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前11月海峡两岸、国内与中国香港贸易总额齐增,海峡两岸贸易总额
两岸经济关系发展35年的状况与展望
(本文发表于2015年)
一、 前言
两岸经济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区域经济关系。其特殊性突出表现在:
第一,研究对象特殊。区域经济学是“研究稀有资源的地理分布的科学”(H.O.Nourse),<1>早期“区域”的概念多局限于一国内部的不同区域,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区域”的内涵逐步跨越国界。然而两岸经济关系既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国内不同区域的经济关系,也不同于国与国之间的经济关系,我们把它定位成“中国国家主体”与“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之间的经济关系。该研究对象在资源配置与流动的方式、相关规则与协议的制定等方面都有其独特之处。
第二,研究内容特殊。区域经济学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区域结构、区域经济活动、区域经济政策、区际分工与联系等。<2>两岸经济关系的研究内容则不仅包括贸易、投资、金融等经济关系的发展水平与结构,还要包括两岸经济关系的发展方向、市场动力、规则制定、以及政治经济社会三位一体的互动方式和影响效果。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中最显著的特征是,政策制定者对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重要性不亚于市场主体,而其政策目标的制定过程中政治因素考虑又往往大于经济因素。因此两岸经济关系研究内容重点是政治因素影响下的特殊经济关系发展规律,以及特殊区域经济整合的路径与策略。
第三,研究方法特殊。区域经济学的研究方法既包括实证(positive)分析方式,也包括规范(normative)分析方法,一般以实证方法为主,回答“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两岸经济关系的研究虽然也包括这两种经济学分析方法,但却明显以规范方法为主,重点探讨两岸经济关系“应该怎么样”的问题。在运用规范方法研究两岸经济关系时需要从三个角度考虑:一是从全球经济角度,考虑两岸经济关系如何适应国际经济发展潮流;二是从两岸关系角度,考虑两岸经济关系如何推动两岸政治关系发展;三是从台湾和大陆民众角度,考虑两岸经济关系如何更好增进岛内及大陆民众福祉。
二、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历史与现状
两岸经贸发展可远溯宋元,即使是在荷兰殖民台湾的38年和日本殖民台湾的50年间,两岸贸易仍未中断,而1949年国民党退守台湾后的30年,因其颁布“台湾地区戒严令”使两岸经贸倒退至隔绝状态。1979年后两岸经贸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目前两岸经济关系处于35年来最好的发展阶段,但也面临诸多新的问题。
(一)历史阶段
自1979年以来两岸经济关系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恢复发展(1979-1986年)。1979年元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了《告台湾同胞书》,首倡两岸“三通”:“希望双方尽快实现通航通邮,以利双方同胞直接接触,互通讯息,探亲访友,旅游参观,进行学术文化体育工艺观摩……我们相互之间完全应当发展贸易,互通有无,进行经济交流。”<3>两岸隔绝的经济关系开始松动,两岸间接贸易大量出现。
第二阶段:快速发展(1987-1995年)。1987年台湾当局允许与大陆间接贸易,并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其时正值台湾全面实施自由化政策,台商投资大陆掀起热潮,加工出口产业向大陆大规模转移。
第三阶段:逆境发展(1996-2007年)。1996年李登辉推出限制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戒急用忍”政策和“南向政策”,2000年到2007年陈水扁执政期间对两岸经贸总体上采取“积极管理”政策,两岸经贸在台湾当局政策限制下凭借市场力量推动逆势发展,期间两岸先后加入WTO对两岸贸易与投资数量的增长大有助益。
