的莫过于他一毛不生的脑袋。
“我要你刷我骑的这匹马,并喂它们三个吃燕麦。听见没?”
小家伙腆着脸,“当然可以,假如我愿意的话。”
听罢此言,邓克皱起眉头:“我可不管你愿不愿意。要知道,我是个骑士。”
“你看起来不像骑士。”
“难道骑士看起来都一个样?”
“不,但他们都不像你。你的剑带居然是绳子。”
“只要能拴牢武器,有啥关系?去照料我的马,勤快点儿,赏你一个铜板;懒散的话,瞧我不给你一耳刮子!”他没再搭理马童,径直转身用肩膀撞开旅馆门。
这时间,他以为里面拥挤不堪,没料到大厅几乎是空的。除一位披精致绸缎披风的小少爷埋首桌上一摊葡萄酒中轻声打鼾,再没客人。邓克迟疑地东张西望,直到一位面色发白的矮胖女人钻出厨房:“随便坐。要麦酒还是吃的?”
“都要。”邓克在窗边挑把椅子坐下,远离那酒鬼。
“咱家有上好羊羔,香草烤的咧,咱家小子还打下几只野鸭。你要啥?”
他足有半年多没在馆子里吃饭了,“都要。”
老板娘大笑,“啊,你这个头真不是盖的,”她倒了一大杯麦酒,放到他桌上,“还要房间过夜?”
“不了,”虽然松软的稻草席和遮风挡雨的屋顶具有莫大吸引力,但身上这点钱邓克得小心对付。还是露宿吧,“有吃有喝就行,我急着赶路去岑树滩。离这儿还有多远啊?”
“一天骑程。你往北走,直到路在烧毁的磨坊分岔。咱家小子有没帮你照料马啊,还是又溜了?”
“没有,他在干活。”邓克让她放心,“你这儿似乎很冷清。”
“没法子,镇里一半人跑去看比武了。哈,咱要松口,咱家小子也早去了。你瞧,咱要有个啥事儿,咱家小子便得接着干,可这孩子净喜欢看大兵、学步子,咱家姑娘还会傻笑着议论每个路过的骑士。天晓得咋了。骑士也都是肉长的,跟咱老百姓有啥不同?咱还没见过哪场比武会让鸡蛋好卖咧。”她好奇地打量邓克一番:他的剑和盾暗示的是一回事,麻绳剑带和粗布外衫却又不像那回事。“你也去比武?”
邓克呷了口麦酒才悠然作答——这酒呈深褐色,味道浓厚,他很喜欢。“是啊,”他道,“我去弄个冠军当当。”
“你啊?是吗?”老板娘还算有礼貌。
屋子对面的少爷自酒洼中猛然提起脑袋。他长了一头鼠窝般凌乱的沙棕头发,面如菜色,下巴下顽强地钻出一圈金色胡楂。他揉揉嘴,眨眼看着邓克,大叫:“我梦见了你!”他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指头:“别靠近我,听见没?你离我远点。”
邓克疑惑地望着对方,“大人?”
老板娘倾身靠近,“别理那酒疯子,爵士先生,他只会喝酒说梦话。咱去瞧瞧肉烤好没。”她匆忙离开。
“肉?”小少爷厌恶地说。他摇晃起身,一手撑桌以防滑倒。“我要吐了,”他大声宣布,红外套前襟全是葡萄酒污渍。“我想找个婊子,可这里一个都没有。都跑去岑树滩啦。诸神在上,添酒。”他东倒西歪地走过大厅,踉跄着爬上楼梯,邓克听见他边喘气边哼小曲。
可怜虫一个,邓克心想,不过,他怎么自以为认得我呢?他边喝麦酒边寻思。
这里的羊肉超级棒,鸭子更是绝无仅有——跟柠檬和樱桃一起煮,不像别处的那么油。老板娘还送上黄油豌豆,以及刚出炉的燕麦面包。这才是骑士的生活,他啃完骨头上最后一点肉,心满意足地想,大杯喝酒、大口吃肉,没人会给我耳刮子!第二杯麦酒来下饭,第三杯把食物冲下肚,第四杯么,没人说不可以吧?酒足饭饱,他付给老板娘一枚银鹿,居然还找回一把铜板。
出门天已全黑,他带着填饱的肚皮和变轻的钱包,兴高采烈地走向马厩。前头传来马嘶声,“安静,伙计。”是那男孩。邓克顿时加快脚步,警觉起来。
他看见马童穿起老人的盔甲,骑在雷霆背上。然而锁甲太长,而且小家伙不得不把头盔歪戴在秃头上,以免挡住视线。他专心致志学着骑士的样,模样甚是滑稽。邓克踏进马厩,忍不住放声大笑。
男孩抬头一看,脸刷一下红了,赶紧跳下马,“大人,我不是要——”
“小贼,”邓克试图让声音严厉些,“赶紧把盔甲给我脱掉!雷霆没踢破你那颗榆木脑袋,你就该谢天谢地啦。瞧好喽,它可是堂堂正正的战马,不是小孩子骑的毛驴。”
男孩摘下头盔扔进稻草堆。“哼,我骑得不比你差。”他大言不惭。
“闭嘴,少跟我来这套。锁甲也脱了,老实交代,你想干吗?”
“你不是要我闭嘴,‘少跟你来这套’吗?”男孩脱下盔甲,任其落地。
“回答问题可以张嘴。”邓克恼火地说,“嘿,把锁甲捡起来,哪有这样乱扔的?擦干净了,从哪儿拿放回哪儿去。别忘了头盔。还有,你到底按我吩咐喂马没有?给快步洗刷没有?”
“我当然做了。”男孩弯腰捡起锁甲,“您是要去岑树滩吧?带上我,爵士先生。”
幸好老板娘早有警告。“你偷跑出去,你娘会怎么说?”
“我娘?”小家伙皱起脸,“我娘早死了,还能说什么?”
邓克一愣。如此说来,老板娘不是他娘?兴许他只是来帮工的。喝多了酒,邓克有些昏昏沉沉。“你是个孤儿啊?”他狐疑地问。
“你才是个孤儿!”男孩顶回去。
“我曾是个孤儿。”邓克坦承,直到老人带上我。
“带上我,我可以作你的侍从。”
“我不需要侍从。”邓克声明。
“才怪,哪有没侍从的骑士?”小家伙坚持,“而你看来比别人更需要侍从。”
邓克扬起一只手吓唬他,“你看来想挨一耳刮子!给我装袋燕麦,我这就上路。”
若说小家伙怕了,至少面子上没表现出来。他在原地挑衅地站了一会儿,双臂抱胸瞪着邓克,就在邓克无奈地准备放弃时,他忽然撒腿去取燕麦了。
邓克松了口气。虽然稍有遗憾……可男孩留在旅馆帮工总比替雇佣骑士当侍从强。带他上路于他无益。
但男孩的失望之情溢于言表。邓克骑上快步,牵起雷霆时,决定付对方一个铜分作小费。“嗨,小子,谢谢。”他微笑着弹出铜币,可马童竟无动于衷,任其落在两只赤脚间的烂泥里,看都没看一眼。
我走后,他就会欢天喜地地捡起来,邓克心想。他调转马头,领着另外两匹马离开旅馆。月光照亮树林,天空万里无云,繁星密布。他一面策马沿路前进,一面感觉到小马童一声不吭死盯着他,闷闷不乐。
邓克来到宽阔的岑树滩草场边上时,夕阳已在他身后拖出长影。草场中搭起六十多个大小不一、方圆各异的帐篷,有帆布制、麻布制,更有丝绸质地。它们个个鲜亮,长长旗帜迎风招展在它们中央的旗杆上,好似野花盛开的旷野,深红与明黄,绿和蓝的条纹,以及更深的黑、灰跟紫,彼此争奇斗艳。
老人曾跟这里某些骑士为伍,邓克还在酒馆中和营火旁听来其他故事。尽管读写对他依然是深奥难解的魔法,但老人曾不厌其烦地教他辨识各路纹章,几乎把这当成骑马时的必修课。他知道夜莺属于边疆地总帅卡伦伯爵,这位大人能文能武,枪琴双绝;宝冠雄鹿是绰号“狂笑风暴”的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的纹章;健步猎人属于塔利家族;紫色闪电属于唐德利恩家族;红苹果属于佛索威家族;红底怒吼金狮属于骄傲的兰尼斯特家族;淡绿底面上爬过的深绿海龟是伊斯蒙家族的标记;至于红色牡马旗下的棕色帐篷,毫无疑问住着奥瑟·布雷肯爵士,其人有“屠夫”之称——三年前他在君临比武会中击杀了昆廷·布莱伍德伯爵,据说用的虽是钝长斧,但下手之狠,竟将对方连面甲带面孔砸个稀烂——这会儿布莱伍德家的人也来了,他们的帐篷在草场西端,那是离奥瑟爵士最远的地方。此外,马尔布兰家、梅利斯特家、卡盖尔家、维斯特林家、史文家、穆伦道尔家、海塔尔家、佛罗伦家、佛雷家、庞洛斯家、史铎克渥斯家、戴瑞家、帕伦家及威尔德家也均有代表到场。似乎西境和南境所有名门望族都派出二三位骑士,前来取悦岑树滩上爱与美的皇后,并以勇武博取荣誉。
这些帐篷很漂亮,但这里没他的位置,他只能裹一件老旧的羊毛斗篷过夜。而当领主老爷和有名望的骑士吃着烤猪阉鸡、大快朵颐时,他邓克能拿来填肚的,唯有一条硬邦邦的咸牛肉。他很清楚,若斗胆把帐篷搭进草场,会招来怎样的冷眼与嘲笑。或许少数人会可怜他,然而这种怜悯让人更难受。
雇佣骑士必须维持自尊,否则与佣兵无异。我必须用实力去赢得草场里的位置。只要在比武会中表现优异,或许哪位老爷会收留我。届时我就可光明正大地驰骋在贵族中间,每晚在城堡大厅喝酒吃肉,每场比武会都能骄傲地升起自己的帐篷。我要用实力证明自己。思前想后,他恋恋不舍地离开草场,朝树林而去。
在大草场外围,离城堡和镇子半里多的地方,他找到一泓清泉注成的深池,池旁生了厚厚的芦苇,一棵茂盛的榆树高悬头顶。春天的芳草郁郁葱葱,不逊于任何骑士的旗帜,而它们触感柔软,又似昂贵的丝绸。这是个没人占领的好地方。这是我的帐篷,邓克告诉自己,它以树冠为顶,比提利尔和伊斯蒙的更绿。
他先料理马匹,然后脱掉衣服,涉进水池洗去一路风尘。“真正的骑士得是清清白白。”老人常告诫邓克,并严格要求无论身上味道重不重,每半月必须从头到脚仔细清洗一次。既然现在邓克成了骑士,便得谨遵老人的教诲。
擦干水珠,他裸身躺在榆树下,任温暖春风吹拂肌肤。一只蜻蜓懒洋洋地在芦苇丛中盘旋。啊,蜻蜓,就是所谓“龙芙莱”。真奇特,它哪里像龙?其实邓肯也没见过龙,只有老人见过——这故事老人唠叨不下五十回了:阿兰爵士幼时被祖父带到君临,正好赶在最后的巨龙死去前一年。那是条绿色雌龙,矮小虚弱,翅膀萎缩,产的蛋没法孵化。“有人说是伊耿国王毒死了她,”老人总会神秘兮兮地吐露,“是指伊耿三世国王陛下哦,不是当今戴伦王的爹。他外号‘龙祸’,又叫‘倒霉’伊耿,他怕龙怕得要命,因为他亲眼目睹叔叔的龙吞食了母亲。唉,自从最后的巨龙死去,夏日就越来越短,冬天却越来越长、越来越冷了。”
穿过树冠射入的阳光愈发暗淡,空气中逐渐有了寒意,邓克手上起了鸡皮疙瘩,便抄起外套马裤,就着榆树简单拍拍泥尘,穿回去。明日,他要去大会主持处报名,但想上场,今天还有准备要做。
无须对着池水照,他也知道自己不像个骑士,于是他将阿兰爵士的盾挂在背上,露出纹章。他把马儿赶到榆树下草深的地方,步行前往比武场。
草场平日是河对岸岑树滩镇镇民的公共场地,现在却成了第二座镇子。一夜之间,一座丝绸镇子拔地而起,比它的姐姐更大更美。好几十家商铺摆在草场边缘,贩卖毛毡水果、腰带靴子、兽皮猎鹰、陶器、宝石、蜡制品、香料、羽毛,无奇不有。杂耍艺人、木偶师和魔术师在人群中穿梭……当然,也少不了妓女跟小偷。邓克小心翼翼护住钱包。
烟雾缭绕的火堆上“滋滋”作响的烤肠让他垂涎欲滴,他用一个铜分换来一根烤肠和一角麦酒。他边吃边看骑士大战恶龙的彩绘木偶戏,更值得一看的是操纵木龙的木偶师:她个子挺高,有多恩人的橄榄色皮肤和黑发,苗条得像把枪。虽然这女人胸部平平,但邓克喜欢她的长相,也喜欢她那仅凭绳子就能让恶龙游弋扑击的灵活手指。他很想抛一枚铜币给她,只是现下囊中羞涩,每分钱都不容浪费。
商铺中果然有武器师傅。一个留分叉蓝胡子的泰洛西人正出售装饰华丽的头盔,盔顶雕金琢银,夸张地做成各种飞禽走兽的模样。一位铸剑师在打造廉价铁剑。另一位铸剑师手艺好一些,不过他缺的不是剑。
他要找的人在商铺尽头,其柜台前方展示了一件精致的链甲衫和一对上好的铁制龙虾护手。邓克凑近细看。“你的手艺很好,师傅。”他评价。
“俺的手艺是最好的。”矮胖的铁匠身高不满五尺,但胸膛宽阔膀子粗,就跟邓克一般。他留一大把黑胡子,抄起一双巨手,满脸自豪。
“我需要一套盔甲参加比武会。”邓克告诉对方,“上等锁甲,外加护喉、护胫和全盔。”老人的半盔他倒戴得上,然而仅有护鼻参加比武太危险。
铁匠从上到下瞅了他一遍。“好大个儿啊,算你走运,俺为更魁梧的人做过盔甲。”他走出柜台,“跪下去,俺来量量肩膀。嗯,还有你的粗脖子。”邓克依言跪下。铁匠拿打了结的牛皮绳量肩围,“哼”了一声,量颈围,又“哼”一声,“抬胳膊。不,右手。”铁匠“哼”了第三声。“你起来吧。”他的大腿、小腿和腰围又让铁匠连哼三声。“俺车里有些部件合适,”铁匠声明,“但丑话说在前头,俺那些玩意儿可没什么金银装饰,只是上好的铁,朴实耐用。俺这人做头盔就做头盔,啥长翅膀的猪啊,稀奇古怪的水果啊,统统没兴趣。不过被长枪击中时,你就晓得俺的好处了。”
“我要的就是这种,”邓克满意地说,“多少钱?”
“给你个实在价,八百银鹿。”
“八百?”这远超他意料。“我……我可以卖你一套老盔甲,是为比较矮小的人做的……包括一顶半盔,一副锁甲……”
“铁汉佩特只卖自己打的东西。”铁匠打断他,“不过,若这些废铁不太锈,或许能再利用一下,那就收六百银鹿。”
邓克想到哀求铁匠赊盔甲给他,但他心知肚明会得到怎样的回答。跟老人旅行这些年,他晓得商贩们多不信任雇佣骑士,也难怪,许多雇佣骑士实与强盗土匪无异。“那我先预付两枚银鹿,盔甲和剩下的钱明天结。”
铁匠仔细琢磨了一番,“两枚银鹿为你保留一天,之后东西俺可要卖给别人。”
邓克掏出钱包中最后两枚银鹿,放进铁匠满是老茧的手掌,“你会拿到钱的,我要当冠军呢。”
“你吗?”佩特咬咬银币,“你是说,这些人都是来给你捧场的喽?”
皓月当空,他走回榆树下的营地。身后的岑树滩草场被营火映得透亮,洒满歌声笑语,令他心情更为低落。他只有一个法子赚钱,如果输掉……“一场胜利,”他大声告诉自己,“我只要一场胜利。”
话虽如此,可就连老爵士本人也难奢望一场胜利。自多年前在风息堡比武会被龙石岛亲王挑下马,老人再没参加长枪比武。“想想看,谁能挑战七国最优秀的骑士,并折断七根长枪?”他每每夸口,“这是我的巅峰,所以干吗不见好就收?”
邓克怀疑阿兰爵士多半是因年龄退出,而非与龙石岛亲王比武的荣耀,但他没胆子问。老人到死都维持着自尊,总说自己强健得很,关节又灵活。也许他确实是,我却未必,邓克郁闷地估测。
他踏过野草丛,一路胡思乱想,猛见前方灌木丛隐有火光。什么?邓克不敢怠慢,立时长剑在手,飞快地冲过去。
他一边吼一边骂,赶到却发现是个孩子,连忙刹住脚。“又是你!”他放低武器,“你想干吗?”
“我在烤鱼啊,”秃头男孩说,“来一条?”
“我问你,你怎么找上来的?偷马了?”
“我搭大车来的,车主送羊给岑树滩的岑佛德老爷。”
“好吧,这人走没?还是你必须搭另一辆车?我可没法收留你。”
“你赶不走我,”小家伙满不在乎,“我受够那家旅馆了。”
“我说了我是个骑士,少跟我来这套!”邓克警告,“我可以把你扔到马背上,一路押回家。”
“押我回家啊?君临离这可远了,”男孩针锋相对,“你想错过比武?”
君临?一时间邓克以为对方嘲笑自己,旋即想到这野孩子根本不可能知道他出身君临。他多半也是跳蚤窝的孽种,跟我一样不想回那鬼地方。
邓克发觉自己还拿长剑胁迫这八岁的可怜孤儿,赶紧收起,同时眼瞪对方,免得小家伙以为自己占到上风。我至少该揍他一顿,邓克心想,可这孩子看上去一副可怜相,我下不了手。他扫视营地,发现营火在整整齐齐的一圈石头遮挡下欢快跳跃。几匹马都刷过,衣服挂在榆树枝头,快烤干了。“这些是谁做的?”
