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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1(下)综采工作面—8407(上)回风顺槽运架的安全技术措施
目 录
一、工作面基本情况 1
二、成立领导组 1
三、领导组职责 2
四、准备工作 4
五、劳动组织 4
六、8401(下)综采工作面撤除设备 7
(一)回撤顺序: 7
(二)液压支架的撤除 7
七、8407(上)回风顺槽支架存放 14
八、运输安全管理 18
(一)设备装车 18
(二)顺槽及工作面设备运输 19
(三)掉道车辆复轨 21
九 、安全技术措施 23
(一)支架在工作面的位置调整 23
(二)爆破施工措施 23
(三)吊装设备使用及管理 33
(四)绞车使用及管理 38
(五)支架运输措施 40
(六)运输通用措施 41
十、顶板鉴定及回撤、准备工作面支护检查 44
十一、通风、瓦斯管理 45
十二、文明卫生 51
十三、避灾路线 51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52
8401(下)综采工作面——8407(上)回风顺槽
运架的安全技术措施
为保证8401(下)综采工作面撤除支架及8407(上)回风顺槽存放支架期间安全工作,特制定如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工作面基本情况
1、8401(下)综采工作面
8401(下)综采工作面位于四采区阶段运输巷北侧,西侧为矿界,东侧为3403(上)采空区,工作面运输顺槽与回风顺槽平行,工作面切眼长为178米;8401(下)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现剩余总共7架(ZZG4000/16/32型过渡支架为3架,ZZ4000/16/32型中间支架为4架),以上支架运送至8407(上)回风顺槽内放置。
2、8407(上)回风顺槽
8407(上)回风顺槽位于四采区阶段运输巷北侧,西侧为3405(下)回风顺槽,回风顺槽254m,梯形断面:宽×高=4.2米×2.8米,支护采用锚网支护、锚索补强,运架已存放液压支架(27架),8401(下)回撤工作面剩余液压支架7架(其中ZZG4000/16/30型过渡支架3架、ZZ4000/16/30型中间支架4架)。
二、成立领导组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
三、领导组职责
矿长任总指挥,负责指挥协调有关运架期间的一切事宜。
总工程师对今次运架期间的“一通三防”和技术措施方面工作负主要责任。
副矿长对今次运架期间的工作部署和劳力组织协调配合指挥工作负主要责任。
副矿长对今次运架期间的一切安全管理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负主要责任。
副矿长对今次运架期间机电、机运方面的指挥工作负主要责任。
通风区长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今次运架期间的“一通三防”方面的工作。
通风副总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做好今次运架期间的“一通三防”方面的工作,并具体安排落实通风管理方面工作。
防治水助理负责协助总工程师做好防治水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机电副总负责协助机电副矿长做好运架期间绞车、动力线路、信号、照明、机电设备和电缆等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其他领导组成员各自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相关工作。
(1)安全管理
1、回撤、运输支架前各队要召开动员大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总结经验,充分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让工人从思想上重视今次回撤、运输支架工作。
2、运架期间,每班安排2名带班副矿长; 1名副矿长具体协调运架期间8407(上)回风顺槽存放支架及井下其他作业点的安全管理工作,1名副矿长具体协调运架期间8401(下)回撤工作面及运输路线上的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科负责提前安排好跟班班次,分配清楚跟班人员的负责区域。
3、运架期间,地面值班矿长和值班科长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矿,指挥协调好井上、井下一切工作,保证地面运行岗位正常运转。
4、8401工作面的回撤工作:每班1名队长,1名班组长,1名安全员,1名瓦斯员,1名电工。
8407(上)回风顺槽的存放支架工作:每班1名队长,1名班组长,1名安全员,1名瓦斯员,1名电工。
运架过程中的运输工作:每班1名队长,1名班组长、1名安全员。
(2)运架责任区域划分
1、队长全面负责8401(下)回撤工作面的支架撤除的劳动组织具体协调安排工作及安全、质量的管理工作。
2、队长全面负责本次运架各作业点运输路线及井下其他作业点运料路线的劳动组织具体协调安排工作。
3、质检科长全面负责今次运架的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4、地面机修队长全面负责运架过程中井下所使用的平板车试验和检修工作。
5、井下机电队长全面负责运架过程中井下机电方面的撤除、安装、维修工作。
6、运架过程中,各科队重点计划和安排,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
7、运架期间临时安排的任务,每天调度会上进行安排,各科室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四、准备工作
1、检查回撤通道的巷高、巷宽、“三角区”支护及顶帮支护等情况,若出现顶帮松软破碎时,必须利用π型梁(长度为2.8m)配合DW2.5型单体柱加强支护,符合撤架要求后,方可进行撤架作业。
2、提前准备各作业点需要使用的工具,包括锚链(刮板输送机SGZ630/264型圆环链)、连接环(圆环链配套)、单体柱(2.5m、2.8m、3m、3.15m)、π型梁(3.6m、2.8m)、注液枪、钢丝绳、三角架、阻车器等,并设专人检查准备工具的完好情况,不完好的严禁使用。
3、设专人检查各作业点绞车及其附属设备(电机、刹车、离合器)、钢丝绳(绳头、钩头的连接情况)、轨道(道岔、轨距、轨面平整、枕木固定等情况),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行回撤、运输等作业。
4、提前清理干净作业人员撤退路线,确保作业人员撤退路线畅通无阻。
五、劳动组织
在设备撤除、运输期间实行“三八”制作业,同时每班为2名带班矿长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撤除、装车、运输的各个路段均设专人负责安全。
带班矿长必须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是井下当班所负责区域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当班的安全负全面责任;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时有权停止作业,组织整改,并及时上报调度室。
1、当班队长全面负责组织指挥本班工作,其职责如下:
①认真开好班前会、岗位现场会、班后会,上、下班准确清点人数,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
②严格执行三大规程、撤除、运架措施及相关制度,保证遵章指挥,按章作业。
③组织全班在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④指挥本班生产,负责当班出勤记录工作。
⑤根据工作情况,对下一班工作安排提出建议。
2、安全员负责本工作面当班的安全工作,其职责如下:
①处理工作场所内一切不安全隐患,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②树立全局观念,班与班互相协作,打好基础,保证交班符合工程质量标准;遇有事故要坚守岗位,组织力量抢救。
③认真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执行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的规章制度。
3、班(组)长负责组织指挥本班生产工作,其职责如下:
①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负责把各项安全措施细化落实到每个员工;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对班(组)成员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②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负责随时对工作区域内进行安全检查,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并认真进行登记,确认安全后再组织生产。
③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时要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存在险情时必须立即将人员撤出到安全地点,并及时上报,发生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保护现场,立即报告。
④必须坚持现场带班作业,督促本班(组)职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按照安全规程、安全措施、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⑤必须组织本班(组)职工搞好生产设备和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不带故障运转。
⑥认真组织施工,保证工作质量,做到文明生产。
⑦认真执行班(组)长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要交接安全情况;下班后,确保全班(组)职工全部升井后,方可升井。
4、职工的权利及义务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职工有权利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作业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认真执行职工“十项”权利。
- 班组交接班制度
①各工种岗位人员及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间控制在半小时以内。
②各工种到达工作岗位后,采取工种对工种、岗位对岗位现场交接班;并由班组长向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
③班组长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当班风险管控辨识评估及管控措施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生产设备运转、工程质量及工作进度等情况,并交代清楚下一班应注意事项。