第四阶段:深化发展(2008年至今)。2008年国民党重新执政后,台湾当局对两岸经贸发展改采积极开放政策,大陆方面倡导了30年的两岸“三通”终于得以实现,两岸经济关系正常化、制度化、机制化取得长足进展,两岸经贸发展水平也显著提高。2010年两岸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标志着两岸经济关系的制度化与自由化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二)贸易关系
两岸经济关系的解冻从贸易开始,两岸贸易从无到有,迅速发展,持续扩大,自1979年以来一直扮演推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排头兵和指标器。在当前5个重要的ECFA后续协议中,两岸贸易方面的服务贸易协议与货物贸易协议仍然是最引人注目的焦点议题。目前两岸贸易关系是台湾贸易结构中最重要的伙伴关系。
横截面观察,两岸贸易规模已经达到近2000亿美元,约相当于中俄贸易额的2倍、中韩贸易额的70%、中日贸易额的50%、中美贸易额的35%。据大陆海关统计,2014年两岸贸易额1983亿美元,其中大陆对台湾的出、进口额分别为462.8亿美元和1520.3亿美元,台湾对大陆的贸易顺差高达1057.7亿美元。大陆市场占台湾出口近半,相对而言,台湾市场对大陆出口的影响较小,长期维持在2%左右。
据台湾海关统计,2014年两岸贸易额(含香港)为1744亿美元(占台湾外贸比重29.7%),其中台湾对大陆(含香港)的出、进口额分别为1246.8亿美元(占台湾出口比重39.7%)和497.3亿美元(占台湾进口比重18.1%);如不含香港,台湾对大陆的出、进口额分别为821亿美元(占台湾出口比重26.2%)和480亿美元(占台湾进口比重17.5%)。台湾对大陆的贸易顺差为750亿美元(约占台湾顺差总额的190%,如无来自大陆顺差台湾将出现354亿美元逆差)。<4>
时间序列观察,两岸贸易关系总体呈现不断向前发展的规律和势头,但目前开始遇到继续提升的瓶颈。30多年来台湾对大陆出口与进口增长率大多保持在0-50%之间,在两岸加入WTO最后出现一次巨幅波动以后,近10年基本保持稳定,波动幅度较小,多数时候呈现0-20%的正增长,且进、出口增长率日趋同步,显示市场力量对两岸贸易增长的影响正逐步取代政策变动。台湾对大陆的贸易和出口依赖度方面,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总体水平不断提升,按大陆海关数据计算,2014年已经分别达到33.7%和48.4%<5>,接近1980年代台湾对美国的38.4%和48.8%的贸易和出口依赖度最高值,显示两岸贸易可能开始进入发展的瓶颈期。不过考虑到两岸经贸较之台美经贸的多种优越性,如果两岸经济关系自由化取得进一步突破,台湾当局的政策限制大幅解除,预估台湾对大陆的贸易和出口依赖度仍有提升空间。
图1 1979-2014年台湾对大陆的贸易和出口依赖度
资料来源:根据两岸海关公布数据整理绘制
图2 1979-2014年台湾对大陆出口和进口增长率变动
资料来源:根据两岸海关公布数据整理绘制
(三)投资关系
两岸投资先从1980年代中后期的台商赴大陆投资开始,1990年台湾当局正式开放台商到大陆间接投资,台商在两岸经济关系中的积极作用开始日益凸显。自2009年台湾开放大陆企业赴台投资以来,两岸实现双向投资格局,大陆赴台投资额也有显著增长。
横截面观察,大陆是台湾最重要的境外投资目的地,多年占台湾境外投资的六七成(2014年是57.4%)。截至2014年底,据大陆统计,大陆累计吸收台湾直接投资611.5亿美元(2014年为20.2亿美元),在大陆累计吸收外资中台资占4%,排名第5位。据台湾统计,台湾累计核准台商赴大陆投资金额1439.6亿美元(2014年为98.3亿美元)。大陆赴台实际到资额累计12亿美元(2009年7月至2014年12月),不到台湾吸引境外投资累计额的1%(1952年至2014年)。<6>
时间序列观察,近30年台商对大陆投资的持续大量增长符合台湾对大陆产业梯度转移的规律,未来的双向投资中大陆赴台投资将是增长的主力。根据邓宁(J.H.Dunning,1981)的“投资发展周期模型”和世界上对外投资发展规律来看,一个经济体大都会经历吸引外资为主、对外投资为主、吸引外资与对外投资均衡这三个主要阶段,<7>台湾已经开始进入第三阶段。自1991年台商赴大陆投资“合法化”以来,台资在大陆实际到资额基本稳定在20亿-40亿美元之间,增长率波动区间大体稳定在正负40%以内,但已出现减弱趋势。台湾对大陆投资(自1983年起)占其全部境外投资(自1952年起)的比重,累计是62%,2014年当年是57.4%,显示台商对大陆投资的最高潮时期已过。中国大陆尚处于第二阶段,对外投资潜力巨大。目前累计大陆对台投资与大陆同期对外直接投资金额相比,仅约千分之一,未来陆资将在两岸双向投资格局中扮演主力。
