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一张碳汇主题风格一元碳汇联名信用卡公布,首张碳主题信用卡
工作探索 | 南平顺昌:“检察+碳汇” , 助力政府“双碳”行动
近年来,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生态刑事犯罪打击和生态修复并举,积极践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福建生态检察模式,探索建立“检察+碳汇”工作机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办首案
推广生态代偿理念
2020年3月,该院办理了全国首个以引导被告人购买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吴某某在检察院的引导下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认购了4万元的“一元碳汇” ,最终法院对其判处缓刑。
该案是对“检察+碳汇”机制的首次践行,高度契合了习近平总书记“两山理论”,扩展了生态修复新模式,也向社会传导了“生态代偿”法治理念。
促联动
推动机制规范化
一年多来,该院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顺昌县绿色发展大局,着力四个阶段,积极探索“检察+碳汇”工作机制。
受理阶段。征询碳汇领域专家、林业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意见建议,提前考量、评估相关案件适用购买碳汇修复机制的可行性,如:如何测算被告人应购买的碳汇量、应购买多少的碳汇量等内容。
审查起诉阶段。主动释明破坏生态法律责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宣传“一元碳汇”意义,采取思想教育、心理疏导、知识宣传、政策感化等多维宣传方式,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准确认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优势。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购买碳汇,签订承诺书,并将购买碳汇意愿等纳入悔罪表现,在判决时予以酌情考量。
现场认购阶段。在检察院、法院代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现场认购,认购证书经法庭质证,作为被告人替代性修复及认罪认罚从宽依据。
监督阶段。案件判决后,实时跟踪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于扶贫扶弱、生态修复等用途。
2020年3月以来,共引导20余名盗、滥伐林木案行为人通过“一元碳汇”小程序购买20余万元碳汇量。同时,将“检察+碳汇”工作机制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拓展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与县法院会签了《关于在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中引导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人以认购碳汇方式替代性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意见》,明确了适用范围、认购程序、量刑规范等内容,该意见得到市检察院肯定,并被省检察院推广。
搭平台
打造顺昌检察“碳汇”样板
在“两山”理论的指引下,顺昌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探索“检察+碳汇”工作机制,从“检察会议+碳汇”、“检察宣传+碳汇”、“检察党建+碳汇”、“林长+检察长+碳汇”、“检察官志愿服务队+碳汇”等多维度入手,传递环保理念,用心用情用力描绘顺昌绿色生态检察蓝图,助力顺昌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来源:顺昌检察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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