④各工种应按岗位交代本工种设备运转情况及下班注意事项。
⑤交班人未经接班人和领导同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时,出现的一切问题均由上一班交班人负责。
⑥当接班人因特殊情况未到岗接班时,交班人可以通过班组长、队长同意升井。所发生的一切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⑦严格做好现场交接班,做好相关记录。
6、劳动组织表附后。
六、8401(下)综采工作面撤除设备
(一)回撤顺序:
1、回撤8401(下)进风顺槽轨道末端支架车;
2、依次回撤工作面支架;
(二)液压支架的撤除
1、支架参数
中间支架 | ZZ4000/16/32(4架) | ||
高 度 | 1.6~3.2m | 宽 度 | 1.43~1.6m |
中心距 | 1.5 m | 初撑力 | ≥25.2Mpa |
移架步距 | 600mm | 工作阻力 | 4000KN |
支架重量 | 13.8t | ||
过渡架 | ZZG4000/16/32(3架) | ||
高 度 | 1.6~3.2m | 宽 度 | 1.43~1.6m |
中心距 | 1.5 m | 初撑力 | ≥25.2Mpa |
移架步距 | 600mm | 工作阻力 | 4000KN |
支架重量 | 14t |
2、液压支架的撤除顺序和方法
(一)撤出顺序:
1、先回撤8401(下)进风顺槽轨道末端支架车(3#过渡支架已装至平板车),利用绞车将支架车运至8407(上)回风顺槽指定地点放置;
2、114#中间支架与115#中间支架作为掩护架使用;114#架滞后115#架1.5米;
3、回撤工作面2#过渡支架,运至8407(上)回风顺槽指定地点放置;
4、回撤1#过渡支架,运至8407(上)回风顺槽指定地点放置;
5、回撤115#中间支架(作为掩护支架)运送至8407(上)回风顺槽指定地点放置;
6、回撤114#中间支架(作为掩护支架)运送至8407(上)回风顺槽指定地点放置;
7、回撤2#、1#中间支架运送至8407(上)回风顺槽指定地点放置;
(二)撤架
1、撤架顺序
撤出3#过渡支架(已装至平板车)→撤出2#过渡支架→先拉移114#掩护架,再拉移115#掩护架(115#靠煤壁侧,114#靠老塘侧,114#架滞后115#架1.5米)→撤出1#过渡支架→剩余4架时,先撤出115#掩护架,再撤出114#掩护架→撤出2#~1#中间支架(端头架)。
2、撤架工序:
拆主进、回液压管→安装临时进液压管→降架→牵引前移→调正运出→维护三角区→拉掩护架→回三角区柱。
3、撤架方法:
①在撤架前,先进行超前6m(4架)的木梁替换π型梁工作,严格执行“先支后回”原则,每次只准替换一架(两根π型梁),以此类推,逐架逐粱进行替换;②当替换梁作业完成后,方可用锚链(2道防护)将导向滑轮固定在前方煤壁锚杆上,固定锚链采用SGZ630/264型圆环链,与导向滑轮钩进行连接,防护锚链采用40T型圆环链,与导向滑轮下部穿孔进行连接,防护锚链适当长些,不得影响导向滑轮的正常使用,起到预防导向滑落甩出伤人的作用,SGZ630/264型圆环链与2根锚杆固定牢靠,防护链与1根锚杆固定牢靠,锚链均利用特制符合抗拉强度的托盘与锚杆(3根)进行固定,每根锚杆不少于2个螺帽进行固定;③先通过撤架绞车和导向滑轮配合将2#过渡支架拉出,并在此处利用两排π型梁进行支护(此处支护参照“三角区”维护支护形式),以上述相同方法将1#过渡支架拉出,并在此处利用两排π型梁进行支护(此处支护参照“三角区”维护支护形式),通过回柱绞车拉移至装车平台进行装车作业,再拉掩护架时先拉114#架,再拉115#架,115#掩护架始终超前114#掩护架1.5m左右,114#掩护支架严禁拉到被撤支架下方(必须滞后被撤支架),掩护架移动步距1.5m;以上述相同方法将1#过渡支架拉出,通过回柱绞车拉移至装车平台进行装车作业,并按照上述方法依次拉移掩护架;然后把工作面机尾处的单体柱逐根逐排回柱放顶至掩护架尾梁处(严格执行“先支后回”原则);随着支架后撤同时将贴帮柱回至115#掩护架的切顶线齐平。
①每架掩护架前支设两根单体柱,单体柱配合耙板支设在顶梁下方,间距为75cm-80cm,确保单体柱初撑力达到11.4MPa;②拉架、调架使用JH-20A回柱绞车配合导向滑轮(20吨)进行作业,绞车钢丝绳与支架底座使用SGZ630/264型圆环链配合连接环(配套使用)进行连接;方可用锚链(2道防护)将导向滑轮固定在前方煤壁锚杆上,固定锚链采用SGZ630/264型圆环链,与导向滑轮钩进行连接,防护锚链采用40T型圆环链,与导向滑轮下部穿孔进行连接,防护锚链适当长些,不得影响导向滑轮的正常使用,起到预防导向滑落甩出伤人的作用,SGZ630/264型圆环链与2根锚杆固定牢靠,防护链与1根锚杆固定牢靠,锚链均利用特制符合抗拉强度的托盘与锚杆(3根)进行固定,每根锚杆不少于2个螺帽进行固定;用于固定导向滑轮的两根锚杆(长度为2m,直径为20mm)必须确保锚固力不小于100KN,预紧力不小于120KN·m。③当班队长指派1名有经验的老工人和安全员共同担当观察员,1名有经验的老工人必须站在两架掩护架(靠近采空区侧)之间,安全员站在掩护架(靠近“三角区”侧)尾梁处,并在两架掩护架正面及靠近采空区侧掩护架侧面(支架右侧)立柱上安设全断面钢板防护网(钢板厚度不小于16mm),安全员正前方也必须安设全断面钢筋防护网,预防钢丝绳绷断反弹伤人,其余人员撤至8401(下)运输顺槽内距切眼10m处安全地点躲避;④拉移支架时,必须将支架前方浮煤清理干净,且保证清理至坚硬底板上,严禁支架受阻后强拉硬拽。
当工作面只剩下四个支架时,先利用切眼口安设的撤架绞车依次将掩护架(两架)和2#中间支架撤出,撤出115#掩护架,在该处打木垛,木垛规格为长×宽:4×1.5m,必须保证接顶底严实,再依次撤114#掩护架和2#中间支架,并打木垛进行支护,木垛规格为长×宽:4×1.5m,必须保证接顶底严实;然后要先将撤架绞车撤至运输顺槽适当位置,最后将1#中间支架撤出,并依次在原支架处支设木垛支护顶板,木垛规格为长×宽:1.5×4m,必须保证接顶底严实;撤出最后四架时,装架平台装至合适位置,采用步距式(即降架、拖架、升紧支架,回单体柱)步距500mm将支架逐段外移撤出,最后打好木垛,木垛规格为长×宽:4×1.5m,必须保证接顶底严实。
回撤支架时,先将侧护板、护帮板收回;用回撤绞车以及导向滑轮将支架先沿垂直方向拉出一段距离,再不断改变牵引方向,把支架调正,拐出原支架位置后,将支架尾梁,侧护板等全部收回,把支架缩到最小。
- 三角区的维护为:开始回撤工作面2#过渡支架时,直至完成工作面所有支架回撤;利用2.8米π型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用)配合2.8米单体柱进行维护,必须做到“一梁不少于四柱”,单体柱必须挂防倒柱钢丝绳,且保证单体柱与π型梁齿合严密、支撑有力,高度必须接实底板和顶网,且必须保证单体柱的初撑力;随支架的撤出顺序,每撤出1架,在撤架处支设两排单体柱配合π型梁支护,掩护架拉移后,必须及时前移单体柱和π型梁,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如现场顶板压力大,π型梁将不进行回收;作业人员必须在支架与π型梁有效的控制范围内进行作业 间×排 即4×5 间距为70-80cm,排距为60-80cm,柱间距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设,如附图所示(如工作面现场压力过大,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三角区的维护;即必须及时缩小π型梁架距,架距为30-50cm,一梁不少于五柱支设)。
三角区内必须对顶板钢丝绳进行防护,钢丝绳下方支设单体柱配合耙板进行防护,用于托起顶板钢丝绳,防止钢丝绳受压绷断或坠落伤人,并确保单体柱初撑力符合要求,单体柱安设防倒柱钢丝绳。
5、工作面拖运支架:
当工作面支架撤出原支护空间调正后,用装架绞车将支架沿底板牵引至装平台上,若支架受阻,及时停止牵引,查看支架受阻原因,若浮煤较多时,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平整,若其他物件阻碍支架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进行处理,若支架方向不正时,可用单体柱顶正后再牵引;严禁受阻时强拉硬拽。
6、装架:
开始回撤时,装架平台安装在切眼内合适位置;在装架前,轨道要与平台对齐;装架时,用卡轨器、三角架及附属连接装置将平板车和装架平台固定好,平板车与平台距离不超过300mm,平板车面高度要略低于平台最大高度,利用装架绞车与单体柱配合将支架拖到平台上,最后拖到平板车上,用专用螺栓将支架固定在平板车上,形成一体。
支架拉至平台处时,观察人员站在支架后方安全地点观察支架上平台情况,若支架偏移时,及时停电闭锁绞车进行处理,点动绞车拉支架上平台,控制好拉架速度;支架完全上到平台后,辅助人员方可在支架两侧进行监护观察,若需用单体柱调整支架位置时,必须在支架与单体柱之间垫木耙板防滑。
7、木垛:
回撤最后四架支架时,每回撤一架在回撤区域内支设木垛,木垛规格为宽×长:1.3米×4米,必须接实顶底板,以保证通风正常。
液压支架的整体运输:
(1)撤除后的液压支架采用整体运输的方式直接运至8407(上)回风顺槽内进行存放。
(2)撤除后的液压支架由装车平台进行装车后,将支架整体装车用30mm的专用螺栓固定于专用平板车上,并保证支架重心与平板车重心吻合。
(3)支架固定好后,必须由运输负责人现场对支架与平板车的固定情况进行二次检查加固,确保支架与平板车固定安全可靠后,经当班队长许可,方准由8401(下)回撤工作面将支架运输至8407(上)回风顺槽。
液压支架撤除及装车注意事项:
- 每班开工前,由队长负责,组织安全员等人对工作面及运输顺槽内的所有单体柱(包括平台周边压柱)进行全面检查、补充加液,工作面及端头单体柱初撑力符合规程要求;失修、失效的支柱、架要立即修复,否则不得作业。质检科安排专人测压,并做好记录台帐。
- 支架撤出前,当班队长必须观察切眼断面及支护情况,切眼高度是否符合出架要求,如高度偏低造成支架“压死”的情况时,必要时采取爆破作业进行扫底,爆破严格按照爆破施工措施执行,符合出架高度后,方可进行装架作业。
(3)回撤支架时,慢降慢拉,严防挂拉网绳。出现破网,立即补修;出架专人拴钩,确认人员必须躲在支护完整的无崩绳、无崩柱、无甩钩、无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经专职安全员检查许可后,再发信号启动绞车。
(4)安装导向轮拉架时,严禁将导向轮固定于工作面单体柱上,必须在煤帮打设2根专用锚杆进行固定,锚杆选用直径∮20mm、长2m左旋无纵筋螺纹钢锚杆,锚杆安装好后,由当班质检员对锚杆锚固力进行检测,确保锚杆的锚固力不低于100KN。
(5)出架时,回收空间的“三角区”内严禁站人,绳道及导向轮受力方向严禁站人。
(6)工作面回收期间,发现顶板、瓦斯或通风异常,带班队长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汇报带班矿长、调度室及相关科室,待异常过后,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科组织检查经调度室批准后再继续施工。
(7)顺槽、切眼内运输支架时必须撤离顺槽、切眼内所有人员,人员必须站在支护完整,无崩绳、无崩柱、无崩导向轮、无甩钩、无断绳抽人、无跑车等危险的安全地点,支架内、绳道内、顺槽内严禁站人,当班班组长、安全员严格把关,否则不得运输。
(8)支架拉至装车平台时,绞车配合导向滑轮使支架与平台方向一致,匀速拉至平台上;经检查合格拉至平板车上。
(9)支架放在平板车上,左右两侧超过平板车的宽度必须一致,左右误差不得超过±30mm,前后装车以支架底座为中心,均匀放在平板车上(即支架底座的中轴线必须与平板车的中轴线对齐),前后误差不得超过±50mm.