图3 1983-2014年台商投资大陆金额
资料来源:根据大陆商务部和台湾“经济部投审会”公布数据整理绘制
图4 1990-2014年台商赴大陆投资增长率
资料来源:根据大陆商务部公布数据整理绘制
(四)金融关系
贸易和投资往来必然带动资金往来,两岸金融往来大体与两岸投资往来同步出现。1991年台湾当局承认人民币为有价证券,此后两岸逐步展开货币兑换和货币清算,通汇与资本往来也日益增多。2001年台湾当局正式开放台湾银行赴大陆设立代表处,但真正的两岸金融关系大发展时代发生在2009年《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以及后面4个金融备忘录签署之后。<8>
横截面观察,两岸金融往来已经实现机构互设,合作持续深化。据台湾“国贸局”统计,截至2014年11月底,台湾“金管会”已累计核准13家台资银行赴大陆设立分行,其中16家分行开业,4家设立办事处;5家投信赴大陆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其中4家营业,同时11家券商赴大陆设立23个办事处,1家投信企业赴大陆设立办事处;10家保险业及2家保险经纪公司赴大陆参股投资。<9>陆资银行赴台湾设立分行虽然只有3家:中国银行台北分行、建设银行台北分行、交通银行台北分行,但大陆在台湾的银行业务规模大约是台湾赴大陆银行业务规模的5倍。<10>截至2014年11月底,岛内人民币存款额3006.01亿元,台“金管会”也将陆银发行宝岛债的额度由250亿元人民币升至450亿元,销售对象也拟放宽至非专业投资人。
不过2014年台湾爆发“反服贸运动”前后,两岸金融合作受其影响出现了放缓态势,原本有助推动两岸金融合作的相关政策措施,因为受制于“两岸服贸协议”在岛内迟迟不能生效而无法实施。两岸金融监管合作中原本计划定期会晤的两岸金融监管部门会议也陷入停顿,虽然年底两岸金融主管机关终于举行了象征性的会谈,但由于之前会谈共识的开放措施均未能实施,此次会谈仅限于经验交流与监管合作,而没有业务开放、营业据点设立的明确承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台湾金融业在大陆的业务扩展。
三、两岸经济关系发展面临的挑战
随着全球经济格局深刻变革、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入巩固深化时期,两岸经济关系向前发展动能不足,面临需求面、供给面、政策面和基本面的多种挑战,需要注入新的动能以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一)需求面挑战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欧美传统市场萎缩对两岸经贸产生明显冲击,原有两岸经贸的发展动力需要转变。二战以来,在美国市场为主导的带动下,东亚经济以“雁行模式”梯次起飞,先是日本,然后是台湾等“亚洲四小龙”,后来是“亚洲四小虎”和中国大陆。在产业梯次转移的过程中,美欧市场扮演了消化产能的最终市场的关键角色。两岸经贸中,以“台湾接单-大陆生产-出口美欧”为特征的“三角贸易”比重一直很高,目前虽已大幅下降,仍占两岸贸易的50%左右。台商通过“三角贸易”形式,将台企在美欧的销售通路和在大陆的低成本制造基地有机地结合起来,将产品源源不断地输入美欧市场。2008年以后,美欧市场因次贷危机和欧债危机迅速萎缩,台商原有的“三角贸易”形式难以维持,需要尽快将最终市场转向发展潜力更大的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大陆,增加两岸经贸中的一般贸易比重,但在产品需求导向、品牌通路方面还需要转型时间。
(二)供给面挑战
随着台湾制造业产品竞争力的下降,以及服务市场开放及制度体制衔接遇到阻碍,两岸经济关系的供给层面也面临现实挑战。制造业方面,台湾在信息电子产业等高科技制造业领域发展较早,长期拥有独特的优势和竞争力。但在近年来,大陆产业链日益完整且生产能力不断扩充,台湾在相关产业的优势已经不再明显,特别是台湾的面板、半导体等支柱产业已经开始将大陆厂商视为主要竞争对手,这也意味着台湾制造业对大陆的产业梯次转移接近尾声。服务业方面,台湾服务业对大陆相对优势主要集中在生产性服务、营销性服务和知识密集型服务上。<11>但近年来台商投资大陆的现代物流企业、咨询服务企业越来越多,对医疗、资讯、艺术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投资比重却一直较低。生产性服务业台商在大陆服务业投资多为中小企业,虽然有经营机制较灵活、发展较快等优点,但也有规模有限、影响力不大等缺陷,往往很难形成强劲的竞争力。