“我洗的衣服,”男孩一样一样地说,“我刷的马,我生的火,我抓的鱼。我本来还想给你搭帐篷,但我没找到帐篷。”
“这就是我的帐篷。”邓克抬手比画头顶榆树的高大树冠。
“这明明是棵树嘛。”小家伙不满地说。
“真正的骑士用这当帐篷。与其睡在乌七八黑的帐篷里头,我宁愿面对满天星斗。”
“那下雨怎么办?”
“树叶可以遮雨。”
“但树叶会漏啊。”
邓克忍俊不禁:“真有你的。实话告诉你,我没钱买帐篷。对了,你赶紧把鱼翻面,不然就一面焦一面生喽。没在厨房干过活吧?这都不会。”
“我当然会,假如我愿意的话。”男孩虽嘴硬,却依言翻了鱼。
“你怎么没头发啊?”邓克好奇地问。
“给学士剃的。”小家伙突然害羞似的拉起那件深褐色斗篷的兜帽,盖住秃头。
邓克听说学士会干这类事,以对付虱子、根虫或别的一些毛病。“你有病?”
“才没有,”男孩反驳,“你叫什么?”
“邓克。”他老老实实回答。
小捣蛋放声大笑,仿佛这是他有生以来听过最可笑的事。“邓克?”他笑道,“‘浸水’爵士?你算哪门子骑士啊。你是不是该叫邓肯?”
是吗?反正老人管他叫邓克,而之前他活得稀里糊涂。“我是叫邓肯,”他一本正经地说,“邓肯爵士,外号……”邓克没本名,更和任何贵族家族扯不上半点关系,他不过是阿兰爵士在跳蚤窝的街道和食堂间发现的野孩子。他不记得父母双亲,该说什么好呢?“跳蚤窝的邓肯爵士”听来不像个正派骑士……他也许可自称铜分树村的邓肯爵士,但若问及铜分树村在哪儿咋办?邓克没去过,老人也鲜少提及。他皱眉冥思苦想好一阵,突然有了主意:“我是‘高个’邓肯爵士。”他确实身材高大,引人注目,而且“高个”听来够威风。
小家伙显然不这么想。“我没听说什么高个邓肯爵士。”
“啥,你以为自己认得七大王国里每位骑士吗?”
男孩挑衅地瞪着他,“排得上号的我都认得。”
“别吹牛了。反正等比武会以后,我会跟他们一样出名。喏,小毛贼,你又叫什么?”
男孩犹豫半晌。“伊戈。”他说。
伊戈不就是鸡蛋的意思吗?这孩子的脑瓜确实像个蛋。虽然如此,邓克却没出言讥笑,他不能跟小孩一般见识。“伊戈啊,”他说,“我本该狠揍你一顿,然后赶你走。但事实上,我确实没帐篷,也没侍从。如果你发誓乖乖听话,那在比武会期间,我就留着你。比武会结束后呢,呃,到时再说。如果我觉得你小子是个可塑之材,那么跟着我,我保证你不愁吃穿。当然啦,穿的也许是粗布衣,吃的不过是咸肉鱼,偶尔还得铤而走险,躲着林务官去森林打野味,但总不会饿着。而且我承诺,只在你该受罚时才打你。”
伊戈眉开眼笑,“遵命,大人。”
“是爵士,”邓克纠正,“我只是一介雇佣骑士。”不知今晚的巧遇是否是老人在天之灵保佑。放心,我会悉心传授这孩子武艺,如您教导我一样,爵士先生。这孩子骨子里并不顽劣,指不定有一天,他也能当骑士。
鱼肉稍有点生,而且男孩没把鱼骨剔净,不过比起硬邦邦的咸牛肉,这绝对算得上美味。
伊戈吃完就靠着将熄的营火沉沉睡去。邓克躺在旁边,枕着一双巨手,仰望夜空。飘忽的乐声仍从半里外的比武场传来,头顶是满天星辰,不计其数。就在他注目凝视时,其中一颗坠落下来,在黑天中拖出一条亮绿丝线,渐渐消逝在远方。
流星会带给看见它的人好运,邓克满怀期冀,其他人都睡在帐篷里,被丝绸隔着,好运唯我独享。
次日拂晓,邓克被报晓的公鸡吵醒。伊戈并没趁夜逃掉,仍蜷在老人第二好的斗篷底下呼呼大睡。好吧,算是不错的开始。邓克用脚尖碰醒伊戈。“起来干活。”男孩揉揉眼睛,飞快爬起。“帮我给快步上鞍。”邓克吩咐。
“早餐在哪儿?”
“先干活,干完有咸牛肉吃。”
“我宁可宰马吃,”伊戈抱怨,“行么,爵士?”
“不听话就等着吃我拳头!快去拿刷子,都在鞍袋里。对,就那把。”
主仆俩一起替栗色驯马刷毛,再把阿兰爵士最好的鞍子装上、系牢。邓克赞赏地想:伊戈一心干活时,还是个蛮不错的孩子。
“我要出去大半天,”他上马时叮嘱小家伙,“你留下照看营地。别教其他毛贼溜进来占便宜。”
“能给我一把剑对付他们吗?”伊戈渴望地问。他有一双好蓝好蓝的眼睛,邓克注意到,很深,近乎于紫。不知怎地,秃头让伊戈的眼睛看来更大了。
“我没有,”邓克说,“你用匕首就够。我回来前你可别跑啊,听到没?你要敢拿了我的东西就跑,我发誓追你到天涯海角。我会带狗来抓你。”
“可你没有狗。”伊戈指出。
“我会买几条!”邓克反驳,“专门来抓你。”他调转快步,朝草场小跑而去,希望刚才的威胁能让小捣蛋老实点。除开身上的衣服、袋子里的盔甲及胯下驯马,邓克的财产都留在营地。如此信任这小贼,真是大傻瓜才会干的蠢事。不过,老人不也这样信任我吗?他心想,一定是天上圣母派这小鬼过来,好让我偿还恩惠。
穿过草场时,他听到河岸边的捶打声,那是木匠们在钉栏杆,搭建高高的看台。草场里又添了些帐篷。有的骑士因昨夜的放纵在补觉,有的骑士在用早餐,炊烟里有培根味道。
舟徙河从草场以北流过,它是雄浑的曼德河的支流。浅滩对面便是镇子和城堡,邓克和老人旅行途中见过许多集市,而这座集市算是其中最漂亮的之一:它有粉刷过的白房子,房子还都有茅草屋顶,十分诱人。小时候他一直在想住房子里是什么滋味,每晚睡觉都有屋顶罩,每天醒来都被墙围绕。很快我就知道了,他心想,届时伊戈也有份。好运常在嘛。
岑树滩堡是个三角形石堡,顶点各一座三十尺高的圆碉堡,之间以厚厚雉墙保护的走道相连。城齿间飘扬的橙旗展现出岑树滩堡白V字下一颗白太阳的纹章。白橙相间服装的长戟武士把守城门,监视进出——但主要是跟漂亮的挤奶小妹调情。邓克在貌似守卫队长的长须矮个面前勒马,询问主持人所在。
“你要找普默,这里的总管。请随我来。”
进得庭院,一位马房小弟过来照料快步,邓克肩挎阿兰爵士伤痕累累的盾牌,随守卫队长从马厩后进到外墙一个设计精巧的碉楼,踏着陡峭阶梯登上城墙。“来帮主人报名参赛?”队长边爬边问。
“我自己报名参赛。”
“是么?”他挂着嘲笑?邓克不确定。“穿过前面那个门就是。我回岗位了。”
邓克推开门,发现岑树滩堡总管坐在搁板桌后,用鹅毛笔在一张卷轴上书写。他有稀疏的灰发和皱巴巴的窄脸。“嗯?”他说着抬头,“你有何贵干?”
邓克关上门。“您是普默总管吗?我来报名参加比武会,请予登记。”
普默撅起嘴,“老爷的比武会是骑士们的竞赛。敢问足下是骑士么?”
邓克点点头,不知有没有红了耳朵。
“那么先生,请教大名?”
“我叫邓克,”怎么一开场就说错话?“真名邓肯。高个邓肯爵士。”
“您来自何方,高个邓肯爵士?”
“我云游四方。我是说,我从五六岁起就担任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的侍从。这是他的盾牌。”他把老人的盾牌拿给总管看。“他本想参加比武会,不幸路上着了风寒逝世。我代他来,他临死前亲手用配剑赐封我为骑士。”邓克抽出长剑,放在自己跟总管间满是刮痕的木桌上。
主持人看都没看那剑一眼。“确实是把剑。不过我从没听过所谓‘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你说你是他侍从?”
“他一直要培养我当骑士。弥留之际,他特地取来剑,要我跪下,然后在我右肩左肩各拍一下,说了些话。当我站起来,他说我是骑士了。”
“噗,”这个叫普默的人揉揉鼻子,“话倒没错,任何骑士都能赐封骑士,不过按正式礼仪,你得先守夜,再由修士涂抹圣油,最后宣誓。你的赐封仪式有证人吗?”
“只有荆棘树上的一只知更鸟,老爵士说那些话时,我听见它在叫。老爵士要我做一个真正的好骑士,信奉七神,保护弱者和无辜之人,忠诚事主,全力卫国。我发誓谨遵教诲。”
“啊,毫无疑问,”然而邓克忍不住意识到,普默并未改口称他为爵士,“不过你的事我还得请示老爷。你或你不幸去世的主人认识到场任何一位好骑士吗?”
邓克思考了一下,“这里可有唐德利恩家的旗帜?就是黑底上紫色闪电。”
“唐德利恩家族的曼佛德爵士已到场。”
“阿兰爵士三年前曾在多恩为他父亲大人效劳。曼佛德爵士可能还认得我。”
“那我建议你立刻去找他。若他愿为你作保,明天同一时间你带他过来便是。”
“好吧,大人。”邓克走向门口。
“邓肯爵士。”总管叫住他。
邓克回头。
“你一定知道,”对方耐心解释,“比武会上输家的武器、盔甲和坐骑都归赢家所有,必须支付赎金才能赎回。”
“我知道。”
“那你准备好赎金没有?”
这回他确信自己双耳通红。“我无须准备赎金。”他暗暗祈祷这是真的。我只要一场胜利,一场。赢下第一轮,得到输家的盔甲、马匹,甚至获得可观的赎金。
那就能应付失利了。
邓克缓步下阶梯,他必须强迫自己做该做的事。于是他在庭院拉住一位马童:“我要跟这里的马房掌管谈谈。”
“我替您找去。”
马厩内又暗又凉,有匹火爆的灰牡马还伸长脖子咬他,但快步只轻嘶几声,蹭蹭他摸她鼻子的手。“你会一如既往做个好姑娘,对吧?”他喃喃道。老人常说骑士不能跟坐骑产生感情,因为总会有坐骑死于骑士胯下,可这点老人自己也不能遵守。邓克常见他把最后一枚铜板花在为老栗子买个苹果,或为雷霆和快步买燕麦上。这匹驯马是阿兰爵士的骑乘马,毫无怨言地驮他千里迢迢,行遍七国。邓克感觉是在出卖老友。但有什么选择?栗子太老不值钱,雷霆还要载他去比武。
马房掌管久久不肯屈尊驾临。等待期间,邓克听到城头吹起喇叭,院子里随即有了人声。他好奇地牵快步来马厩门前查看。只见一大群骑士和骑射手鱼贯而入,为数至少一百,骑的都是罕见的良驹。哪位大老爷?他捉住跑过的马童的胳膊:“他们是什么人?”
男孩诧异地看着他:“你看不见旗帜吗?”他扭脱胳膊匆匆跑开。
旗帜……邓克抬头,一阵风刚好吹开高高旗杆上的黑丝三角旗,坦格利安家族凶悍的三头巨龙在旗上展翅翱翔,喷出深红火焰。掌旗官是个穿金缕白甲的英伟骑士,纯白披风在他肩头飞扬。另有两名骑士跟他一样从头到脚全身白衣。他们是掌旗的御林铁卫!岑佛德伯爵及其诸子匆忙奔出主堡迎接,还有今番岑树滩比武会的美少女岑佛德小姐。那是个黄头发、粉圆脸的小姑娘,邓克并不觉得她美,他认为木偶师更漂亮。
“小子,放开那老畜牲,过来照料我的坐骑。”
一名骑手在马厩前下马。他在跟我说话,邓克意识到。“我并非马夫,大人。”
“不够聪明?”对方身披红缎镶边的黑披风,披风下的衣服如红、黄和金的明亮火焰。他如匕首般又瘦又直,但只中等身高。他与邓克一般年纪,银金卷发气势汹汹地围着脸庞,他额头高,面颊尖,鼻子直,苍白光滑的皮肤毫无瑕疵,眼睛是深紫色。“马你管不着,给大爷上酒、找个漂亮妞儿总成吧。”
“我……大人,请原谅,我也不是仆人。我有幸作了骑士。”
“这年头,骑士越来越廉价了,”小少爷宣称。一个马童跑来,小少爷回头递出胯下驯马的缰绳——那是匹血色宝马——立时遗忘了邓克。邓克欣慰地溜回马厩,继续等马房掌管。他跟草场上的贵族尚且格格不入,更别提与王子说话了。
他敢肯定这俊俏少爷是个王子。坦格利安族人拥有海外早已失传的瓦雷利亚血统,银金头发和紫罗兰色眼眸使他们异于凡人。邓克知道贝勒王子年长得多,门外的少爷可能是贝勒之子:长子瓦拉尔,人称“少王子”,以和父亲区分;次子马塔瑞斯,“少少王子”,这是史文老大人的弄臣编的外号。此外,王室还有别的王子,即瓦拉尔和马塔瑞斯的堂亲。贤王戴伦有四个儿子长大成人,其中三个育有子嗣。在戴伦王父亲的时代,龙王家族差点绝嗣,世人认为正因如此,戴伦二世才生出这许多儿子,以确保铁王座江山稳固。
“你,就你。你找我。”岑佛德伯爵的马房掌管红润的脸被橙色制服衬得更红。他口气粗鲁,“干吗?我可没时间——”
“我想卖掉这匹马。”邓克抢在对方下逐客令前道,“她是匹好马,步子稳健——”
“我说了,没时间。”马房掌管看都没看快步一眼。“我家老爷不需要这畜牲。牵她去镇里,或许亨利会给点银子。”他说完欲走。
“多谢大人,”邓克赶在他走人前说,“大人,是国王驾到么?”
马房掌管笑话他:“不,感谢诸神,光这帮王子就够烦人了。我上哪给多出的畜牲找地方?上哪找草料?”他大步走开,边走边大声指挥马童们。
邓克离开马厩时,岑佛德伯爵正护送贵客们入厅,但两位白甲白袍的御林铁卫骑士留在庭院,跟守卫队长攀谈。邓克走到他们面前:“大人们,我是高个邓肯爵士。”
“幸会,邓肯爵士。”比较高大的白骑士回应,“我是罗兰·克雷赫爵士,这位是我的誓言兄弟,暮谷城的唐纳尔爵士。”
御林铁卫的七位成员乃七国上下武艺最高强的骑士,也许只有王太子“破矛者”贝勒殿下能与之媲美。“你们会参加比武么?”邓克紧张地问。
“我们不与我们誓言守护的对象同场竞技。”红发红须的唐纳尔爵士回答。
“瓦拉尔王子有幸成为守护岑佛德小姐的冠军,”罗兰爵士解释,“他的两位堂弟加入了挑战者的行列。我们其他人旁观。”
邓克松了口气,谢过白骑士们的细心回答后,他赶在别的王子现身骚扰前骑出城堡大门。三个王子,他在岑树滩镇街上边骑边想。瓦拉尔是贝勒殿下的长子、铁王座第二顺位继承人,但不知乃父登峰造极的武艺他能继承几分。别的坦格利安王子他几乎一无所知。若对上他们怎么办?他们允许我挑战大贵人么?他不知道。老人常说他比城墙还笨,现在他感觉到了。
邓克出售快步前,亨利都十分欣赏她,旋即马商眼中就全是缺陷了。他提议三百银币,邓克要价三千,一番唇枪舌战后,他们在七百五十枚银鹿的价码上达成一致。这价码更接近亨利的报价,邓克自觉亏大了,但马商坚称一个子儿也不会多出,无奈他只能妥协。紧接着他们又开始了关于这价码含不含马鞍的第二轮争论。
最终战罢,亨利去取钱时,邓克摸摸快步的鬃毛,叮嘱她要勇敢。“赢下一场,我就来赎你,我保证。”他确信在此期间驯马的缺陷会全部消失,届时身价必将翻倍。
马商付给他三枚金币和一堆银币。邓克乐呵呵地咬了其中一枚金币,他还从没尝过金子,甚至碰都没碰过。人们一般管金币叫“金龙”,缘于坦格利安王朝的统一铸币上均是一面印三头龙,另一面是国王头像。亨利给的金龙有二枚印有戴伦王,另一枚有些老旧,钱上头像并非戴伦。头像下头写了名字,可惜邓克不认识。他注意到这枚金币边沿有磨损,便大声对亨利抗议,马商抱怨几句,又拿出几枚银币和一把铜板作补偿。邓克当即退回几个铜板,朝快步点点头。“给她的,”他说,“今晚喂她吃点燕麦,嗯,再加个苹果。”
完事之后,邓克手提盾牌,肩扛装老盔甲的袋子,穿过阳光明媚的岑树滩镇。钱包沉沉的重量让他走路有些发飘,又是眩晕又是紧张。老人最多给他一两个钱,而现在兜里的金银足以过一整年好日子。到头来又怎么办,卖雷霆?最终不免沦为乞丐或土匪。机会不容错过,我必须冒险。
等他涉过渡口回到舟徙河南岸,早晨几已过去,比武场恢复了生机。葡萄酒贩子和烤肠贩子大声叫卖,一只跳舞的熊伴随歌手的唱腔和主人一起载歌载舞:“狗熊,狗熊,少女美容……”。杂耍艺人开始耍杂技,木偶师刚结束一场比斗。
邓克停步观赏,不多久,木偶骑士再次砍下木偶龙的脑袋,里头的红色锯末撒在草地上。邓克“哈哈”大笑,抛给那女孩两枚铜板。“一枚是昨晚的,”他叫道。女孩在空中接住,回以邓克所见最甜美的笑容。
她是为他笑,还是为他的钱呢?邓克没跟女人干过那事,女人让他紧张。三年前有一回——老人刚为盲眼的佛罗伦伯爵效劳半年,钱包鼓鼓——老人告诉邓克是时候带他去妓院初解人事了。不过当时老人醉了酒,醒来不记得这番话,邓克则羞于提醒。他不确定自己想要个妓女。就算不能像正派骑士那样迎娶大家闺秀,他至少也想找个爱他人而非爱他钱的女孩。
“来一角麦酒吗?”木偶女孩把地上的红色锯末装回龙身时,邓克提出,“我的意思是,呃,跟我一起?再来根烤肠?昨晚我尝过,挺好吃的。我想原料确实是猪肉。”
“非常感谢,大人,可我们还有一场戏要演。”女孩起身,匆匆跑回操纵木偶骑士的多恩妇人身旁,那妇女又胖又凶。邓克呆立原地,自觉愚蠢透了,但他爱看她跑的样子,真的。她好漂亮,个子又高,我无须下跪就能吻到她。他知道如何亲吻,一年前在兰尼斯港过夜时,某个酒馆小妹跟他演示过,不过她太矮,得坐在桌上才够得着他的嘴。想起这个他双耳发烧。大呆子,我该把注意力全放在比武上,想什么亲吻?