(10)支架运输前必须清理干净,物见本色。
七、8407(上)回风顺槽支架存放
一、支架参数
中间支架 | ZZ4000/16/32(存放4架) | ||
高 度 | 1.6~3m | 宽 度 | 1.43~1.6m |
中心距 | 1.5 m | 初撑力 | ≥25.2Mpa |
移架步距 | 600mm | 工作阻力 | 4000KN |
支架重量 | 13.8t | ||
过渡架 | ZZG4000/16/32(存放3架) | ||
高 度 | 1.6~3m | 宽 度 | 1.43~1.6m |
中心距 | 1.5 m | 初撑力 | ≥25.2Mpa |
移架步距 | 600mm | 工作阻力 | 4000KN |
支架重量 | 14t |
二、支架运输及固定方法
1、妨碍支架运输支护的调整:
将8400阶段运输巷内所支设的妨碍支架运输的单体柱移至巷道两侧进行支设,支设超前支护过程中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保证巷道中部有足够宽的空间可供支架通行,所支设的π型梁利用防坠落铁丝固定牢靠,单体柱必须安设防倒柱钢丝绳,如底板松软,必须穿柱靴进行支设,确保支护安全可靠。
2、支架利用绞车运至8407(上)回风顺槽指定位置进行放置,不进行卸车作业,在第一辆支架车停放位置靠近轨道顶头侧提前安设两个卡轨器用来固定支架车,然后所有人撤至安全地点,利用运架绞车将第一辆支架车运至指定地点,停机闭锁绞车后,作业人员方可在第一辆支架车靠近风门侧安设两个卡轨器,依次运输其他支架车至指定位置,其他支架车分别在对角进行卡轨器的安设,确保支架车固定牢固,防止支架车跑车或移动造成事故。
3、安全员站在安全地点现场监督运架、固定支架作业,运架时所有作业人员撤至安全地点,且人员躲避位置前方安设全断面自制钢筋梯防护网,严禁任何人站在钢丝绳、导向滑轮辐射范围内。
4、井下机电队在各运输线路上加接电铃、语音信号,必须保证在运输期间线路上所有的电铃、语音信号清晰、灵敏、可靠。
5、特别强调:拉架运输过程中必须使用新的连接环,SGZ630/264型圆环链使用配套连接环,40T煤溜链连接环必须配备螺丝,并将螺丝拧紧。
三、液压支架的操作与维护:
液压支架的操作:
(1)只有经过液压支架操作培训并且合格的人员才能操作液压支架。操作液压支架时要保证始终能看清即将移动的支架的动作区域,避免造成人员或其它潜在事故隐患的发生。
(2)本工作面支架采用是本架操作方式。其操作步骤如下:
收侧护板——降架——移架——升架——侧推千斤顶上腔停止供液。
(3)操作液压支架各项功能的完成均是通过操作操纵阀组,使主进回液管路的液体进入各自独产的分支系统的管路,液压元件及执行机构来实现。
(4)移架前应先收回护帮,然后移架子;移架后将操纵阀组的立柱操纵手柄推到升架位置,顶梁接顶后延长一段时间后,再将立柱操纵阀手柄放回中间位置,目的是保证支架达到预定的初撑力。
(5)清理支架操作指示牌,确保清晰,防止任何误操作而造成事故。
(6)底板和底座的推移空间内保持干净,这样才能不妨碍推移装置工作。
(7)操作时绝不能让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顶梁与顶板、底座与底板及两架侧护板之间,避免挤压伤人。
(8)液压支架的高度应控制在1.6~3.2m。
(9)液压支架操作工必须熟悉支架各种参数,熟悉支架各元件的作用及性能,熟悉工作面顶板情况,熟悉操作规程。
(10)必须注意支架周围人员情况,禁止人员通行和停留,要注意自身安全操作位置。
液压支架的维护:
(1)由移架工配合机修工负责对液压支架进行维护,移架工要掌握液压支架的有关知识,了解各零件结构、规格、材质、性能和作用,熟练地进行维护和检验,遵守维护规程,及时排除故障,保持设备完好,保证正常安全生产。
(2)维护内容: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和拆检维修,维护的重点是液压系统。日常维护保养作到:一经常、二齐全、三无滴漏。“一经常”——维护保养坚持经常;“二齐全”——连结件齐全、液压元部件齐全;“三无滴漏”——阀类无滴漏、立柱千斤顶无滴漏、管路无滴漏。液压件维修的原则是:井下更换,井上拆检。
(3)维修前做到:一清楚、二准备。“一清楚”——维护项目和重点要清楚;“二准备”——准备好工具,尤其是专用工具,准备好备用配件。维护时做到:了解核实无误、分析到位、处理果断、不留后患。“了解核实”——了解出故障的前因后果并加以核实无误;“分析准备”——分析故障部件及原因要准确;“处理果断”——判明故障后要果断处理,该更换的及时更换,需拆检的及时上井检修;“不留后患”——树立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排除故障不马虎、不留后患,设备不带“病”运转。
(4)维护工要做到:一不准、二安全、三配合、四坚持。“一不准”——井下不准随意调整安全阀压力;“二安全”——维护中要保证人和设备的安全;“三配合”——生产班配合操作工维护保养好地支架、检修时与其它工种互相配合共同完成检修任务;“四坚持”——坚持正规循环和检修制度、坚持事故分析制度、坚持检修日志和填写有关表格、坚持技术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2、安装绞车:
(1)绞车安装位置
严格按绞车位置示意图进行安装绞车,绞车安装位置合理。
- 绞车安装标准
①绞车必须安装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的安全地点,绞车必须固定牢固,每台绞车必须采用4根钢锚杆或“四压两戗”进行固定,钢锚杆采用无纵肋螺纹钢式树脂锚杆金属杆体、长2m,φ20mm,按掘进支护设计要求进行锚杆支设;支设压戗柱时,压柱垂直顶底板升紧,戗柱迎山有力,并安设防倒柱钢丝绳。
②所有绞车正前方安装自制钢筋网,防护网高度不得低于2.4m,防护网宽度大于所防护绞车宽度的60cm,防护网必须能够满足防护操作人员安全的要求。防护网下部预留20-30cm钢丝绳活动范围。
③钢丝绳钩头按标准制作。
④运输过程中需要安设导向滑轮的,必须确保导向滑轮受力方向合理,且不少于两道锚链固定牢靠,固定锚链采用SGZ630/264型圆环链,与导向滑轮钩进行连接,防护锚链采用40T型圆环链,与导向滑轮下部穿孔进行连接,防护锚链适当长些,不得影响导向滑轮的正常使用,起到预防导向滑落甩出伤人的作用,SGZ630/264型圆环链、40T防护链均与2根锚杆固定牢靠,锚链均利用特制符合抗拉强度的托盘与锚杆(2根)进行固定;用于固定导向滑轮的两根锚杆(长度为2m,直径为20mm)必须确保锚固力不小于100KN,预紧力不小于120KN·m。
- 绞车选型效验
根据工作面实际坡度进行验算,保证绞车提升能力和钢丝绳的安全系数满足设备运输要求。
八、运输安全管理
(一)设备装车
1、在8401(下)工作面进风顺槽或切眼内根据工作面实际情况在合适位置安装一个装车平台,装车平台采用“四压两戗”布置,单体柱必须采取防倒措施,装车平台应比平板车略高。利用切眼内及顺槽回柱绞车将支架经装车平台装至平板车运输至8407(上)回风顺槽内,工作面装车时,平板车与装车平台必须用专用插销固定牢靠;支架装车时,必须由专人指挥,对支架车捆绑牢固后,安全检查合格,方可进行运输;利用运输路线绞车将支架运输至8407(上)回风顺槽内。
2、在装车点、运输线路、存放点,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发现有活矸或煤块要及时处理,并检查周围支护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行装车。
3、装车时,必须保证前后左右平衡,将支架与平板车用专用螺丝固定,其它设备和平板车用钢丝绳及专用花兰螺丝紧固,并用木楔楔紧,以免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窜动,严禁超高、超宽装运设备。
4、所有设备的装运起吊必须严格按《设备井下起吊装设备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二)顺槽及工作面设备运输
1、每班开工前,队长必须组织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由外向内检查顶帮、支护等完好情况,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班组长及安全员亲自指派专人对顺槽及切眼内所有单体柱及液压支架进行检查加液,保证支柱初撑力达标。
2、支架在工作面装车检查加固后,利用绞车牵引运输,绞车必须挂牌、编号管理。
3、顺槽及工作面运输设备期间,必须设专职绞车工、信号工、把钩工。
4、顺槽每台绞车边及每隔200m安设一组声光报警信号装置,所有绞车信号每班开工前,由当班机电工负责,检查调试一遍,严格执行装备队所确定信号,信号不清、没有信号或声光信号不全及铃声混乱,严禁运输。
5、所有运输线路变坡点必须安装一个自动复位阻车器;并在距停车点30米处安装吊挂挡车栏,停车点安设2个卡轨器,保证灵敏可靠,正常使用,当班队长、班组长、安全员负责监管。
6、设备开始运输前,队长必须指派专人对铺设的轨道情况、绞车各部件(特别是刹车、离合器等)、钢丝绳及钩头、保险绳、信号装置、阻车器、压机柱、抽放管路、电缆、电话线的悬挂以及是否妨碍运输等所有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误后,经相关责任人员确认后,当班队长许可后,方准进行运输。
7、以上检查完毕、设备装运可靠检查无误挂好钩后,必须撤离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发信号开车。
8、绞车司机在接收到清晰的开车信号后,必须连续发出或反馈两次相同信号后确认开车方向,方可开动绞车运输,信号不清晰时,按停车信号对待。
9、运送设备时,使用对拉绞车进行运送设备,对拉绞车运送设备时,两绞车必须同步运行。
10、绞车在运行期间,每次只准运送1辆支架车。
11、运输设备车辆过弯道(道岔)时要减速慢行,弯道(道岔)内侧和设备(物料)甩头的一侧严禁有人。
12、运输支架期间,队长必须指派专人在8401(下)进风、回风顺槽、3405(下)运输、回风顺槽、8407(上)回风顺槽内与8400阶段运输巷交叉点的支护完整的安全地点分别设警戒,确保在运输期间严禁有人在运输路线上停留或作业。
13、运输期间,绞车工、信号工、把钩工必须严密配合,遵章守规,互相监督监视,发现违章违规作业时,必须及时制止,并立即停绳。
14、顺槽及切眼运输支架期间,带班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现场指挥。
15、在使用绞车运输时,司机要开慢车并听从信号员安排,信号人员站在安全地点随时观察各部件是否擦帮、碰顶。有问题立即发信号停车处理,并有专人看管。
16、运输设备车辆过弯道(道岔)时,要指派专人站在安全地点观察车辆通过弯道(道岔)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时,要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停车检查处理;停车时必须用三角架及卡轨器等将车固定稳当后,方可进行处理。
17、严禁钢丝绳直接拐弯拉设备,拐弯时必须安设强度足够的导向轮,所使用的导向滑轮必须与绞车绳匹配,并严禁把绞车绳绕在棚梁、柱腿上作导向,严禁使用小钩、马蹄等代替导向轮使用。
18、运输设备车辆经过风机、风筒时,要减速慢行,并注意保护好风机、风筒,不要挂破,损坏;若巷道高度、宽度不能同时满足运输设备车辆和通风需要,要及时和有关单位联系进行处理,严禁强行通过。
19、在运输过程中,运输系统沿线不得有人员工作及停留(信号工必须站在不受任何威胁的安全地点)。
20、如在运输过程中,车辆出现跳道现象时,必须及时停车,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支设卡轨器配合三角架进行阻车,经带班矿长会同相关人员现场勘查后,制定安全可靠可行安全措施后,方可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21、沿线运输巷道信号装置齐全完好,机电队负责管理。