(三)政策面挑战
2008年国民党在台重新执政以来,两岸执政当局都有推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意愿并出台大量政策,取得丰硕成果。但近两年来,由于两岸政治互信不足,政策分歧扩大。台湾执政党推出一系列旨在分散对大陆经济依赖的政策,包括吸引台商回流、严审赴台投资陆企、建立两岸协议“国安审查机制”,以及在2014年7月底“经贸国是会议”共识中体现出的向“先国际、后两岸”推动经济整合的转向等,都影响到两岸经济合作的深化。台湾在野党对两岸经济合作的部分抵制有所增强。通过3月的“反服贸运动”,民进党不仅迫使执政党接受对两岸服贸协议 “逐条审查”,而且还以“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来制约其它两岸协议的商签,对两岸经济领域,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相互开放形成更多的障碍,两岸经济关系转型阻力增大。
(四)基本面挑战
两岸经贸发展水平与两岸经济的各自发展程度密不可分,两岸经济均处于结构转型、增长减速的背景下,两岸经贸增速也会受到限制。中国大陆经历了持续30多年的调整增长,人口结构和要素成本均发生明显变化,经济增长放慢成为必然趋势。大陆经济将出现以中高速、优结构、新动力、多挑战为主要特征的新常态,年均经济增长率将呈现个位数增幅。台湾当前所处的后工业化阶段决定其经济走势将呈现中低速增长态势。从世界范围的实践看,日本和英国这两个海岛型经济发展规律与台湾有较强可比性。截至2013年,日本进入人均GDP2万美元时代后27年,年均经济增长率为1.6%;英国进入人均GDP2万美元时代后19年,年均经济增长率为2.2%。台湾自2011年起进入人均GDP2万美元时代,如无特殊情况,年均经济增长率将很难超过4%。从台湾经济发展的内部因素看未来也很难有高速增长:一是社会缺乏主导力量。台湾社会多元化特点的重要后果就是缺乏凝聚社会共识推动经济发展的力量,岛内任何党派都无此能力。二是政策自我限制。对大陆企业的高度防范与限制破坏了市场自动平衡功能,资金出多进少妨碍经济发展。三是产业结构转型缓慢,资源配置不合理,人才供需不协调。四是少子化倾向名列世界前茅,长期人才供给短缺。
四、推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的建议
(一)改善两岸政治关系,继续扩大政策松绑
两岸经济关系与政治关系之间,既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正是在1980年代两岸经济关系迅猛发展的市场洪流推动下,台湾当局不得不放弃“三不政策”,正视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中的现实问题,逐步放开和承认台商对大陆的贸易和投资。在此背景下,1990年和1991年台湾的“财团法人海峡两岸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和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简称“海协会”)相继成立,并于1992年达成对两岸政治关系影响深远的“九二共识”。同样,2008年岛内执政党在中断了9年之后重新承认“九二共识”奠定了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两岸两会6年多来签署21项协议,两岸经济关系也取得了飞跃发展,实现了正常化、制度化和部分的自由化。反过来也会相互制约,台湾当局从政治角度考虑出台的“戒急用忍”、“积极管理”等政策均在短期内抑制了两岸经贸的发展;两岸经济合作的竞争性大于互补性现象的出现,也对两岸政治合作的意愿强度产生负面影响。
因此深化两岸经济关系发展也需要推动两岸政治关系发展。只有不断增强两岸政治互信,才能摆脱种种以“安全”为名的不合时宜的政策束缚,为两岸经济关系自由化进行政策松绑。例如贸易方面,台湾对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允许自由进口货物占进口总货物项目数的99.2%,但允许大陆自由进口货物只占进口总货物项目数的77.8%。投资方面,台湾对大陆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资金的开放投资项目比例达96%,而对大陆资金的开放投资项目平均比例为66%;台湾对侨外资投资采负面表列,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领域不超过40项,而对陆资仍采正面表列,禁止或限制投资的领域约200项。如果对目前这些限制条件大幅放宽,两岸经贸交流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除此单方面可操作的政策松绑外,两岸经济关系制度化也可随着两岸政治互信提升而推进,不断签署和落实有利于两岸经济合作的相关协议。