岑佛德伯爵的木匠们忙于粉刷分割比武双方的齐腰木栏杆,邓克伫立观望了一会儿。比武场共有五条赛道,均为南北向,确保选手不会直视阳光。场地东侧搭了三层看台,橙色天篷将替老爷夫人们遮阳挡雨,他们大部分坐长凳,但看台中央为岑佛德伯爵、美少女及来访的王子备了四张高背椅。
草场东沿立起一个枪靶,十来个骑士以此练习,他们将靶子一端的盾牌戳得稀烂,让靶子另一端的横杆转个不停。邓克目睹屠夫布雷肯发起冲锋,接着是边疆地总帅卡伦伯爵。我的骑术枪法都不如他们,他不安地想。
附近还有人训练徒步战斗,用木剑你来我往,边上的侍从叫嚷出各种下流招数。邓克眼见一个健壮少年奋力抵挡一个身材壮硕、却如山猫般轻盈的骑士,两人盾上均有佛索威的红苹果,但少年的苹果很快被砍成碎片。“这只苹果没熟咧。”年长的骑士叫嚣着狠狠击中少年的头盔。年轻的佛索威认输时挂着瘀青,还流了血,他的对手大气却也没喘几下。骑士掀开面甲,环视周围,看见邓克便道:“那边那人,是的,就你,大个子。飞翼杯骑士,你戴了剑?”
“我完全有权佩戴它,”邓克防范地说,“我是高个邓肯爵士。”
“我乃史蒂芬·佛索威爵士。跟我比比如何,高个邓肯爵士?我也该换换对手了,你看,我堂弟还没熟。”
“上,邓肯爵士。”被打败的佛索威边脱头盔边催促,“我或许是没熟,但我的好堂哥烂到了芯儿里,把他的烂籽砸出来瞧瞧。”
邓克摇头。这帮公子哥儿干吗把他扯进他们的纠纷里?他对此毫无兴趣。“承蒙邀请,爵士,但我有事在身。”身上带这么多钱他很不安生,早点付清铁人佩特的账,要到盔甲才好。
史蒂芬爵士一脸轻蔑,“雇佣骑士有事在身。”他继续环视,找上附近另一位闲晃的骑士。“格兰斯爵士,幸会。跟我比比如何?我堂弟雷蒙的小伎俩我都看腻了,而邓肯爵士有事非回树篱下办不可。来吧。来吧。”
邓克面红耳赤地走开。他哪里懂得什么大把戏小伎俩,他只是不想在比武前露底。老人常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像史蒂芬爵士这么厉害的角色肯定一眼就能看出他的破绽。邓克强壮敏捷,体重和臂展是其最大优势,但技巧毫无疑问逊人一筹。阿兰爵士虽已倾囊相授,但老人年轻时也算不上优秀骑士。伟大的骑士决不会甘居树篱之下,也不会死在泥泞的路旁。我不会落得这等下场,邓克暗暗发誓,我会以实力证明自己不仅是个雇佣骑士。
“邓肯爵士,”年轻的佛索威追上他,“我不该怂恿你挑战我堂哥。他的傲慢把我憋急了,而你又那么高大,所以我想……算了,都是我的错。你没穿盔甲,他会下狠手打断你的手或膝盖。他在训练场上总这么凶,伤着人才好在正式比赛时占便宜。”
“他可没打断你的。”
“是的,因为我是他亲戚,尽管他不忘提醒我他才生于苹果树的主干。我是雷蒙·佛索威。”
“幸会。你和你堂哥都参加比武吗?”
“他当然会参加。至于我,我是想参加,可毕竟只是个小侍从。堂哥承诺赐封我为骑士,却总以我没熟为托词。”雷蒙方方正正的脸上生了只狮子鼻,短发松软如羊毛,但笑容颇有魅力。“我看你很有挑战者的气势。你打算敲哪位骑士的盾牌?”
“都没关系,”邓克说。正派骑士该这么说,虽然事实上敲谁的盾牌有天差地别的关系。“我打算第三天再出场。”
“是的,那时有的冠军已被挑落马下。”雷蒙道。“好,愿战士向您微笑,爵士先生。”
“也向你微笑。”他只是侍从,我却是骑士?我们间定有个傻瓜。邓克钱包里的钱一路叮当作响,他心知稍有闪失就会输个精光。连比武规则也跟他作对,让他没机会对上新手或徒有虚名的骑士。
一场比武会可能有十几项竞赛,加入什么全凭主办者喜好。有时是骑士组队的模拟战斗,有时是毫无限制、荣耀全归最后一位屹立者的团体混战。而在单人对决中,对手有时由抽签决定,有时则由主持人指定。
岑佛德伯爵为庆祝女儿十三岁命名日举办了这场比武会,按照传统,这位美少女会坐在他身边,成为爱与美的皇后,而接受她信物的五位冠军将捍卫她的荣誉。其他人都是挑战者,战胜任何一位冠军就可接替其位,直到被另一位挑战者击败。长枪比武持续三天,最终剩下的五位骑士决定是让美少女保留爱与美的后冠,还是给予别的女人。
邓克望着碧绿草场和空空如也的看台,寻思自己有几成把握。一场胜利足矣,一场胜利就能宣称做过岑树滩草场的冠军,哪怕仅一小时。但老人年近花甲也没当过一次冠军。诸神在上,这并非非分之想。他想起那些流传四方的歌谣,歌谣中的瞎子“星眼”赛米恩、高贵的“镜盾”萨文、龙骑士伊蒙王子、莱安·雷德温爵士及傻子佛罗理安个个都曾战胜强敌。可他们是大英雄,大贵人——除了佛罗理安——我算啥?跳蚤窝的邓克?高个邓肯爵士?
答案将很快揭晓。他再次扛起盔甲袋,去商铺间找铁人佩特。
伊戈并没在营地闲着,邓克原本有点怕侍从脚底抹油,现下不由心中暗喜。“您的驯马卖了个好价钱?”小家伙问。
“你咋知道我要卖她?”
“您骑马出去走路回来,若是遭劫,不会这么平静。”
“我换到这个。”邓克取出新盔甲给男孩看。“将来你想当骑士,首先要学会辨别什么是好盔甲。看,这就是好家什。双环锁甲,每个环节同时连接两条链环,瞧好喽?防护性强于单环锁甲。还有这头盔,佩特的头盔是圆顶,看到弧线没?剑劈斧砍都会滑,不像平顶盔那样结结实实吃招。”邓克戴上巨盔。“咋样?”
“没面甲啊,”伊戈挑毛病。
“有气孔咧。面甲才危险。”他复述铁人佩特的话。“你知道有多少骑士为了换气拉开面甲时被射穿眼睛,就不会考虑面甲了。”铁匠郑重其事解释过。
“还没有护翼,”伊戈不服气,“这也太朴素了。”
邓克取下头盔。“我这种人就要朴素的设计。看这铁多亮堂?你今后的任务就是天天擦它。你知道怎样擦锁甲吧?”
“放进沙桶擦。”小家伙回答,“可您连桶都没有。买帐篷没,爵士?”
“没找到便宜货,”小捣蛋口无遮拦,真想教训一顿。然而邓克自知不会动手。他喜欢小家伙的直率,他自己也是口无遮拦。我的侍从比我更勇敢、更聪明。“干得不错,伊戈。”他称赞小家伙,“明天一早我们一起去吧,给马买点燕麦,给自个儿买新鲜面包,或许再加点奶酪。有家铺子的奶酪特好。”
“我不想进城堡,行吗?”
“干吗不进去呢?总有一天我也会住进城堡,通过奋斗赢得厅堂里一席之地。”
男孩不再吭声。或许是觉得拘束,邓克心想,人之常情,小家伙会适应的。邓克继续欣赏盔甲,琢磨自己能穿多久。
曼佛德爵士是个阴郁的瘦子,黑罩袍上有唐德利恩家族的紫色闪电,然而邓克单凭那头无比凌乱的红金头发便能认出他。“阿兰爵士曾助您父亲大人和卡伦大人将秃鹰王烧出赤红山脉,爵士,”他单膝跪下,“我那时还小,但已是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的侍从了。”
曼佛德爵士皱眉,“不,我不认识他,也不认识你,小子。”
邓克把老人的盾给他看,“这是他的纹章,飞翼杯。”
“家父率八百名骑士和近四千步兵进入赤红山脉,我不可能记得每个人,更何况家徽。也许你曾跟着我们,但……”曼佛德爵士耸耸肩。
邓克哑口无言。老人为你父亲效劳时受过伤,你怎能把他忘记?“我要得到骑士或领主的担保才能上场。”
“这与我何干?”曼佛德爵士道,“我很耐心了,爵士。”
得不到曼佛德爵士支持,他的准备将统统白费。邓克盯着对方黑羊毛罩袍上的紫色闪电说:“我还记得您父亲大人在营里对大伙儿讲述您家获得这个纹章的故事。那是个风暴肆虐的夜晚,您家第一代先祖在多恩边疆地传信,突然飞来一箭射中马,将他掀翻在地。黑暗中冲出两个环甲翼盔的多恩人,而您家先祖落马时折断了剑,只能坐以待毙。正当多恩人欲下杀手时,天空中突然劈下闪电,明亮耀眼、熊熊燃烧的分叉闪电直接打中两个全身铁甲的多恩人,令其当场毙命。您家先祖的信最终为风暴国王赢得了对多恩的胜利,为表谢意,国王提拔他为第一代唐德利恩伯爵,他选择黑底繁星上的紫色分叉闪电做纹章。”
若邓克以为故事能打动曼佛德爵士,那就大错特错了。“随便哪个曾为我父亲效劳的跑堂小弟和马夫迟早都会听到这个故事。这不能让你当骑士。请便,爵士。”
邓克心情沉重地回到岑树滩堡,不知该说什么才能打动普默,获得比武资格。总管不在小碉楼,守卫透露可能去大厅了。“我在这儿等行吗?”邓克问,“要等多久?”
“我怎么知道?随你便。”
以大厅的标准,这座厅并不大,岑树滩堡本就是个小地方。邓克从一道旁门进入,一眼便发现了总管,他和岑佛德大人及其他十来个人一起站在大厅之首。邓克迈步走去,身边墙上挂着绘有鲜花水果的羊毛织锦。
“——换成你儿子出事,你就不会无动于衷了。”有人忿忿不平地说。在昏暗的大厅中,这人的直发和修剪得方方正正的胡子显得极白,邓克走近才发觉那是间杂些许金色的银白。
“戴伦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普默刚好挡住说话人。“你不该强迫他比武,他不比伊里斯或雷格更适合参赛。”
“所以你宁可他骑婊子而不骑马。”先前的人嚷道。这位王子——这肯定是位王子——身强体壮,一身银钉装饰的皮甲,肩披貂皮镶边的沉重黑披风。除开被银胡子遮住的地方,他脸上全是痘疤。“我儿缺点无须你提醒,哥哥。他才十八岁,还可以改。该死的,他一定得改,否则我发誓亲手宰了他。”
“那你就蠢到家了。无论戴伦如何行事,他终究是你我的血脉。我毫不怀疑罗兰爵士会寻到他,还有伊耿。”
“到时候也许比武会都结束了。”
“伊利昂还在啊。如果你只在乎比武会,那伊利昂的枪术无论如何比戴伦好。”邓克终于看见说话人。他坐在中央高椅上,一手握着一捆卷轴,岑佛德大人恭恭敬敬站在他旁边。即便坐着,从伸出的两条长腿也能看出他比这里的主人高一个头。他剪短的头发黑中间灰,强健的下巴刮得十分干净,鼻子似乎断过不止一次。虽然他衣着平凡,仅一袭绿上衣、棕斗篷和磨旧靴子,却散发出雍容华贵的王者风范。
邓克意识到自己误打误撞听见了不该听见的事。我最好赶紧退出,等他们说完再回来,但他下决定时已迟了,银须王子忽然盯住他。“汝是何人,竟敢擅闯?”他厉声喝问。
“他是我们的好总管在等的人,”高椅上的人微笑道,笑容似乎暗示早就注意到了邓克。“弟弟,擅闯的是我们。上前来,爵士。”
邓克走上前,搞不清周遭状况。他求助地看向普默,却一无所获,昨天运筹帷幄的窄脸总管如今只敢低头死盯着石地板。“大人们,”邓克说,“我请求曼佛德·唐德利恩爵士为我的比武资格作保,但他拒绝了我。他说不记得我。我发誓,阿兰爵士曾为他效劳,我拥有爵士的长剑与盾牌,我——”
“长剑与盾牌不能让人当骑士。”岑佛德伯爵宣布,他是个圆脸红润的秃顶大汉。“普默跟我提过你。即便我们承认这纹章属于所谓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亦有可能是你从尸身上扒来遗物。除非你能提出更好的证据,如文件或——”
“我记得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高椅上的人静静地说。“就我所知,他从未赢得任何比武会,但也从未做出不光彩的事。十六年前在君临,他于团体混战中战胜史铎克渥斯伯爵和赫伦堡的私生子,再往前若干年,他在兰尼斯港把灰狮挑下马。请注意,灰狮当年可没现在这么灰。”
“他常跟我提此事。”邓克道。
高个子细细审视他。“那你定然知道灰狮的真名。”
邓克脑子里霎时空空如也。老人讲这故事怕有一千回了,足足一千回,狮子,狮子,名字,名字,名字……就在濒临绝望的当口,答案忽然闪现。“达蒙·兰尼斯特!”他叫喊,“灰狮!他现在当了凯岩城公爵。”
“没错,”高个子和蔼地说,“他明天会出场。”他摇晃手中那捆卷轴。
“你居然记得十六年前凑巧挑落达蒙·兰尼斯特的某个微不足道的雇佣骑士?”银须王子皱眉道。
“我研究过每个对手。”
“你怎么可能对上雇佣骑士?”
“九年前在风息堡,拜拉席恩大人为庆祝孙儿诞生举办了比武会。我第一轮抽签抽中阿兰爵士,在我挑他下马之前,我们折断了四根长枪。”
“是七根,”邓克纠正,“而且他对阵的是龙石岛亲王!”此话一出,他后悔不迭。呆子邓克,比城墙还笨,他仿佛听见老人的责备。
“确实如此,”破鼻子的亲王——也即王太子殿下——温和地笑道,“不过呢,故事总是越传越离奇。我没有诋毁你老主人的意思,但恐怕真相只有四根长枪。”
真该感谢大厅的昏暗,邓克心知自己红到耳根。“大人,”不,又错,“殿下。”他双膝下跪,低下头。“如您所言,四根长枪,我不是要……我的意思……老人,也即阿兰爵士,他常说我比城墙还笨,比野牛更迟钝。”
“你也壮得像野牛,瞧这体魄。”破矛者贝勒道,“你没冒犯我,起来吧,爵士。”
邓克起身,不知该继续低头,还是直面王太子。我正跟贝勒·坦格利安,龙石岛亲王,国王之手,征服者伊耿的铁王座的继承人对话。一个雇佣骑士怎配如此殊荣?“您——您把坐骑和盔甲还给了他,不要半分赎金,我记得。”他结结巴巴地说,“老——阿兰爵士总说您是骑士之魂,总有一天七大王国会在您手中永享太平。”
“我祈祷这天别来那么快。”贝勒王子说。
“对不起,”邓克蓦然心惊。他几乎说出口:我不是诅咒国王。幸好在最后一刻忍住。“对不起,大人。殿下,我是说。”
他迟迟想到那银须的健壮王子称贝勒王子为“哥哥”。该死的呆子,他们都是真龙血脉。他一定是梅卡王子,戴伦王四子中的幼子。伊里斯王子是书虫,雷格王子疯疯癫癫又柔弱多病,他俩都不可能旅行半个国度来参加比武会。听说梅卡是个令人生畏的勇士,可惜一直活在长兄的阴影下郁郁不得志。
“你想参加比武,对吗?”贝勒王子道,“这得由比武会主持人决定,但我看不出他有任何理由拒绝你。”
总管低头:“如您所言,殿下。”
邓克挤出几句感谢,梅卡王子打断他:“你满意了,爵士,你理应庆幸。现在出去。”
“请原谅我高贵的弟弟,爵士。”贝勒王子说,“他有两个儿子在来此的路上走丢了,他非常担心。”
“春雨让河流统统涨水,”邓克指出,“两位王子或是被耽搁了。”
“我来这不是听雇佣骑士指点的。”梅卡王子对兄长发牢骚。
“下去吧,爵士。”贝勒王子客气地遣散邓克。
“是,大人。”他鞠躬退下。
但他离开前,王子又叫住他。“爵士,还有一事:你并非阿兰爵士的亲戚吧?”