22、运输中严格做到“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三)掉道车辆复轨
1、复轨使用工具
配备与支架和平板车重量相匹配的倒链2个、枕木、撬棍等工具。
2、复轨方法:
(1)处理矿车掉道时,必须先用临时安全挡车装置将车辆稳住,钢丝绳要带劲再复轨。
(2)处理车辆落道时,严禁用绞车强行复轨,斜坡上要使用倒链进行复轨。
(3)处理掉道车前,必须对倒链等工具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后,方可用于车辆复轨。
(4)处理掉道车辆时,至少有两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复轨前,当班带班矿长要指定专人周围安全环境进行全面检查。处理前首先在距掉道车辆5m之外的斜上方,检查掉道车辆的联接状况、装车情况,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进行复轨。
(5)车辆双轮落道时,严禁前后掉道车轮同时处理,一端处理完毕后再处理另一端。具体方法为采用两个倒链将落道端两侧缓缓吊起,吊的同时,两个倒链必须同步进行,随着平板车的不断升高,应逐步进行支垫道木,并采用在车辆两侧支设单体柱的方式,防止重物车辆向两侧倾翻,当平板车达到上道高度时,平板车下方支设木垛要牢固,但同时要注意道木必须横担两股道。用其中一个倒链将车辆落道一端与地面成40°夹角,向上道方向吊正车辆,当落道两轮与轨道对正,再用另一个倒链重新将车辆碰头吊起后,取出垫木,缓缓松链使平板车上道,操作人员严禁站在车辆两侧或钻入车底。
3、安全注意事项
(1)处理车辆掉道时,作业人员和现场指挥人员必须站在掉道车辆斜
上方,严禁人员站在车辆下滑方向及矿车的两侧,以防车辆歪倒伤人。
(2)在处理掉道时,作业人员必须由有工作经验的老工人担任。
(3)处理车辆掉道必须有跟班矿长亲自现场指挥。其他人员严禁擅自
处理车辆掉道。并应根据掉道车辆的现场情况,采取相应的复轨方法及措施。
(4)车辆掉道处理前,必须将作业地点上、下方的挡车栏关闭,在作业地点周围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观察安全情况,等掉道处理完毕后,经跟班矿长许可后,方可将挡车栏打开。
(5)现场负责人必须指派专人在掉道车辆下方100m以外的安全地点设置警戒,以防行驶车辆下滑伤人。
(6)用倒链吊起车辆前,必须在两者之间放入小木片或防滑物,以免顶起后打滑。
(7)用倒链复轨时,选择可靠的锚杆进行悬挂,固定不得少于2道防护,应随起随垫,防止车辆倾倒砸人。
(8)复轨后仔细检查掉道的原因,及时处理采取措施,防止类似现象重复发生。
九 、安全技术措施
(一)支架在工作面的位置调整
1、支架在调整位置时要注意观察位置调整区的顶板支护情况,有不安全隐患时及时处理或增设临时支护控制顶板,防止在支架调向过程中发生事故。
2、调整支架及拉支架时,必须有专人站在支护完整的无崩绳、无崩柱、无甩钩、无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观察支架运输、顶帮支护等情况,要有专人统一指挥信号;位置调整、运输过程中,任何作业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
3、位置调整、运输过程中,要停止其它无关作业,任何人员禁止进入作业区域。
4、支架在调整及移动过程中,所用工具,必须连接牢固,支撑牢靠,防止滑脱或断裂伤人。此外滑轮的吊钩开口应向下,并利用锚链进行2道防护,利用2根锚链配合连接环将滑轮固定牢靠,且利用1根锚链作为防护绞车绳发生断裂的安全装置。
(二)爆破施工措施
(一)爆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回撤期间,若出现支架压死现象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359条及以下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严格执行“顶板四人联合验收制度”和“敲帮问顶”制度;爆破作业必须认真执行报告和联锁制度,由带班队长向矿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进行爆破,严禁擅自爆破。
2、爆破前必须由现场指挥组长、当班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爆破工对工作面支护、瓦斯、煤尘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只有工作面支护、瓦斯、煤尘等情况达到要求方可进行爆破作业;工作面作业过程中出现“三异常”时严禁爆破。
3、爆破工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爆破工岗位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爆破前后必须采取洒水降尘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煤尘聚集或超限情况下爆破作业;必须在规定的安全位置警戒、起爆和躲炮,严禁爆破后未经检查进入警戒区。
4、爆破前作业点附近前后10米内的支护进行全面紧固,检查钢棚支护是否符合要求,抽检锚杆锚固力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支设。
5、施工作业要坚持浅打眼、多打眼、少装药、放小炮的方法。
6、爆破打眼时炮眼必须严格按要求的角度及深度打好,打眼前、爆破前瓦斯员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瓦斯不超过0.8%时方才可进行打眼、爆破作业;如瓦斯超过0.8%时要采用合理的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只有达到0.8%以下时方可作业。
7、每个炮眼用水炮泥、黄泥全部封好孔,黄泥封孔封满。
8、工作面爆破时把爆破母线拉至距离爆破地点不小于100m处爆破;用FB-100D型发爆器一次起爆;脚线的连接工作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要求脚线和连接线、连接线和母线之间的所有接头接触良好,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确认好方可爆破。
9、安排有经验的爆破工装药爆破,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10、设警戒
(1)撤人范围:爆破时工作面所有人员全部撤到距离爆破点直线距离不少于100米以外,并派专人在交叉口及回风绕道处分别设警戒,清点人员,确认无误后,由当班队长向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下达起爆命令。
(2)设警人员到岗后,必须坚守岗位,禁止一切人员进入警戒范围内,未接到撤警通知不得擅自解除警戒。
(3)爆破:装药连线完毕后由专职瓦斯员检查瓦斯,保证瓦斯不超限,安全情况正常,等设警人员撤除所有人员并设好警戒后告知爆破人员可以爆破后,进行爆破。
11、爆破后,待工作面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员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必须进行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其他作业。
(二)装药、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爆破前,将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电缆、水管、瓦斯传感器及各类设备进行妥善保护,防止爆破崩坏;电器设备必须使用木板或旧皮带盖实护好,防止崩坏。
2、装药
(1)打眼、装药严禁平行作业;不同厂家生产的或不同品种的电雷管,不得掺混使用。
(2)引药的装配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① 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脚线顺好,拉住脚线前端将管体抽出,抽出的单个电雷管脚线末端要扭结短路。
② 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炮药箱附近地点进行,禁止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的数量为限。
③ 装配引药时,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或冲击以及折断电雷管脚线或损坏脚线绝缘层。
④ 电雷管只许由药卷的顶部装入,先将药卷顶部揉软,再用木或竹制的炮针在药卷顶端扎略大于雷管直径的孔眼,然后将电雷管插入孔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并将脚线在药卷上套一个扣,剩余脚线应全部缠绕在药卷上,同时将脚线末端扭结成短路。
⑤ 每个药卷内只准插放一个电雷管。
⑥ 装配好的引药要整齐摆放在炮药箱附近无导电体的安全地点,并且点清数量、掩盖好不得丢失,不准随地乱放。
3、装药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① 爆破工要严格执行打眼前、装药前及爆破前后的“一炮四检”及“三人连锁爆破制”;工作面每次打眼前、装药前、爆破前及爆破后,瓦斯员检查装药爆破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不准装药爆破,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处理;爆破后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不准开动电气设备。
② 由爆破工、班组长监督,对施工地点附近支护进行检查,确保支护完好。
③ 将炮眼内的煤(岩)粉清除干净。
④ 爆破工、班组长及瓦检员对硐室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装药爆破:
a.空顶距离超过规定,支护损坏,支护不齐全;
b.装药地点20米以内,有未清除和撤出的煤、矸、矿车及机电设备,或其它物体阻塞道断面1/3以上时;
c.装药地点20米以内煤尘飞扬时;
d.装药地点2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
e.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炮眼塌陷、裂缝,有压力水,瓦斯突增等;
f.工作面风量不足停止运转时;
g.炮眼内煤(岩)粉未清除干净时;
h.炮眼深度、角度、位置等不符合爆破说明书规定时;
i.装药地点有片帮、冒顶危险时;
j.发现拒爆未处理时。
4、装药工、爆破工必须按照措施爆破规定的各种炮眼装药量进行装药爆破。
5、装药方式为正向装药,即引药最后装在眼口,引药及所有药卷的聚能穴一律朝向眼底;禁止采用反向装药。
6、装药时要一手拉脚线,一手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眼底,用力要均匀,不得冲撞或捣实,使各药卷紧密相接;药卷装完后要将两脚线末端扭结短路并悬空。
7、封泥用水炮泥和粘土炮泥,严禁用煤渣或其它块状材料、可燃材料充填炮眼。
8、装填炮泥时,要一手拉雷管脚线,一手用木质炮棍推填炮泥,用力轻轻捣实,炮眼封泥长度不小于炮眼深度一半。