(二)加快两岸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拓大陆内需市场
经济增长一般有三个途径:增加投入、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通过产业与金融结构的优化,将物质与人力资源、以及资金资源配置到效率更高的产业中去,可以获得更好的经济增长。<12>两岸通过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步伐是优化资源配置的有效途径。台湾企业借助大陆市场可以通过规模经济形成内生比较优势,有利于促进市场引导的岛内产业结构转型升级。<13>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后传统美欧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台湾与大陆企业在通过产业升级和技术更新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同时,要适应国际市场格局的转变,积极开拓大陆庞大而富有潜力的内需市场。由于大陆市场的消费习惯、销售渠道和产业链结构都与美欧市场有很多差异,原来以出口为主的两岸企业需要适应大陆市场的要求和特色,积极转型,重新设计产品。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必然能给自身经济发展带来动能。
值得一提的是,岛内有种似是而非的看法,认为台湾对大陆经济依赖度在亚洲“四小龙”中最高,经济表现也因此最差,所以需要降低对大陆的经济依赖度才能有更好发展。事实上,台湾对两岸经贸的政策限制是亚洲“四小龙”中最多的,这才是近些年台湾经济经常在亚洲“四小龙”中表现最差的根本原因。1990年代以前,美国是世界经济火车头,台美之间的政策限制远少于当今两岸,当时台湾经济表现是亚洲“四小龙”之首;近20多年,中国大陆对世界经济的拉动作用经常超过美国,台湾却因大量政策限制阻碍了自身经济与大陆这个世界经济引擎的同步发展,抑制了台湾经济与大陆经济的潜在高依赖度,导致经济表现被政策限制极少的其它亚洲“三小龙”超越。
(三)创新两岸经济合作模式,优化两岸资源配置
台湾与大陆不仅需要优化各自的资源配置,还要让两岸市场互联互通,增强互补,提高效率。在设法逐步减少和消除政治与经济政策障碍的同时,还需要面对政治与经济的现实困难,不断创新两岸经济合作模式,适应形势变化和市场要求。从两岸经济宏观合作模式看,大体有四种推动方式:两岸官方、两岸半官方(官方授权机构)、大陆官方与台湾民间(官民合作)、两岸民间。<14>如果2016年民进党取得岛内执政权,且坚持不承认“九二共识”或排斥体现“一个中国”框架的其它说法,前两种推动模式将难以为继,两岸经济合作模式重点可能是后两种:官民合作、两岸民间。大陆官方在农业契作、通关检验、产品标准、金融开放等方面可直接与台湾民间行业团体协商合作,或给予授权。两岸民间行业团体之间也可以在没有公权力介入的情况下通过协商达成对行业有一定约束力的协议或共识。此外,两岸在农业、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方面的合作模式已经出现多样化态势,未来还需继续创新,发挥两岸经济合作的独特优势。<15>
(四)两岸建立更紧密的经济联系,共同参与区域经济合作
学界对两岸经济关系深度整合提出过不少设想,例如:中华(国)经济圈、中华经济区、中华经济体、中华民族经济、中华民族经济共同体、大中华经济共同体、两岸共同市场等,笔者提出的“中华经济联合体”有利于解决困扰两岸的共同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的难题。<16> “经济联合体”不像“经济体”那样有显著的关税特征和统一意涵,也不像“经济共同体”那样有主权国家之间进行经济整合的色彩,易于被各方接受。前面冠以“中华”二字,是突出这个经济集团以中华文化为纽带、共同维护民族利益。“中华经济联合体”与“欧洲经济共同体”均为经济整合形式,最主要区别是,“中华经济联合体”的成员民族相同而经济制度不同,“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员虽然民族不同但经济制度大体相同。正是由于两岸四地同属中华民族,在共同推进经济整合时可以贯彻“中华一家亲”理念,不在短期利益上斤斤计较,而是着眼于长期的共同发展。经济制度各具特色,互相尊重,互相包容,但整合过程中需要不断减少市场障碍,消除贸易壁垒,增强投资便利,顺畅资本流动。