“是的,殿下。我是说,我不是。我跟他没有血缘关系。”
王子朝邓克的破盾牌上的飞翼杯点点头:“按照律法,只有血统纯正的儿子才能继承骑士家徽。你必须使用自己的纹章,爵士,属于你自己的。”
“我会的,”邓克回答,“再次感谢您,殿下。您会看到我证明自己的勇气。”跟破矛者贝勒一样勇敢,老人常常教诲。
葡萄酒贩子和烤肠贩子的生意依旧活络,妓女们大摇大摆混迹于商铺和帐篷间,有的长得还不错,尤其是一位红发女。她移动时胸脯在松弛裙服下晃得如此迷人,他几乎无法移开视线。他想到钱包里的银币。如果我愿意,就可以要她。她会看上我的钱,我能带她回营地睡觉,占有整整一夜,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他没跟女人睡过,而且很可能在第一轮比武就送命。不过比武虽危险……娼妓却不见得更安全,老人警告过他。若她趁我熟睡卷走我全部身家,该怎么办?红发女回头瞟他时,邓克摇头走开。
伊戈盘腿坐地看木偶戏,兜帽完全拉起,遮住光头。小家伙害羞,不肯进城堡,邓克也不勉强。我也不想跟老爷夫人们,尤其王子亲王什么的打交道。小时候他跟伊戈一样,觉得跳蚤窝外的世界既刺激又可怕。伊戈只是需要时间适应,眼下,塞给男孩几个铜板,让他逛商铺玩,比硬拖他进城要好。
今天早上木偶师们演绎的是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故事。胖胖的多恩妇人操纵用杂色衣做盔甲的佛罗理安,高个女孩操纵琼琪。“你不是骑士。”女孩牵引木偶的嘴,说道,“我认得你。你是傻瓜佛罗理安。”
“是的,小姐,”另一个木偶跪下回答,“我是有史以来最傻的傻瓜,却也是最伟大的骑士。”
“傻瓜兼骑士?”琼琪反问,“没听说过。”
“最可爱的小姐啊,”佛罗理安道,“只要爱上心爱的女人,所有男人都是傻瓜,所有男人也都是骑士。”
这场戏很棒,伤感与欢乐并存,最后以一场精彩的比剑和惟妙惟肖的彩绘巨人结尾。戏演完后,胖妇人来人群前收钱,留下女孩收拾木偶。
邓克带上伊戈去见她。
“大人?”她用眼角瞥了他一眼,似笑非笑地问。她比他矮一头,但仍比他见过的所有女孩都高。
“你演得真棒,”伊戈大加赞赏,“我喜欢你摆弄他们的方式,琼琪还有龙。我去年也看过木偶戏,但那些木偶太笨了,比不上你灵活。”
“谢谢你。”她礼貌地感谢小家伙。
邓克道:“你们的木偶雕得也很精致。尤其是龙,好一条怪兽。是你自己做的?”
她点头:“我叔叔雕,我上色。”
“你能为我绘点东西吗?我付钱的。”他取下盾牌给她看,“我要盖住杯子。”
女孩瞅瞅盾,又瞅瞅他。“您要我绘什么?”
邓克猛然发现自己没考虑过。不用老人的杯子,用什么?他脑海一片空白。呆子邓克,比城墙还笨。“我没……我没想好,”他苦着脸,感觉耳朵又红了。“你一定觉得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
她笑了:“所有男人都是傻瓜,所有男人也都是骑士。”
“你能上什么颜色?”他问,希望讨论能带来灵感。
“您要什么颜色我都能调。”
邓克素来觉得老人的褐色太暗。“底色就用落日的色彩,”他忽然开口,“老人喜欢看日落。至于图案嘛……”
“一棵榆树,”伊戈建议,“大榆树,跟水池边那棵一样,有褐色树干和绿色枝叶。”
“没错,”邓克同意,“这行得通。一棵榆树……上头加一颗流星,你觉得怎样?”
女孩点头,“把盾给我,我今晚就能涂好,明天还你。”
邓克把盾给她:“我是高个邓肯爵士。”
“我是坦茜娅,”她微笑。“男孩们叫我‘高过头的’坦茜娅。”
“你没有高过头,”邓克脱口而出,“你刚好……”他意识到自己要说什么,涨红了脸。
“刚好什么?”坦茜娅好奇地歪脖子。
“刚好当个木偶师。”他狼狈地补充。
比武会第一天风和日丽,他们以昨日买回的满满一袋食物做早餐,包括鹅蛋、炸面包和培根。然而做好之后,邓克却毫无胃口,即便今天不上场,也觉腹硬如石。首轮挑战权属于出身高贵或有名望的骑士,属于领主老爷和他们的儿子,及其他比武会的冠军。
伊戈倒是边吃边说,高谈阔论诸位选手的优缺点。这小子说七大王国排得上号的骑士都认识,并不是开玩笑,邓克可怜巴巴地想。专心致志听个瘦弱孤儿点评对手有失体面,但为了比武会顾不得了。
草场被围得水泄不通,人们拼命推挤,只求抢得好位置。幸亏推挤是邓克的强项,他凭块头挤到离比武场的篱笆仅六码的一块小凸地上。伊戈兀自抱怨只能看到屁股,邓克便把小家伙举上肩。场子对面,前来观礼的老爷夫人们纷纷在看台上落座,台上还有几个富裕镇民,以及约二十位今日不想上场的骑士。他没看见梅卡王子,只见到贝勒王子坐在岑佛德伯爵身边。明媚阳光照耀在王子扣住披风的金手徽章和额头的细王冠上,除此之外,他比大多数领主更朴素。说实话,黑发的他看来不像个坦格利安,邓克悄悄告诉伊戈。
“那是他母亲的遗传,”小家伙提醒他,“她是多恩公主呢。”
五位冠军在比武场北端河岸边升帐。最小的是两顶橙色帐篷,帐外盾牌展示了白V白日纹章。他们是岑佛德伯爵之子,安德鲁和劳勃,身为兄长守护妹妹。邓克从未听哪位骑士谈及他们的勇武,这几乎注定他俩是首先落败的冠军。
橙色帐篷边有一顶大得多的深绿帐篷,高庭的金玫瑰飘扬其上,帐门外的巨大绿盾上也有玫瑰纹章。“里奥·提利尔,高庭公爵。”伊戈解说。
“我认得他,”邓克恼火地道,“你小子还没打娘胎里出世,老人和我就在高庭效劳了。”其实那时的事他已记不大清,但阿兰爵士常提起“长刺”里奥——虽已银发斑斑,枪术依旧出类拔萃。“帐篷边定是里奥大人本人,就那挺瘦的、绿金服饰的灰胡子。”
“没错,”伊戈道,“我在君临见过他一回。您可不能挑战他呀,爵士。”
“小子,我不需要你来指挥我挑战谁。”
第四顶帐篷用红白相间的菱形布料缝成,邓克不知是哪家颜色,伊戈说属于一位来自艾林谷、名叫亨佛利·哈顿的骑士。“他去年在女泉城赢得一场大型团体混战,爵士,又在长枪比武中打败暮谷城的唐纳尔爵士、艾林大人和罗伊斯大人。”
最后一顶帐篷属于瓦拉尔王子,细长的红色三角旗飘扬在黑丝帐篷顶上,宛如跳动的火焰。帐外闪亮的黑盾牌绘有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巨龙。一名御林铁卫守在帐边,耀眼白甲和漆黑帐篷形成鲜明对比。看到白骑士,邓克不禁猜测谁有胆敲打龙盾。瓦拉尔毕竟是国王长孙,破矛者贝勒的长子。
反正,这不是他担心的事。号角奏响,召唤挑战者去挑战守护美少女的五位冠军。当他们在场子南端陆续现身时,人群兴奋的低语逐渐升高。传令官高喊出每个骑士的名讳,他们骑到看台前停下,朝岑佛德伯爵、贝勒王子和美少女垂枪致敬,然后兜转马头去场子北端选择对手。凯岩城的灰狮对上提利尔公爵,他的金发继承人泰伯特·兰尼斯特爵士挑战岑佛德伯爵的长子,奔流城的徒利公爵敲了亨佛利·哈顿爵士的菱形花纹盾,阿贝拉·海塔尔爵士敲了瓦拉尔的盾,而外号“狂笑风暴”的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的对手是岑佛德伯爵的幼子。
挑战者们回到场地南端,等待对手现身:阿贝拉爵士银烟服色,挂一面烽火石塔盾;两位兰尼斯特通体红衣,衣上绣了凯岩城的金狮;狂笑风暴身穿灿烂金装,胸前和盾上各绣一只黑色雄鹿,头盔饰以铁制鹿角;徒利公爵的蓝红条纹披风以银色鳟鱼扣扣在双肩。他们向天举起十二尺长枪,劲风吹得枪上三角旗扑哧作响。
场地北端,侍从们牵出装饰华美的坐骑,让冠军们上马。他们同样披甲戴盔,手拿长枪盾牌,威仪不输对手:岑佛德家族波浪翻卷的橙色丝衣,亨佛利爵士的红白格子,里奥公爵白马上的绿绸马饰绣满金玫瑰,然而最华丽的还数瓦拉尔·坦格利安:少王子黑甲黑枪黑盾黑马,连马饰也漆黑如夜,只头盔上有一条展翅欲飞、闪闪发光的红色三头龙,闪亮的黑盾牌上另有一条红龙与之呼应。冠军们手上各缠了一条橙丝带,那是美少女的信物。
等冠军们就位,岑树滩草场几乎鸦雀无声。但一只号角奏响,不到半个心跳,静默便转为雷鸣般的欢呼。十双金马刺催促着十匹雄伟战马,一千个嗓子同声尖叫呐喊,四十只铁蹄隆隆践踏过草地,十根放平的长枪跃跃欲试。比武场地动山摇,冠军和挑战者在木与铁的绚影中迅速逼近。一瞬之后,双方冲了过去,绕回来准备第二回合。徒利公爵晃了几下,勉强稳住身形。当观众们意识到所有十根长枪都折断了,顿时爆发出山呼海啸的喝彩。这对比武会是个莫大的好兆头,展现出选手们不俗的实力。
骑士抛开断掉的长枪,侍从递上新枪,然后双方再次狠夹马肚。邓克只觉大地也在马蹄下颤抖,肩上的伊戈兴高采烈地嚷着,挥舞细瘦胳膊。他们离少王子的赛道最近,邓克亲眼目睹王子的黑枪刺中对手盾上的塔,顺势扎向对手胸膛,而阿贝拉爵士的枪同时在瓦拉尔的胸甲上撞个粉碎。银烟马饰的灰骏马被这一击震得人立起来,将阿贝拉·海塔尔爵士掀出马鞍,狠狠甩到地上。
这回合,徒利公爵亦被亨佛利·哈顿爵士掀翻,但他立时跃起,抽出长剑,而亨佛利爵士扔掉完好无损的枪,下马步战。阿贝拉的状况就不太乐观了,他的侍从迅速跑来,解下头盔,大声呼救,随后人事不省的骑士被两名仆人架回帐篷。其余三条赛道上,仍在马上的六名骑士夹马开始第三回合。又是几根长枪折断。里奥·提利尔公爵瞄得极准,干脆利落地挑飞了灰狮的头盔。被揭开面目的凯岩城公爵举手致敬,主动下马认输。此时,亨佛利爵士也已打败徒利公爵,证明自己剑技不输枪法。
泰伯特·兰尼斯特与安德鲁·岑佛德又战了三回合,最终安德鲁爵士弃盾落马,大败亏输。安德鲁的弟弟坚持得更久,他与狂笑风暴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折断了九根长枪。第十回合,冠军和挑战者双双落马,又用钉头锤和长剑继续较量,直至劳勃·岑佛德爵士招架不住被迫认输。看台上他们的父亲却满脸骄傲,两个儿子虽然第一轮就失去冠军位置,但毕竟与七大王国最优秀的骑士斗到了最后。
我必须比他们的表现更好,眼看胜利者和出局者相拥走出比武场,邓克心想,对我而言,战斗得英勇还不够。我必须赢下第一轮,否则就全完了。
泰伯特·兰尼斯特爵士和狂笑风暴取代对手成为新科冠军,橙色帐篷业已撤下。离邓克观望处仅数步之遥的地方,少王子安坐于黑色大帐外的行军折凳上休息。他脱下头盔,露出一头继承自父亲的沉暗头发,中间只夹杂了一丝耀眼的银白。他抿了抿仆人递来的银色高脚杯。明智的话是喝水,邓克心想,傻瓜才喝酒。他不禁寻思瓦拉尔是跟乃父一样武艺高强,还是单单挑到最弱的对手。
一阵喇叭宣告三位新的挑战者上场。传令官喊出名字:“边疆地总帅,卡伦家族的皮尔斯爵士。”卡伦的盾涂了只银琴,罩袍上还是传统的夜莺纹章。“梅利斯特家族的乔赛斯爵士,来自海疆城。”乔赛斯爵士头戴飞翼盔,湛蓝底色的盾上有只银色飞鹰。“史文家族的加文爵士,风怒角石盔城伯爵。”加文伯爵盾上绘有一黑一白两只缠斗天鹅,其盔甲、披风和马饰也是黑白交缠,甚至剑鞘和长枪都有黑白条纹。
卡伦伯爵是闻名七国的琴手、歌手兼骑士,他用长枪点了提利尔的玫瑰;乔赛斯爵士点在亨佛利·哈顿爵士的菱形纹章上;至于那黑白骑士,加文·史文伯爵,则挑战白骑士护卫的黑王子。邓克搓搓下巴。加文伯爵甚至比已故阿兰爵士更老。“伊戈,这几个挑战者谁最弱?”他问肩头的小家伙,男孩似乎对这些骑士了若指掌。
“加文大人,”小家伙立刻回答,“瓦拉尔的对手最弱。”
“瓦拉尔‘殿下’。”他纠正,“当侍从的不得无礼,小子。”
三名挑战者就位,三名冠军也纷纷上马。熙熙攘攘的群众赶紧下注,同时高声鼓励支持对象。邓克的注意力全放在王子身上,第一回合,王子的枪又是从侧面刺中加文伯爵的盾牌,试图将对付阿贝拉·海塔尔爵士的故伎重演,枪尖钝头一路侧滑,但这回失手刺空。加文伯爵的枪倒是结结实实击中王子的胸膛,瓦拉尔摇摇欲坠,几乎落马。
第二回合,瓦拉尔枪尖左移,直奔对手胸膛,虽只打中肩膀,却足以让老骑士长枪脱手。加文伯爵拼命挥手保持平衡,却不免于落马命运。少王子一跃而下,抽出长剑,却见伯爵连连示意,揭开面甲。“我认输,殿下,”他声明,“打得好。”看台上众诸侯齐声应和,“打得好!打得好!”于是瓦拉尔跪下搀扶灰发领主起身。
“两个都打得烂。”伊戈抱怨。
“管住舌头,否则就给我回营地待着。”
远处,不省人事的乔赛斯·梅利斯特爵士被抬出场,竖琴领主和玫瑰领主用钝制长斧你来我往,看得观众如痴如醉。然而邓克的目光仍旧落在瓦拉尔·坦格利安身上,不想分散注意力。他外表光鲜,但仅此而已,他发现自己在盘算,我对上他有机会。若诸神保佑,我甚至能打他下马,到地上就能充分发挥体格与力量的优势。
“揍他!”伊戈激动地高喊,在邓克肩上兴奋地扭来扭去,“揍他!揍他!打得好!对,就那儿,就那儿!”他支持的似是卡伦大人。琴手奏出另一种音乐,以金铁交击的伴奏不断压迫里奥公爵。观众分成对等两派,晨风中蔓延的半是助威半是咒骂。皮尔斯伯爵一斧一斧将金玫瑰花瓣挨个砍掉,木片和涂料满天飞,整面盾似要分解。就在这时,斧头嵌在盾上片刻……里奥公爵的长斧果断砍向对手的斧柄,瞬间只留给对手不满一尺的木棍。公爵抛开破盾,转守为攻,很快竖琴骑士只能单膝跪下,唱出降歌。
余下大半天如此这般地过去,节奏几乎不变:挑战者三三两两出场,偶尔能凑足五人。喇叭奏响,传令官报名,战马冲刺,群众欢呼,长枪折断,长剑砍在头盔和锁甲上。无论平民百姓还是贵族老爷都同意,今天比武格外精彩。在一场史诗般的对决中,亨佛利·哈顿爵士和亨佛利·毕斯柏里爵士——一位盾牌画着黑黄条纹上三个蜂窝的英勇的年轻骑士——一共折断十二根长枪,“亨佛利之战”誉满全场。泰伯特·兰尼斯特爵士被琼恩·庞洛斯爵士挑下马,还摔断了长剑,但他仅凭一盾笑到最后,得以保住冠军身份。独眼的罗宾·罗辛林爵士,一位须发皆白的老骑士,第一回合便被里奥公爵挑飞头盔,却拒不认输。他们又战了三回合,其间罗宾爵士无惧劲风吹起头发,断裂的长枪碎片如无数木刀在裸脸旁飞刺。邓克从伊戈口中得知不到五年前罗宾爵士正因长枪碎片失去了一只眼,不由更为称奇。纵然里奥·提利尔颇有风度地避开罗宾爵士毫无防护的头部,但罗辛林的顽强(或者说愚勇)仍让邓克哑口无言。最终高庭公爵正中罗宾爵士胸甲的心脏部位,令其翻下马去。
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也有多场精彩比斗。每当实力稍逊的对手点他的盾,他便会豪迈地大笑,上马冲锋和击落对手时亦是狂笑不断。若对手盔上有任何装饰,他都会打下来,抛给人群。那些冠饰往往雕琢精美,有木雕或革制品,有镀金或珐琅,甚至有纯银打造的,所以群众十分喜欢,被他打败的对手却脸上无光,不出几轮,只有头盔没装饰的才会挑战他了。莱昂诺爵士笑声洪亮,出尽风头,但邓克觉得今日最佳还属亨佛利·哈顿爵士。亨佛利一共打败十四名骑士,且没有一个易与之辈。
少王子大半时间安坐黑帐外,品尝银制高脚杯里的饮料,偶尔上马打败武艺平平的挑战者。他赢下九场,但在邓克眼中这九人均是菜鸟,老的老小的小,要么是技艺生疏的侍从,要么是外强中干的年迈诸侯。真正的强手都视而不见直接骑过他的盾牌。
下午晚些时候,刺耳的喇叭宣布一位新挑战者出场。他骑在高大的红色战马上,漆黑马饰有黄、红和橙色流苏。他来看台前致敬时,掀开的面甲下的面孔正是邓克在岑佛德伯爵的马厩里遇见的王子。
伊戈的腿忽然夹紧。“停下,”邓克大叫着把小捣蛋挣开,“想勒死我吗?”