9、封泥的填装结构是:先紧靠药卷填上30~50mm的粘土炮泥,然后装填水炮泥一个,在水炮泥的外端再填塞炮泥;装填水炮泥不要用力过大,以防压破,装填炮泥外端的炮泥时,先将炮泥紧贴在眼壁上,然后轻轻捣实。
11、爆破
(1)爆破母线用铜芯绝缘线,长度不小于100米;禁止使用钢轨、金属管等当做回路或母线使用;爆破母线与电缆、电线、信号线应分别悬挂在巷道两侧,如果遇特殊情况必须挂在同一侧时,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或信号线下方不小于300mm处。
(2)爆破母线必须由里向外敷设,两端在与脚线、爆破器连接前必须扭结短路。
(3)各炮眼雷管脚线的联结方式应按串联方式进行,雷管脚线之间的联结可经过培训的爆破工助手进行,雷管脚线与母线的联结及通电爆破只准由爆破工本人操作。
(4)电雷管脚线与连接线、脚线与脚线之间的接头,都必须悬空,不得与任何导电体接触。爆破母线不得有破皮或明接头。
(5)在连线爆破前,必须在距爆破地点20米范围内进行第二次瓦斯检查,在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进行连线爆破,否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6)爆破时,应在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通道上设置专人警戒,发爆地点必须在警戒点以外,警戒必须由班组长亲自负责安排设置和撤除;班组长安排专人将施工范围内所有人员全部清理到警戒线以外,班组长在检查各警戒点设好后,经当班队长清点人数,带班矿长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按规定程序爆;爆破完毕,由班组长按规程规定认真检查,确认无拒爆、残爆存在时,并经当班跟班矿长核实无误后方可撤除警戒,严禁用“喊话”或“预约”的方式设置或撤除警戒。
(7)各警戒点必须“人、牌、绳”三齐全;爆破前,工作面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到警戒以外,警戒区内严禁有人。
(8)爆破工把母线与脚线联结好后,必须最后退出,并沿途检查爆破母线是否符合要求,边往外走,边发出准备爆破信号;爆破工进入爆破地点后,随即发出最后一次准备爆破信号。
(9)班组长在检查各警戒点设好后,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由当班队长向调度室报告瓦斯、煤尘、支护等情况,经同意后方可下达起爆命令。
(10)爆破工接到爆破命令后,将母线与发爆器连接,并将发爆器把手插入爆破器,转至充电位置并发出爆破信号,再过10~15秒钟,发爆器灯亮稳定后,将发爆器把手转回爆破位置进行爆破。
(11)爆破后,爆破工将发爆器把手拔出,将母线从发爆器接线柱上摘下,并扭结短路。
(12)爆破器把手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的时间不得将把手插入爆破器内。
(13)等迎头炮烟排净后,班组长、爆破工、瓦检员首先进入迎头,由外向里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支护、顶板、拒爆及残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安全后爆破员发出解除爆破信号,由班组长亲自解除各处爆破警戒点后,其它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
(14)通电后拒爆时,爆破员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从爆破器上摘下母线,扭结短路,然后至少再等15min,方可沿线路检查不响的原因,如果是短路、断线或联结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联线爆破。
(16)检查处理拒爆或重新联线爆破前,必须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悬矸危岩,确认安全的条件下方可操作。
(17)处理拒爆时,必须在距离拒爆眼0.3m处另打平行于拒爆眼的新炮眼,重新装药爆破,新炮眼的眼深要超过瞎炮眼深度,打眼时应在拒爆眼外端口插入炮棍作为导向标志。
(18)严禁用镐刨或从拒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向外掏炸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19)在拒爆处理完毕之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拒爆处理无关的工作。
(20)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破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找出未爆的电雷管。
(21)拒爆必须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有特殊情况未处理完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代清楚。
(22)装药的炮眼应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班爆破工交接清楚。
(23)爆破后,要将爆破母线、发爆器、瓦斯器等收拾整理好,清点剩余的电雷管炸药,填写好消耗单,在核清领取数量与使用及剩余数量吻合后,经班组长签字,当班剩余火工品要交回火药库,严禁私藏爆破器材或存放在井下。
(24)升井后,要将发爆器交回规定的存放处。
(25)爆破工作严格坚持执行“一炮四检”制度和“三人连锁制”。
(26)工作面必须保持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27)班组长、爆破员要佩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随时检查工作地点瓦斯浓度,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超过0.8%时不得进行打眼、装药、爆破作业,并汇报矿调度室,由调度室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三)火工品管理及爆破的安全技术措施
1、火工品设专人保管和发放;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并由专人运送,严禁与其他材料混合运输,严禁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时间运输。
2、火工品存放地点要求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电设备,爆破时放到警戒线外的安全地点;严格火工品的领退和保管制度。
3、严格火工品的领退和保管制度,雷管当班领退,专人保管。
4、炸药、雷管严格按规定分箱上锁领退和存放,并放在放炮警戒线处的进风流中,间距至少6米以上,严禁乱扔乱放;发爆器手把、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交给他人。
5、放炮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相关措施及其爆破说明书;井下放炮必须有专职放炮员担任且工作面只允许有一人执行放炮任务。
6、严格按爆破说明书进行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全断面一次爆破,严禁分次爆破。
7、起爆时必须使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进行起爆,工作面禁止使用两台发爆器发爆。
8、严格控制装药量及炮眼角度,顶帮破碎时,适当减少药量。
9、炮烟未散尽时,严禁进入工作面。
10、炮前要认真检查联线及工作面情况,确保作业顺利进行,防止出现瞎炮。
11、工作面要坚持使用水炮泥,爆破前、后应用水冲洗煤壁,爆破时应喷雾降尘。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米时,不得装药放炮;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地、刷帮、挑顶确需进行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浅眼爆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封满炮眼。
(2)当炮眼深度为0.6—1.0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少于眼深的1/2。
(3)炮眼深度超过1.0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米。
(4)炮眼深度超过2.5米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0米。
(5)深孔爆破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孔深的1/3。
(6)光面爆破时,周边光爆炮眼应当用炮泥封实,且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3m。
(7)工作面有2个及以上自由面时,在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m,在岩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m。浅孔装药爆破大块岩石时,最小抵抗线和封泥长度都不得小于0.3m。
13、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不燃性的材料作封泥,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做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
14、装药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1)作业点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不符合的。
(2)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8﹪。
(3)在爆破地点20米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它物体堵塞巷道断面的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5)工作面风量不足。
15、当班的装药炮眼应当班放完,如有剩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火工品不得在井下进行交接。
16、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出井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或移交给下班。
未及事项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井下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九条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执行。