不同经济体之间的最佳合作方式取决于各自不同的经济结构、产业分工、依赖程度等多种经济因素和各种政治因素,“中华经济联合体”的设想充分顾及到当前两岸四地的经济合作现状与特点,并为未来发展变化预留了弹性空间,是兼顾现实与前景的务实架构。两岸四地通过经济合作协商构建“中华经济联合体”,是大陆国家主体与港澳台三个单独关税区为共同参与亚太区域经济整合而进行的过渡性准备。两岸四地经济整合后在对外参与区域经济整合时可考虑采取类似东盟的弹性做法,既可以“中华经济联合体”名义集体参与,也可以适当身份分别参与,均需在有共识的前提下进行。
五、结论
目前两岸经济关系处于35年来最好的发展阶段,但也面临诸多新的问题,主要是:1.国际经济格局改变与传统美欧市场调整,两岸“三角贸易”方式受到冲击;2. 台湾制造业产品竞争力下降,服务业开放及转型不畅;3.大陆货物与服务商品进入岛内受到台湾当局较多歧视性政策限制;4.两岸经济进入转型期,增长速度放缓。为推动两岸经济关系发展渡过“深水区”,建议:1. 改善两岸政治关系,继续扩大政策松绑;2. 加快两岸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开拓大陆内需市场;3. 创新两岸经济合作模式,优化两岸资源配置;4. 两岸建立更紧密的经济联系,共同参与区域经济合作。
<1> 陈栋生主编:《区域经济学》,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8页。
<2> 郝寿义、安虎森主编:《区域经济学》,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41页。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告台湾同胞书》,新华社1979年1月1日电。
<4> 台湾海关进出口贸易统计速报,台湾“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tw。
<5> 该数字如果按照台湾方面统计(含香港)应该是29.7%与39.7%。台湾统计两岸贸易数据分为包含或不包含香港,台港间贸易有的是通过香港转入大陆,有的不是,难以准确分割。因此虽然大陆海关统计数据也有可能不准之处,但仍采用大陆方面公布数据计算。
<6>台湾“经济部投审会”网站: http://www.moeaic.gov.tw。
<7> 朱磊,《台商对外直接投资动因实证分析》,《台湾研究》2004年第5期总第69期第46页。
<8> 2009年4月26日,海协会、海基会在南京签署《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建立了两岸金融合作的框架。2009年11月16日,两岸金融管理机构签署了《海峡两岸银行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海峡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和《海峡两岸保险业监督管理合作谅解备忘录》。2012年8月31日,两岸货币管理机构签署了《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
<9>台湾“国贸局”网站:http://www.trade.gov.tw。
<10> 《两岸金融合作进入重建期》,台湾《经济日报》社论,2014年12月27日。
<11> 服务业按WTO分类标准可分为12大类;按服务对象和流程的不同可分为生产性服务、营销性服务与消费性服务;按不同要素特点可分为劳动密集型服务、资本密集型服务与知识密集型服务。
<12> 朱磊,《台湾产业结构与金融结构的关系研究》,《台湾研究》2010年第6期总第106期第35页。
<13> 产业转型升级主要有三种形式:产业交替属于产业间转型,产业升级属于产业内转型,产业外移属于地区间转型。朱磊,《台湾产业与金融研究》,九州出版社,第1-4页。
<14>曹小衡、柳晓明,《海峡两岸区域间经济合作的前景与路径研究》,《台湾研究》2015年第1期第70页。
<15> 单玉丽,《秉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持续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现代台湾研究》2014年第5-6期合刊第72页。
<16> 朱磊,《关于加快推动“中华经济联合体”的设想》,《现代台湾研究》2014年第5-6期合刊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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