“明焰王子伊利昂,”传令官宣布,“来自君临红堡。坦格利安家族的盛夏厅亲王梅卡之子,安达尔、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贤王戴伦二世之孙。”
伊利昂的盾上当然也绘有三头龙,但色泽比瓦拉尔的丰富得多,三个龙头分别是橙、黄和红色,它们吐出的火焰是闪闪发光的金箔。他的外套绣了火与烟的涡旋,黑头盔也以红色珐琅火焰装饰。
他将长枪朝贝勒王子一点——漫不经心,极其敷衍——然后策马奔向场地北端,风驰电掣般奔过里奥公爵和狂笑风暴的帐篷,在瓦拉尔王子的帐前慢下。少王子僵硬起身,站在盾牌边上,邓克一时认定伊利昂就要敲……但马上的王子哈哈大笑,催马过去重重敲在亨佛利·哈顿的菱形纹章上。“出来,出来,小骑士,”他高亢清澈地唱道,“出来面对真龙。”
亨佛利爵士硬邦邦地朝对手垂首致敬,然后不再多看,自顾上马,系牢头盔,拿枪持盾。两名骑士就位时,满场安静下来。邓克听见伊利昂王子阖上头盔,接着号角奏响。
亨佛利爵士缓缓起步,意在逐渐提速,但对手用两只马刺狠狠催促红色骏马,一开场便舍命狂奔。伊戈又夹紧双腿。“杀了他!”他忽然高喊,“杀了他,看准了,杀了他,杀了他,杀了他!”邓克闹不清小家伙要杀谁。
伊利昂王子的金色长枪有红、橙、黄的条纹,摇摇晃晃低垂于栏杆上。低了,太低,邓克一眼就看出问题,他会错过亨佛利爵士而击中马,他必须提枪。可是,邓克心头寒意骤生,也许伊利昂不会提枪。他总不能……
电光火石之间,亨佛利爵士的战马在杀到眼前的矛尖前退缩,人立而起,怕得双眼翻白。但是迟了,伊利昂的枪恰好高过那畜牲的护胸甲,伴着一阵鲜红血雾穿颈而出。战马哀嚎着倒向一旁,木栏杆被踏得支离破碎。亨佛利爵士意欲跳出,但一只脚卡在马镫里,他被压在碎裂的栏杆和倒下的坐骑之间,惨叫连连。
岑树滩草场沸腾了。许多人跑去解救亨佛利爵士,但垂死的战马在剧痛中胡乱蹬踢,难以靠近。伊利昂轻快地绕过现场,跑向对面,又调转马头飞奔回来。他也在喊,但在战马几如人声的垂死嘶鸣中听不真切。伊利昂下马后,拔剑走向倒地的对手,他自己的侍从和亨佛利爵士的侍从联手才把他拉住。伊戈在邓克肩上蠕动。“放我下去,”小家伙叫道,“可怜的马,放我下去。”
邓克觉得恶心。若雷霆遭此噩运,我会怎么做?一个士兵用长柄斧结果了亨佛利爵士的坐骑,终结了令人心悸的嘶鸣。邓克回身强挤出人群,走到空地才放下伊戈。男孩兜帽掉了,眼睛通红。“挺可怕的,嗯,”他告诉小家伙,“但当侍从就要学会坚强。比武会上有更可怕的意外。”
“那不是意外,”伊戈说话时嘴唇颤抖,“伊利昂故意的。你也看见了。”
邓克听得皱眉。在他看来也是这样,但他很难相信一个骑士,尤其是流着真龙血脉的骑士不行正道。“我只看见一个嫩如夏日青草的骑士握不稳长枪,”他顽固声称,“此事我不想再谈。今天比武也瞧够了,回去吧,小子。”
如他预料,等场子清理干净,日已西沉,岑佛德伯爵宣布今天比武到此为止。
暮色笼罩草场,商铺沿线燃起百来只火炬。邓克给自己买了角麦酒,还给生闷气的男孩也买了半角。主仆俩游荡了一阵,听着愉悦的长笛和打鼓表演,又看了一场以万船横渡的战士女王娜梅莉亚为主角的木偶戏。木偶师只有两艘船,却营造出一场热热闹闹的海战。邓克原本想问那个叫坦茜莉的女孩涂好他的盾牌没有,但她实在忙不开。还是等今晚表演结束吧,他宽慰自己,没准她那时会口渴呢。
“邓肯爵士,”有人在身后呼唤。跟着又唤一声,“邓肯爵士。”邓克这才意识到叫的是自己。“我今天看见你挤在平民中间,肩上扛着这孩子。”雷蒙·佛索威笑着走来,“哈,你二位可是鹤立鸡群啊。”
“这孩子是我的侍从。伊戈,这位是雷蒙·佛索威。”邓克不得不推着孩子上前,饶是如此,伊戈仍低头盯着雷蒙的靴子,喃喃地打招呼。
“你好啊,小家伙。”雷蒙轻松地说,“邓肯爵士,何不上看台呢?那里欢迎所有骑士。”
邓克觉得跟百姓仆人们一起更自在,想到坐在老爷夫人和有产骑士中间就不舒服。“幸亏没在上头,最后那场可不光彩。”
雷蒙苦着脸,“同感。岑佛德大人判亨佛利爵士胜,并将伊利昂王子的战马奖给了他,但他没法参赛了,腿生生断成三截。贝勒王子派自己的学士去照顾他。”
“谁接替亨佛利爵士的冠军之位呢?”
“岑佛德大人有意让卡伦大人或另一位亨佛利爵士接替——就那位与哈顿棋逢对手的好骑士——但贝勒王子认为不宜就此撤去亨佛利爵士的盾牌和帐篷。依我看,明天可能只有四位冠军出场。”
四位冠军,邓克寻思,里奥·提利尔、莱昂诺·拜拉席恩、泰伯特·兰尼斯特和瓦拉尔王子。就今日所见,他知道自己跟前三位相差太远,只能……雇佣骑士怎能挑战王子?瓦拉尔是铁王座第二顺位继承人,作为破矛者贝勒的长子,身上流淌着征服者伊耿、少龙主和龙骑士伊蒙王子的血,而我不过是老人在跳蚤窝的食堂找到的野孩子。
光想想就头痛。“你堂哥要挑战谁?”他问雷蒙。
“不出意外,是泰伯特爵士,他二人势均力敌。不过我堂哥密切关注着每场比赛,明日若哪位冠军受点小伤,或稍露疲态,史蒂芬会毫不犹豫敲他的盾。你大可放心,他从不以骑士风范闻名。”他大笑着,似乎被自己的毒舌逗乐了。“邓肯爵士,跟我去喝两杯?”
“我有事在身。”邓克不太想接受无法报答的好意。
“我在这等吧,等木偶戏结束取盾牌,爵士。”伊戈说,“他们接下来演星眼赛米恩,然后又是杀龙。”
“看,这下方便了,你的事有这小子操办,酒还等着我们咧。”雷蒙道,“青亭岛的佳酿哟,你怎舍得拒绝?”
邓克无法推辞,只能随他去,留下伊戈继续看木偶戏。雷蒙和他堂哥住的金色帐篷顶上飘扬着佛索威家的苹果旗,旗下两名仆人在一小堆火上用蜂蜜和草药烤一只山羊。“你饿的话,也有吃的,”雷蒙替邓克拉开帐门,大咧咧地说。帐篷里被一只炭盆烤得暖洋洋的。雷蒙取出两个酒杯。“他们说岑佛德大人将马判给亨佛利爵士时,伊利昂大怒若狂,”他边倒酒边倾诉,“但我想真正做决定的是王子的大伯。”他把一杯递给邓克。
“贝勒王子是有荣誉感的人。”
“明焰王子就没有荣誉感啦?”雷蒙笑道,“别那么严肃,邓肯爵士,这里只有我俩,况且伊利昂行止不端不是什么秘密。感谢诸神,他在继承顺位上很靠后。”
“你真的相信他故意杀马?”
“毋庸置疑。我跟你说,今日要是梅卡王子在看台上,他决不敢如此嚣张。若传言不假,每当父亲在场,伊利昂就会表现得优雅得体,尽显骑士风范,但只要父亲不在……”
“我看见梅卡王子的座椅是空的。”
“他跟御林铁卫罗兰·克雷赫一道离开岑树滩堡,找两个失踪的儿子去了。强盗骑士的谣言愈传愈离谱,我想王子殿下不过是又喝多了。”
甘醇的葡萄酒带有馥郁的水果味,他头一次尝到如此佳酿,不由得把酒液在嘴里细细品尝,才肯吞下。“这又是哪个王子?”
“梅卡的继承人,跟着国王取名戴伦,大家背地里叫他‘醉鬼’戴伦。他带着梅卡的小儿子,结伴离开盛夏厅,却没抵达岑树滩。”雷蒙干了杯中酒,放开杯子。“可怜的梅卡。”
“可怜?”邓克吃惊地问,“你说国王的儿子可怜?”
“国王的第四子,”雷蒙纠正,“没有贝勒王子英勇,没有伊里斯王子聪明,也没有雷格王子温和,现在连儿子也要活在哥哥儿子的阴影下。戴伦是酒鬼,伊利昂虚荣又残忍,他的第三子如此不上道以至于被送去学城当学士,至于最小的那个——”
“爵士!邓肯爵士!”伊戈气喘吁吁冲进来,兜帽掉了,他深色的大眸子闪着炭盆的火光,“你快去,他要伤她!”
邓克茫然起身。“伤她?谁要伤谁?”
“伊利昂!”男孩声嘶力竭地吼道,“他要伤她。伤那个木偶女孩。快来。”说完他旋身冲入黑暗。
邓克必须去,雷蒙一把捉住他胳膊。“邓肯爵士,他说的可是伊利昂,流着真龙血脉的王子。当心!”
他知道对方说得在理,老人也会如此建议,但他不想听。他挣脱雷蒙,一肩膀撞出帐篷。商铺那边远远传来叫喊,伊戈几乎跑出了视线,借着长腿,邓克迅速赶上。
近了,围观人群堵得水泄不通,邓肯不顾抗议,硬生生撞进去。一位着王室服色的士兵上前阻拦,邓克伸出巨手朝他胸前一推,让他双手乱舞四仰八叉坐倒在泥地里。
木偶师的铺子被人掀翻,肥胖的多恩妇人伏地哭泣。一个兵一手抓佛罗理安的木偶,一手抓琼琪的木偶,让另一个兵用火炬点燃。另外三个兵翻箱倒柜,将木偶扔在地上践踏。木偶龙散落一地,东一片翅膀,西一只脑袋,龙尾断成三截。一片狼藉间,伊利昂王子容光焕发,他身穿拖长袖的红天鹅绒外套,双手扭住坦茜莉的胳膊。她双膝跪下,苦苦哀求,伊利昂根本不听。他强掰开她的拳头,捉住一根指头。邓克呆若木鸡,不敢相信眼前所见。只听“噼”的一声,坦茜莉惨叫起来。
伊利昂的一个手下想擒他,被他直接扇飞。邓克跨出三大步,生生扳过王子的肩。他忘了身上的长剑匕首,也忘了老人的所有教诲,他“砰”一记重拳打翻伊利昂,又照小腹猛踢。伊利昂摸向匕首,邓克一脚踏在他手腕上,然后踢他的嘴。若是没人拦,他会当场就地踢死王子。但王子的手下蜂拥而上。有两人分头捉住他两条胳膊,另一人跳上他的背,这些亲随越来越多,他根本无法摆脱。
他们终于按倒他,压住四肢,伊利昂重新站起来。王子嘴边全是血,他将手指探进嘴。“你弄松了爷一颗牙,”他怨毒地说,“我们要一颗一颗拔掉你的牙。”他拨开眼前几缕乱发。“你有点眼熟。”
“你曾把我当马夫。”
伊利昂绽出血红的微笑,“爷想起来了,当时你就不识抬举。今天又为何要白白送命咧,为这婊子?”坦茜莉蜷在地上,护住伤残的手,王子用脚尖踢了她一下。“她值么?不过是个叛徒,真龙决不会失败。”
他疯了,邓克心想,但他毕竟是亲王之子、国王之孙,惹上他是死路一条。若他知道如何祈祷,现在该祈求诸神保佑了,可惜他无暇多想,甚至连害怕都来不及。
“无话可说了?”伊利昂问,“真让人失望呀,爵士。”他又将手指伸进血淋淋的嘴里。“瓦特,找把锤子,敲光他的牙,”他下令,“然后开膛破肚,看看里头是何颜色。”
“住手!”一个男孩叫道,“不许动他!”
诸神在上,是小捣蛋,勇敢又愚蠢的小捣蛋,邓克心想。他拼命挣扎,却无法挣脱,只能冲男孩大喊:“闭嘴,傻孩子。还不快逃?待在这等他们抓你吗!”
“他们不敢,”伊戈走近,“谁敢造次,我父亲唯他是问。还有我大伯。我命令你们放开他。瓦特、约克尔,不认得我了?赶紧松手。”
按住他左手的胳膊松开了,接着所有胳膊都松开了。邓克不明白发生了什么,只见王子的亲随纷纷退后,有一个甚至跪了下去。紧接着全身披挂的雷蒙·佛索威冲出人群,长剑在手。他堂哥史蒂芬爵士跟在后面,同样亮出了武器。他们带来六七名胸前有红苹果纹章的佛索威武士。
伊利昂王子不在乎他们。“小鬼放肆,”他对伊戈说,一口血吐在男孩脚边。“你的头发怎么搞的?”
“我剃光了,哥哥,”伊戈回答,“我不想跟你同流合污。”
比武会第二日阴云密布,西风猎猎。观众比昨天少吧,邓克心想,今天更容易抢到好位置。伊戈可以坐篱笆上,我站在他身旁。
伊戈这会儿应是在看台包厢里,穿着丝绸毛皮,邓克却被岑佛德伯爵扔进了光秃四壁的塔楼房间。这房间有扇窗,但朝向不对,可自打太阳升起,邓克依然凑在窗边座椅上,阴郁地眺望市镇、原野和森林。他们收缴了他的麻绳剑带,连同剑带上的长剑匕首及他所有银币。他只希望伊戈或雷蒙没忘记栗子、雷霆。
“伊戈,”他用几不可闻的声音呼唤。他可怜的侍从,来自君临跳蚤窝的小家伙。有他这么傻的骑士吗?呆子邓克,比城墙还笨,比野牛更迟钝。
自岑佛德伯爵的士兵赶到木偶戏现场,他就没机会再跟伊戈说话——也没机会跟雷蒙、跟坦茜莉、跟任何人,甚至岑佛德伯爵本人说话。他怀疑自己还能否见到他们中任何一个,也许要被活活困死在这间小屋。还能怎样?他苦涩自问,我当众殴打亲王之子、国王之孙,还用脚狠狠踢他。
阴霾不开,高贵的老爷和驰骋赛场的冠军们的旗帜将不复昨日荣光;乌云蔽日,没有太阳为他们的钢盔添色增彩,让他们金银装饰熠熠生辉。饶是如此,邓克仍希望能在比武场边观赛。今天属于雇佣骑士,属于穿着朴素盔甲、没钱置办马饰的雇佣骑士。
唯一值得欣慰的,是他至少能听见比武场的声音。传令官的号角如此嘹亮,群众时而爆发的呐喊意味着又有人落马、或起身继续奋战、或做出其他英勇行为。他也听见微弱的马蹄声,隔了许久有金铁交击或长枪折断——邓克每听见后一种声音就禁不住畏缩,这让他想起伊利昂折断坦茜莉的手指。还有别的、更近的声音:门外大厅的脚步、下方庭院的马蹄、城墙上的人声与叫喊——有时这些声音淹没了比武场的声音,邓克觉得这样也行。
“雇佣骑士是最纯粹的骑士,邓克。”很久以前,老人告诉他,“其他骑士或为领主效忠,或为领地打算,但我们凭心而为,坚守信念……每位骑士都起誓保护弱者和无辜之人,可我想,只有我们能更好地遵守誓言。”这番话变得奇怪地清晰,邓克本以为差不多全忘了。也许到头来,老人是对的吧。
日渐西沉,远处比武场的声音低落下去,暮色潜入囚室。邓克依然坐在窗边座椅上,望着聚集的黑暗,试图忽略空空的肚皮。
他听见脚步声,然后铁钥匙叮当。待他起身,门开了,两个守卫进来,其中一个提着油灯,后面有个仆人带来一盘食物。伊戈在仆人身后。“留下灯和吃的,下去吧。”男孩吩咐。
他们不敢有违,但退出时把沉重的木门半掩。食物香味让他垂涎欲滴,盘子里有热面包和蜂蜜,一碗豌豆粥和一串上好的洋葱烤肉。他坐下来,撕开面包,狼吞虎咽。“没刀子啊,”他注意到,“他们以为我会胁持你么,小子?”
“他们才不会跟我讲。”伊戈穿一件收腰紧身的黑羊毛上衣,长长衣袖饰以红绸,坦格利安的三头龙缝在胸口。“我大伯说我必须为欺骗你的事向你诚挚道歉。”
“你大伯,”邓克道,“不就是贝勒王子。”
男孩惨兮兮地承认:“我不是有意骗你。”
“但你就是骗了我,没一件是真的,从名字开始。我从未听说什么伊戈王子。”
“那是伊耿的简称,我哥伊蒙给取的。他现下去了学城,将来要当学士,他走后戴伦和姐姐们有时也这样叫。”
邓克拿起肉串,贪婪地咬了一口。是山羊肉,涂了些他从未尝过的高级香料。油脂流下嘴巴。“伊耿,”他念道,“当然是伊耿,跟着龙王伊耿取名。有多少个伊耿做过国王啊?”
“四个,”男孩回答,“四个伊耿。”
邓克咀嚼烤肉,吞下去,又撕下一块面包。“你为何这么做?为了愚弄愚蠢的雇佣骑士?”