(三)吊装设备使用及管理
1、装车前,装车人员必须有专人对所有车辆进行检查,不完好的、四轮转动不灵活的不得使用。
2、装车人员要掌握好设备车辆的平衡情况,设备重心要在车辆中间且保持平稳,紧固件要上齐全,专人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准运输。
3、大件设备用平板车装运时,刹车按下列要求执行:液压支架用直径为30mm×120mm规格的专用螺丝进行固定。
4、起吊工具必须有专人检查,不完好不得使用。
5、起吊设备时,起吊物下和起吊架覆盖范围内,禁止一切人员站立、行走和作业。
6、设备起吊要根据起吊重量选用合适、完好的起吊工具,起吊时要有专人指挥,专人在安全地点观察起吊梁以及起吊工具,被起吊设备的运行情况。
8、重量较轻,体积较小的设备可用回柱绞车起吊装车,用绞车起吊设备要注意以下几点:
⑴ 绞车绳导向必须使用导向滑轮并利用锚链进行2道安全防护。
⑵ 导向滑轮要满足起吊重量要求,并要挂在结实可靠的地点下。
⑶ 必须指派技术熟练的绞车司机操作绞车。
⑷ 要有专人指挥,专人观察起吊设备以及设备运行情况。
⑸ 起吊时绳道内严禁有人。
⑹ 设备吊起后要缓慢下放,设备距所装车高度在100mm以下时,工作人员方可在设备两侧面协助下放。
⑺ 严禁作业人员身体任何一部分伸入起吊物下。
⑻ 绞车绳要挂在设备结实可靠且无法脱落的部位上,并要把挂绳头处封口。
⑼ 起吊前要设专人负责警戒工作。
9、严禁使用小钩、马蹄等代替导向滑轮使用;严禁绞车绳直接绕过其它设备作导向向前拖拉起吊工作。
10、用绞车拖拉设备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⑴ 将沿线障碍物清理干净。
⑵ 处理卡拌、倾斜等现象时必须停车进行,利用卡轨器和三脚架将车辆停放牢固,人员方可接近设备观察处理隐患,严禁边拖拉设备,边调整设备方向。
⑶ 拖拉设备时,人员要跟在设备后上方10m以外安全地点。
⑷ 严禁在无导向轮的情况下在拐弯处强行拖拉设备。
⑸ 拉设备时,绳道内严禁有人。
⑹ 必须派技术熟练的绞车司机操作绞车,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负荷突然增大时要停车检查,严禁强行硬拉。
⑺ 绞车绳要挂在设备可靠且无法脱落的部位上,并把挂绳头处封好。
⑻ 严禁拖拉设备的配合部位或易断裂部位。
11、设备起吊后要缓慢下放,距所装车辆高度在100mm以下时,工作人员方可在设备侧面协助下放,严禁人员身体任何一部分伸入起吊物下。
12、设备起吊不易过高,能进退出车辆为宜。
13、多台倒链同时起吊设备时,倒链吃力要均匀,起吊速度要一致。
14、无专用起吊环的设备,起吊工具要挂在设备结实可靠且不易脱落的部位上,否则严禁起吊,严禁挂在设备的配合部位起吊。
15、人工抬、装设备时,要提前清理好行走路线,工作期间,工作人员要配合默契,口号一致,动作协调一致。
16、物体只要处于起吊状态,必须专人看护,以免伤害不知情人员。
17、暂时不用的重物,必须放在不影响人员行走,工作及设备运行的地板上,且没有自动滚落,倾倒的可能。
18、用倒链起吊设备,要注意以下几点:
⑴ 钩、链条、转轴及制动器应良好,传动应灵活,吊挂应牢靠。
⑵ 操作时应先缓慢升起,等链条张紧后要专人检查确认可靠后方可继续起吊。
⑶ 倾斜方向使用时,拉链方向应与链轮方向一致,防止卡掉链。
19、在压力较大的地点起吊装车时,一定要加强顶板支护,只有当班专职安全员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作业。
20、拆卸和起吊设备不得同时作业,严禁边拆边起吊。
21、设备刚刚吊离地面后,必须静止一会,观察一下起吊梁,起吊工具各连接用具有无异常现象,必须先处理后作业。
22、起吊设备时,被起吊物的重心尽可能低,尽可能与平板车中心重合。
23、运输起吊各类立柱千斤顶时,一定要避免对物件的镀层表面和人员的伤害。
24、井下行车每班开工前、每次起吊设备前,必须由运输负责人,对行车安全完好情况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处理,检查处理完毕,经运输负责人许可后,方可进行起吊设备。
25、所有吊装场所每班开工吊装设备前,由队长、班长、安全员先进入作业场所,对作业场所内的所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有隐患立即指挥处理(一人监护、一人处理),不处理妥善不得作业。
26、需起吊、吊装设备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严禁使用失效的锚杆或锚索进行吊装,回撤工作面选用可靠的支架护帮板上圆孔吊挂,安装工作面必须利用重新支设的锚杆吊挂,吊装前必须对吊装物件重量进行测算,必须保证吊装物件重量小于锚杆最大承受拉力,不能强行吊装,只有达到吊装条件时,方可进行吊装作业,并由当班队长、质检员、安全员进行二次检查,经确认无不安全隐患后方可起吊,起吊过程中要有专人全程监督、检查、监护,确保安全。
27、所有起吊设备或运输设备的场所,起吊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站在不受任何威胁的安全地点,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监护,起吊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衣帽整齐、头戴安全帽。所有起吊设备每次起吊前和所有运输设备每次运输前,都要对所有安全设备及连接装置、连接工具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经检查无误,并经专职安全员许可,方可开始起吊或运输工作。
28、利用锚链吊挂时,要用连接环连接,螺丝上满扣,并且先检查各部件的完整情况,严禁带隐患起吊,起吊时,随时注意设备的受力情况,发现问题排除处理后方可作业。
29、使用倒链起吊时,倒链必须有合格证书,倒链额定吊装力必须大于最大吊装的重量。在使用之前,应先检查好吨位是否合适,大小轮、逆止装置是否齐全完好。
30、起吊设备时,必须有专人检查起吊工具和绳索。发现有断股、断绳、变形的禁止使用。起吊钢丝绳的破断力要大于设备重量的5倍。
31、在设备装点,必须派专人监护安全工作,禁止勾头下方和起吊点下停留人员。起吊过程中,禁止人员通过,现场安全员监管。
32、重物起吊时先慢慢试吊,各连接处、受力处必须严密注视。起吊重物时,人员必须撤离开重物5m,如在斜坡处起吊时,人员必须站在坡道上方侧5m以外。
33、重物起吊时或起吊后,下面不准站人或进行其他工作,若需进行设备的摆正、转动等工作,需要绳拉或用长柄工具推。
34、设备吊起后,作业人员如需进入设备下方进行作业,必须用道木层层码垛将设备垫稳垫实,并经当班队长检查无误并批准后,指派专人现场监督监管,作业人员方可进入作业。
35、当设备运到工作面后,及时进行清点交接。小型设备人工卸车时要默契配合,同起同落,口令一致;大型设备用与起吊件相匹配的倒链,卸车时要有专人指挥,起吊过程中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精密设备及仪表卸车时要轻起轻落,防止碰撞损坏。
(四)绞车使用及管理
1、所有绞车按规范标准安设,各设备严格执行三固定,各部位螺栓、钩头、钢丝绳、信号、按钮、压机柱等符合完好标准,每班由安全员检查后,确定无误后方可开车。
2、所有绞车司机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按章操作,严格按照绞车司机岗位操作流程执行,当班队长指派有经验、头脑清晰的老工人担任信号工,绞车司机及信号工必须掌握信号指令,严禁违章作业。绞车司机在准备发信号启动绞车前,必须呼喊不少于三次,人员撤离后方可启动绞车。
3、每台绞车前必须设置自制钢筋防护网,防护网均采用直径不小于20mm的钢筋焊接而成,网孔规格均为50mm×50mm的方格网,防护网高度不得低于2.4m,防护网宽度大于所防护绞车宽度的60cm,距底板20cm-30cm安设,如巷道较低时,可适当降低防护网高度,防止断绳伤人,绞车司机及辅助工必须站在防护网后方进行操作,严禁将身体任何一部分伸出防护网以外。
4、绞车司机和运输人员开车前负责对运输设施(绞车、钢丝绳、压戗柱、挡绳板、刹车装置、离合装置及其电气设备等)和运输路线(轨道、道叉、挡车器、巷高、巷宽、巷道支护情况、沿线障碍物等)以及设备车辆的连接情况和刹车情况进行全面详细检查,存在问题要在运输前彻底处理,具备行车条件后方可运输。
5、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指派技术熟练的绞车司机操作绞车,坡上、下安全地点及沿途巷道口要设专人警戒截人,坚持“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开车前,绞车司机要先检查绞车及附属完好情况,发现有地锚松动,无挡绳板等不安全隐患,要先处理完后再操作绞车;运输过程中发现绞车负荷突然增大、有异响、电机单相运转或冒烟等异常现象时,要及时停车检查处理,严禁强行硬拉。
6、摘挂钩要专人负责,钩头、连接环等确保牢固可靠,经检查无误符合要求再操作。
7、若暂时在有坡度的轨道上停车、倒换钩头等情况发生时,必须专人负责,利用牢固的挡车器、卡轨器挡稳,严禁随意摘掉绳头。
8、绞车运行中,绞车司机操作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听清信号,双手不准离闸把,如收不到信号应立即停车查明原因。
9、绞车运行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绞车的受力情况和绳道方向,绞车受力异常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待问题处理后方可开车,严禁生拉硬拽;并时刻注意对方传来的开、停车信号,做到开车、停车、倒车及时准确。
10、现场人员听到开车信号后,要迅速躲到安全地点,并坚持“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严禁人员跟随重车,以防断绳、脱钩等伤人事故。
11、绞车司机必须严密注意现场绞车各部件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有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的必须立即停车,采取措施,待处理好再运行。
12、绞车司机必须在护绳板后操作,严禁在绞车侧面或滚筒前面操作,严禁一手开车,一手处理爬绳。
13、所有绞车及信号统一编号挂牌管理,每台绞车边应悬挂信号、绞车检修记录本、绞车运行记录本、钢丝绳检查记录本、交接班记录本。
14、撤除设备(支架)过程中,所有重车必须使用绞车运输,严禁人力推车。若需导向时,导向轮要悬挂牢靠,并设专人看护,发现问题及时停车处理。开车时,所有人员都要撤离绳道和导向轮可能飞出的方向,撤离车辆两侧,躲到安全地点。
15、挂运大件时,必须专人用合格的连接装置进行连接,挂好钩,经检查无问题后,通知周围人员躲到安全地点。由专人打点传号开车。
16、绞车在对拉综采设备的过程中,必须将对拉绞车中间段所有人员全部撤离,严禁人员通行或作业,上山绞车运行过程中,下山段所有人员必须撤离至安全地点,否则不准运输,专职安全员或带班队长现场把关。
17、绞车硐室除绞车司机外,严禁任何人员进入,绞车司机负责把关,当班队长、班长、安全员负责监管。
18、绞车运行时,以绞车为中心半径3m范围内,除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外,严禁站人,绞车司机负责把关,当班队长、班长、安全员负责监管。
19、绞车启动后,运输区段内严禁有人,安全员负责警戒截人。
20、绞车司机和信号工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严禁擅自开车或打信号。
21、在平巷、坡度较小的斜巷或起伏不平的巷道内运输设备车辆时,必须使用两部绞车对拉进行,严禁快速冲坡;使用两部绞车对拉设备车辆时,必须由技术熟练,熟悉巷道情况的绞车司机操作绞车,绞车司机要协调一致密切配合,控制好绞车速度,一部车放,一部车拉,下放绞车的速度要略小于拉车速度,以防车辆碾压绞车绳。
22、使用两部绞车对拉车辆时,必须先挂上山侧(或放车用)绞车绳。
23、在大坡度地段运输设备时,要先将绞车绳放在道心,人员在坡头安全地点,信号工在坡底安全地点观察车辆运行情况。
24、严格执行机电科制定的绞车使用安全技术措施。
(五)支架运输措施
1、在运输支架前,必须利用相似于支架尺寸的模型车对运输路线进行检测,了解巷道断面是否可以通过支架车,防止出现阻碍支架运输的情况。
2、事先检查运输路线轨道,要求轨距、轨道接头符合要求,道夹板齐全牢固。
3、支架装在平板车上,必须使用φ30mm×120mm的专用螺丝固定,且垫圈齐全、螺母锁紧。
4、运输支架期间,每次只准运送1辆支架车。
5、未尽事宜严格按绞车使用和管理和运输通用措施执行。
(六)运输通用措施
1、运架期间,每班必须有专人检查绞车钢丝绳的磨损情况和绞车信号失灵情况。在巷道变坡点布置托绳轮,以减少钢丝绳与轨枕的摩擦。
2、机电科负责确保运架所使用的钢丝绳等连接装置必须有检验报告,且检验报告检测结果是合格。
3、将8400阶段运输巷内所支设的妨碍支架运输的单体柱移至巷道两侧进行支设,支设超前支护过程中严格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保证巷道中部有足够宽的空间可供支架通行,所支设的π型梁必须安设防坠落钢丝绳,单体柱必须安设防倒柱钢丝绳,如底板松软,必须穿柱靴进行支设,确保支护安全可靠。
4、在大坡度地段运输液压支架等超重大件设备时,必须加挂防跑车保险绳,以防设备跑车,保险绳必须挂正,以防设备车辆受力不均匀发生掉道、翻车等事故,保险绳不得挂在设备易损坏部位上(如:管路、仪表、电缆等)。
5、运输设备车辆过弯道(道岔)时要减速慢行,弯道(道岔)内侧和设备(物料)甩头的一侧严禁有人。
6、运输设备车辆过弯道(道岔)时,要指派专人站在安全地点观察车辆通过弯道(道岔)情况,发现有异常现象时,要立即发出停车信号,停车检查处理;停车时必须用三角架及卡轨器等将车固定稳当后,方可进行处理。
7、严禁钢丝绳直接拐弯拉设备,拐弯时必须安设强度足够的导向轮,严禁把绞车绳绕在棚梁、柱腿上作导向,严禁使用小钩、马蹄等代替导向轮使用。
8、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先停车固定好车辆,后摘绳换绳的原则;车辆经过挡道器后,要及时停车闭合挡道器,严禁提前打开下一道挡道器。
9、每一处阻车设施上所停放的车辆数不得超过该处坡度所允许的最大挂车数,保证安全运输。
10、设备的精密部位及两端头要捆绑道木等软质材料,防止碰撞损坏及进杂物。
11、设备车辆过反道岔时,运输人员要注意不得倒乱车辆顺序。
12、运输设备车辆前,必须利用支架模型车(按支架车参数)对沿途绞车、轨道、巷高、巷宽、巷道支护情况等提前检查,有影响运输的要和有关人员联系进行处理,以保证运输的畅通,严禁硬性撞过。
13、运输过程中,不得碰倒支护用的柱腿,否则要及时恢复。
14、影响运输的支柱要逐根替掉,替柱时要执行“先支后回”的原则。
15、在轨道支垫过高的地方提升设备时,为了防止绞车绳绊入道木或道夹板螺丝上,可提前在绞车绳道内支垫木料(道木),木料(道木)一端要紧贴轨道外侧,其高度要略低于轨面,木料间距以15米左右为宜。
16、处理绞车绳绊入道木或道夹板螺丝上等问题时,可在车辆停止运行后,使用拉钩将钢丝绳拉出,拉钩开口一端要向上,必要时必须用卡轨器配合三角架停稳车辆,待绞车绳松驰后,将绳拉出;严禁直接用手拨运行中的钢丝绳。
17、运输设备车辆前,绞车司机和信号工负责检查运输线路和运输设施,并将绞车绳提前放入道心内及检查车辆的连车情况和刹车情况。
18、运输过程中,发现设备刹车不牢固时,必须立即停车处理。严禁凑合蛮干。
19、开车期间,绞车司机必须密切观察前方动静、绞车绳及车辆运行情况,拨绳人员必须密切注意绞车及绞车绳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停车处理,严禁绞车司机不观察前方动静低头开车。
20、初次在巷道内运输设备车辆(即在不熟悉巷道坡度变化情况下运输设备)时,必须使用两部绞车对拉进行。
21、轨道弯道处必须用轨距拉杆和铁枕木将轨道固定牢靠,防止轨道出现变形、轨距变化等情况发生。
22、同一条斜巷内严禁有两组及两组以上运输人员同时作业。
23、运输(包括用绞车拖拉、起吊)信号严格按照机电科制定的信号规定执行。
24、绞车司机 、信号工全部走到各自岗位,并用信号相互联系,确认全部到岗且安全无误后,方可严格按《绞车司机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联系开车运输设备。
25、绞车信号必须放在便于操作的安全地点。
26、严禁使用小钩、马蹄等代替导向轮使用。
27、首次运输支架等大件设备要慢行压道。
28、在运输过程中,使用设备的电气部分出现故障,非专职电工严禁随便拆开电气、线路。
29、在设备准备运输前必须设专人认真检查运输所经路线、轨道、阻车器、卡轨器等设施是否完好,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设备的运输工作;每班都应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安全作业。
30、在本次设备安装作业过程中,各个绞车点、工作面必须安设独立的电话和照明,所有电话不得窜号,信号必须清楚无误,照明必须明亮清晰。
31、设备在每个运输阶段,与之相连的巷道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在交叉口安设栅栏并悬挂“正在行车,严禁行人”牌板。
32、运输时车辆上的主、副绳、牛尾巴必须齐全方可运输;运输时轨道卡轨器、三角架、镐要随身携带,以便随时采取阻车措施,确保安全停车。
33、每固定好一辆车辆运输时要对车辆固定装置进行二次全面安全确认,确认安全有效,并对所运输线路的轨道进行全面检查,对巷道内影响运输的一切物料等其他物品进行清理,方可进行车辆运输。
34、工作面停放车辆要用卡轨器进行卡轨,并支设安全有效。
35、在运输期间必须安排专人对各个路口进行设警;保证在运架期间运输路道内无任何闲杂人员,确保运架期间的安全。
36、绞车下放车辆时,要均匀缓慢放车,严禁不带电放车、急刹车或放飞车。
十、顶板鉴定及回撤、准备工作面支护检查
建立工作面支护质量四人联合鉴定制度,即每班上班前由带班矿长、班组长、当班安全员和支护技术人员组成四人联合鉴定组,对照标准对支架运输地段的顶板支护情况进行现场评估鉴定,并按照煤业顶板支护情况现场评估鉴定表进行签字验收,坚持班班鉴定,班班移交,在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作业。煤业顶板支护情况现场评估鉴定表由调度室统一存档。顶板支护情况现场评估鉴定牌板由综采队统一管理。
每班作业人员在进入工作面作业前,当班队长必须指派班组长对进风顺槽、回风顺槽和切眼压力显现情况进行观察,如发现压力增大区必须及时采用安全可靠的措施进行维护,方可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中,队长指派专人对进、回风顺槽和切眼顶帮受压情况观察汇报,每班不少于3次巡查。
当班回撤、运架、存放支架的安全员和质检员对所在工作面的液压支架及进、回风顺槽的超前支护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液压支柱要进行补打、注液,要对发现的所有隐患及时进行处理,确保作业点支护质量符合要求。
十一、通风、瓦斯管理
(一)8401(下)综采工作面
1、风量的计算:
(1)按瓦斯绝对涌出量计算:
Q采=125×q瓦×K采=125×1.6×1.5=300m3/min
式中:Q采—采煤工作面所需风量,m3/min;
q瓦—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平均绝对瓦斯涌出量,因2月26日实测风量为745m3/min,不割煤瓦斯浓度为0.22%,此工作面为回撤工作面,不进行割煤作业,故绝对瓦斯涌出量取值1.6 m3/min;
K采—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不均衡的风量备用系数,取1.5;
125—按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应超过0.8%的换算系数;
(2)按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Q回 =67×Q2×K2=67×0.8×1.5=80.4m3/min
式中: Q回--回风巷所需风量,m3/min;
Q2--回风巷风流中平均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0.8m3/min;
K2--采煤工作面二氧化碳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最大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与月平均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比值;取1.5。
67—按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不应超过1.5%的换算系数
(3)按工作面最多人数计算
Q采=4N=4×56
=224m3/min
式中:N--工作面交接班时,最多同时作业人员,取56;
(4)按风速进行验算
8401(下)切眼风量为:
按最低风速验算:Q>0.25×60S=15×4.475×2.6=174.5m3/min
按最高风速验算:Q<4×60S=240×4.475×2.6=2792.4m3/min
8401(下)运输顺槽进风风量为:
按最低风速验算:Q>0.25×60S=15×11.76=176.4m3/min
按最高风速验算:Q<4×60S=240×11.76=2822.4m3/min
8401(下)回风顺槽回风风量为:
按最低风速验算:Q>0.25×60S=15×11.76=176.4m3/min
按最高风速验算:Q<4×60S=240×11.76=2822.4m3/min
(6)确定工作面实际需风量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确定该工作面实际需风量为300m3/min,工作面和回采巷道风速能够满足要求,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工作面最大风速的规定。
2、该工作面采用全风压进行供风,通风路线为
新鲜风流→主(副)井 →一级轨道巷→8400阶段运输巷→3405(下)运输顺槽→工作面→3405(下)回风顺槽→8400阶段回风巷→一级回风巷→风井→地面。
3、监控系统
监控中心负责按设计要求安设好瓦斯监测设施,安装位置见下表:
瓦斯监测设施安装位置表
安装位置 | 报警浓度 | 断电浓度 | 复电浓度 | 断电范围 |
工作面距三角区≤5米处 | ≥0.8% | ≥1.2% | <0.8% | 工作面及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
距工作面混合回风流 10~15米处 | ≥0.8% | ≥0.8% | <0.8% | 工作面及进、回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 |
(1)甲烷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处,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工作面甲烷传感器悬挂在距离三角区不大于5米处支架顶梁下,随着回撤支架前移,随时检查工作面瓦斯情况。