“不,”男孩眼中噙满泪水,但竭力保持尊严,“我本该成为我长兄戴伦的侍从,为此学会了一切侍从该做的事。但戴伦不是个好骑士,他不想上场比武,离开盛夏厅后他趁护卫们不注意偷偷溜走。他没回家,而是带我继续前往岑树滩,为的是出其不意。是他剃光我的头,他知道我父亲会多方寻找。戴伦的发色并不突出,只是淡棕,但我的头发跟伊利昂和我父亲一样。”
“真龙血脉。”邓克说,“银金头发和紫罗兰色眼眸,大家都知道。”比城墙还笨,邓克。
“是的,所以戴伦把我剃个精光,打算要我俩藏到比武会结束。随后你误打误撞将我当作马童,我……”他垂下眼。“我不管戴伦想不想上场,我只想当个好侍从。对不起,爵士,我说的是真心话。”
邓克满腹思量地看着小家伙。他明白为实现心愿而撒下弥天大谎的感觉。“我以为你很像我,”他最后说,“也许你确实像,只是跟我以为的有点不一样。”
“我们确实都是君临人嘛。”小家伙满怀希望地说。
邓克忍俊不禁。“是的,不过你来自伊耿高丘,我却生于低贱的跳蚤窝。”
“那也不远。”
邓克咬口洋葱,“我是该叫你大人呢还是殿下还是别的什么?”
“在朝廷里得这么叫。”男孩承认,“但你愿意的话,私下可以继续叫我伊戈,爵士。”
“他们打算怎么处置我,伊戈?”
“我大伯想见你。等你吃完以后,爵士。”
邓克推开盘子起身。“我吃完了。我踢过一个王子的嘴,不能让另一个王子久等。”
贝勒王子逗留期间,岑佛德伯爵让出自己的套房,所以伊戈——不,是伊耿,他必须习惯——将他带到领主书房。贝勒正就着蜂蜡烛看东西,邓克在他面前跪下。“起来吧,”王子说,“要酒吗?”
“方便的话,殿下。”
“给邓肯爵士倒一杯多恩红葡萄甜酒,伊耿。”王子命令。“注意别洒了,你还欠着他。”
“这孩子不会洒,殿下,”邓克道,“他是个好孩子、好侍从。我知道他对我没恶意。”
“结果不因意图而改变。当伊耿目睹他哥哥对木偶师做出那种事,就该直接来见我,结果他跑去找你,这可不是好主意。你做的那些,爵士……好吧,换我可能也会那么做,但我是七国太子,不是雇佣骑士。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你一时冲动殴打王孙都太不明智。”
邓克沉重地点头。伊戈递上一只满满的银制高脚杯,他接过长饮一口。
“我恨伊利昂,”伊戈急迫地说,“而且城堡太远,我只能去找邓肯爵士,大伯。”
“伊利昂是你哥哥,”王子坚定地回答,“修士劝诫我们兄弟之间要互相友爱。伊耿,你先下去,让我跟邓肯爵士谈。”
男孩放下酒壶,僵硬地一鞠躬,“如您所愿,殿下。”他走出书房,轻轻带上门。
破矛者贝勒盯着邓克的眼睛看了很长时间。“邓肯爵士,请容我开门见山——你是不是合格的骑士?你的武艺究竟如何?”
邓克不知如何作答。“阿兰爵士教会我使剑和盾,还教我用长枪刺吊环与枪靶。”
贝勒王子听了忧心忡忡,“我弟弟梅卡数小时前回到城堡,他发现自己的继承人在此地以南仅一日骑程的旅馆里喝得烂醉。虽然梅卡不会承认,但我相信他盼望自己的儿子们在这场比武会中胜过我儿子。结果他俩都令他蒙羞。他会怎么做?他俩都是他的嫡生血脉,他一肚子怒火无处发泄,只怕要挑你作替罪羊。”
“我?”邓克可怜兮兮地重复。
“伊利昂早就在搬弄是非,戴伦的话更是火上浇油。为开脱自己的懦弱,他谎称在路上遇到个高大的强盗骑士,力不能敌,被掳走了伊耿——很不幸,他口中的强盗骑士是你,爵士。在戴伦的故事中,他为追回亲弟弟,披星戴月地追赶你。”
“但伊戈会说实话。我是说,伊耿。”
“伊戈会说实话,我毫不怀疑。”贝勒王子道,“但这孩子从小爱撒谎——你也亲身体验过——我弟弟会信哪个儿子呢?再说伊利昂将木偶师的事形容为叛国大罪。龙毕竟是王室纹章,一条龙被杀,脑袋砍掉,血流满地……没错,这只是纯粹的表演,但很不明智。伊利昂称这是对坦格利安家的大不敬,意在含沙射影煽动叛乱,梅卡多半会认同。我弟弟天性敏感,而自戴伦让他失望以来,他更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伊利昂身上。”王子呷了口酒,放下高脚杯。“不管我弟弟信什么不信什么,有件事确定无疑:你向真龙血脉动手,单这个就必须受审,接受法官判处的惩罚。”
“惩罚?”这个词让邓克惊恐。
“伊利昂要你的脑袋,最好先拔光牙齿——当然,我向你保证,你的牙不会受任何伤害,但我无法拒绝他的审判要求。既然我们尊贵的君父远在千里之外,那么我和我弟弟将成为裁判你的法官,连同此地主人岑佛德伯爵及其封君高庭的提利尔公爵。上次有人因对王族动手获罪,惩罚是砍掉那只手。”
“砍掉我的手?”邓克惊呆了。
“还有你的脚。记得吗?你还踢过他。”
邓克哑口无言。
“当然,我会敦促法官们从轻发落。作为国王之手和王位继承人,我的话有分量。但我弟弟的话同样也有,结果如何很难说。”
“我,”邓克张口结舌,“我……殿下,我……”木偶女孩当然没有叛国,那只是一条普普通通的木龙,绝非要诅咒王子。他想解释,可所有的辩词都离他而去。他向来不善言辞。
“你还有个选择。”贝勒王子静静地说,“是好是坏,由你自己决定,我只提醒你任何受指控的骑士都有权要求比武审判。所以我再问你一遍,高个邓肯爵士——你是不是合格的骑士?说实话?”
“七子审判,”伊利昂微笑,“我确信,那是我的权利。”
贝勒王子眉头深锁地敲打桌面,岑佛德伯爵在他左边缓缓点头。“怎么?”梅卡王子倾身质问儿子,“你不敢面对这雇佣骑士,让天上诸神证明你的指控?”
“不敢?”伊利昂说,“面对这货?别傻了,父亲,我只想关照我挚爱的兄长。戴伦王兄也曾被这位邓肯爵士冒犯,他的指控在先,七子审判能让我们一起报仇雪恨。”
“我可没兴趣,弟弟,”戴伦·坦格利安、梅卡王子的长子咕哝道,他的脸色比跟邓克第一次在旅馆见面时还差。虽然这回他似乎冷静下来,红黑上衣没有葡萄酒污渍,但眼睛充血,额上全是汗。“等你杀了这个强盗,我再为你庆功。”
“你心肠太好了,亲爱的哥哥。”伊利昂王子笑容满面,“但我要是贸然剥夺你证明自己的机会,未免太无情。我坚持要求七子审判。”
邓克不明白。“诸位殿下,诸位大人,”他对高台上众人说,“我不明白,何谓‘七子审判’?”
贝勒王子不安地在座椅里扭动。“它是比武审判的一种,源远流长,但很少启用。七子审判随安达尔人和他们的七神一起传到维斯特洛。在比武审判中,控辩双方把命运交给天上诸神决定,而安达尔人觉得让七对选手交手,会更荣耀诸神,让诸神更乐于干预,使比武审判的结果更公平。”
“或许诸神只想看场大戏,”里奥·提利尔公爵嘴角露出一丝冷笑,“无论如何,伊利昂爵士有这个权利,七子审判在所难免。”
“也就是说,我必须和七个人打?”邓克绝望地问。
“你不是一个人,爵士。”梅卡王子不耐烦地回答,“少装蒜,对你没好处。七子审判必须以七对七,你得再找六位骑士为你而战。”
六位骑士,邓克心想,这跟要我去号召六千位骑士有何区别?他一无兄弟,二无亲戚,连战友都没有,上哪儿去找六个陌生人为雇佣骑士的命挑战两位王子?“诸位殿下,诸位大人,”他问,“要是没人为我而战怎么办?”
梅卡·坦格利安冷冷地向下瞪着他:“若你诉求正义,一定有人为你而战;假如找不到人,爵士,自然证明你有罪。我说得够明白了吗?”
走出岑树滩堡,身后闸门“咔咔”降下,邓克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助。细雨飘飞,如露珠凝在皮肤上,却令他阵阵发抖。他过了河,前方草场中依稀可见几个彩圈,那是仍点着火的帐篷。时至半夜,黎明几小时后就会到来,届时便难逃厄运。
他们归还了长剑和银币,但涉过浅滩时,他觉得一无所有。他猜他们是不是要他骑马逃走。想逃可以逃,可那毫无疑问意味着他骑士生涯的终结,今后只能落草为寇,直到被哪位大人抓住砍头。宁可生为骑士死,也不能如此苟活,他顽固地想。
他徘徊在空旷的比武场,膝下全打湿了。绝大多数帐篷漆黑一片,主人们早已睡去,间或能瞧见几根蜡烛。有个帐篷传来愉悦的呻吟和叫床声,令他想到自己或许到死都是处男之身。
接着他听到马儿喷鼻息,不知为何,他确信是雷霆。他转身循声奔跑,果然是,他和栗子一起被拴在一顶散发出朦胧金光的圆帐篷外。帐篷中央旗杆上的旗帜湿透了,但邓克看出佛索威苹果的黑色曲线。
他又有了希望。
“比武审判,”雷蒙沉重地说,“诸神在上,邓肯,这意味着使用真正的战枪、流星锤、长斧……不再是钝剑,你想清楚没?”
“畏首畏尾的雷蒙,”他堂哥史蒂芬爵士嘲笑,爵士的黄羊毛披风扣着黄金和石榴石制的苹果搭扣,“瞎担心什么,堂弟,比武审判是骑士间的较量,只有骑士才能参加。邓肯爵士,至少有一个佛索威站你这边,那个成熟的。我亲眼看见伊利昂对木偶师们的所作所为,我挺你。”
“我也挺你,”雷蒙恼怒地声明,“我刚才的意思只是——”
他堂哥打断他:“还有谁跟我们一道出战,邓肯爵士?”
邓克无奈地摊开双手:“我谁也不认识。好吧,除了曼佛德·唐德利恩爵士,但他甚至不肯为我的骑士身份担保,哪会为我以身犯险?”
史蒂芬爵士似乎不以为意。“也即是说,我们还需要五条好汉。幸运的是,我的朋友不止五个。长刺里奥、狂笑风暴、卡伦爵爷、两个兰尼斯特、奥瑟·布雷肯……对,还有布莱伍德,跟我都有些交情,虽然你绝不能让布莱伍德和布雷肯站到一边。我去找他们谈。”
“他们不会喜欢被人半夜吵醒。”他堂弟反对。
“那更好,”史蒂芬爵士宣称,“生气会打得更卖力。包在我身上,邓肯爵士。堂弟,若日出时我没回来,就带上我的盔甲,替‘暴怒’备鞍,你们一起到挑战者的区域来找我。”他哈哈大笑。“我想,这将是难忘的一天。”说完他自信满满地大步离开帐篷。
雷蒙却没这么乐观。“五个骑士,”堂哥走后他忧郁地说,“邓肯,不是我想打击你,可……”
“假如你堂哥能带回他宣称的那些骑士……”
“长刺里奥?屠夫布雷肯?狂笑风暴?”雷蒙站起来,“不错,他认识这些人,关键在于他们认不认识他?史蒂芬无疑把这当成博取荣耀的机会,但赌注是你的命啊!你必须行动起来,自己去找人,我协助你,多多益善嘛。”门外的声音让雷蒙迅速转头。“谁鬼鬼祟祟?”他高叫。男孩矮身进帐,后面跟了个裹着被雨水浸透的黑斗篷的细瘦男子。
“伊戈?”邓克站起来,“你来干什么?”
“我是您的侍从,”男孩回答,“您需要有人为您穿戴盔甲,爵士。”
“你父亲大人可知你离开城堡?”
“诸神在上,千万别教他知道。”戴伦·坦格利安解开搭扣,斗篷从他的细肩膀上滑下。
“是你?你疯了不成,竟敢来这里?”邓克抽出匕首,“我捅死你。”
“也许你应该,”戴伦王子承认,“不过最好先给我来杯酒。瞧我的手。”他伸出一只手,让他们看见抖得多厉害。
邓克怒不可遏地踏步上前,“我管不了你的手。是你撒谎害我落到这步田地!”
“家父质问小弟去向时,我总得说点什么。”王子淡然回答,径自坐下,毫不在乎邓克和他的匕首。“说真的,我甚至没意识到走丢了伊戈,光盯着酒杯咧。所以……”他叹口气。
“爵士,我父亲要为控方出战,”伊戈插嘴。“我恳求他别这么做,但他不听,他说只有这样才能挽回伊利昂和戴伦的荣誉。”
“我根本没什么荣誉需要挽回,”戴伦王子酸溜溜地说,“谁要就拿走,我不在乎。可惜事已至此,邓肯爵士,但你大可放心,我唯一比骑马更讨厌的就是使剑。剑那么重那么利,野兽才用嘛。我第一回合会尽可能骑得英勇,之后……好吧,或许你可以照我头盔侧面来一下,弄出点声音,但别太响,如果你懂我的意思。论及舞刀弄剑读书思考,哪怕跳舞,我样样比不过弟弟们,但躺泥巴里装死的本领绝对是冠军。”
邓克瞪圆了眼,不晓得这小少爷是不是在耍他,“那你为何前来?”
“为警告你,”戴伦回答,“家父已命御林铁卫上场。”
“御林铁卫?”邓克顿时脸色惨白。
“是的,全部三名御林铁卫。诸神保佑,贝勒大伯把其他四人留在君临保护我们的国王祖父了。”
伊戈说出名字:“罗兰·克雷赫爵士,暮谷城的唐纳尔爵士,威廉·威尔德爵士。”
“他们别无选择,”戴伦替御林铁卫解释,“他们发誓守护国王和王室,诸神在上,我和我兄弟毕竟是真龙血脉。”
邓克掰着手指,“这也才六人。第七个人是?”
戴伦王子耸肩,“伊利昂会找到的。如果必须,他甚至会花钱收买个冠军。反正金子多的是。”
“您这边有谁?”伊戈忙问。
“雷蒙的堂哥史蒂芬爵士。”
戴伦听了一缩,“就一个?”
“史蒂芬爵士去约朋友了。”
“我可以找人,”伊戈说,“我能调动一些骑士。”
“伊戈,”邓克道,“我可要对付你两个哥哥。”
“您不会伤着戴伦的,我知道,”男孩说,“他答应装死。至于伊利昂……记得很小的时候,他会在夜里溜进我卧房,拿匕首顶住我双腿之间。他说他有太多兄弟,也许哪天兴起就让我做他妹妹,然后娶我。他还把我的猫扔进井里,他说不是他干的,但他撒谎成性。”
戴伦王子疲惫地耸肩。“伊戈说得没错,伊利昂是个怪物。你知道,他总以为自己是化身人形的魔龙,所以看见那场木偶戏才失控。真遗憾他生来不是个佛索威,若他以为自己是个苹果,大家都安全多了。可惜事已至此。”他弯腰起身,抄起掉在地上的斗篷,抖抖雨滴。“我得赶在家父怀疑我为何花如此长时间磨剑之前回城堡。但离开前,我想跟你私下聊两句,邓肯爵士,行吗?”
邓克狐疑地看了王子一会儿。“如您所愿,殿下,”他收起匕首,“我也得去取盾牌。”
“伊戈和我去找骑士。”雷蒙承诺。
戴伦王子扣好斗篷,拉起兜帽,邓克随他回到细雨中。他们朝商铺行去。
“我梦见了你。”王子静静地说。
“您在旅馆就这么说。”
“我说过?好吧,那就对了。我的梦跟你的不同,邓肯爵士,我的梦会成真。它吓着我了,你吓着我了。瞧,我梦见你和死去的龙,那是一头庞然巨兽,翅膀如此宽阔,以至于遮住整片草场。它倒在你身上,你活下来,龙却死了。”
“我杀了他?”
“这我不清楚,我只知你和龙都在场。我们曾是龙的主人,我们坦格利安,现在龙绝了种,但我们还在。好吧,我不想死,诸神知道,我不想死。若你肯操这个心,请确保杀的是伊利昂。”
“我也不想死。”邓克说。
“我不会杀你,爵士。我会撤回指控,但若伊利昂不肯同时撤回,这无济于事。”他又叹口气,“也许我的谎言会害死你,倘若如此,十分抱歉。我自知不免堕入地狱。也许是没酒的那层。”他打个寒战,独自走进冰冷细雨。
商人们打烊后会把货车推到草场西沿,一片桦树和岑树林里。邓克伫立树下,沮丧地看着原先木偶师的货车所在的地方。他们逃了,正如他担心的那样。我要不是比城墙还笨,也该逃的。他不知上哪去找盾牌。身上银币大概够买一面新的,他估计,假如找得到卖家的话。
“邓肯爵士,”有人在黑暗中呼唤。邓克回头发现铁人佩特就站在身后,提着一只铁灯笼。武器师傅腰部以上只披了件短短的皮革披风,赤裸的宽阔胸膛和粗膀子上覆满粗糙黑毛。“来取盾的吧?她把盾留下了。”他上下打量邓克,“俺瞧你手脚无缺,所以明天确实要进行比武审判,是不?”
“七子审判。你怎么知道?”
“哈,也许他们会亲吻你,封你当领主,可惜这世道这种事实在不可能;若非如此,就得让你少点零件。好了,时间不多,请随俺来。”
铁匠的车侧面绘有剑和铁砧,老远都看得见。邓克随佩特钻进去。武器师傅把灯挂到钩上,脱掉湿斗篷,当头套上粗布外衣。他从墙上放下一块铰链木板权当桌子。“坐。”他说着推来一张矮凳。
邓克坐下,“她人呢?”
“他们去多恩了。是女孩叔叔的决定,很明智。远走高飞,隐姓埋名。倘若继续逗留,只怕龙族不会忘记。况且,她叔叔不想让她看见你死。”佩特在货车尽头的阴影中翻找了一阵,取回盾牌。“你的盾边沿都是些廉价旧铁,生了锈又易碎。”他指出,“所以俺给你打了面新的,比以前厚两倍,背后以钢筋加固。虽然沉了许多,但也结实得多。女孩为你绘了图。”
她的画工是他前所未见的。灯笼映照下,落日的色彩异常丰富,茂盛的榆树挺拔高贵,流星宛如一条掠过橡木天空的明亮彩带。但邓克拿它在手,心里却不是滋味。坠落的流星,算哪门子征兆?我会这样坠落么?况且落日意味着黑夜。“我该留着飞翼杯,”他不无凄凉地说,“至少有翅膀能飞,而阿兰爵士说那杯子里装满信仰、希望和一切美好。现在这面盾看来预示着死亡。”
“不,那棵榆树如此生机盎然,”佩特指出,“看见它的枝叶多绿了吗?这毫无疑问是夏天的叶子。俺这辈子见过无数盾牌,上头不乏骷髅、恶狼、乌鸦,甚至吊死的人或血淋淋的头。它们并未预示主人的死亡,这面盾也一样。你记得那首古老的盾牌四字歌不?橡木钢铁,护卫平安……”
“……保我周全,不堕地狱。”邓克唱完。他多年没唱儿歌了,那还是老人很久以前教他的。“这面新盾,你收多少钱?”他问佩特。
“你吗?”佩特挠挠胡子,“一个铜板。”
第一缕苍白晨光渗出东方天际时,雨全停了,但场子也全毁了。岑佛德伯爵命手下移除栏杆,比武场成为一大片灰棕泥巴和烂草的沼泽,地面升起缕缕蜿蜒白雾,犹如条条扭动的白蛇。铁人佩特陪邓克上场。
看台快坐满了,老爷夫人们在早晨的清寒中裹紧斗篷。老百姓们也蜂拥而至,成百上千。就这么想看我死啊,邓克苦涩地想,但他错怪了他们。他才走几步,就听一个女人扯着嗓子喊:“祝您好运!”一个老人挤出人群来握他的手:“愿诸神赐予您力量,爵士先生。”一个穿破烂褐袍的乞丐帮兄弟吻了他的剑,一位少女冲上来吻他的脸。他们是来支持我的。“为什么?”他问佩特,“我算什么?”
“一位谨记誓言的骑士。”铁匠回答。
雷蒙等在比武场南端尽头的挑战者区域外,牵着堂哥的战马和邓克的雷霆。雷霆被沉重的马头甲、马胸甲和锁甲毯压得焦躁不安。佩特仔细检查过这套马盔甲,虽然并非他的作品,还是大加称赞。不管是谁贡献出这套马盔甲,邓克感激不尽。
然后他看见了加入他一方的人:花白胡子的独眼骑士,盾牌和罩袍绘有黑黄条纹上三个蜂窝的年轻骑士。罗宾·罗辛林爵士和亨佛利·毕斯柏里爵士。他震惊地意识到。亨佛利·哈顿爵士也来了。他骑在伊利昂的红色战马上,只是那马已覆上红白相间的菱形纹章。
他走向三位骑士,“爵士们,我永远欠你们的情。”
“是伊利昂欠我们,”亨佛利·哈顿爵士回答,“我们要找他讨回。”
“听说您腿折了。”
“不错,”哈顿承认,“我下不了地。但只要能骑马,我就能战。”
雷蒙将邓克拉到一旁,“我盘算哈顿渴望再次面对伊利昂,果真与他不谋而合。更幸运的是,另一位亨佛利原来是他连襟。罗宾爵士是伊戈找的,他们在别的比武会上有交情。现在我方有了五人。”
“六人,”邓克难以置信地伸出手指,只见一名雄赳赳的骑士踏步而来,侍从牵着他的战马,“狂笑风暴!”莱昂诺爵士比雷蒙爵士高出一头,几乎与邓克持平,金线罩袍上绣着拜拉席恩家的宝冠雄鹿,鹿角盔夹在腋下。邓克伸出手,“莱昂诺爵士,真不知如何感谢您和邀请您的史蒂芬爵士。”
“史蒂芬爵士?”莱昂诺爵士奇道,“是你的侍从来找我。那男孩伊耿。我家小子想赶他走,他一个猛子就从我家小子双腿间钻过,朝我头上泼了一壶酒。”他哈哈大笑。“要知道,一百多年没举行七子审判了!我可不愿错过与御林铁卫较量,顺便煞煞梅卡王子威风的机会。”
“现在有了六人,”莱昂诺爵士去招呼其他骑士时,邓克满怀希望地对雷蒙·佛索威说,“我敢肯定,你堂哥至少能请来一人。”
人群爆发出一阵呐喊。草场北端,一队骑士自河岸的晨雾中奔出。当先是三位瓷釉白甲的御林铁卫,犹如三道幽灵,长长的白袍在身后翻飞,连盾上也白白净净,空无一物,宛若新雪。铁卫之后是梅卡王子及其两个儿子,伊利昂骑一匹灰斑骏马,马饰上的橙、红流苏一路耀武扬威;他弟弟的战马小一号,通体裹着黑金鳞甲,戴伦的头盔上飘扬着绿丝羽毛。然而,真正令人望而生畏的是他们的父亲,梅卡双肩装饰着弯曲的黑色龙牙,头盔和背上也有,马鞍挂了一把硕大的钉头锤,那是邓克见过最可怖的武器。
“六人,”雷蒙忽然叫道,“他们也只有六人。”
是的,邓克发现了,对方有三名黑骑士三名白骑士,但还缺一人。难道伊利昂找不到人助拳?这意味着什么?审判将以六对六,而非以七敌七?
他正冥思苦想,伊戈悄然来到身旁,“爵士,该穿盔甲了。”
“谢谢你,侍从。搭把手?”铁人佩特和男孩合力为他穿上锁甲和护喉、护胫跟护手、头盔与股囊。一样接一样,他们把他武装到牙齿,又反复检查每个带扣搭扣。莱昂诺爵士在旁用油石磨剑,两个亨佛利低声交谈,罗宾爵士在祈祷,而雷蒙·佛索威焦急地踱来踱去,担心堂哥的去向。
待邓克披挂整齐,史蒂芬爵士才姗姗来到。“雷蒙,”他使唤堂弟,“快,把我的锁甲拿来。”他已穿好锁甲里的加垫上衣。
“史蒂芬爵士,”邓克道,“你请到朋友了吗?我们还需一位骑士才能凑足七人。”
“恐怕你还需两位,”史蒂芬爵士回答。雷蒙替他系好锁甲。
“大人,”邓克不明白,“两位?”
史蒂芬将一只精良的铁制龙虾护手套进左臂,活动手指。“我只看见五人,”雷蒙替他系上剑带。“毕斯柏里、罗辛林、哈顿、拜拉席恩和你自己。”
“还有你啊,”邓克说,“加上你就是六人。”
“我是第七人,”史蒂芬笑道,“不过是另一边的。我已加入伊利昂王子一方。”
雷蒙正欲给堂哥戴上头盔,听罢此言如五雷轰顶,“不。”
“是的,”史蒂芬爵士耸肩,“相信邓肯爵士会理解,我有义务效忠王子殿下。”
“你说找骑士的事包在你身上。”雷蒙面如土色。
“我说过?”他从堂弟手中抓过头盔,“我那时无疑是真心的。把坐骑给我牵来。”
“你自己去牵。”雷蒙愤然道,“如果你以为我还会帮你,那你不仅烂到了芯儿里,脸皮还比城墙厚。”
“烂到了芯儿里?”史蒂芬爵士咂嘴。“管住舌头,雷蒙。我们是一棵树上的苹果,而你是我的侍从。你忘记誓言了吗?”
“我从未忘记。但你呢?你发誓作一名好骑士。”
“明天我就不止是骑士啦。佛索威伯爵听来如何?我挺喜欢。”他微笑着套上另一只护手,转身去牵马,无视周遭鄙视的目光。没人出手阻止。
邓克眼睁睁看着史蒂芬爵士牵马穿过场子,情不自禁握手成拳,但干涩的嗓子说不出一句话。说什么也无法挽回佛索威。
“请赐封我为骑士,”雷蒙一只手放在邓克肩上,用力扳他过来,“让我顶替堂哥。邓肯爵士,请赐封我为骑士。”他单膝跪下。
邓克踌躇地握住剑柄,皱起眉头。“雷蒙,我……我不知道。”
“你必须这样做,不然你只有五个骑士。”
“这孩子说得对。”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插话,“事不宜迟,邓肯爵士,任何骑士都能赐封骑士。”
“你质疑我的勇气吗?”雷蒙问。
“当然不,”邓克说,“当然不,我只是不想……”他还在犹豫。
一阵喇叭声穿透晨雾,伊戈急急忙忙跑来。“爵士,岑佛德大人召唤你。”
狂笑风暴不耐烦地摇头,“你快去,邓肯爵士,我来赐封侍从雷蒙。”他一下子抽出长剑,用肩挤开邓克。“佛索威家族的雷蒙,”莱昂诺爵士庄重地将剑放到侍从右肩,“以战士之名我要求你勇敢。”长剑从右肩移到左肩。“以天父之名我要求你公正。”回到右肩。“以圣母之名我要求你保护弱者和无辜之人。”左肩。“以少女之名我要求你保护所有妇女。”
邓克留下他们继续仪式,自觉心中放下一块石头,却又充满罪恶感。还差一人,他翻身跳上伊戈为他牵住的雷霆,我上哪再找一人?他调转马头,缓缓骑向岑佛德伯爵等候的看台。伊利昂王子从比武场北端骑来会他。“邓肯爵士,”他兴高采烈地说,“你方好像才五人啊。”
“六人,”邓克反驳,“莱昂诺爵士正赐封雷蒙·佛索威。我们将以六敌七。”哪怕众寡更悬殊也不是毫无机会,但岑佛德伯爵摇头,“不行,爵士,若你找不到另一位骑士,即证明你所受指控为实,你将被判有罪。”
有罪,邓克心想,打掉一颗牙齿的罪,为此我将赔上一条命。“大人,请再给我一点时间。”
“可以。”
邓克缓缓地在看台前骑行,台上挤满骑士。“大人们,”他大声疾呼,“你们肯定还有人记得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我是他的侍从,我们曾为您效劳,曾在您桌旁用餐、在您厅堂休息。”他发现曼佛德·唐德利恩坐在最高一排。“阿兰爵士为您父亲大人效劳时受过伤。”那骑士只顾跟身边贵妇说话,压根不理他。邓克只能转向其他人。“兰尼斯特大人,阿兰爵士曾在比武会中将您打下马。”灰狮检查着手套,打定主意不抬眼。“他是个好人,他教会我骑士之道,不仅是使枪弄剑,更在于荣誉。要保护无辜之人,他这么教诲,我如此遵行。现在,我需要一位骑士和我并肩作战。我只要一位骑士。卡伦大人?史文大人?”卡伦伯爵凑在史文伯爵耳边说了什么,史文伯爵轻笑出声。
邓克在奥瑟·布雷肯爵士面前勒马,压低声音:“奥瑟爵士,众人皆知您是一位伟大的骑士。请您加入我们吧,我恳求您,以新旧诸神之名,我的诉求是正义的。”
“也许吧,”屠夫布雷肯好歹肯当面回答,“但这不关我的事。我不认识你,小子。”
邓克心如刀绞,他调转雷霆,在一排排漠然的冷血动物面前骑来骑去。绝望中,他愤然大吼:“你们中就没有一位真正的骑士吗?”
一片沉默。
伊利昂在场子对面哈哈大笑。“真龙决不会失败,”他大叫。
却有人回应:“我来加入邓肯爵士。”
河岸晨雾中缓缓骑出一匹黑色骏马,马上有位黑骑士。邓克看见龙盾和头盔上三个咆哮的珐琅龙头。少王子。诸神在上,真的是他?
岑佛德伯爵同样错认。“瓦拉尔王子?”
“不。”黑骑士掀开面甲。“我没打算来岑树滩参赛,大人,所以没带盔甲。亏得我儿好心出借。”贝勒王子的笑容几乎有些哀伤。
邓克发现,控方骑士陷入了混乱。梅卡王子催马上前。“哥哥,你失去理智了吗?”他用一只套铁甲的指头指向邓克。“此人袭击我儿。”
“此人保护弱者,正如每位真正的骑士该做的那样。”贝勒王子回答,“让天上诸神决定他是否有罪吧。”他一拉缰绳,调转瓦拉尔的大黑马,奔向比武场南端。
邓克骑雷霆跟上,为他而战的其他骑士也围拢过来:罗宾·罗辛林和莱昂诺爵士,两位亨佛利。他们都是好人,但也都是好手吗?“雷蒙呢?”
“拜托,是雷蒙爵士,”他小跑上来,微笑点亮了羽盔下严肃的脸。“请原谅,爵士,我刚才对纹章作了点小改动,我可不想再跟我那不名誉的堂哥同流合污。”他把新涂的盾牌拿给他们看——闪亮的金底依旧,但佛索威的红苹果成了绿苹果。“恐怕我确实没熟……但青苹果总比烂苹果好,呃?”