(2)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分站每月至少调校1次,甲烷传感器必须每15天调校1次,每15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故障断电功能进行测试,并报监控中心存档,监控中心负责。
(3)瓦斯监控设备必须由监控中心负责全面管理,监控中心负责安装调试、校验,工作面瓦斯检查员负责看管悬挂。
(4)当瓦斯超限或监控系统报警时,要按规定安排撤人,并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4、通风措施
(1)在撤架前及撤架过程中,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通风科要及时安排调整风量;当班瓦斯员要时刻注意作业点的风量情况、瓦斯或其他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发现风量不满足规定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至安全地段等候处理。
(2)通风科必须派专人每1天进行一次8401(下)回撤工作面测风,并悬挂测风牌板填写公示,确保作业点风量符合规定。
(3)在8401(下)进风顺槽内备用2台FBD№5.6/2×11风机,吸入风量为350m3/min,根据风量及瓦斯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往8401(下)工作面撤架地点供给新鲜风流。
(4)如在8401回撤工作面回撤过程中出现回风顺槽堵塞或风量不能满足要求时,及时启动风机送风,瓦斯传感器悬挂位置按照掘进工作面要求进行管理。
(5)如撤架过程中堵塞通风后,通风科每班必须有一名专职瓦斯员跟班检查撤架处作业地点以及绞车硐室内的有害气体,并认真执行通风瓦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加强瓦斯检查。
(6)若需要安装风机时,必须保证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7)撤架期间,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时要停止作业、查找原因,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问题查清明后,立即进行处理,并及时启动风机,稀释瓦斯浓度,风筒出口距撤架处的距离根据现场情况而定,但不得大于5米,随着支架的外撤,逐节回撤风筒;只有在工作面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继续撤架;瓦斯浓度达到1.2%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离人员,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8)如在回撤过程中需启动风机进行供风或排放瓦斯等时,必须严格执行通风科制定的相关措施进行作业。
(二)8407(上)回风顺槽
1、风量的计算:
(1)按瓦斯涌出量计算:
Q掘=125q瓦K掘=125×0.8×2.0=200m3/min
式中:Q掘--作业点所需风量m3/min;
125--作业点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8%换算系数;
q瓦--回风巷风流中瓦斯的平均绝对涌出量,取0.8m3/min;
k掘--瓦斯涌出不均衡通风系数,取2;
(2)按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Q掘 =67×Q2×K2=67×0.8×1.5=80.4m3/min
式中: Q掘--作业点所需风量,m3/min;
Q2--作业点回风流中平均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0.8m3/min;
K2--作业点二氧化碳涌出不均匀的备用风量系数。最大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与月平均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比值;取1.5。
67--作业点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所换算的常数。
(3)按作业点最多工作人数计算:
Q掘>4N=4×26=104m3/min
式中:Q掘--作业点所需风量m3/min;
N--作业点交接班时,最多同时作业人员,取26(包括跟班矿长、质检员等流动人员);
4--每人每分钟最低供风量,取4m3/min;
(4)最小的风速不小于0.5m/s计算
Q=60VS=60×10×0.5=300m3/min
式中:0.5——最小风速;
Q——掘进工作面所需风量;
S——巷道的断面,取10m2;
根据上述计算可得,300m3/min符合规定,故8407(上)回风顺槽作业点配风量为300m3/min,作业点巷道风速能够满足要求,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工作面最大风速的规定。
该作业点采用全风压进行供风,通风路线为:
新鲜风流→副井 →一级轨道巷→中央水仓→四采区瓦斯抽放巷→8407(上)进风顺槽→联络巷 →8407(上)回风顺槽→8400阶段回风巷→一级回风巷→风井→地面。
-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位置及注意事项:
(1)距作业点回风绕道10~15米处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报警浓度≥0.8%。
(2)回风流机电设备处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报警浓度≥0.5%。
(3)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处,距巷道侧壁不得小于200mm。
(4)监控中心负责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校验工作,工作面瓦斯检查员负责看管悬挂。
(5)当瓦斯超限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报警时,要按规定安排撤人,并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三)通讯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
8401回撤工作面、8407回风顺槽共安装5部防爆电话,所有电话不得串号,且保证安装位置方便人员接听。
8401回撤工作面、8407回风顺槽共安装2部分站,监测监控工要对分站进行维护,确保人员定位信息。
十二、文明卫生
每班开工前、下班后,各转载点,必须清理好各自作业区域的文明卫生工作,使用或拆除的材料必须堆放在不影响支架吊装、运输、存放、行人、通风等的安全地点,并分类码放整齐。
十三、避灾路线
当发生灾害时,在场的人员应迅速采取各种措施,如电话喊话,打乱铃、敲水管、晃灯等,互相通知附近的作业人员,有组织地撤退。如果发生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等事故时,应先迅速戴好自救器,然后弄清灾害中心,尽快进入新鲜风流,逆风流沿避灾路线撤退。
工作面发生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按避灾路线撤至安全地段,并汇报调度室及带班矿长,任何作业人员享有自主逃生权利。
1、发生火灾、瓦斯、粉尘爆炸、冒顶时避灾路线:
8401(下)回撤工作面:工作面→8401(下)进风顺槽→8400阶段运输巷→一级轨道(皮带)大巷→主(副)井→地面
8407(上)回风顺槽内(存放支架处):工作面→8407(上)回风顺槽→8400阶段运输巷→一级轨道(皮带)大巷→主(副)井→地面
2、发生水灾事故时的避灾路线:
8401(下)回撤工作面:工作面→8401(下)进风顺槽→8400阶段运输巷→一级轨道(皮带)大巷→主(副)井→地面
8407(上)回风顺槽内(存放支架处):工作面→8407(上)回风顺槽→8400阶段运输巷→一级轨道(皮带)大巷→主(副)井→地面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工作面设备撤除、运输期间的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作业场所每班开工前,由带班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瓦斯员先进入作业场所,对作业场所内的所有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所有行人巷道),有隐患立即指挥处理,不处理妥善不得作业。
3、每个作业区域、作业场所、每台绞车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协调、指挥、解决处理所有安全工作,安全科把关,安全矿长监督。
4、所有绞车运行时,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至无崩绳、无崩柱、无崩导向轮、无甩钩、无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
5、人员进入机道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并加强支护。
6、回拆单体液压支柱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所回支柱的斜上方,不准
站在所回支柱的正前方,防止柱翻伤人。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无崩柱、无甩钩、无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用放液手把(只准使用放液手把)慢慢使支柱卸载取出支柱后支设在规定位置(如人工拉出困难,采用长柄工具进行回柱)。
7、整个设备撤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四人顶板联合鉴定”制度。
8、整个设备撤除过程中,带班矿长、当班队长、当班安全员必须和工人同上同下跟班作业。
9、整个设备撤除过程中,所有人员禁止站在带式输送机、刮板机、转载机、采煤机、调度绞车、回柱绞车、矿车、电器设备和开关上作业,需要高空作业时,必须用木板搭工作台、脚手架,现场安全员监管,否则禁止作业。
10、整个设备撤除过程中,所有设备严禁擅自送电,确需送电时,必须经机电科长批准。
11、整个设备撤除过程中,所有设备启动前,必须由带班矿长、当班队长、当班安全员进行全面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处理,不处理妥善严禁作业。
附:
1、8401回撤工作面三角区支护示意图
2、运架及安装运输系统示意图
3、运架工作面监控系统图(监控中心供)
4、运架工作面避灾路线图
5、运架工作面通风系统图
6、运架位置示意图
7、运架人员定位系统示意图(监控中心供)
8、运架通讯系统图(监控中心供)
9、运架绞车位置示意图
10、运架设备布置图(机电科供)
11、运架供电系统图(机电科供)
12、压风自救系统图
13、运架使用绞车验算(机电科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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