莱昂诺爵士哈哈大笑,邓克也忍不住咧嘴笑,连贝勒王子都表示赞许。
岑佛德伯爵的修士来到看台前,举起水晶带领大家祈祷。
“现在,各位请靠近,”贝勒静静地说。“控方冲锋时会使沉重的战枪,八尺长的岑树枪,铁条加固以防断裂,锋利的铁尖加上坐骑的冲力足以戳穿全身甲。”
“我们也该同样应对。”亨佛利·毕斯柏里爵士道。修士在他身后呼唤天上七神做证,做出公正裁决,将胜利赐予正义一方。
“不,”贝勒反对,“我们用比武长枪。”
“比武长枪容易断。”雷蒙指出。
“但它们有十二尺长,只要瞄得准,他们的枪根本碰不到我们。瞄准头或胸,比武时在对手盾上撞断长枪很英勇,实战中就可能是送死。打对手下马自己坐得住,胜利十拿九稳。”他瞥了邓克一眼。“若邓肯爵士有个闪失,比武审判将以诸神判他有罪结束;若他的两位指控者被杀,或至少撤回指控,结局与之相反。以上两项均不能满足,则必须打到某方七人全部丧命或投降。”
“戴伦王子不会打。”邓克说。
“反正他也打不好,”莱昂诺爵士大笑,“我们的不利在于要对付三名白骑士。”
贝勒平静以对,“我弟弟不该命御林铁卫为他儿子出战。然而他们的誓言禁止他们伤害流着真龙血脉的王子,幸运的是,我也是个王子。”他朝大家淡淡一笑,“你们替我挡住其他人,我来对付御林铁卫。”
“殿下,这是否有失骑士的体面?”修士完成祷告,莱昂诺·拜拉席恩爵士疑惑地问。
“只有诸神知道。”破矛者贝勒说。
深沉的静默一如预期笼罩了岑树滩草场。
八十码外,伊利昂的灰战马烦躁地嘶鸣,扒拉泥泞地面;雷霆却格外安静,他毕竟是匹身经百战的老马,知道等待自己的是什么。伊戈把盾递给邓克。“愿诸神与您同在。”男孩说。
盾上的榆树和流星振作了他。他左手穿进系带,握紧握把。橡木钢铁,护卫平安,保我周全,不堕地狱。铁人佩特送上长枪,但伊戈执意要亲自呈给邓克。
左右两边,他的战友也纷纷拿起长枪,排成战列。贝勒王子在右,莱昂诺爵士在左,但巨盔的狭长眼缝让他只能关注正前方。看台不见了,篱笆后的群众也不见了,眼前唯有泥泞的场地,丝丝缕缕的白雾,北方的河流、市镇和城堡,以及那个骑在灰马上、盔顶有龙焰装饰、盾牌上有只趾高气扬的龙的王子。邓克目睹伊利昂的侍从送上漆黑如夜的八尺战枪。他大概想刺穿我的心脏。
一只号角奏响。
刹那间,邓克仿如封在琥珀中的苍蝇般僵坐不动,但所有的马同时奔跑起来。突如其来的恐惧刺透了他。我傻了,他狂乱地想,我完全傻了,我会一败涂地、辜负大家。
雷霆拯救了他,棕色大战马什么都记得,无须骑手催促,便开始小跑。邓克下意识地用上训练的成果,马刺朝战马轻轻一扎,放低长枪,举盾护住左边大半身体。他握盾的角度是要挡开可能的刺击。橡木钢铁,护卫平安,保我周全,不堕地狱。
人群的喧哗减弱为遥远的浪涛,雷霆迈步飞奔,邓克在疾速奔驰中咬紧牙关。他放低马刺,用尽全力夹紧大腿,让人马合一。我是雷霆,雷霆是我,我们是同一头野兽,我们融在一起,我们是一体。头盔里变得如此闷热,他几乎无法呼吸。
长枪比武中,对手会从左边攻来,隔着一道栏杆,而他的长枪会横过雷霆的脖子。那种角度下枪很容易折断。但今日乃是死斗,战马正面对冲,之间全无阻碍。贝勒王子的大黑马比雷霆快得多,邓克从眼缝边瞥见王子冲在前头。他没再探视其他人,他们都不重要,只有伊利昂,伊利昂才是他的焦点。
他看见腾飞的巨龙。伊利昂王子的灰马鼻孔大张,蹄下溅起无数泥点。黑色战枪依然高举。骑士若到最后一刻才放枪,有瞄低的危险,老人指导过他。他自己的枪尖对准了王子的胸膛。枪和手是一体,他告诉自己,它是手的延长,是我的木手指。我只需用长长的木手指碰他一下。
他试图忽略伊利昂黑枪上迅速扩大的锐利尖头。龙,看那条龙,他心想。巨大的三头怪兽覆盖了王子的盾牌,红色翅膀,金色火焰。不,看你要刺的地方,他猛然惊觉,但长枪已偏了方向。邓克奋力纠正,可为时已晚,枪尖砸在伊利昂盾上两个龙头之间,刺进一团彩绘火焰。随着一声闷响,雷霆受到阻力,在撞击的力道下颤抖,半个心跳后,有东西凭一股怪力击中他身侧,接着两马剧烈相撞,盔甲丁零当啷,雷霆跌跌撞撞。邓克长枪脱手,越过了对手,死命抓马鞍才没跌倒。雷霆在烂泥地里东倒西歪,邓克觉得马的后腿失去了控制,人和马不住打滑、转圈,然后雷霆一屁股坐倒。“起来!”邓克大吼,猛踢马刺,“起来,雷霆!”老战马在他的命令声中不知为何又站了起来。
肋下剧痛,左臂不听使唤。伊利昂的长枪穿透了橡木、羊毛和钢铁,三尺长的断裂岑木和铁尖插在他身上。邓克伸出右手握住断枪底部,咬紧牙关,挣命一扯将之扯出。鲜血泉涌,渗过锁甲链环,浸透罩袍。他只觉天旋地转,直欲落马,然而朦胧中,隔着雨帘隐隐听到人们在呼唤他的名字。他美丽的盾牌失去了效用,他把它们统统扔开,榆树、流星、断枪,统统扔掉后他抽出长剑。但他伤得太厉害,大概没力气使它。
他驱策雷霆转圈,试图弄清周围战况。亨佛利·哈顿爵士伏在马脖子上,显然受了伤。另一位亨佛利爵士人事不省地倒在一摊鲜血染红的泥巴里,股间插了一截断枪。贝勒王子仍在奔驰,长枪也完好无损,他把一位御林铁卫挑下马。梅卡和另一位白骑士已然落马。第三位御林铁卫在跟罗宾·罗辛林爵士缠斗。
伊利昂,伊利昂呢?身后的隆隆马蹄让邓克猛然回头。雷霆嘶叫人立,四脚乱踢,伊利昂的灰战马全速撞上了他。
这回他再也无法恢复平衡。长剑旋转脱手,地面迎头撞来,他结结实实摔了一跤,摔得骨头打颤、透彻心肺、眼泪横流。他没力气了,嘴里满是血味。呆子邓克,自以为是骑士。他必须起来,否则难逃一死。于是他手脚并用呻吟着起身,无法呼吸,目不视物,头盔眼缝沾满泥巴。他只能盲目地爬起来,用铁甲手指刮眼缝中的泥巴。是了,那是……
透过指缝,他看见飞翔的巨龙和铁链尽头的带刺流星锤。然后脑瓜炸成碎片。
等他再度睁眼,发现又躺在地上,摔得四脚朝天。头盔上的泥巴被统统震落,但一只眼睛为血蒙住,另一只眼睛只见黑灰天空。面庞阵阵抽痛,冰冷湿润的铁贴紧脸颊和额头。他砸破了我的头,我快死了,还要连累大家,雷蒙、贝勒王子和所有人。我终于还是辜负了他们。我不是冠军,甚至没资格当雇佣骑士。我一无是处。他想起戴伦王子吹嘘自己躺泥巴里装死的本领是冠军。他不知邓克更能装,对吧?这份耻辱比疼痛更让他难受。
巨龙笼罩在他面前。
龙有三个头,翅膀亮如火焰,红、黄和橙。龙狞笑着。“死了没有,雇佣骑士?”龙问,“求饶认罪,爷或许只要你一手一脚。噢,外加所有牙齿,牙有何用?反正你这等贱货只配喝粥。”龙仰天长笑。“不投降?尝尝这个。”带刺铁球在空中旋转,势如流星砸向他的头。
邓克突然翻身。
他不知哪来的力气,一下子滚到伊利昂脚边,用铁甲包裹的胳膊抱住对方大腿,将咒骂着的王子拖进泥地,随即翻到上面。他尽管用那该死的流星锤砸好了。王子试图拿盾敲邓克的头,但被砸扁的头盔承受了冲击。伊利昂固然强壮,邓克却更壮、更大、更沉。他双手抓盾,竭力扳动,直到系带断裂,然后拿它向下砸王子的头盔,一下一下又一下,砸碎了头盔上的珐琅火焰。这面铁皮镶边的坚实橡木盾比邓克的盾更厚。一条火焰碎裂,接着又一条,邓克不几下就砸掉了王子所有的火焰。
伊利昂终于松开无用的流星锤,摸向臀间匕首。他刚把它拔出鞘,邓克就用盾砸去,匕首脱手飞进泥土中。
王子打败了高个邓肯爵士,却在跳蚤窝的邓克面前败下阵来。老人将枪剑技巧倾囊相授,但打架是他从小熟悉的,从小在都城贫民窟的暗巷角落间练就的。邓克扔掉破盾,扯开伊利昂的面甲。
面甲是弱点,他还记得铁人佩特的话。王子停止了挣扎,青肿眼睛里写满恐惧。邓克突然有股冲动,想用两根铁甲手指摘葡萄一样捏下王子的眼球,可惜这有违骑士精神。“快投降!”他大吼。
“我投降,”龙低声说,苍白的嘴唇几乎没动。邓克向下眨眼打量他,一时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切都结束了,是吗?他缓缓转头,想看清此时战况。头盔左侧挨的那记重击封闭了部分眼缝,他只见梅卡王子挥舞钉头锤冲向儿子,却被破矛者贝勒挡住。
邓克拖着伊利昂王子,摇摇晃晃起身。他胡乱摸索头盔,终于将其扯掉扔开,瞬间被声音和视觉淹没:闷哼、诅咒、人群叫喊、一匹战马的凄鸣、另一匹没了骑手的战马飞驰而过。到处是刀光剑影。雷蒙和他堂哥在看台前徒步厮杀,两面盾牌均被打碎,绿苹果和红苹果双双糜烂。一名御林铁卫的骑士扶着受伤的兄弟退出比武,两人白甲白袍,分不清谁是谁。另一名白骑士业已倒下,狂笑风暴得以协助贝勒王子对抗梅卡王子,一时间钉头锤、战斧和长剑你来我往,铿锵地砸在盔和盾上。梅卡每反击一次,就要承受三倍的攻击,看来败局已定。我必须做点什么,阻止无谓死伤。
伊利昂突然扑向流星锤。邓克冲他后背一脚,踩他个狗吃屎,然后拖起他的一条腿,拖过场子。来到看台上的岑佛德伯爵面前,明焰王子浑身已是屎一般的颜色。邓克用力拉他起来,使劲摇晃,也不管溅了老爷和美少女一脸土。“说!”
明焰伊利昂吐出一口青草泥巴,“我撤回指控。”
之后邓克记不清是靠自己还是凭别人帮助才走回场。他遍体鳞伤,有的部位痛得很厉害。我是货真价实的骑士了吗?他记得自己想过,我是冠军了吗?
伊戈、雷蒙和铁人佩特帮他除去护胫护喉,他迷迷糊糊分不清他们,只觉眼前一片手指、拇指,还有声音。抱怨的是佩特,邓克心想。“瞧瞧,俺的盔甲成啥样了,”铁匠发牢骚,“到处是擦刮不说,还凹进去变了形。哈,你们要问,这还关俺啥事?算了,俺得把锁甲割下来。”
“雷蒙。”邓克急切地抓住朋友的双手,“其他人呢,他们好吗?”他必须知道,“有人死吗?”
“毕斯柏里遭遇不幸,”雷蒙回答,“他第一轮冲锋就倒在暮谷城的唐纳尔枪下,亨佛利爵士亦伤得很重。其他人只是皮外伤,流了些血,不碍事。除了你。”
“他们呢?控方呢?”
“御林铁卫威廉·威尔德爵士昏迷不醒,被抬出场治疗。我打断了我堂哥几根肋骨,至少我如此希望。”
“戴伦王子呢?”邓克脱口而出,“他还活着吧?”
“罗宾爵士挑他下马,他就一动不动了。可能断了腿,他的坐骑乱窜踩到他一次。”
邓克虽然眩晕又迷茫,却感到一股巨大的欣慰。“他的梦没成真。没有龙死去。除非伊利昂死了。伊利昂没死,对吧?”
“没有,”伊戈道,“您饶过了他。您不记得了吗?”
“大概吧。”战斗场景已变得混乱模糊,“我像是醉了,但好痛好痛,只怕离死不远。”
他们扶他躺好,一直陪他说话,而他呆看着乌云翻卷的天空。好像还是清晨,不知比武究竟持续了多久。
“诸神在上,链环被枪尖顶了进去。”他听见雷蒙说,“会感染,除非……”
“把他灌醉,朝伤口倒沸油。”有人建议,“我见学士这么干。”
“沸酒。”一个金属般空洞的声音插进来,“不是沸油,那会害死他。用沸酒。等约尔威师傅照料好我弟弟,我就叫他过来。”
一个高大骑士笼罩在前,身上黑甲伤痕累累,处处坑洼。贝勒王子。王子盔上的红龙失去了龙头、双翼和大半尾巴。“殿下,”邓克说,“从今往后,我要为您效劳,我粉身碎骨也难报您的大恩大德,我要为您效劳。”
“为我效劳,”黑骑士一手扶在雷蒙爵士肩上,稳住自己,“我的确需要好人,邓肯爵士,王国……”他的声音古怪地听不真切,似在打斗中咬到舌头。
邓克身心俱疲,保持清醒已属不易。“为您效劳。”他呢喃着重复一遍。
王子缓缓摇头。“雷蒙爵士……我的头盔,帮下忙,面甲……面甲碎了,而我的指头……麻木……”
“让我来,殿下,”雷蒙双手抓住王子的头盔,哼了一声,“好佩特,帮个忙。”
铁人佩特拖来一张板凳。“后面给砸扁了,殿下,左边砸进了护喉里。这头盔真不赖,能承受如此重击。”
“多半拜我弟弟的钉头锤所赐,”贝勒瓮声瓮气地说,“他很强壮,”他身子一缩。“呃……有点怪,我……”
“取下来了,”佩特扔开破头盔,“诸神在上,噢诸神啊噢诸神啊噢诸神啊诸神啊……”
邓克发现有个红红湿湿的东西随头盔落地,接着有人惊恐万状地尖叫。凄冷灰天之下,高大的黑甲王子只剩半颗头颅,他看到殷红的血和森森白骨,以及果肉一样的蓝灰事物。破矛者贝勒露出奇特的苦笑,宛如那将要被乌龙遮掩的太阳。他抬起一只手,用两根指头摸摸脑后,噢,无比轻柔。
然后他砰然倒下。
邓克一把接住他。“起来!”他们说他像比武时命令雷霆一样大吼,“起来!起来!”后来的事他全不记得,只知王子终究没有起来。
坦格利安家族的贝勒,龙石岛亲王,国王之手,全境守护者,君临维斯特洛七大王国的铁王座的继承人,在舟徙河北岸岑树滩堡的庭院里被火葬了。其他各大家族或将死者埋在黑暗地底,或沉入冰冷汪洋,但坦格利安家是真龙血脉,火是他们的归宿。
他是当时最优秀的骑士,很多人认为他离世时应该全身披挂、手握长剑,但最终他君父的愿望占了上风,戴伦二世天性平和。邓克拖着脚走过贝勒的棺木,只见王子殿下穿着胸前以猩红丝线绣了三头龙的黑天鹅绒外套,喉头挂着沉重金链,入鞘宝剑置于身旁。他只戴着头盔,一顶薄薄的镀金盔,没有面甲,好让众人瞻仰遗容。
少王子瓦拉尔在棺木之尾守灵,迎接吊唁者。他是乃父更矮、更瘦、更帅气的翻版,且没有那根断掉两次、让贝勒像平民不像王族的鼻子。瓦拉尔是棕发,但间杂了一束耀眼的银白,这让邓克想起伊利昂。他知道这不公平,毕竟伊戈的头发也长回来了,跟兄长的一样闪亮,而伊戈毫无疑问是个好孩子。
他停步说出尴尬的祷语,试图表达无尽的谢意,瓦拉尔王子眨眨冰冷的蓝眼睛:“家父才三十九岁啊,他本该带给七大王国一个流芳千载的太平盛世,他本该成为自龙王伊耿以降最伟大的国王。凭什么诸神带走他,留下你?”他不住摇头,“走开,邓肯爵士,我不想看见你。”
邓克无言地跛行离开城堡,回到绿池塘旁的营地。对于瓦拉尔的质问,他没有答案,他的困惑太多太多。学士和沸酒治好了他,伤口已无大碍,但左手和左边乳头将从此落下深深的褶皱伤疤。每当看到伤疤,他就会想起贝勒。他用剑救了我一命,说出的建议又救了我一次,虽然他来我身边时其实已是个死人。世道着实奇怪,伟大的王子死去,卑微的雇佣骑士活着。邓克坐在榆树下,忧郁地盯着脚。
某天下午,四个王家服色的卫士来到营地,他确信是来结果他的。他虚弱又疲惫,不想提剑反抗,索性靠着榆树等死。
“王子殿下邀你私下面谈。”
“哪个王子?”邓克警惕地问。
“这个王子,”一个粗鲁的声音抢在卫士队长前回答,梅卡·坦格利安走到榆树下。
邓克缓缓起身。他还要把我怎样?
梅卡示意,卫士们便跟出现时一样迅速地退下。王子审视他良久,转身踱到池塘边,看着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我让伊利昂去里斯,”他唐突地宣布,“在自由贸易城邦待几年也许对他有好处。”
邓克没去过自由贸易城邦,不知那边是怎样,但他很高兴伊利昂离开了七国,而且暗暗希望对方永远别回来。
这些话是不能对王子的父亲讲的,他只好保持沉默。
梅卡王子抬头面对他。“有人会说我是蓄意谋害我哥,诸神知道这是彻头彻尾的谎言,但我到死都会被这样的谎言包围。我不怀疑,是我的钉头锤给了他致命一击,除了我,他只跟三名御林铁卫打过,而他们的誓言只准他们自卫。一定是我。说来也怪,我不记得打碎他头颅那一锤了。这算是慈悲还是诅咒?也许两者兼有。”
王子看他的眼神,似在企求答案。“我不知道,殿下。”也许他该恨梅卡,但此刻心中只有奇特的怜悯,“兴许是您挥下那一锤,殿下,但贝勒王子是因我而死。我和您都是凶手。”
“没错,”王子承认,“你也会听到他们的流言。国王年事已高,他驾崩之后,瓦拉尔将替父登上铁王座,之后每遇战败或歉收,傻瓜们便会叽叽咕咕:‘要是贝勒在一切都不一样,都怪那个雇佣骑士害死了他’。”
邓克知道对方所言是实,“如果我不为自己而战,您就会砍掉我一手一脚。最近我坐在树下盯着脚,反复自问这只脚是不是就那么金贵,它和王子的性命孰轻孰重?还有那两位战友,两位亨佛利,也都是好人。”亨佛利·哈顿爵士昨晚终于伤重不治。
“你的树给你什么答案?”
“我没听见任何答案。但我记得老人——我是指阿兰爵士——每天傍晚都会说:‘谁知明日是怎样?’他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们都不知道。好吧,也许有一个明日我会用上这只脚?也许王国会需要这只脚,乃至胜过王子的性命?”
他这番话让梅卡思考了一阵,王子在那让他的脸显得如此方正的银白胡须下咬紧了下巴。“这他妈实在不可能,”最后他粗声道,“王国里的雇佣骑士跟树篱一样多,他们个个都有脚。”
“若殿下有更好的答案,我洗耳恭听。”
梅卡紧锁眉头。“要么诸神喜欢残酷的玩笑,要么根本没有神,再或一切本无意义。我问过总主教,他上次告诉我凡人不能参透神意。也许他该在榆树下好好想想。”王子苦笑,“我的小儿子很欣赏你,爵士。他到了当侍从的年纪,却说除了你不想服侍任何骑士。你一定注意到,他有点不服管教。你要他吗?”
“我,”邓克张开嘴,闭上嘴,又张开嘴。“伊戈……我是说,伊耿,他是个好孩子,可是殿下,我知道您给了我莫大荣誉,可……我只是一介雇佣骑士。”
“小事一桩。”梅卡说,“伊耿将随我回盛夏厅,若你乐意,我的城堡会有你一席之地。你会成为我的亲随骑士。你现在用剑向我发誓效忠,伊耿就作你的侍从。你训练他,我的教头训练你。”王子精明地看了他一眼。“毫无疑问,你的阿兰爵士已倾囊相授,但你该学的还多着呢。”
“我知道,殿下,”邓克抬首四望,看着郁郁葱葱的芳草、厚厚的芦苇、高大的榆树和阳光照耀的水池上荡漾的波纹。又一只蜻蜓掠过水面——也许正是从前那只。何去何从,邓克?他扪心自问,做龙芙莱还是龙?仅仅几天前答案不言而喻。王子的提议实现了他所有梦想,但近在咫尺的目标吓着了他。“就在贝勒王子过世前,我已发誓为他效劳。”
“你个死脑筋。”梅卡说,“他怎么说?”
“他说王国需要好人。”
“这话没错。然后呢?”
“我会带上您儿子做我侍从,殿下,但我不去盛夏厅。至少一两年内不去。依我之见,他在城堡里待够了,肯跟我上路我才会带他。”他指指老栗子。“他可以骑我的马,穿我的斗篷,为我磨剑擦甲。我们会睡旅馆和马厩,时不时也能住进有产骑士或小领主的厅堂,但必要时,我们会再找一棵大树。”
梅卡王子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你这家伙,比武审判让你神经错乱了吗?伊耿身份高贵,真龙血脉的王子怎可在沟里睡觉,吃硬邦邦的咸牛肉。”他注意到邓克欲言又止。“怕什么?有话直说,爵士。”
“我敢打赌,戴伦从未在沟里睡过,”邓克非常平静地说,“而伊利昂吃的都是最新鲜、最厚实、最美味的牛肉。”
梅卡·坦格利安,盛夏厅亲王,瞪了跳蚤窝的邓克许久,银须包裹的下巴无声蠕动。末了他转身离去,一个字也没多说,邓克听见他和手下上马。他们走后,只剩蜻蜓掠过水面,翅膀微弱鼓噪。
次日日出,男孩回来了,一身棕色马裤、棕羊毛外套、老旧的旅行斗篷,套了一双旧靴子。“父亲大人要我来服侍您。”
“服侍您,‘爵士’。”邓克提醒小家伙,“就从给马上鞍开始。栗子是你的了,好好待她,还有未经我允许,不准骑上雷霆。”
伊戈去给马上鞍,“我们去哪儿,爵士?”
邓克思考了一下。“我从未越过赤红山脉,你想不想去看多恩?”
伊戈咧嘴一笑:“听说那里的木偶戏棒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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